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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密西西比州郊区,圣玛利亚精神病院,一个雾蒙蒙的早晨。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
老约翰踩着雾气匆匆赶到的时候,几个腰粗膀圆的中年女人正在不耐烦的咒骂着精神病院里发出各种叫喊的病人,如果不是她们的衣服,大概谁也不会想到她们竟然是这所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
老约翰苦笑了一下,摇摇头。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美国终于也卷入了这次世界大战,战火虽然没有在美国本土打响,但依然有不少的年轻人怀着或者兴奋或者害怕或者对前途的渴望踏上了战场,这个年轻的国家之内也渐渐弥漫开了一种诡异的气氛,不少人似乎已经开始遗忘那令所有人陷入泥潭的经济危机,变得跃跃欲试。与这种疯狂的情绪相对应的,就是被送进精神病院的人越来越多,尽管老约翰知道,有些人并不是真的犯了病。
是的,老约翰称美国为“年轻的国家”,因为他的年龄比起这个国家来说并不会年轻到哪里去。
他是一只吸血鬼,一只默默无闻、妄图隐藏在人群中偷偷活下去的吸血鬼。
他变成这种怪物的时候年纪已经不轻了,所以,他既不像那些疯狂的吸血鬼崇拜者那样欣喜若狂,也不像宗教信仰者那样愤世嫉俗。他的年龄和阅历让他可以镇定的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哪怕生与死这样最令人恐惧的事情也没有让他失去他的淡然。
尽管他必须吸食人血,但这样混乱的年代,鲜血从来都不缺乏,不管是来自战场,还是美国阴暗的小巷里那些被生活所逼不甘的步向死亡之人。
老约翰并不觉得自己多么邪恶,唯一的遗憾是他再也无法接触阳光,这让他不得不趁着每天天还没亮或者雾气弥漫的时候就来到精神病院。他甚至已经有了住在这里的想法,不知道院长会不会可怜可怜他这个孤单的老头子同意他的请求。
这是非常平常的一天,除了世界上正在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老约翰这么想着,完全不知道他的想法是错误的,直到他跟那几个膀大腰圆的女人打了招呼以后进入精神病院。
他闻到了一股甘美的味道,香甜无比。老约翰一下子僵直在了原地。
安妮,几个胖女人中金发的那个诧异的看了老约翰一眼,然后咯咯咯的笑起来:“嘿,老约翰,你在干什么?难道你准备加入我们的话题吗?”
几个女人对视一眼,一起笑了起来。女人四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龄,她们刚才谈论的可是有关于男人的话题,像老约翰这种不但脸色苍白,皮肤冰冷,还年老体迈的老处男可不是她们的目标。
老约翰尴尬的转动了脸,问:“今天有新来的家伙?”
