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萧衍成亲没多久,时序很快就进入了农历的七月底,这个季节,在位于西陲的凰女国,倒是并不怎么太过炎热。
不过空气中的干燥程度却是比大魏要厉害的多。
听小兔子说,这主要是因为凰女国位于西陲之地,虽然气温一年四季倒是没有特别大的温差,不过每到夏季,也就农历七八月份,却是极度少雨的。懒
事实上,从搬到这个新王府来了一个多月,还真的没见下过一场雨。
因此气温虽然不高,却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心燥不已。
小包子的大名终于被定下来了,为了从我的姓还是从小兔子的姓氏,我们争论了好久。
照我的理解,不管是出于小包子的生养全是小兔子的功劳的关系,还是小兔子是父亲的关系,小包子都该是姓苏的。
毕竟不管古代现代,孩子除非特殊约定过的,都是跟父亲姓的。
可小兔子当日一听我要孩子姓苏,却眼圈都红了。
坚持说必须要跟我的姓。
我这才反应过来,这里是凰女国,以女为尊,在家庭里,男子的地位本来就是卑的,要是孩子再跟着父亲的姓的话,会给外人一种妻主不喜欢这个孩子。虫
也连带得会让人觉得,孩子的生父也是不受宠的。
我当场那叫一个汗啊!
我可完全没那意思!
我要是不宠小兔子,那还真不知道算得上宠谁了!
连忙跟他解释了我家乡的规矩,可即便如此,最后还是随了他的要求,让小包子随着我姓了柳。
而说到名字,我就更郁卒了。
我预备了好几百个优秀的不得了的名字,但是最后,他们几个大男人,凑成了一大桌子,不知怎么横讨论,竖研究的,又是掐指排八字,又是算五行的。
最终确定下来了一个名字,居然就叫——若凡!
柳若凡!
沈墨均说,这孩子八字很奇特,不简单,现在看着虽然木讷不机灵的样子,但是那是因为还未开智的关系。
一旦机遇到了,开智了的话,肯定非比寻常。
他反倒希望他不要那么天纵出奇,因此,若凡若凡,希冀用名字能压薄一点灵气。
而小兔子更绝,压根就希望小包子永远这样木讷老实的样子,因为聪明人活得实在是会太累的。
白羽和娃娃脸,包括萧衍都非常喜欢这个名字,觉得叫柳若凡非常好听。
于是,我这个说起来是家里最大的‘妻主’,就这么彻底被否决掉了话语权和小包子的起名权。
不得不同意我第一个孩子,现在为止也是唯一的一个宝贝小包子,就叫了这么一个平凡的一点不出奇的名字。
好吧!小包子的名字定下来了,也算是解了一桩很大的心事,若凡就若凡吧,大不了我一直叫小包子就是了。
小兔子顾虑的也对,我现在是凰女国的正儿八经的逍遥王爷了。
虽然儿子没有继承王位的权力,但是封个公子的称号,却是理所应当的。
小包子跟了我的姓,的确能得到诸多好处和保护,日后等我们老了,他也大了,也好避免有人敢欺负他。
当然了,就凭我们这些人的武功,丫谁敢欺负我的儿子,我就让她一辈子也生不出儿子!
小包子的事情定下来了,也算是解开了一桩大的心事。
而小兔子所提议的,平日里大家可以不必住的那么远,都住到我那院子去的建议,也得到了实行。
只不过每次该轮到我和谁过几天小日子的时候,晚上住的地方肯定不是我那院子。
这情形,似乎就是从我和萧衍洞房后开始的。
大家都默契地有志一同的,一旦轮到自己的日子,就会回各自的院子去住。
而一到晚上,我只要站在我的小楼上一看,我的院子里,谁的楼阁上没挂灯笼,就说明那个回他的院子去了。
而我就要在晚饭过后,去那个的院子里过。
我的小日子,是在每个月月初的五天。
因此,后面的二十五天里,八个人,每人三天的日子都是排满了的。
现在因为洛一臣不在,小兔子的身体不好,所以虽然25天看着排得很满,其实小兔子的4天和洛一臣的3天空缺,加上我的小日子。
这个月总算还能歇上12天,算是我不幸中的大幸了!
不然的话,真遇上这么一堆猛虎野兽出柙,我还不得每天腰酸背疼啊!
眼看着今天该轮到沈墨均了。
我的心不由微微一热!
