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泽察觉到他的悲伤,便不再触碰他心理的伤口,让他静静思考。如果发生一件相似的事情,也许是巧合。但是,发生两件,并且相隔时间只有两个星期,绝对不是巧合。
女孩的名字叫余玲玲,十七岁,上高二,正值青春年华。直目脑海里闪过姐姐的名字刘杏,平日父母叫杏儿。
直目走到疯癫的女孩旁,女孩衣服上满是血迹,不停地在晃动。直目蹲下身去,低头瞧女孩的面容。
女孩见到突如其来的男人,表现出反攻的反应,龇牙咧嘴,伸长脑袋,想要咬人似的。她见直目并没有害怕和退缩,吐出一口痰,正中直目的脸颊,狂笑。
直目掏出纸巾擦了擦,示意女警察将女孩拉起来,让她坐着。女孩踢直目,直目毫无反应,打量着女孩。
“她的眼睛为什么这么红?”直目自言自语。
女孩的双目好似中邪般藏着一个恶魔在**里,如此凶残可怕,就好像午夜的狼。当年他姐姐的眼神也是如此,深刻地印在他的脑海,这是童年的阴影。
为什么她们的眼睛这么红?
女孩痴痴地望着他,不再挣扎,嘴里露着诡笑。
直目尝试着问话:“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不答。
直目亲切地问:“口渴吗?”
女孩突然跃起,扑向直目,举动惊人,原以为她是要咬直目,却不想竟然只是亲了一下。被女警察按回到沙发后,她又叫嚷起来:“杀了你!杀了你!”
直目站起身,女孩的唇印还在脸颊,内心有种被戏弄的感觉。他放弃了问话,显然女孩已经疯癫,暂时不可能回答任何问题。
他走进女孩的卧室,同样有几名警察在搜查。
一间很温馨可爱的卧室,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为什么会残杀父母呢?她到底遭遇了什么,精神崩溃?
直目打开女孩的抽屉,里面有笔、小挂件、唇膏、记事本。他拿出记事本,里面不是日记。
“相机、防晒霜、手套、记得喷香水。”这是很久之前的字迹,女孩怕忘记故而记下。
“周*点半的电影。”
“记得跟妈妈说,小弟的事。”
直目随手翻了几页,就没有内容,后面一个字也没有。
垃圾桶里发现了女孩撕碎的照片,她与一名男生的合照。从碎片来看,两个人的关系亲密。直目找来了女孩的相册,相册里并没有她和某位男生单独的亲密合照。不过,有几张照片看来是被抽掉,空出许多位置。
失恋?失恋杀人?
直目摇摇头。失恋应该杀死男友,没有理由杀死父母。如果是父母阻拦,没有必要死掉照片。必定是对照片上的人痛恨,才会如此。
女孩的床头柜上放着两本小说,青春校园类。直目拿起来翻阅,内容对于他这种成年人来说是极为幼稚无趣,没有丝毫的智慧。天真烂漫,充满幻想,渴望爱情,是十七八岁男女生的特点。可惜直目不是,他上学时从未谈过恋爱,沉默寡言,源自小学时的家庭变故阴影。
直目想要了客厅的小孩,那便是曾经的他。也许,他的未来也是如此,或许更加糟糕。
到底是什么呢?直目想不通,周围笼罩着的感觉是什么?
女孩通红的眼睛再次浮现脑海。
古书里说,杀人杀到疯狂的时候,眼睛的颜色和鲜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