浩浩荡荡的军车车队,沿着恒河河岸,一路向上游驶去。
因为剧情的改变,主要场景从美洲的亚马逊移到了亚洲的印度。
原作中,克格勃要在冷战时期向美洲偷运军队,规模根本不可能太大,最终成行的不过就区区四辆车子的车队。而在这片大陆上,苏联要跨过一整个中国,往印度明目张胆地派遣军队,完全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这一次寻找楞伽城之旅,规模极其浩大,根本不是原影片中那可怜的车队能比拟的。
而且,中国官方对于这次名义上的考古行为,也是给予了大力的帮助。毕竟毛本人也是孙悟空的Fans,专门为《大闹天宫》这出戏提的字“金猴降妖”,还有诗句“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也是脍炙人口。再说,这次行动的主要领头人是宋家姐弟,中国方面面子上也大大有光,所以这么大规模的车队,毫无阻滞地跨越了一整个中国,直入印度境内。
至于印度方面,可不敢对这两个手握核武器威慑力量的大国出声反对。哪怕楞伽城是属于印度所有的古文化遗产,中国方面抛出一个“追溯孙悟空形象变迁的文化研究”为藉口,就将印度方不满的声音给压了下去。不管过去的历史多么辉煌,如果现在没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也只会落得个给外人研究的下场。
恒河上游的未开发地带,并不比亚马逊的丛林开阔多少。所以还是得有几辆和影片中一样的开路车,将一棵棵高龄大树锯倒,硬生生在密林中开出一条路来。
宋逸风随军坐在车队中部的运输卡车上,负责看守琼斯、奥克斯利两人,还有重要的水晶头骨。宋逸云则坐在最前方的军车上,给整支车队领路。
有着琼斯翻译出来的文献,再加上宋逸云的精神力扫描能力,他们连向导都不需要,压根就不给印度方面插足的机会。而且因为有着精神力联络的便捷,宋家姐弟也不怕车队拉得过长。
在旅途的颠簸中,宋逸风望了望各自蜷在车厢中的琼斯和奥克斯利。
大概是因为剧情大幅度改变,没有出现琼斯的旧情人玛丽安和儿子马特,也没有背叛的同僚麦克,所以在一整个旅途中,琼斯都没有表现出太过不合作的情绪。当然,现在车队的规模暴涨,就算琼斯有异心,也要掂量一下自己带着奥克斯利能不能逃得出去。
另外,琼斯本人看起来对这次印度之旅,也不是毫无兴趣的。现在他就手捧着一本《西游记》,正看得津津有味,还时不时另拿起一本《罗摩衍那》对照一下。
“博士,《西游记》很好看吗?”百般无聊之中,宋逸风和琼斯搭起话来。
“能看到中文原版的小说,实在太好了。”琼斯扬扬手里的书,“知道吗?《西游记》在西方的英译本,标题就只是一个单词――《Monkey/猴》,实在是令人笑掉大牙!这种程度的翻译,怎么可能让人明白书中的精髓呢?现在有机会读到原汁原味的版本,这对考古学家来说,可是求之不得的。”
“那你从这小说当中,都研究出了些什么?”宋逸风再问。
“现在通过对照这两本书,我越来越相信孙悟空的传说,是衍生至《罗摩衍那》了。”琼斯把两本书都拿在手中。
“孙悟空参考《罗摩衍那》一说,是中国学者胡适先提出来的,但是著名作家鲁迅却不同意该说,认为孙悟空是衍生自本国的无支祁传说。”琼斯接连提到中国文学史上的两大名人,就算宋逸风再怎么孤陋寡闻,也不由提起了兴趣。
“就我个人认为,鲁迅先生实在是太过拘泥于民族感情了。”琼斯说出自己的见解,“孙悟空和哈奴曼之间有种种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和无支祁却没有过多雷同之处。”
“无支祁的故事发生在大禹治水时代,极其古远。但在《山海经》之中,对于无支祁仅仅只有一笔带过,除了有个名号外,任何形貌神通描写都没有。其传说主要还是兴盛于中国唐代,真正的书面记载始见于北宋的《太平广记》,而且也不甚详尽,除了提到其貌若猿猴外,就再难找到和孙悟空的相似之处。”
