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7章、少年出山,轩辕在世!

目录:成神| 作者:郭少风| 类别:历史军事

    第2877章、少年出山,轩辕在世!

    无数的黑色流光,在整个洪荒大陆的天空中不停的穿梭着,甚至相互之间互相碰撞着,最后开始坠落大地,虽然所坠落的方向是不一样的,但在坠落之后的强大力量,却全部都朝同一个方向飞驰而去没有半刻的停歇,没有丝毫的犹豫,如同接到了一个集结的命令,是要多快有多快!

    同时,强大的魔气,已经笼罩着整个天空与大地,洪荒的植物,在逐渐的枯死,不管是普通的动物还是异兽,全部都狂躁了起来,由不同的森林内冲出,顿时之间,形成了一阵阵的兽潮,这些成群的兽潮像是相互之间有所共鸣般,也全部都朝同一个方向冲去,那个方向,整是魔气最为强盛之地,也就是魔族大军所聚集之地,名为第九大陆!

    天魔居然胆子大的将他的魔族大军全部往楚子风的地盘集结,这已经摆明了要直接跟楚子风开战,第九大陆,第九大战,三界与天魔之间的最后一战,将在这里拉开真正的序幕!

    只不过这次的大战,跟以往是截然不同的,以前三界,苍穹鼎主跟天魔之间的大战,那都是苍穹鼎主独强,可以说,是以一人之力,带领着一批不要命的兄弟,与天魔,与魔族开打,可到最后,苍穹鼎主的所有人都死了,包括苍穹鼎主在内,可魔族方面,虽然也被打压了回去,但魔族的伤亡却是十分小的,魔族的八部众,八大魔将,统统都还在,一个都没死!

    但这一次,不管是楚子风这个第九代的苍穹鼎主,还是天魔,都拥有了比以往要强大许多倍的实力,楚子风已经到达了苍穹九变,神道巅峰,同时,也吸收了界王神的所有力量,并且在楚远山的相助之下,还结合了龙族跟矮人族的力量,这完美世界四大种族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不得不说,造就了一个全新的苍穹鼎主!

    然而,楚子风这一代的苍穹鼎主变的比历代苍穹鼎主都要强大,天魔也是如此,他背后,居然有阿鼻混元界撑腰,这阿鼻混元界,也就是天魔多次进攻三界,与苍穹鼎主开战的真正目的所在,他想要进入阿鼻混元界,原来是早就已经得到了阿鼻混元界的相助!最为可怕的是,阿鼻混元界的第一王者,都在相助天魔,在短短一天之内,不知道将天魔的实力提升到了一个怎么样的阶段!

    在昨天,楚子风诛杀界王神,三拳就搞定了,天魔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是楚子风的对手了,如果不是有来自阿鼻混元界的隐秘机动护着他,恐怕这第九大战,根本就不会开始,楚子风就可以将外域魔族给连根拔起。

    既然今天,天魔直接向楚子风开战,那就足以证明,他从那个双子大帝那边,得到了无法想象的实力,这等实力,又能不能与如今的楚子风抗衡?又或者说会不会又超越了如今的楚子风,天魔还未出手,这就将会是一个谜题!

    洪荒大陆的一处深山老林之中,在这里,建立着一个村庄,村庄内所住的全部都是普通人,为了避免战火,这个村庄的人在很久之前就移居到此,就连他们自己,都已经记不清楚,当年他们的祖先是在一个怎么样的情况之下,什么时代之中迁移过来的!

    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是这个村庄的村规,除了耕种之外,不能去做别的事情,更加不能离开村庄半步,以免将外面带进来!可以说,这个村庄,就是属于洪荒大陆中的一处世外桃园,虽然条件不是很好,也没有仙境般的环境,但这里的生活,却是最为安宁的!

    太阳刚刚升起,只见在山头之上,一名黑衣少年,带着一条老黄狗,站在这里,这里也是整个山村的最高处,在下面,所有的村民,全部都聚集在了一起,全部都望向了山头上的少年!

    少年名叫狗蛋,还乡村的名字,在乡村中,大多数的孩子,都是取的这种名字,名奸好养活,着就是一个乡村中通常的习俗!

    “狗蛋,快下来,你娘还等着你回家吃饭呢。”

    白发老头对着山头大喊,但山头上的少年,却如同没听见似的,只是蹲下身来,摸了摸身边的老黄狗,轻笑道:“老黄,你快回家吧,以后在村子里好好生活下去,不能再跟着我了。”

    旺旺……

    老黄狗叫了几声,意思像是不想走似的。

    可少年却是脸色突然一变,顿时之间,他的气势如虹,周围的空间,都仿佛停止了下来,整个空间,也都开始颤抖了起来!