说真话,对沈墨均,我的心思还真是矛盾中掺杂着说不出的不安。
方恨天是我来了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的救命恩人,不管是于情于理,于责任还是于其他的方面,我都对他不可能真的割舍得开。
况且他般霸道占有|yu强的男人,为了我,也愿意放下那自私霸道的性子,搞的一身毒伤也不吭一声,我但凡还有那么点良心,都不能对他不好。
慕容圣和小兔子就自不用说,一双我的宝贝疙瘩。
简直是全身心都赔到他们身上一半了。
至于白羽,虽然前尘往事相当的操|蛋,可是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
如今的白羽绝对是新好男人,外加无敌超级宠老婆的好老公。
最重要的是从东到西,从大魏到凰女,一路上跟着我奔波风尘,千里相携,单这份共患难的情分,我也不会再对他有任何二话。
而萧衍的话,更是苦苦等候,直到今时今日才给了他一个早该给的名分和说法。
就算是那个现在找了个借口,故意在外面四处流浪,就是不回来的洛一臣,我都相信,他的心是向着我的。
也迟早会心甘情愿的回归到这个家里来的。
至于鬼子归傲天,我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又屡次救我,和我的其他男人,无怨无悔,一直相伴。
尤其重要的是,在我担心别的人会因为我换了容貌和身体后,就不再爱我的时候。
唯独鬼子归傲天,是一早就剔透我灵魂本质,一早喜欢和追随的就是原本的我的人。
他对我的情感和我对他的信任程度,完全不用浅薄的言语来做保证。
因此,综上种种,只有沈墨均,我其实是最没有把握的。
从我们的相遇开始,每一步,每一个过程,就像是上帝预先安排好的一样。
我也从完全的抗拒与他有关系,到后来的不得不接受他成了我的人的事实。
可当我接受了他的时候,他却背叛了我的信任。
于是,决裂、分开、到他苦心前来营救,终于又重新重归于好,似乎一切过往都该挥手间成烟云了。
但是有时午夜梦回,或者无人的时候,我凝视着天空,总忍不住想,他现在是真的爱我。
我也确信我是爱他,舍不得他,也放不下他的。
可他到底为什么爱上我?
难道真是上天的安排吗?
这个问题我其实一直很想问他,但是我总有一种不能问的感觉。
就算已经对他们坦白了我是借尸还魂的异世灵魂的我,心底深处也总有些秘密是不曾也此生不会拿出来说给他们听的。
但是我知道那些不能说,也不会说的事情,是不会影响到我爱他们的心,更是不会影响到我们一起生活的快乐和温馨的。
我想,也许在沈墨均的内心深处,也是有这么一块地方的。
不能对人言,却不损他爱我的心,和喜欢成为这个家一员的心情的。
海为什么能纳百川,不就是因为有偌大包容力吗?
作为他的女人,我就为他更加成熟和宽容一些吧!
毕竟他的年纪是我这么多男人中最大的(鬼子归傲天不能计算在内),今年已经32岁了。
他不能像小兔子这样,可以温软的冲我撒娇。
也不会学娃娃脸小仙那样,一干了坏事,就瞪大圆润的杏眼,装出无辜非常的模样。
就算是萧衍脸皮厚,极度自恋的本事他也没有。
而白羽和我之间的长日相处中培养出来的默契和亲近度,他因为伴随我的日子最少,也不能与之比拟。
就算是方恨天,天生很大男人的不吭一声,却也能用受过的满身毒伤,让我对他倾注关怀和怜惜。
此番种种,可以用来多吸引我注意力,使我关注的招数和优势,沈墨均都不具备。
他宁静淡定的性格和他与生俱来的‘神算’的本事,注定了他的位置就是很尴尬的。
总是从容的眼眸,让我觉得不需要多投注关心,他就已经能自主的安排好他自己的生活。
太过宁静的气息,虽然让人的心也能随着他静下来,却有时也会让我觉得无措,不知他是不是在不开心。
该怎么才能逗他高兴和热闹起来才好。
而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周易算数,无所不通的学问程度,也让我这个比之他来绝对可算是‘胸无点墨’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始和他聊天。
生怕一个话题开的不好,几句话就聊的没了话,那样的反而更加会尴尬。
到时反而会伤了沈墨均的心。
由此可见,对待沈墨均,这个各方面都完美的夫郎,我作为一个又粗鲁,又不优雅,性格还有点男人的女人,实在是暴有压力的!
说句不怕人砸的话,夫郎太完美,真的是很要人命的啊!
因此我现在对他的状态,远也不敢远,可靠近了又紧张的连话都说得不太灵通,很有点当日里,我见小兔子那一身天生贵胄风范后的患得患失感。
只是如今处理事情和感情,尤其是感情,越见成熟的我,肯定不会再像当日因为有点害怕面对小兔子,害怕失去他,反而躲着他的操|蛋事情发生了。
我尽可能的在想,想要寻找出一个我们之间相处起来最安心,又最融洽自然的方式。
我既不希望他为了我改变他惯有的性格和生活状态,又不想让他觉得我不知道该如何和他相处,而处处烦恼迁就。
只可惜,目前为止我还没找出来。
但是今天却已经是该去墨钧那里过夜的日子了。
该做点什么好呢?