想不到琼斯仅仅是走马观花般从中国走了一圈,就已经搜集到这么多资料了,要知道,这个背景年代还没有搜索引擎这类东西帮助呢。
“到了元代的时候,元杂剧中开始出现一个神通广大的猕猴精形象,几乎和孙悟空已有八分相似,而且还自报过家世。”琼斯翻看笔记,“像是元明杂剧《二郎神锁齐天大圣》中,猕猴精自称家有姊妹五人,大姊是梨山老母,二姊是无支祁圣母,大兄是通天大圣,自己是齐天大圣,最后还有个小妹铁色猕猴。”
琼斯在笔记上涂涂画画,“在其它杂剧中,还有三姊弟之说。比如杂剧《西游记》中,猕猴精就自称家有大姊龟山圣母――即无支祁,还有大兄通天大圣,自己则是齐天大圣。这部杂剧中,已经开始出现‘西游记’这个名字了,后来吴承恩就直接取了此名作书名。不过不管是五姊妹说还是三姊妹说,无支祁都必在其中,而且都比齐天大圣年长。”
“一窝猴头,还是蛮热闹的。”宋逸风点点头。其实他本就从龙王跋难陀处听说了真正的孙悟空家世,现在也不过是听琼斯说一下研究心得,消遣消遣时间。
照跋难陀的说法,当初妖皇一人独斗十二祖巫,重伤之下只走脱了三个元神,回到主位面后,分别化生为无支祁、袁洪和孙悟空三世。其中无支祁是最早出世的,确实当得上大姊这个称呼,只不过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居然是一头母猴。
琼斯哪知道宋逸风本就了解了真相,还在继续发表自己的研究。
“到了《西游记》成书时,也直接取了这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不过倒是把孙悟空的身世,从众姊妹中独立了出来,写成了自石中爆出,无父无母。不过从元代传说中,也可以看到孙悟空的原型,和无支祁已经有了明显区别。”
“另外,”琼斯笑了笑,“无支祁的形象到了元明后,已经明显女性化,除了水猿大圣这个头衔外,还有龟山圣母、泗州圣母、水母娘娘等称呼,《西游记》中甚至还间接出现过水母娘娘这称谓两次。这就和西王母的形象,从《山海经》中的凤翼豹尾白虎,到《太平广记》中的雍容女仙的转变类似。大概是因为水为阴性,无支祁作为水神,形象也就逐渐变得女性化了。”
“这些传说,还真是越传越离谱。”宋逸风听到这里,也不由笑起来。
“说到水神的身份,孙悟空是无支祁说还有一个硬伤。”琼斯弹了弹手中书,“那就是无支祁乃是水神,大禹将其镇压后才治水成功的。而《西游记》中,描述的孙悟空乃是正猴形火格,禀性是火中之金,所以孙悟空天性畏水。通观整本《西游记》,除了入龙宫索取金箍棒那一次外,后面凡是遇到需入水的活时,几乎都是推给师弟们去干的。”
“如果吴承恩当年创作孙悟空形象的时候,是参考了无支祁,那便不应该将这么明显的特点改掉。”琼斯边说边摇头,“毕竟少了这个水神的威能,孙悟空和无支祁就几乎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了,这样一来,又有什么可参考的呢?”
“中国本有神话中,难以看出无支祁和孙悟空之间存在演化关系,而且越考究只会越发觉两者差异之大。”琼斯的话有点盖棺定论的味道,“与之相对的,佛经中存在大量猿猴求道的故事,却可以在其中看到孙悟空的影子。”
“唐宋时佛经得到大量翻译,这些猿猴的故事很容易融入民间。”琼斯捧着笔记,继续说着,“比如说,当时唐人笔记中,就有猕猴悟道,证得狮子月如来的记载,或许这就成了孙悟空后来成就斗战胜如来的启示。而且猕猴精形象最盛的元代,正是密乘佛教大兴的时候,要说不受到佛经的影响,是完全不可能的。”
“即使不说佛经,如果我们再翻开《罗摩衍那》的话,还可以看到更多孙悟空形象的雏形。”琼斯翻开了另一本书,“比如说这一段:哈奴曼被罗波那擒到,押入楞伽城中,以烈火焚烧。但不料哈奴曼火中不灭,大闹无忧园,还拖着一尾巴的火焰在城中乱窜,反将整座城池焚毁了。《西游记》中,孙悟空被天兵擒下,送入老君炉中煅烧,却久久无法烧化,最后更踢翻了火炉,大闹天宫,这两段描述是何其相似啊!”