安妮笑完了,想了想:“哦,是的,昨天晚上送来了一个小家伙,听说总是疯疯癫癫的说能看到未来,可我看着那个小姑娘明明没有任何异常——噢,当然,得除开她那双残疾的眼睛。”安妮又咯咯咯的笑起来,这让她肥硕的胸部不断的跳动,就像袋鼠的育儿袋,“我把她扔在二楼尽头的那间房间里了。噢,真讨厌,又一个吃白食的,看样子今天又得多花一块黑面包了,真该死!别以为我不知道,那些吝啬的家伙就是这么打算的……”
老约翰没有听安妮的抱怨,他一步一步对直向着二楼尽头的房间走去。
他在这里已经工作了好几年了,他正打算着再过几年就离开这里重新找个地方生活,所以,他对圣玛利亚这所破旧的精神病院了如指掌。
他甚至清楚的记得那间房间以前住着的是一个喜欢穿红衣服的男孩,那个男孩总是认为自己是女孩,所以总是撕碎父母为他准备的所有衣服,哪怕光着身子也不愿意妥协,除非你给他红色的裙子。后来,他被送到了这里,再后来,当经济危机突兀降临,这里的伙食开始缩减为每天一块黑面包一杯水之后,那个男孩的身体渐渐的就支撑不了,最后终于死掉了。
老约翰记得那是两个多月前的事,所以,那间房间空了下来。
那甘美的味道指引着老约翰走到最后一间房间外面,然后,他看到那个相当美味的小女孩。
房间很狭窄,当然,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还算好的是,每间房间都有一个小小的破旧的铁窗,虽然这只允许少许的阳光透进这间摇摇欲坠的精神病院,却不允许任何一个精神病人暴起伤人。
其实,相较于精神病院,老约翰觉得这更像监牢。他曾经在监牢做过事,那里和这里相差并不大。
房间里只有一块木板,上面铺着一点旧棉絮和报纸充当床板。床板上蜷缩着一个瘦小的身影,她有一头黑色的乱糟糟的短发。
老约翰看了一眼门上的记录,上面写着,“姓名:玛丽·爱丽丝·布兰登。年龄:16。”
她可真小,看起来好像才十二三岁。老约翰叹息了一声,声音其实很轻,但那个女孩竟然听到了。
她从破棉絮中抬起头来,看向老约翰的方向:“你是谁?”
老约翰心头咯噔一声,因为,他看到了一双被完全毁掉的眼睛,那样突兀的镶嵌在一张精致却瘦小的脸上,莫名的竟然显得恐怖。
老约翰喜欢这个女孩的味道,他已经很多年没有闻到这么好闻的味道了,虽然那让他非常想咬断这个女孩的脖子,但老约翰变成吸血鬼的岁月已经太久了,不管是身为人类还是身为吸血鬼的时候,他都是一个冷静自制的人,所以,他并没有被那个味道蛊惑,反而……反而有一种亲近的感觉,仿佛两个人之间有什么特殊的联系一样。
老约翰忽然有些感慨,他甚至想到,自己遭遇意外的时候,自己的孙女大概比她还要小吧?原来已经这么多年了么?
噢,他有多久没有想起他身为人类的时候的记忆了?
老约翰摸出钥匙,打开房间的门,门锁哐啷哐啷的声音让那个小女孩有点紧张。老约翰笑了,他的声音意外的好听,有一种沙沙的感觉,却并不粗糙:“玛丽?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哦,先自我介绍,我是这里的工作人员,他们都叫我老约翰,你也可以这样叫,我不介意,可爱的姑娘。”
玛丽的眼睛看不到东西,那明显是被人为弄瞎的,但这并不妨碍她将脸转向老约翰的方向,虽然她的动作看起来还不太熟练。
“好的,你可以叫我玛丽,他们都叫我玛丽。”她这样说,语气里却有点悲伤。
老约翰知道她说的是谁,她的父母,但他们亲手将她送到了这个地方,尽管老约翰敢以自己永恒的生命发誓,这个女孩的神智绝对清醒,没有任何相关的疾病。
“嘿,玛丽,既然别人都这么叫你,那我是不是应该换一个称呼?比如……爱丽丝怎么样?哦,这让我想起《爱丽丝梦游仙境》,我的小姑娘。”老约翰坐到了小女孩的身边,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
“爱丽丝?那个钻进兔子洞的小姑娘吗?好吧,虽然我没有遇到兔子先生。”小女孩歪歪脑袋,同意了他的说法,然后,她想了会儿,小心翼翼的问,“那么……约翰先生,我可以摸摸你吗?你知道,我看不见,但我想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我应该知道你的长相。”她匆匆补充着。显然,突然被送到这种地方,她害怕极了,哪怕是莫名出现的善意,她也想要努力抓住。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我的小朋友。”约翰让她的手摸上了他的脸。
“你的身上可真冷。”爱丽丝笑了,但当她碰到他的脸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老约翰闻着香甜的味道朝他靠近,心想幸亏他昨晚已经吃饱了,所以他逗趣的说:“你的身上并不比我好到哪里去,小爱丽丝。”
爱丽丝便笑了起来。老约翰说得对,现在是早上,太阳还没升起来,而她只有一件薄外套,这个房间确实有点阴冷。
老约翰又听到爱丽丝的惊呼,这个眼睛看不见的小姑娘竟然出乎意料的乐观,即使失去了眼睛,依然在用双手每时每刻去发现奇迹:“噢,老约翰你有一下巴的胡子,它们硬得像豪猪的毛,真扎人!”