让他等了这么多日子,总要给他点什么惊喜才好!
尤其是我一想到他但凡心情高兴的时候,就会先在眼眸里露出淡淡宁静的笑意,然后嘴巴才笑出弧度的样子。
我的心就忍不住暖呼呼的。
这是他唯一让我能把他全新的脸孔,和过去易容后的面容,所联系到一起的特征了。
说到他的容貌,我又要忍不住叹息了,我这人到底上辈子积了多大的德,竟然重生回了这个时代后,有幸得到这么多优秀的夫郎。
原以为对比小兔子和萧衍,以及鬼子他们,沈墨均算是长得最普通平凡的一个了。
哪只——
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啊!
人家之前一直是带着好几层人皮面具的。
可我也庆幸他幸亏带了面具,不然的话,就通着那日决裂,我不留情的下手,那张脸也该一半被我毁容了。
现在,人皮面具是不用带了,不过这新的漂亮的也极明显的面孔,更加的让我觉得自己罪过啊!
从前觉得只要但凡是美人,那都是长得差不多。
可现在我身边的这些美夫郎,却个个有他们自己的特点。
随便一个站出去,估计都有人觉得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别误会,我才是那堆牛粪。
更别说,这些能倾国倾城要人命的美人,全部被我一网打尽了。
远得不说,就说凰女国如今的朝廷里,估计不少见过我其中几位夫郎的女大臣们还在暗地里红眼珠子的嫉妒着呢!
我这么说,自然是因为沈墨均这家伙,实在长得也是让女人见了想要抢回去的主啊!
用花来做比方好了!
要说我的小兔子是属于纯净无暇的香水百合的话,那么萧衍就是怒放在满山遍野的野生红玫瑰。
前者干净剔透自带淡淡芬芳,后者生命力强,敢于释放和展露真性情,又美的耀眼夺目。
那么沈墨均呢?
露出真正容颜的沈墨均,便是那看着薄柳无骨,却又妩媚多姿的芍药。
明明那双眼睛是那样的宁静从容,可是身体和容颜,却又给人一种处处都透着成熟到了极致的妩媚妖娆。
注视得久了,仿佛鼻端都能嗅到一种熟透了的|欲|望的味道。
让我耳红目赤,连带着燥郁的肝火,拌着|欲|火一起上升。
这难道就是熟男对于我这样的年纪小的女人的杀伤力?
我只能把这股子诱惑力,归功于沈墨均的年龄的优势。
难怪人们常说,男人四十都一枝花,女人三十就豆腐渣了。
如今看来,用在我这些男人的身上,估计五六十,走出去都不能让我放心!
“柳儿!柳儿?你在想什么?人都走光了,你还待在这里一个人傻坐着?”
一只雪白葱嫩的手,在我的面前晃了好几下,我才猛然回过神,一看,可不是,大的玉石桌子周边,之前还坐的满满当当的人,竟然都不见了。
“呃,人呢?”
我傻乎乎地问了一句。
“柳儿你又问傻话了?这都什么时辰了?自然是准备晚饭去了啊!”
这个准备晚饭,又是家安顿下来后,又一个新的惯例,一般都是每个人都会参与进去,各自准备一道菜色。
原来不会做的,跟着会的人学。
至于菜式的创新和作料的制造,自然是我这个现代来的‘先知厨师’解决。
而帮忙我搜集各种可以用作调料的种子啊,花木草本的助手就是飘渺两姐妹,以及萧衍手下的那五朵金花。
现在重新找工匠做出来的橡木桶里,还被我按照在大魏国成功过的比例重新酿着酱油和醋呢!
当然现在时间还短,暂时还不能用来做菜。
所以现阶段,我们家吃的菜色虽然已经比大多数这个时代的人家吃的都要好吃多了,可因为作料的相对还未丰富,因此只是差强人意。
正好也算是给他们几个男人一个练手的过渡期。
事实上,聪敏的人学什么都比一般人快,虽然他们中大多数一辈子都没进过厨房,比如方恨天这厮,但是人的潜力真的无穷。
学做菜学的最快的竟然是他。
反而是天文地理无所不知的沈墨均,学习最刻骨,但是进度却最缓慢,目前为止,也将将只能做到把菜不烧焦,达到勉强可以入口的程度。
居然又想到沈墨均头上去了!
我心里的急躁可别提了!
而小兔子似乎对我今天格外的心不在焉,也开始好奇了起来,“柳儿你有心事?”
“今天晚上该轮到墨钧了,你不该期待和高兴才对吗?我怎么瞧着你有点不太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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