“而且,在《罗摩衍那》中,哈奴曼的武器就是一根虎头如意金箍棒,《西游记》几乎是原封未动就照搬过来了。只不过,在前面多加了一段故事,描述成大禹的定海神珍铁,并得自龙宫而已。”琼斯又说出了一个证据,“所以,孙悟空和无支祁的关系很难界定,但参考至哈奴曼却是毋庸置疑的。”
“猴子不是原装国货,难怪鲁迅先生不愿意接受这个观点。”宋逸风苦笑了一下,“也难怪,送我们过境的那些中国官员,脸上的表情都是怪怪的。如果此行成功的话,可以让中国名正言顺地分一杯羹,但同时也等于承认了,孙猴子这个神通广大的家伙,只不过是舶来品。利益和民族情感,还真是难以两全。”
“现在的楞伽城中,我可不认为还能找到多少当年的痕迹。再说,你们两国此行的目的,也不过是为了楞伽城中的财富和力量罢了,说什么文化考察只是表面上的功夫。”琼斯将几本书收了起来,“用一句中国的名言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好了,学术讲座到此结束,我也很高兴你能听得下去。”琼斯望了望车厢外的天色,“我想,也该差不动停下扎营了,这次来了这么多人,恐怕光搭帐篷就得费不少时间呢。”
说着,卡车车身一晃,缓缓停了下来。
在一片靠近河岸的空地上,车辆围成了一个大圈,中间则是成片的帐篷。以车队目前的速度,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内就到达目的地,所以早就做好了一切持久战的准备。
在营地中心的主帐篷中,琼斯带着奥克斯利,和宋家姐弟一齐进餐。
琼斯切下一块清蒸鱼块送入嘴里,吃得赞不绝口。
“宋小姐,想不到你的手艺这么出色。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吃过这么地道的中国菜了,如果以后每天你都能亲自下厨,那要我合作也不是难事。”
“如果能有助于改善我们之间的关系,那我也可以勉为其难。”宋逸云坐在另一边的桌子旁,看着眼前的地图,淡淡地回应琼斯。
宋逸风用舌头体味着久违的姐姐的味道,心中对琼斯多少有点感激。之前因为琼斯抱怨吃腻了俄式的土豆烧牛肉,所以宋逸云才罕有的亲自下厨,用就近找到的新鲜食材做了一桌菜肴。
鱼是河里刚捕捞上来的,蔬菜也是河边采来的野蕨,饭是蛋炒饭,再搭配一盘肉汤和一碟炒肉丝,典型的家常菜,不奢华但是很有味道。
“对了,这肉是什么肉?鸡丝吗?”琼斯勺起一束肉丝,“似乎汤里的也是同样的肉,吃起来感觉不错,比以前的顿顿牛肉好多了。”
“我们现有的肉食,几乎都是中国境内采购到的。”宋逸云放下了地图,转向琼斯。
“因为现在的印度人,大多信仰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佛教徒反倒很少了。而印度教禁食牛肉,伊斯兰教禁食猪肉,所以我们在印度补给时,在肉类供应上遇到了不少麻烦。”
“我理解。”琼斯点点头,再将一蓬肉丝扫进嘴里,“所以,你们就大量采购了鸡肉吗?”
“鸡确实是采购有,而且活牛也不少,只要我们没有当场宰杀牛,印度教徒也不至于无理取闹。”宋逸云给自己盛了一碗汤。
“不过今天的主菜,绝对会出乎你意料,那可是一道有名的广东菜肴。”
“是什么?”琼斯继续往嘴里扒饭。
“蛇肉。”宋逸云淡淡说道。
“蛇……是蛇?!”琼斯在一刻瞪大了眼睛,看他那样子,差点就把嘴里的饭喷出来了!
“你……你竟然给我们吃蛇!”琼斯指着宋逸云,手指不住颤抖着。
“又怎么了?博士,蛇羹在广东是一道名菜呢,蛇肉甚至还被称为‘龙肉’,可是难得的食材。”宋逸云对琼斯的此刻表现,多少有一点不解。
“今天士兵们扎营的时候,发现了一个蛇巢,就宰杀了其中的蟒蛇来解馋。刚好你说要吃点不一样的东西,我就索要了一些蛇肉来做菜。”
“如果用蛇皮和鸭掌做成凉拌菜,就是著名的‘龙衣凤爪’;如果和猫肉一齐炒,就是‘龙虎斗’;如果和乌龟或甲鱼一齐炖,那龟蛇汤也是一道名菜……”宋逸云继续介绍着自己了解的蛇羹,丝毫未察觉到琼斯的脸色越来越青。
“不过那些菜,大多都是用小蛇做的,用蟒蛇肉就不一定美味。再说,现在食材不足,我也就简单地做成了一菜一汤……琼斯博士!你怎么了?脸色怎么不对?”