“豪猪?你见过那玩意?”
“当然!不过,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爱丽丝有些遗憾的放低了声音。
很自然的,从那天起,老约翰有了一个小朋友。
当然,这并不能给爱丽丝带来什么实质上的帮助。老约翰在精神病院里只是一个年老体衰的工作人员,没有在经济危机过去不久的时候失去这份工作已经是上帝保佑了,尽管,这份工作的薪水少得可怜,几乎连一个小孩儿都没办法喂饱。
但幸好,老约翰并不需要食物,所以,那些食物他都带给了爱丽丝,还有一些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废旧报纸,他会读给这个小姑娘听,尽管那些消息或许已经过去好几天了。
这个女孩是他见过最坚强的姑娘,喜欢笑,喜欢提很多问题,喜欢用双手触碰不同的东西。他老了,总是愿意跟这样坚强可爱的姑娘呆在一起的,那让他觉得充满了活力。
事实证明,就像爱丽丝自称的那样,她的确可以看到未来,虽然那力量并不太受她控制,甚至毁掉了她的眼睛——她曾在意外之间看到了车祸,只可惜,那个时候,这个年轻的小姑娘并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突如其来的灾难让她想也没想就妄图用自己的努力挽救无辜的性命,完全不知道以前她说出来的事情从来不被人相信,甚至已经让好些人对她产生了厌恶,毕竟没人愿意耳边总是充斥着厄运。
而不久,车祸就真的发生了,对方却被爱丽丝的话弄得恼羞成怒并没有接受她的建议。于是,很自然的,说出车祸的爱丽丝也被疯狂的幸存者当做了灾难。
有些时候,人就是这样,或许他们并不是不明白这不是对方的错误,但当他们犯下的错误无法得到饶恕的时候,不找一个人来顶替他们的罪孽,他们怎么能控制心中的恐惧和悔恨呢?
爱丽丝的眼睛就是这样被人刺瞎的,那个时候,她才十四岁,第一次,巨大的痛苦亲自教会了这个开朗漂亮的小姑娘她应该闭紧她的嘴巴。而在之后的两年里,她一直做得很好,直到……
直到当她看到发生祸事的那个人是她的父亲,而她则在之后被她歇斯底里的母亲打得遍体鳞伤的送到了这里。
“如果我早点向他们证明我真的能看到未来就好了。”对于这个,爱丽丝如此对老吸血鬼说。
说这个话的时候,老吸血鬼已经和爱丽丝很熟悉了,他们已经习惯了在周围神经病大声的嘶吼中找到互相感兴趣的话题。
老约翰再次给爱丽丝送来食物和一件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破棉袄的时候是一个中午。
微弱的阳光从那个特意留下的天窗里照进来,老约翰的身上泛出一阵璀璨的、如同钻石的光芒。
爱丽丝就坐在他的面前,但她看不见,所以,老约翰也没在意,这样难得的、轻松的坐在阳光下的温暖让老约翰着迷。
“谢谢,约翰先生。”爱丽丝捧起她的食物的时候,这样对老约翰说。
老约翰楞了一下,爱丽丝像是知道一样咯咯笑着说:“嗯,谢谢老约翰给我准备的食物哦!”
