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这件小事这个名字来源于曾经感动过苏夏的一部电影,现在偶然想起并且用作自己第一部书的书名,是因为苏夏觉得。去看看小说网 w-W-w.7-K-aNKan.c-o-m。虽然这部书内容多是杜撰的,但是也真实考究了自己几年后的高中经历,当然了,自己的人生中是没有那个如同流浪艺术家般的男子出现的,他的形象在苏夏心中,是美好希望以及理想的一个代名词。
用自己的回忆写出来的青春作品,就用这个留给苏夏印象最深刻的青春的代名词来命名……苏夏只希望多年之后的那部电影,还会使用这个名字。
想好了题材以及大纲,苏夏又用了几天时间,写了一份人物表,人物分析,细纲,以及社会环境分析出来。这是她的写作习惯,在描写一部全新的作品的时候,总是把其中的背景人物情节都吃的透透的,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就算是写几千字的短篇小说也是如此。
将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她就开始动笔。唯一不方便的一点就是她写字的速度实在是有些慢,如果有电脑可以打字的话,苏夏自己一天就可以写上上万。但是现在电脑根本还未普及到一般家庭之中,只有某些单位才有笨重的台式机,虽然也有家庭电脑,但是几MB的内存,几GB的内存,运行十分不流畅的网速,以及现在并不发达的网络世界,让苏夏对买电脑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不过如果有一台电脑专用来码字,那就是太舒服的事情了——可是,现在一台家庭机就要几万块钱,买这样一台高档奢侈品,只为了自己的业余兴趣,打死苏夏她都不会将这个要求对父母提出来。当然,如果以后她自己挣到钱了,肯定是会自己购置一台电脑的。所以对于目前还没有高科技手段辅助的苏夏,只能运用自己的右手,开始了真正的“写作”。
每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就将家庭作业全部做完,然后回家,装作是做作业的样子,将脑中构述的故事一一写下来。第一遍的原稿她是不做任何修改的,因为写下的每一个字,她其实在白天已经在心中酝酿了千百遍,所以BUG极少。而在原稿写完之后,她会做大面积的修改,再重新撰写一份,这就是预备投给出版社的稿子了。
苏夏每日奋笔疾书,写到右手酸麻,一天可以写三四个小时左右,平均一小时她只能写一千多字,一天最多就是五六千字。这样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写了组组十天,她也只能写五六万字,比起她预想的全文18W字,才完成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这十天里,她无论是胳膊,手臂,还是脑袋,都已经负担沉重,每天一躺到床上就立刻能够进入睡眠。
沈素梅一开始以为苏夏窝在自己房间里不停的写作业,是她自己担心未来的期末考试考不好,丢了期中考试全校第一名的成绩。但是慢慢的她就发现了不对,因为苏夏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业,而是拿着一个本子不停的写啊写的,看起来不像是日记——因为日记根本不可能写的这么长。
于是在苏夏又一次奋笔疾书的时候,沈素梅很“恰好”的送了一杯牛奶给她,就这样发现了苏夏自己写文的小秘密。苏夏犹豫着将这件事告诉了母亲,不过也没有明说,只是说自己在试着写小说,可以锻炼文笔,顺便练字。
知道女儿在做什么之后,沈素梅相信了苏夏的说辞,没有再怀疑她。而且她看苏夏每天写小说写的那么累,还问她有没有快捷一点的办法。苏夏尝试着说出电脑打字应该会快一点,心疼女儿的沈素梅想了很久,带着苏夏去了还未彻底停业的A市造纸厂办公室,让她在那里打字,然后再用办公室的打印机将文章打出来,让苏夏带回家去修改,眷写第二次。