“你不要再说了……”琼斯举起一只手,努力地压抑着胃部翻涌上来的呕吐感。
“需要我叫医生吗?博士,现在可不是能让你生病的时候。”宋逸云望着琼斯,皱起了眉头。
“我想也许不用。”宋逸风在一旁帮忙解释,“我没记错的话,琼斯博士怕蛇,而刚刚这一顿里,他在不知不觉中吃了不少蛇肉。”
“怕蛇?”宋逸云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了琼斯一会儿,然后猛地站起来,一路哈哈大笑地出门而去。
“天啊,我刚刚到底吃了多少蛇肉啊!”琼斯捂住自己的喉咙,一副想呕吐又舍不得的样子,毕竟宋逸云做菜的手艺实在太好了。
“博士,如果你能接受的话,那你刚刚吃下的都是鸡肉。”宋逸风教他自我欺瞒,“你不过是吃了一些炒鸡丝和鸡汤而已。”
“对,我吃的是鸡肉,是鸡肉……”这么喃喃自语中,琼斯的脸色渐渐好转。
“有时候,我觉得精神失常了也还真幸福。”琼斯瞥了旁边一眼,奥克斯利正在大口喝着蛇肉汤,一点异样也没有。
虽然呕吐的感觉暂时止住了,但琼斯再不敢去碰肉和汤。
“还好,鱼和蕨菜已经够满足我了,而且还有这么多饭……”琼斯心有余悸地往嘴里拨拉着炒饭。
“对了,博士,我忘了跟你说呢。”去而复返的宋逸云从帐篷外探进一颗头,“那蛋炒饭用的蛋……士兵们发现的是一条母蛇,刚好产下了几枚蛇蛋,所以……”
“不会吧!”琼斯望着自己的饭盘,眼珠都快掉了下来。片刻后,帐篷的一角传来了呕吐的声音。
“还有呢,博士。”看来宋逸云还没这么简单放过他,“这附近蛇类众多,士兵们刚刚那一顿吃上了瘾,还准备以后天天捕蛇来补充蛋白质呢!”
说完之后,宋逸云哈哈大笑着离去,就如同一个发现了中意玩具的小孩子。
“对不起,博士。”宋逸风用带着淡淡悲哀的目光望着琼斯,“姐姐似乎在你身上找到了一些乐子,我想短时间内你们间的关系不会那么紧张了。嗯,当然,这对你来说也不一定是好事……”
用完餐后,除了必要的巡逻人员,其他人大多都去早早休息了,毕竟第二天还要赶路。再说,这样的荒郊野岭里,也没有什么娱乐的节目。
就这么相安无事地到了下半夜,突然有数声枪响突兀地响起,接着又传来一声凄厉地惨叫,将酣睡中的众人从好梦中生生惊醒!