老约翰尴尬的轻咳了一声:“我以为你不知道。”
爱丽丝珍惜的将干面包塞进嘴里,另一只瘦小的手摊开接在下巴下面,防止任何一点食物残渣掉在地上。
她的嘴巴被`干面包塞得鼓起来,她不得不给自己灌了一大口水,这才舒服摸了摸肚皮。
老约翰看着空荡荡的破碗,想到以前爱丽丝总会将一些食物剩下来藏好,以便在肚子饿的时候偷偷的吃一点,他的眼神突然一闪:“有人抢走你的食物?是谁?那些吸血水蛭一样的工作人员?”
爱丽丝敏锐的察觉到了老约翰身上那冰冷的气势,摸肚皮的动作一下子顿住:“约翰?”
“不,没什么。”老约翰笑了笑,弯下腰,从怀里掏出一团毛绒绒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放进爱丽丝的怀里,“看看这个,我的小姑娘。”
“哦天!”爱丽丝被那突如其来的毛绒触感吓得惊叫一声跳了起来,老约翰前俯后仰:“哈哈,我的姑娘,不要这样害怕,来,猜猜这是什么?”
爱丽丝小心翼翼的抱起那团毛绒绒的东西,等她摸到那对长长的耳朵的时候,她惊喜的大叫:“兔子!是兔子!我知道这个!”
老约翰眨眨眼,虽然爱丽丝看不到:“当然,这下子,我们的爱丽丝也有她的兔子先生了。噢,不过有点可惜,这只兔子是雌性,或许叫她兔子小姐会比较合适?你要知道,像我这样的老胳膊老腿儿,逮住一只兔子已经不错了,可来不及看它是先生还是小姐。”
爱丽丝咯咯的笑起来,在家里的时候,她都没有这样开心过。她抱着那只瑟瑟发抖的兔子小姐,将可怜的兔子小姐挤到脸上揉了好几下,突然一倾身,在老约翰那张冰凉的脸上响亮的亲了一下:“谢谢你,老约翰。”
老约翰那张总是苍白的脸难得的泛红了,他看着笑容满面的爱丽丝,伸出手,尝试了一下,最终,轻轻的落在了她的头顶,拍了拍:“不,不用谢,我亲爱的爱丽丝。”
“可是……我能养它吗?”
“当然可以。或许,我可以在每次来看你的时候把它带过来?这样就没人能发现了。”
“好吧,那真是太好了。”爱丽丝善解人意的答应。虽然她知道,如果她坚持的话,约翰先生大概会同意她把兔子小姐留在病房里,但要是被人发现,一定会给约翰带来麻烦的。现在的情况她已经很满足了。
“约翰先生是好人。”爱丽丝抱着毛绒绒的兔子,坐在那束从窗口照进来的阳光里,偏着头这样笑着回答,“等我见到贾斯帕,我会向他介绍约翰先生的。”
贾斯帕,是一个她经常看到的男孩子,有着金色的头发,血红的眼睛。她会蹦蹦跳跳的走过去,对他说:“嘿,贾斯帕,我是爱丽丝。”
这是她看到的东西,哪怕她的眼睛再也看不见了,她依然能看到他,所以,她知道,未来从未改变,她一定可以遇到那个人,就像命运注定好的那样。
老约翰站在角落里,看着仿佛精灵一样的小姑娘,轻轻的擦了擦眼角,小声道:“不,我不是,我的姑娘。就像你看到的那样,你的未来里,有一个叫做贾斯帕的男孩,但是,没有我。”
“不过,我会保护你,直到你遇到你的贾斯帕为止,我的姑娘。”
我应该希望那一天慢一点,还是快一点呢?
