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浩歌一曲酒千钟]247 艳福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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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艳福不浅
“宁大人不会出什么事吧?”孟群道。
黎偓一惊,宁采臣若是出事,那他可就没好日子过来。他忙摇头道:“不会的,前两天那些蝗虫后就没再出现其他蝗虫了,如果不是宁大人已经大功告成,那些蝗虫肯定会源源不绝来的。”
他虽然说得有道理,不过心里也确实没底。其他官员只是在那里闷坐着一言不发,看来大家都没什么好主意。
黎偓沉吟了片刻,正要下令,却听一阵爽朗笑声传来,他一听这笑声,心中郁闷一下子烟消云散,因为那笑声不是别人的,正是宁采臣的笑声。
待他见了宁采臣大步走了进来,风采似乎更胜往日,一颗心彻底放下了。
“宁大人,你没事真是太好了,哈哈。”这句话绝对是真诚的不能再真诚了,真诚得让宁采臣觉得有些虚伪。
其他官员纷纷站起来,也都要真诚一番,恰好见了宁采臣后面一身青衣的小青,都双眼发直,昏昏然然,难以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美人。
宁采臣无奈苦笑,带着这么个祸国殃民的美女在身边也不知是福是祸。
“宁大人,您真行啊!”韦彰显然误会了宁采臣和小青的关系,朝宁采臣一竖大拇指,露出一副男人都懂的猥琐表情,宁采臣待要说话,小青却是美目一瞪,一股杀气形同实质一般,韦彰脖子一缩,嘴唇张了张,说不出话来。
众人坐定,宁采臣问起沂州城的情况,黎偓说起前几日开始有一大片蝗虫飞来沂州城,幸好他们做了准备,哪些家禽将蝗虫吃了许多,才保住了庄稼,后面几天虽然有一些零零散散的蝗虫,很快就被解决了,宁采臣听罢,自然也松了口气,沂州城安然无恙,灭了只蝗虫精,还意外发现了丹田里隐藏的《妙法莲华经玄义》,也算不负此行。
说到那只倒霉的蝗虫精,还得多亏乔大眼和柳延年两个家伙,不然今天活着的就不是宁采臣了。那只蝗虫精身体应该还有些用处,可惜当时宁采臣全力施法之下,五雷正法将那蝗虫精身体毁得支离破碎,别说内丹,就是一根完整的毛都没有。反而是开始的时候被紫星剑斩断的两只前肢被找到了。
那两只前肢锋利无比,是炼制法宝的好材料,只是宁采臣已有了更加锋利的紫星剑,便要将两只前肢让给乔大眼和柳延年,他们俩推辞不要,说是拿去也无用,结果最后小青拿去了。她一直都是从一双肉掌对敌,宁采臣也想不到她要那恶心的蝗虫前肢做什么。不过小青神神秘秘不说,宁采臣也不好多问。
然后说起蝗灾过后的诸多杂事,宁采臣自然是两手一甩,全交给了黎偓等人,他只是解决蝗虫的朝廷特使,这蝗虫一了,当然就没他什么事情了。
众官员见宁采臣带着绝美的小青急匆匆离去,羡慕之余又不禁有些怅然。
“宁大人真是艳福不浅啊。”韦彰一脸羡慕嫉妒恨,还看着那门。
“古人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老孟我从来不信,今天总算信了。只要小青姑娘一点头,我便是立刻死了也心甘情愿。”孟群也道。
“就你那副衰样?别说死了,就是生了死,死了生,生不如死,小青姑娘都不会皱下眉头。”韦彰很是不给面子,撇嘴道。
“你说什么呢?”孟群急了,正要吹胡子瞪眼,一旁早已看不下去的知州大人发飙了。
“你们两个说什么呢?赶紧给本官安抚百姓去。”黎偓怒了,非常之严厉地训斥了这两个家伙一顿,虽然他心里也有这样的想法,不过面上却是一本正经,这便为官几十年练就的硬功夫,心里翻江倒海,脸上滴水不漏。
宁采臣这么急当然不是像那些家伙所想的那样不堪,他是想见小倩了。虽然只是分隔了几日,但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一样,不踏实。
想到这里,他倏然一惊,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聂小倩了?
以前他那么急切去救聂小倩,说实在的,是因前世看过的那部电影,心里同情聂小倩的遭遇,还谈不上喜欢,更别说爱了。
毕竟涉及到感情的事情,就难说。至少对他来说,谈不上喜欢一个从未谋面的女子,即便这个女子美如天仙。何况他读《聊斋志异》,也没发现宁采臣真的有多喜欢聂小倩,更多的是聂小倩把自己托付给宁采臣而已。
虽说聊斋志异里,宁采臣和聂小倩在一起,不过宁采臣已经换了人,作为不相信命运的现代人,他可不觉得聂小倩和他一定是注定的。有时候会这样想,如果他当初不去救聂小倩,是否两人还会相遇?
答案显而易见,宁采臣和聂小倩将是真正的人鬼殊途,他将会走自己不同的路,聂小倩,或许一直被树妖奴役,或许会遇见另外一个书生。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自从救了聂小倩,两个人一路走来,宁采臣是真的喜欢上这个美丽善良温柔的女子,他习惯了她的存在。或许,这就是喜欢吧?
宁采臣不确定,他毕竟不是情圣,也不是什么情场浪子,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不同的是他比这个时代的人,思想有那么一点点不同,见识多一些罢了。
但在感情这种比心神之力还复杂奥妙万分的事情前,他又能做什么呢?这恐怕连圣人都不知道。
宁采臣轻轻叩了叩房门,推门进去,抬头,一望见那个站着对自己微笑的女子,心里突然就安定了许多。
“宁公子,你回来了。”
简单的话语,好像平常的寒暄问候,但那颤抖的声音,憔悴的脸庞,让宁采臣竟然有些不敢面对。
“小倩,对不起,让你担心了。”宁采臣看着那双洋溢着惊喜的眼眸,忽地心里一酸。
聂小倩微微一笑,苍白的脸似乎多了些活力:“宁公子,你没事就好了。”
她的衣衫和她的脸一样白,好像从未晒过太阳一样。
的确,她没晒过太阳,连看都没看过,至少那有太阳的记忆已经是很多很多年前了。那时候她还是个怀春少女,无忧无虑,憧憬着自己未来的郎君,英俊潇洒,才学过人。
那时候的阳光多美啊,虽然她从未注意过。直到后来,在树妖魔掌之下,她才发现自己如此渴望那阳光,哪怕只是稍纵即逝的一缕,也是那么地不可能。
那时候她暗暗发下誓言,如果有一天,她能再看一眼那阳光,便是立即魂飞魄散也愿意的。有的东西,只有失去了,才会明白有多珍贵。可惜,这个简单的道理,世上很多人都不明白。
所以,从那以后,她便明白,要好好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因为有的东西,失去了,便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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