宋逸风一个骨碌翻身坐起来,手中握住了赝品混元金斗。现在除了他自己外,再没有任何能提供武力援助的伙伴,所以不得不警觉。
密集的枪声从之前发出惨叫之处响起,同时还伴随着一阵阵夹杂着俄语的惊叫,如此折腾了好一会儿后才逐渐平息下来。
宋逸风并没有冲出去看个究竟,他目前的职责,乃是贴身保护琼斯的安全,外围的情况无需他插手,反正事后总会有人来向他报告。
片刻之后,宋逸云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弟,过来一下,带上琼斯博士,要注意保护好他。”
十分钟后,宋逸风带着琼斯,来到了主帐篷中。
因为刚刚的声响,现在整个营地都已经处在高度戒备状态。在各个帐篷之间,到处都围上了一圈圈荷枪实弹的士兵,就是主帐篷中也不例外。
在人群围出来的空地中央,有几具尸体横陈在地。看那些尸体的装束,并不是随队士兵,倒很有古代印度土著的味道。
他们的死因也很明显,周身密密麻麻的弹孔,到现在还在流淌着鲜血,显然是被苏联士兵们乱枪打死的。
看看主要人物都到齐后,宋逸云开腔了:“三十分钟前,我们的巡逻人员遭到了袭击。”
“凶手就是地上这些人。”宋逸云指了指那些尸体。
“他们使用的武器非常古旧,全都是冷兵器。但是在近身搏杀的力量和速度上,却是超出常人太多。我们赶去营救的士兵,集中全部火力也仅仅只能放倒了这么几个人。”
“而且,当我们的援兵赶到时,发现这些敌人正在干一件匪夷所思的事,那就是食人!”宋逸云指了指帐篷另一角,那里有两具被盖上了白布的尸体。
“我们的巡逻士兵被他们当场分而食之,不过也正因为如此,这些敌人并没有继续杀入营地,给予了我们足够反击的时间。”
“至于他们的身份……我想,琼斯博士,你心中应该有个底了吧?”宋逸云望向琼斯。
琼斯点了点头,悠悠说道:“如果你现在马上解剖,那应该还能找到更多证据。”
宋逸云一笑,当场掏出手术刀,直接一刀划下。
没过多久,一根完整的臂骨,被扔到托盘中。
“果然……”宋逸云洗干净手上血迹,望着那根如玉质般半透明的骨骼。
“拿去鉴定一下!”
片刻之后,鉴定结果出来了,那跟臂骨竟然是玛瑙质地的!
“罗刹的骨骼,和人类的还真是差异巨大啊。”宋逸云看着鉴定报告说道。
“小卒的骨骼是玛瑙质的,而王族的骨骼则是水晶质的,随着地位的提高,质地也越来越精纯。”宋逸云望了不远处的水晶棺一眼,“但不管纯度如何,全都是硅质构成,和人类的钙质骨骼截然不同。”
“不过我们此行的目的,可不是要在人类学中设立一个新门目。”宋逸云将手中的报告一扔。
“让士兵们按战时标准进行戒备,既然罗刹鬼已经出现,那楞伽城也必定不远了!”
车队以不紧不慢的速度,在望不到边际的丛林之海中跋涉。随着车队的前进,一颗颗粗大古木不断倒下,砸出漫天残枝碎叶。这等巨大的声势,惊起了宿居于丛林中的各种动物,闹得一路上无不是鸡飞狗跳。种种叫不出名目的珍禽异兽,纷纷望车而逃,就如同遭遇了一场大难。
自从第一次夜袭事件后,已经过去了两天,罗刹鬼都没有再出现过。也许,那天晚上苏联士兵们惊人的火力压制,给予了它们深刻的印象,所以短时间内都没有再找上车队的晦气。
宋逸风把背靠在车厢上,身体跟随着车身一齐晃动,就好似身处摇篮一般,渐渐有了几分倦意。
虽然看守琼斯是他的职责,但现在车队已经深入荒无人烟的丛林,再加上有食人鬼的威胁,宋逸风并不认为琼斯会挑在这种时候逃亡。再说,看琼斯之前那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很明显他也对楞伽城抱着莫大的兴趣,在见到真正的遗址之前不太可能离去。更何况,楞伽城中很可能有导致奥克斯利精神失常的线索,琼斯即使不为自己,为了老朋友也必须去看一看。
正当宋逸风昏昏欲睡之际,宋逸云的声音忽然突兀地在脑中响起。
“弟!有几只小老鼠在周围转悠着,去帮我解决掉。可以的话,再给我带个活口回来。”
宋逸风点点头,终于有点事可以让他干了。
交代了同车的士兵们几句后,宋逸风抓住车厢边条,一个翻身跃上了卡车顶篷,那身手看得旁边的士兵们惊叹不已。
如果是其它正常的世界里,老子还能移山填海给你们看呢!宋逸风在顶篷上站稳了,往四下张望。
下一刻,一副精神力扫描图像传到他脑海中,那是宋逸云用精神力侦测到的,附近几公里内的详细扫描情况。
在车队后方和两侧,有数十个光点在闪烁着,以百米左右的距离一路紧跟着车队。它们藉借着密林的掩护,可以在其他士兵的眼皮底下隐藏身形,但不管躲得多么好,都逃不过精神力者的扫描。
锁定目标后,宋逸风借着其他士兵身影的掩饰,一纵身从车顶上投入丛林之中。
丛林中植被繁茂,视线受到的干扰极大,如果叫士兵们下车开枪扫射,恐怕根本就无法击中目标。除了视野问题外,罗刹鬼们灵动的身法,在着密林中可以发挥得淋漓尽致,完全可以把一整座丛林变成一张饕餮之口,将来犯的士兵们全部吃掉!
