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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布(1451~1506)出生在意大利的**。如果熟悉大航海适当的历史,一定会知道,**是个非常“盛产”航海家的地方。不过,最开始的哥伦布可没有想过要航海:他只是想安安稳稳地继承父亲的纺织作坊而已。不过,后来因为他的父亲做生意赔了钱,让哥伦布从此就对做买卖再没什么好感和兴趣。
如果从欧洲各国的民族性上来说,意大利人是个热血、浪漫、不怎么安分守己的民族。加上地处地中海北岸,航海业非常发达。当时的航海,其实有种赌博的意味在里面:短途的航海还好,长途航行有时候就是把脑袋拎在手上讨生活!粮食、疾病、迷航、水手暴动、找到新村落,或者发现宝藏……这些都有可能让穷光蛋一夜暴富,也可能让富翁赔个精光。
如果仔细分析哥伦布的心理活动的话,说不定可以发现他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暴富”渴望。毕竟,家道中落之后,他就参加了一只“海盗”船队。当然,不是那种纯海盗,只是在没人看见的时候,偶尔做几笔“小买卖”的船队。
要说哥伦布也挺倒霉的。俗话说,行的山多终遇鬼。在他20多岁那年,他所在的那只法国船队在袭击意大利船队时却被意大利人给剿(jiǎo)了。奄奄一息的哥伦布抱着一块破木板飘到了葡萄牙。不过,一个穷得响叮当的流浪汉,很显然在葡萄牙叶不会有太多的好日子过。好在,哥伦布还是继承了父亲的好相貌。加上他又挺会甜言蜜语,所以他很快就和一位大家闺秀陷入了爱河。
他之所以找这样一个“有能量”的妻子,正是因为他有“雄心壮志”!不过,这“雄心”有些泛着金币的颜色就是了。
其实,这也不能怪哥伦布。当时的欧洲情况就是这样。欧洲人喜欢吃肉,不过欧洲部怎么产香料。加上有时候他们需要熏香来盖住身上的异味(这也是为什么欧洲香水历史悠久的原因),所以他们对于产自东方的香料有着独特的好感,有时候一斤好的香料甚至可以换来等重的黄金。此外,产自中国的瓷器和丝绸也是欧洲人标榜身份的象征。
但是获得这一切的代价不菲。那时苏伊士运河还没修起来,要想到遥远的东方做生意,需要从欧洲出发,绕过整个非洲,再横渡印度洋,从新加坡再一路向北。往往走一圈下来,没个一年半载绝回不来。再加上海洋情况又变化莫测,常常有人就一去不返。
正因为路途遥远,所以东方的富足就在西方被无限制夸大了。在《马可波罗游记》里,不但记载有中国的富足,而且还把日本和印度都夸成了天堂。书中的日本“遍地黄金”,皇宫里甚至连道路和窗户都是用黄金铸造的(实际上,日本的银含量很高,金含量并不高。而且马可波罗并没有去过日本,他所记述的只不过是传说)。
所以,哥伦布的雄心就是:组织一个船队,向西再向西,然后到达遥远的东方,把那里的香料和黄金都贩卖回欧洲!
为了达成这个目的,他找了个有能力有影响的妻子。没过多久,他的妻子就把他介绍给了当时葡萄牙富足远征航海业务的王子。不过,哥伦布的开价太高:新发现的地区的总督职位,还有当地一切财富的10%。这让王子和他的委员会几次否决了派哥伦布去远行的计划。
过了几年,哥伦布的妻子病死了。他带着儿子又来到了西班牙,面见西班牙国王,提出了他那个老套的计划,国王和王后答应他考虑一下,不过,这一考虑,就是好几年。
在苦等了6年之后,哥伦布的计划终于被西班牙国王认可。西班牙国王和王后在王宫里接见了哥伦布,不过,这时哥伦布提出了新条件:第一,事成后封他为将军;第二,他要做新领地的总督;第三,他要所有领地收入的10%。
要不是有人替哥伦布说好话,说不定他就会被卫兵打出宫殿:他的要价太高了。但考虑再三,西班牙国王还是答应了哥伦布。
然后哥伦布就从巴塞罗那起航啦。
哥伦布当时领着3条船出航的情况,估计没几个人记得住。毕竟,那时候大多数人,包括国王和王后,都把哥伦布当成一笔“风险投资”:成了,那就是赚到一大桶黄金;要是哥伦布的船队就此沉了……那毕竟也只不过是赔了点钱而已。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哥伦布的西征首航没什么仪式,他只是从巴塞罗那港口悄悄进入地中海。
哥伦布毕竟还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水手,这次他的航行过程有惊无险,虽然中间也遇到过风浪,不过都在他的指挥下化险为夷。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远远的地方似乎有片陆地,陆地上还有火光。
这已经是出航三个月以后的事了。不过,此时哥伦布仍然认为自己发现的是印度,所以他在自己的航海日志上把这里标志为“印度群岛”(即现在的西印度群岛,为了与远在印度的东印度群岛相区分),把这里岛上住的土著人称为“印第安人”(这应该可以解开很多英语初学者的疑惑:为什么印第安人和印度人的拼写都是Indian)。实际上,这群人是阿拉瓦克人。
