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邂逅香萝
刘紫絮正在那里搜寻,红姑过来拉着她就跑,“刘小姐,我们快走,伤到人了,别让他们讹上。”
玉奴和郁离在后边紧随,四个人嗖嗖的飞奔而去。
刚到张老三酒家门口,简旭几个就在后面跟了上来,一前一后的进了大门,麻六在后边喊了声:“没看见主子回来了吗?”
刘紫絮四个人,一起回头,见是简旭,玉奴看看红姑,又看看郁离,三个人互相对望,心里没底,怕简直斥责。
简旭已经现她们三个脸上有些异样,若平时没有惹祸,见了简旭顶多道个万福,现在她们的表情分明是有些紧张,惹了祸还不会装,他心里还没多想,以为她们紧张,不过是几个丫头好玩,出来逛街罢了,怕自己训斥,就故意逗她们,一招手,喊红姑过来,“去哪里了?”
红姑回头看看玉奴,玉奴给她使眼色,意思是,能蒙就蒙过去。
红姑也不想说真话,打了那么多人,又把那个胖子的舌头给穿了个眼,虽然不是她们干的,但出手之人一定是见义勇为,说到底,还是因为她们,是以她不想说出实情,怕简旭生气,可是面对简旭,她就撒不了谎,支支吾吾半天,麻六过来抓着她,“怎么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媳妇你告诉我,我的柴刀已经磨得锃亮。”
简旭将麻六推开,道:“我说过多少遍了,你媳妇不欺负别人,那就是好事,说,又惹了什么事,打坏了几个人。”他见红姑的神色不对,若是简单的出去逛街,没有吓到如此模样。
红姑为难的,想讨好的笑,咧咧嘴,又笑不出,说道:“主子,其实……我们……”
简旭不说话,微笑着等在那里,就想看红姑怎么骗人。
刘紫絮过来道:“我们就是出去走走,庙前,不是很远。”她也不想说得太详细,不是怕简旭训斥她,而是怕简旭担心。
郁离过来替她家小姐帮腔,“是啊,就是一些个公子少爷,斗斗鸡,耍耍拳脚,没有什么事。”
郁离是好心帮倒忙,她的这一句耍耍拳脚,让简旭一下子就明白,不知是玉奴还是红姑,看见人家舞刀弄枪,手痒,过了几招,不是把人打坏,也是把人激怒,总之有事。他想想,算了,若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别为难她们几个。
“以后少出去乱跑,我们不是在宫里,小心点好,都记住了。”他拿出主子的威严,说道。
三个丫头不停的点头,心里暗笑,总算蒙混过去。
刘紫絮心里却在合计,那个帮自己出气的人,究竟是谁?为何帮我教训胖子?认识我?他为何也用铁钉伤人?此时几个丫头有些怕,她就闭口不言,就想晚上,把这些说给简旭听。
晚饭时间,简旭一行出来饭堂吃饭,客人们议论纷纷。
一个说:“听说,今日在庙前,几个姑娘把彭老爷的公子给祸害了。”
另一个问:“怎么个祸害,杀了?那可是好,替天行道了。”
先前的就说:“不是,用一枚铁钉,把舌头活生生的给穿了个洞。”
“啊”所有人都惊呼。
简旭看了看刘紫絮、玉奴、红姑、郁离,冷然道:“紫絮,跟我回房间。”
刘紫絮站起,也不说话,跟在后边回去。
进到房间里面,简旭把门关上,看着刘紫絮,看了有一会儿,非常严肃的说道:“紫絮,你告诉我,用铁钉之人,是不是你?”
刘紫絮摇摇头,“不是。”
简旭过去就抱住她,把刘紫絮吓了一跳,他动情的说道:“还以为是你,吓死我了。”
刘紫絮开始有些不明了简旭的话是何用意,稍加思索,豁然开朗,原来他,对我有些怀疑,怕我随着他西行,是有目的,怕我是暗地里搞出种种事端的人,她把简旭推开,心里像被谁使劲的撕扯了一下,有些疼,伤心的说道:“你竟然怀疑我?”