既然不能聚而歼之,那就只能靠己方的高手用同样的方法,将敌人逐一击破。而在整支队伍之中,个人战力可以完全胜过罗刹鬼的,就只有宋逸风一人了。
宋逸风独自一人在密林中穿行,动作迅捷若猎豹,同时又无声无息。
他进入这个世界也有一段时间了,已经大致摸清楚力量受限的情况。
波旬创造出来的世界,说白了就是一个巨大的修真虚拟幻境,只不过因为背后有六道法轮巨大的力量支撑,所以可以和现实的世界产生真实的互动。至于宋逸风现在身处的这个《夺宝奇兵》世界,就有点近乎于梦境世界,都是肉身的力量消失,而精神的力量犹存。虽然大巫之体的神妙已经荡然无存,但心灵的境界犹在!
现在宋逸风已经晋升至四阶高级,无论是能量还是,都可以进行最精细的控制。所以不管这个世界中的身体,究竟只是一股纯能量的投射产物,还是波旬借尸还魂式捏造出来的玩具,宋逸风都可以完全的发挥出最大力量。
到了现在,他也毫不担心这次任务里会出现比自己强大太多的敌人。大家处在同一世界中,受到同样的规则束缚,即使是圣人也不见得处境好上多少。更何况,现在宋逸风还有一个最后的杀手锏――赝品混元金斗,只要还能保证发挥出有正常威力的一击,那就算是圣人也能杀给你看!
树枝树叶飞快地向身后退去,宋逸风在短短数息之间就已经接近了离车队最近的那个罗刹鬼。
那张惊愕的脸还没来得及有任何表示,就整个儿飞上了天空。
宋逸风一击得手,用军用匕首斩断了一个罗刹的脑袋后,也毫不停留,继续冲着下一个目标杀去!
密林是阻挡了车队巡视的视线,但同样也使罗刹们对身边危险的警觉性降到最低。它们自持有繁密树叶的保护,不会被远处车队上的士兵发现,却忽视了自己也可能遭遇到同样的危险。
有宋逸云的精神力扫描作辅助,宋逸风此刻就如同在一间明亮的房间里对付一群瞎子。不管瞎子的其它感官多么敏锐,都不可能和正常人进行公正的较量。
不消十分钟,跟踪着车队的罗刹就已经减少了过半。因为它们身处暗处,不可能过于明目张胆地相互联络,所以直到现在还懵然不知自己一方已经变成了猎物。
又过了差不多十分钟,精神力扫描图像上闪烁的光点只剩下寥寥几个。到了这时候,大概罗刹们也察觉到了不对劲,剩下的光点不再继续跟踪车队,而是集合在一起,转而向后方逃去。
宋逸风岂能让它们就这样逃走?老姐交代他抓活口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呢。
随着足下加速,宋逸风很快就追上了那几个漏网之鱼。到了现在,罗刹们已经不再隐蔽身形,而是像猴子一般,抓着藤条树枝在丛林之间快速移动着。
罗刹们这种急于逃离的态度,反而让宋逸风有了更大机会。无声无息之间,他就已经逼近了最后面的一个罗刹。
匕首挥出,斩向眼前的那段脖子,宋逸风有十足的信心,将那颗脑袋一刀斩落下来。
但是,出乎他意料的,那个罗刹居然在千钧一发之际,以毫厘之差避过了断头之厄,匕首仅仅在其后颈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罗刹一个加速前冲,攀住了身边的一颗大树,就这么借力转身,变成了面对宋逸风的方向。
当看清楚来敌仅仅只有宋逸风孤身一人的时候,那个罗刹口中发出愤怒的吼叫,前方的罗刹闻声纷纷回过头来,不再继续逃窜。
那个罗刹嘴里飞快地冒出一连串的土话,宋逸风压根就听不懂一个字。看来波旬始终没有主神那般负责,会将所有不同种族的语言都一一翻译过来,像是琼斯和苏联士兵那些主线必要人物还会应应景翻译一下,至于现在眼前的这些小卒,波旬就没有那么好的耐心了。
不过即使听不懂,也同样可以明白刚才那句话的意思,看看周围罗刹们围拢过来的架势,分明就是想将宋逸风就地解决。
宋逸风微微一笑,丝毫不惧,他知道该拣哪一个活口回去了。
在其它罗刹包围过来之前,宋逸风就是一拳轰向那个能躲开他背后一刀的罗刹。