    强大的玄光,从少年的体内散发出来,整个天地,都被他这气势跟玄光给惊住了,阵阵的雷鸣滚落而下!

    山下的村民全部被这一幕给惊呆了,他们向来都知道,狗蛋并不是表面上的那般简单,虽然才十五岁的年纪,可自五年前开始,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那个时候狗蛋才十岁,在得了一场大病之后,整个人都发生了改变,不管是头脑还是体格,甚至连性格,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哪怕是在这个小小的村庄中,村民也可以感觉的到,狗蛋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傲视天下的霸气!

    十岁就可以将一头牛举起,十一岁上山打老虎,为村民除害,十二岁诛异兽,十三岁在村庄周围布置结界跟阵法,十四岁以一人之力,屠杀了一批潜入村庄的土匪,十五,也就是现在的狗蛋,只要体内那玄光一经散发,整个天地,都将惊雷滚滚!

    狗蛋用手摸了摸自己身上那破烂的衣服,说道:“狗蛋,你可知道,其实,在五年前,你就已经死了,是我,占据了你的身体,陪在你的父亲身边,替你尽了五年的孝道。可如今,天魔再次入侵三界,我不能继续呆在村庄里了,必须要马上出去,帮助第九代苍穹鼎主,迎战天魔,迎战魔族!”

    狗蛋,已经不在是原本的狗蛋了,在五年前,真正的狗蛋就已经死了,是因为那场大病而死的,可他的身体,却被其他人给占据了,这个人,拥有着据对的力量,他并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却在五年之内,甘心做一个平凡的普通人,替狗蛋尽了五年的孝道!

    如果天魔不入侵三界,如今的狗蛋,估计还会一直呆在村庄里,一辈子,永远都不离开!可既然现在天魔已经入侵了,他,如今的狗蛋,也已经呆不下去了!

    “想我轩辕镜,当年纵横洪荒,无人能敌,乃是第四代苍穹鼎主,却与天魔一战,一死又死。如今,天魔再次来犯,我轩辕镜,总不可能贪生怕死的躲起来吧,我现在要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给这个村庄的所有人,一个太平盛世,让他们不再继续呆在这里吃苦,也可以去别的地方享受着幸福的生活。不过,在那之前,狗蛋,抱歉了,你必须要做一次不孝子,抛弃你的父母,离开这里,前往战场,对抗天魔!”

    轩辕镜,第四代苍穹鼎主,当年与天魔一战时已经战死,却转世,但又被叶九霄所杀,最后,只剩一道魂体,在这片天地间漂泊!好在,轩辕镜找到了一个毕竟适合他的身体,那就是狗蛋,五年之中,轩辕镜通过他本身的能力跟努力,修为,已经恢复到了当年的境界,神道巅峰,只因为轩辕镜在村庄周围所布置下的阵法跟结界,加上他本身就是超级强者,在恢复神道巅峰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任何的天地惊动!

    该离开了,已经在这个村庄生活了五年,是时候去会会天魔了!

    这么久不见,天魔,你可还记的我否?

    我乃,第四代苍穹鼎主,轩辕镜是也!

    轩辕镜面对山下的村民,伸手挥别,这一去,可能就是永久的死亡了,但死,对于轩辕镜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只要能彻底将天魔,将魔族消灭掉,死,可能就是苍穹鼎主的最后使命吧!

    “各位,告辞了,多谢大家这些年来的关照,如今天下大乱,狼烟四起,我辈热血好男儿,怎能忍辱偷生……”

    “这一去,死战天魔。这一去,不再回村。这一去,惊天动地。这一去,三界安生!”

    转身,在山头的一块岩石之上,刹那间出现了四个大字“佑我村民”,而在下面的落笔名是……轩辕世家,轩辕镜。

    轩辕镜不再有任何的犹豫,也不再去看山下的村民,直接就飞身离去,身影,消失在了村民的眼中!

    “迟老爹,狗蛋已经走了吗?”

    “嗯!走了!其实我早就知道,我们这个小地方,是留不住他的。而他,在五年前的那场大病之后,就……”

    迟老爹,也就是狗蛋的父亲,像是早就知道狗蛋并非是狗蛋了,可这年前下来,他还是将狗蛋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

    “虽然你不是我儿子,我也不知道我儿子到底怎么样了,或许早就已经死了吧。但我却知道,你定非池中物!你当年来到我们家,那也是我们家的福气吧。不管你要去做什么,以后会不会名震天下,我跟你娘,都会早晚三炷香,向天祈祷,你一生平安!”

    PS:求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