简旭愣住,随即抓住她的手,急切的解释,“紫絮你误会了,刚刚他们说在庙前,几个姑娘用铁钉伤人,论功夫,这之间你最厉害,我以为是你,所以才怕。”其实,他是怕刘紫絮不仅仅伤了那个面前的所谓彭家公子,更怕她杀了祝彪,怕她一直不能忘记复国,依旧是潜伏在自己身边的尤国公主,而不是我简旭的女人。
刘紫絮听简旭辩解之后,心里轻松起来,伸出细长的双臂,绕在简旭的腰间,软语道:“我说过,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包括我自己。”然后,她把在庙前生的事,原原本本的说给简旭听。
简旭听后,第一句话是,“娘的姓彭的恶人,等我去把他的脑袋再穿个窟窿,竟然敢骂你。”然后又问道:“你是说,你看见,有人又用钉子伤人?”
刘紫絮点头。
简旭把刘紫絮讲的事情在脑海里演绎一遍,这暗地里伤人的家伙,好像是在替刘紫絮出气。又想起了马棚里的血迹和木匠家的血迹,再联系到祝彪的死,再联系到在庙前伤了胖子的人,难道,这是一个人所为?若真是,这个人定是认识刘紫絮,不然,就不会跟随她们去了庙前,也不会因为那胖子谩骂紫絮而出手教训,偷马贼,刘紫絮,血迹,铁钉,简旭把这些词汇组合在一起,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偷马贼,一定认识刘紫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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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简旭决定启程西行,怕昨日刘紫絮几个丫头,把那姓彭的公子伤了,人家找上门来。那人如此的跋扈,定不是平常人家的孩子,听吃饭的那些食客言谈,这彭公子还是个口碑很恶的人,一定是平时欺负别人太多,惹了众怒,这样人,被穿了舌头,岂会善罢甘休,他以后还不知能否再说话,兴许成了哑巴也说不定,他老子,还不得四处搜捕这几个惹事的丫头,所以,得赶紧离开此地。再者,离生事件的现场还遥遥不及,那汗血宝马若是西夏人所有,如今他失而复得,也应该打道回西夏,而不应该在这里滞留。
收拾行装,离开张老三酒家,沿官道而向西。此次西行,和南巡那次,简旭反其道而行之,不再避开热闹的官道而专走小路,那次自己精心规划之后,该找到自己的人还是能够找到,并且,道路极其难行,现在天气渐冷,为了能让大家不至于太辛苦,走官道会有很多优于其他地方的条件,住宿、吃饭的地方多又好,还有很多驿站,特别是刘紫絮这次随行,简旭不想她跟着受罪。
最乐的依旧是麻六,每天吃吃喝喝,溜溜达达的走,又有红姑在身边,就像是度蜜月,只希望不要生什么事,日子过得就更舒坦。
最忙碌的是伊风,刚离开京城,接二连三的生了诸多事情,他要格外小心。
简旭依旧是坐在车辕上看风景,心里却在想,山前村的这几日生的事,只是为此次西行拉开了序幕,更加凶险的事情还在后头等着。他隐隐感到,这桩西夏使者被杀案,非常的复杂,绝非一般的劫财,而是隐藏着一些他还不能知道的阴谋。
接下来这几天,简旭一直担心那姓彭的追杀过来,不敢停留,一路晓行夜宿,而且是少睡多走,继续西行,走了能有五六天,这一天傍晚,来到一个名为安舆的县城。
连续几天匆忙赶路,谁都不牢骚,简旭自己都有些疲乏,他一句,“明日在此歇息一天,后日启程。”大家拍手称快,麻六就差窜上去亲他一口。然后是急急忙忙的找客栈,这里还算富庶,客栈酒楼鳞次栉比,选了一个名为“喜来”的,定了几间上房,把行李往房间一送,个个倒在床上,只喊天啊,太舒服了。