这样一来二去没几次,在办公室打的加上苏夏自己手写的,《11°青春.初恋》的初稿很快就定出来了。全文一共18万字,苏夏预计自己再删删减减,可以缩减到15W字以内,这是一个恰好可以讨好出版社编辑,获得出版资格,又不显得过多和过少的字数。
为了迎合出版社的口味,虽然文风苏夏设定的是走青春路线,但是,内容中她自己添加了许多这个时代特有的因素。譬如说教育制度,广泛而严重的下岗潮等等。因为她不确定内地的出版社是否会出版纯粹的言情小说——目前只有台湾那边的言情作家的作品比较畅销,内地的话,还是题材厚重的比较好卖。
所以,某些特定的因素,都被苏夏运用到了文章里面。高考制度,中国特有的教育方式,父母和孩子日益加深的代沟,改革开放个体经济进展的艰难……这些在多年以后都会被学者当做课题来研究,现在却很少有人能看透这些现象背后说明的问题。
跟着母亲去了几次她以前工作的办公室,苏夏也看得出来沈素梅其实很不想在家歇着,她是很想工作的。以前造纸厂的效益好,沈素梅在造纸厂坐办公室当会计,一个月拿的工资不比苏建国少,甚至在效益好的时候还比他多,承担起了家里储蓄+花费的全部义务。
可是近年来A市的造纸厂因为效益降低和环境污染的缘故,一个个工厂被停工,沈素梅所在的市造纸厂也终于停产,将一大部分的职工都给内退下岗了。沈素梅呆在家里,没有额外收益,苏建国又不会把工资全部交给她,家里最近过的确实是有点紧巴巴的。
苏夏看母亲跟还留在造纸厂的几个阿姨叔叔都聊的挺愉快的,于是在某次离开造纸厂,坐在母亲自行车后座回家的时候,苏夏装作无意的问母亲:“妈,刘叔叔他们还留在纸厂的这些人,一个月能够拿多少工资啊?”
沈素梅骑着车,道:“五六百吧,比以前少多了。”
苏夏调整了一下坐姿,一直手臂环着母亲的腰,突然问道:“那妈你想去上班么?我看你最近在家里呆着挺无聊的,每天不是去姥姥家就是跟院里的阿姨们聊天,这样多无聊啊。如果能找份工作,既能挣钱又有事做,多好。”
沈素梅苦笑道:“我都快四十了,现在找工作能找什么工作?如果是给人家打工看孩子之类的,又累又挣不到几个钱,还不如在家歇着呢。”
苏夏了解母亲的想法,这个时候的国企工人总有一种傲气存在。觉得除了他们这些吃国家铁饭碗的,其他譬如个体户啊,临时工人啊等人都是干着不靠谱的工作,就算那些开商店的每个月能挣几千块,他们也觉得面子上还没一个每月挣八百的工人来的好听。现在社会上下岗的人那么多,虽然就业机会也不少,但是这些刚刚从国企下岗的职工大都不愿去干又脏又累的活儿,他们都想着能够做点清闲的工作,钱少点没关系,但主要是不累,而且听着好听。
这个愿望虽然很美好,但是,世界上哪有掉馅饼的事情呢?苏夏几次想劝母亲先找个工作干着,因为现在不找工作,几年之后等人们意识到了面子没有吃饭重要,连饭店刷碗的都不怎么招人了。但是她也了解母亲的脾气,于是只能将话压着,在心理思索着自己能不能想想办法,为母亲拿个主意。
两人路过菜市场,买了把青菜,葱姜蒜等,家里鸡蛋快没了,还买了几斤鸡蛋和西红柿,准备回家做番茄蛋汤面吃。回到家属院里的时候,远远的苏夏就看到父亲的自行车停在他们住的单元楼门口,她不由得催促了母亲一下:“妈,爸已经回家了。”
沈素梅听到了,马上将车骑得更快。两人都了解苏建国的性格,说好听点只是暴躁,说难听点就是喜怒无常。他现在回到家,如果没见到苏夏和沈素梅,肯定会认为两人是出去闲逛了,而且现在正是吃中午饭的时候,他回到家却没有口热饭吃——苏夏觉得有点不妙。
果然,刚刚停好车,并且一步三个台阶的迈上楼,苏夏刚到家门前把门打开,就听见“砰!”的一声,她只看到无数的碎玻璃炸到眼前。
“啊!”的一声尖叫,苏夏吓的站在门口不敢动。沈素梅拉开她,仔细的看了看她有没有哪里受伤,确定没事后才松了口气,两人进了门。
苏建国坐在客厅沙发上,吸着烟,身边放着一叠报纸,怒气冲冲的看着两人,骂道:“你们还知道回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