此时的哥伦布可能正处于他人生最兴奋的时刻:他从土著人的口中听说了一个消息,在此地往南,有个富饶的国度,国王拥有大量的黄金。他一心认为这就是日本,于是拼命向南找。当然,他不可能在美洲找到“日本”这个国家。
兴奋的哥伦布非常自信:听到“古巴那坎”这个词,他认为是“中国大汗”的误读;锡瓦奥是“日本”的误读……但是持续找了两个月,“黄金之国”还是“传说啊传说”。最后,他只好带着好土著交换来的东西,返回西班牙。
两个月后,他回到了西班牙。这时候的哥伦布才算真正辉煌起来。国王兑现了他的承诺:哥伦布被封为将军。
在最开始获得成功后,哥伦布受命去在那个他发现的“印度群岛”(实际上是古巴)建立一个永久殖民地。这次哥伦布带着一个浩浩荡荡的大船队出发了。不过,到了那边,却发现上次建的城池已经变成一片焦土,所有留守的人都失踪了。
被这些琐事打扰得焦头烂额的哥伦布下令彻查,最后的结果让人无语:这些留守的水手仗着自己是白人,在当地无恶不作,最后被愤怒的土著人全部干掉了,城也被毁成瓦砾。
为了当好总督,哥伦布不得不下令对当地的土著人进行了屠杀。为这事(当然也不排除有人看他富了起来就使绊子),有人把哥伦布告上了法庭。最后哥伦布不得不终止了第二次航行,回到西班牙受审。
不过,当时欧洲基本上还处于一个向外拼命扩张的阶段――所以开拓者不会受到太重的刑罚。哥伦布没什么事,只是被罚了些钱。两年后,他又组织了一个新的舰队,开赴自己的领地。
但好的航海家未必也是个好政客。哥伦布在自己领地上的统治生涯过得很不如意:有人说,不应该让一个意大利人来当西班牙的总督(这纯属无事生非。当年哥伦布出海的时候为什么没人说他是意大利人?);还有人说哥伦布在领地横征暴敛(这倒有可能);此外,一些已经回到欧洲的人再次把他告上法庭。为这个,哥伦布提出,希望国王可以派个人来帮他管理。
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国王很痛快地派了个人过来,但不是当哥伦布的助手,而是全权取代哥伦布的地位。那人来了以后,二话没说就搜罗了一堆证据,把哥伦布抓了起来,遣送回西班牙。
哥伦布在监狱里蹲了几个月,好不容易才被放了出来。这时候他的总督职位已经被国王罢免了,他的身体状况也差得一塌糊涂。但或许是血管里流的都是海水吧,他又开始了第四次远征。
这次更惨:他在加勒比海(北美和南美之间的一片海域,但被哥伦布看做是印度海岸线)上遇到了百年不遇的暴风雨。暴风整整刮了一个月,刮得船队都快散了架。
哥伦布企图发现印度的举动落了空,在那些小岛上他也没找到黄金。最终,他不得不拖着支离的病体回到了西班牙。这是他的第四次远征,也是最后一次。在回来后两年中,他的病一直好好坏坏,最终病逝。
据说他死的时候非常凄惨,不仅没人伺候,连儿子都不在身边,死的时候已经穷困潦倒。因为西班牙国王曾经下过命令,变卖哥伦布所有的动产,查封所有的不动产,以清偿他欠下的债务。
这些还不是最惨的。作为一个航海家外加探险家,发现别人从来都没有到过的地方(尽管目前有学者说,哥伦布不是最早到达美洲的人,在此之前有很多亚洲人曾经迁徙到美洲,但大多数人都承认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是件可以彪炳史册的事,甚至可以用自己的名字给发现地命名。不过,哥伦布永远丧失了这份殊荣――他始终认为自己航行到的地方是亚洲。在他死后,另一位意大利的探险家证实了哥伦布到达的地方不是亚洲,而是一片以前从未被人发现过是新大陆。
注意,是证实,不是发现。
但就是这点小小的差别,让美洲的命名权永远归属于了那个后来的意大利人――亚美利加。美洲的全称――亚美利加洲(American),就是从那个人的名字而来。而哥伦布,只有了一个不是命名权的命名权:西印度群岛。那个最开始被哥伦布认为是印度群岛的地方,为了区别真正的印度群岛,而被加了个“西”字。印度旁边的那片群岛,则被加了个“东”字。
哥伦布死后很长一段时间,他的事迹都默默无闻。大家想起他时,可能都把他当成一个“异想天开的人”,或是一个“不合格的总督”。直到西班牙开始大规模在新大陆殖民,然后把成船成船的黄金(南美洲的黄金储量还是不错的,只是哥伦布当年没有找到)运回欧洲,“哥伦布”这个名字才被重新提起。能够让欧洲人眼睛发绿的黄金,能够让他们不用工作也能安享几百年清福的财宝,都起源于当年那个傻乎乎要寻找“新航线”的“将军+总督”。这时的欧洲大陆,特别是西班牙人才开始急急忙忙地“纪念”哥伦布。他们给他造了塑像,建了广场,还在他出海的地方修了纪念柱和小金人。
就像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人生就像一个餐桌,上面摆满了杯具与餐具(悲剧和惨剧)。哥伦布的一生,或许就是这样一张餐桌吧……
――摘自芦淼《航海环球百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