老吸血鬼看着黑发的瘦小女孩脸上快活的笑容,轻轻的叹息。
但老吸血鬼并不知道,很多时候,一切并不能紧靠着希望前进。
那个晚上,当他以跟他看起来完全不相符的灵敏动作蹿进泥泞混乱的美国小巷将一个疯癫的流浪汉捂住嘴拖到更深的黑暗处,并咬断他的脖子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气息。
“詹姆斯?”老约翰猛然站直了身体,看向小巷的尽头。
“嘿,瞧瞧,我遇到了谁?老家伙,过得怎么样?你该不会就靠这些垃圾过活吧?噢,你可真是太亏待自己了,难怪你总是这么瘦弱。”浅棕色头发的男人大笑着走出来,张开双臂迎向老约翰。
他的身形有些瘦弱,但任何一个看到他那双血红的眼睛里凶狠的光芒的人都不会认为他容易欺负。
这是个真正的危险人物,肆意妄为,随心所欲,从来不会顾忌什么。
老约翰想要逃走,但背后嗖的一声,一个陌生的气息出现。
詹姆斯抱着手臂上上下下的打量老约翰,对他破旧的衣着和颓败的面色胡加点评:“啧啧,真是可怜的老家伙,哪怕你拥有这样神奇的力量,也只是个等死的老东西吗?噢,看样子,我将这样的力量给予错了人呢!或者,我应该收回这种赐予?”
詹姆斯哈哈大笑,嘲讽着老约翰的紧张:“嘿,别这么扫兴啊老伙计,我可是很多年没有看到过你了。来来来,向你介绍一下,我的新伙伴,维多利亚。”
老约翰不再想要逃跑,尽管他如果死在这里,他就再也不能将他的小女孩的兔子小姐送回去了。
詹姆斯是个危险的家伙,并且善于玩弄人心,面对这种人,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松懈。
老约翰放松了身体,就像看到了久违的老朋友那样,放心的将后背露出来,回过头去,就看到一头飞扬的酒红色波浪长发。
那是个相当美丽的女人,身材火辣,眼神危险,显然,是詹姆斯喜欢的那类人。
“你好,维多利亚小姐,见到你非常荣幸。”老约翰像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那样对维多利亚笑了笑,尽管他的身上衣服破旧,裤腿还被泥泞的地面打湿。
显然,在没有变成吸血鬼之前,老约翰的出身并不差。
詹姆斯对于他的表现相当满意,他观察了一会儿,忽然提议:“嘿,伙计,说起来,我们还差一两个帮手,你愿意来帮我们吗?我们准备到战场试试,那边有数不清的美味食物可供我们挑选,可比你这样的日子好过多了,你觉得呢?”
说是询问,但詹姆斯明显没有给任何一点选择的余地给老约翰,但老约翰反而大松了一口气——看样子,他有机会引开詹姆斯了。如果他发现爱丽丝,不管是出于对美味的追求,还是看他痛苦的诡异爱好,他相信这个肆意妄为的吸血鬼都不介意吸掉爱丽丝的血。
“战场?当然,如果你有办法不被人发现的话。这边的食物味道的确不怎么好。”老约翰丢开那俱流浪汉的尸体,用松了一口气的语气抱怨,“你也知道,像我这样的老人,想要有充足的食物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詹姆斯立刻笑起来:“太好了。”他走过来,拍向约翰的肩膀,突然鼻尖一动,动作一顿。
约翰全身一僵,詹姆斯的嘴角已经露出诡异的弧度:“似乎……并不是所有的食物味道都不怎样,你说是吗?老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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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style="font-size: 12px; color: #009900;"><hr size="1"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爱丽丝的番外,其实应该叫做扩写。
原著里已经提到过,爱丽丝因为预知能力被关进了精神病院,然后,詹姆斯被她的味道吸引,想要吸她的血,一个老吸血鬼却将爱丽丝变成了吸血鬼,让她失去了鲜血,救了她的命。
其实我对这个老吸血鬼还蛮有好感的,所以写了这个,后面还会写爱丽丝和贾斯帕的相遇。嗯,原著说的是,爱丽丝看到了未来,知道自己会遇到贾斯帕,所以跑到相遇的地方去等他。
写完爱丽丝,我就写伊莱克斯的番外,哈哈,我已经初步设定好了。</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