能够在逃窜之中察觉到危机的临近,不用说,这个罗刹至少也有解开一阶基因锁的实力,或许还更高。只不过,在现在这个世界里,发挥不出原本肉身的力量,就算是圣人来了也是一个鸟样。
有这种实力的罗刹,就算不是这支队伍的头头,也必定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所以宋逸风也不去理其它罗刹,直接找上了这个头头。
那罗刹头头看到宋逸风如此嚣张,在众罗刹包围的这当儿居然不逃,还反过来虎穴夺子,一时之间也不由怒了。它也同样击出一拳,不躲不闪地和宋逸风硬憾。
宋逸风哈哈一笑,于两拳相交之际忽地化拳为掌,以天魔手的招式,沿着罗刹头头的手臂一扭,直接将它的肌肉扭伤,骨骼拉到脱节。以他现在四阶高级的水平,加上天魔功的技法,不管是敌人的能量还是,都能够加以掌控。
罗刹头头怒吼一声,眼中透出不甘的神色,也许它还以为,如果自己的力量没有限制的话,绝不会败得这么快这么惨。
“别抱怨虎落平阳被犬欺,”宋逸风冷笑,“如果彼此力量正常的话,就算你是圣人我都能一口吞了!”
说着,宋逸风一甩手,赝品混元金斗飞出,罩向其它袭来的罗刹。宋逸风现在可没这么好兴致陪这些小卒一一过招,只要拿下头头就好了,顺便,也可以找个机会试试手头这个赝品的威力。
虽然说是赝品,但那混元金斗一祭出来,就立即化作一口巨大箱子,悬于半空之中。庞大无匹的吸引力自箱中透出,霎那间所有罗刹,连同密林中的一棵棵巨木,都被这股力量牵引,纷纷飞入箱中。一时间,飞沙走石,日月无光,似乎就连天地日月都要被吸走了!
一眨眼间,所有罗刹,连同一整块树林,全都消失无踪,原地仅仅只剩下一个望不到边的巨坑!
吸尽敌人之后,混元金斗再微微一震,一切被其吸入之物全都化作齑粉。
罗刹头头的眼睛睁得斗大,就算它力量全盛之时,也根本不可能发出如此大威力的一击。
“虽然是借助了法宝,但这确实是我本有的力量水准。”宋逸风一记手刀,击晕了罗刹头头,然后自己往那坑中走去。
拣起落在坑中的混元金斗,宋逸风叹了一口气。
虽然自己是可以祭出这个赝品,但是一击之后,就立即能量断绝,这法宝也会立时失去控制。如果不能在一击之中毙敌,那宋逸风就再无后招,比程咬金的三板斧还惨。
不过话说回来,即使是其他圣人出现,就算手执先天法宝,也同样不会比宋逸风的情况更好。真有那种时候的话,那双方各自硬扛对方一击,能够拼的,就只有实力之外的因素了。
比如说,运气。
收好混元金斗,扛上罗刹头头,宋逸风转身朝车队的方向掠去。
片刻之后,在车队前方的一辆军车上,宋逸云从罗刹头头的脑袋上方收回手。
“干得好,你抓来的罗刹,是它们这次行动的一个小队长,刚好是可以参与行动策划的阶层。”
“这支小队的任务,还仅仅只是监视我们罢了。”宋逸云展开地图,“等我们到了不得不下车步行的地方,罗刹就会对我们发起突袭,阻止我们进入楞伽城。”
说着,宋逸云在地图上的某处划了一个圈。
“这里,就是楞伽城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当然,不算天空。”
“天空?”宋逸风好奇地问道。
“因为……”宋逸云用笔指了指头顶的天空,“从这个罗刹的记忆中看,它所知道的黄金之城,真正位置乃是在天空之上!”
这么一说,周围的人无不下意识地抬头望向天空。
“可以飞翔在天空中的城池,那岂不是和众望之城非常相像咯?”宋逸风脑中冒出这么一个念头。
“好了,”宋逸云继续发号施令,“你去把琼斯博士和奥克斯利带过来,从现在起,要对他们严加保护。”
“而且,我想听一听,琼斯博士对飞翔于天空之中的黄金之城,到底有何高明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