吃过晚饭,简旭把赛诸葛叫过来,问他这安舆的一些情况,地理位置,民俗民情,等等,他知道,赛诸葛事前定然认真的了解过。
果然,赛诸葛道:“主子,这里地处京畿通往西夏的要道之上,来往客商甚多,我朝和西夏吐蕃的都有,把我朝的货物贩卖到西夏、吐蕃等地,再把那里的特产贩卖到我朝,出出进进,日日不断,非常热闹,也就是鱼龙混杂,所以,我们要当心。”
简旭道:“越是热闹的地方,越是危险,但越是危险的地方,也许就越有机会,把伊风叫了,剩下的人,都在客栈里休息,特别告诉那几个丫头,不要再出去惹事,我们出去街上转转。”
简旭、赛诸葛、伊风,当然少不了麻六,在内,红姑侍候简旭,出外,就是他了。
四个人,出了房间,红姑刚好过来给简旭送洗脚水,想让他泡泡脚,解解乏,看到他们出来,问道:“主子,天将黑,还出去。”
麻六在那里装腔作势的说道:“男人的事情,你少管。”
红姑哼了一声,转身回去。
出了客栈,但见万家灯火已上,闪闪烁烁,比之山前村,有了一种城市的味道。虽然天已黑,街上的人非但没有少,比之白天,却更加的热闹,沿街的小贩,挂着灯笼,依旧叫卖不止。人来人往中,还有穿胡服者,不知是真胡人还是中原人,胡服对于这个时代,是一种时髦,男人穿了,是为了它利落,女人穿了,就有前卫的意思。
简旭几个到处的走了走,看了看,却也没现什么有用的事物,找了家茶楼,喝了几盏茶,又去卖字画的店铺转了转,还看了一场街边的卖艺表演,无非都是胸口碎大石、吞剑、吐火之类,有些是硬功夫,有些是耍手段骗人,溜达够了,就准备回去。
路过一个所在,远远看去,门口围着很多人,吵吵嚷嚷的,简旭用手一指,“过去看看。”
来到人群边,抬头而望,一座二层小楼,上书“花满重楼”,才现这里是家ji院,门口堵着的人,是在买入门券,简旭心里想,这家ji院难道有苏小小、李师师这样的人物挂牌吗,为何如此兴隆,没听说去ji院还要买入场券的,好奇,过去问了一个年轻的公子,他看了看简旭,“你不是本地人吧,这等大事都不知道。”
简旭抱拳,“仁兄慧眼,我是往来此地的商人,今日才到,不晓得这里生了什么事,相烦仁兄告诉一二。”
那人道:“都已经三天了,这里的老鸨本事,弄了个西域女子挂牌,听说美绝天下,无人能比,因还未梳拢,老鸨一连三天,让客人叫价,价高者得,今日是最后一晚,不知这样的尤物会花落谁家。”
简旭呵呵一笑,还以为是什么新奇事,不过是一帮嫖客争一个ji女的第一夜,没有感情只有刺激,做那种事情不会舒服到哪里去,无趣,转身便走,麻六拉了拉他的衣袖,“老大,进去看看无妨。”
简旭嘿嘿一声坏笑,“小六子,我回去告诉红姑。”
麻六吓的急忙解释,“我就是想看看洋妞而已,我又不嫖。”
简旭啪的打了一下他的脑袋,“你当保安的时候,我们单位至少有两个洋妞,都是我的同事,你没见过吗。”
麻六道:“不一样的,这是古代,我想看看,一千多年前的洋妞是啥样。”
简旭道:“绝不是刚出土的模样。”
他们俩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争论半天,把赛诸葛和伊风听的稀里糊涂又张口结舌。
简旭看看麻六,意思是再胡说八道,整个就露底了,“回去。”
拔步而走,忽然,后面有人说道:“这香萝,美是美,只是和我朝女子样貌上没什么大的区别。”
香萝?简旭立即停住,回头去看,有两个客人刚从花满重楼里出来,简旭过去拦住他们道:“敢问两位,这叫了三天价的女子,唤作什么?”
这两个人道:“香萝喽。”
简旭腾的就往里走,麻六在后边喊道:“老大,你不是说不许去吗?我回去告诉刘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