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雅看着如同她的脸一样苍白的墙壁:
“我知道你恨我!你可以杀了我!也可以强奸我!强奸一百次我都不会怪你!可是,”转向李凡:“你为什么要强奸她?”
李凡不敢看她愤怒的脸:
“我以为……她是你!”他也知道这话并没有什么说服力,强奸任何人都是不可饶恕的,这中间并没有什么价钱好讲。
索雅看着他,叹气:
“你知不知道索玛是摩尼人中一个特例?她在读书的时候就向往汉人的文化,更羡慕那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爱情,所以,她跟我说:她要追求这种爱情!她拒绝了为她举办的成年仪式,也从不参与走婚,因为她知道汉人在乎女孩子身体的纯洁,她要把它留给她的心上人……可是,你这个混蛋!你毁了她20多年的梦!……也怪我,如果不是我贪钱,我也不会惹上你,就不会……”她抱头轻轻地抽泣。
李凡无法面对这个哭泣的女孩,更无法面对房间里那个已经哭过的女孩。他知道他错了,报复只是他放纵自己的**的一个粗劣的借口,就算对象没有错,也注定是一个错误,也许他从黑三角回来之后,潜意识里还残存着主宰别人命运的心理优越性。是不是自己的能力够强了,就可以做一些别人不敢做的事?公众的道德观念约束就会大大降低?规避法律就会变得容易?从而让自己能够率意而为?不对!能力越大,责任就越大,但权利不能变大,自由也不能人为放大,这次事件却是对这个观点的无情颠覆,李凡额头上的冷汗涔涔而下,他得去面对那个女孩的审判,不管结果是什么,他都得无条件接受。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房间里已没有那个女孩子的踪影。那女孩子在床上留下了她梦破灭的见证、在桌上留下了一张便条,离开了!推开还掩着一条缝的后门,外面是沪沪湖清冷的湖岸,两棵老柳树在夜风中瑟瑟发抖!
便条在粉红的灯光下依然是刺眼的苍白,很短:
“姐姐:
我感觉我的心已经失去,我出去走走或许就会找回来!
我身上有钱,也不会做傻事,你放心!”
李凡呆呆地看着这张字条,上面的那行娟秀的字迹就象一根针刺进他的心里,他对自己说:
“你的心失落了,出去走走或许就会找回来,而我呢?我得去找你,看不到你安心,我也不会安心!”
索雅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深深地叹息……
李凡强迫自己忘记这件事,他还有事要做,索玛他会去找,但不是现在,命运之手将他们错误地连在一起,他也相信迟早有一天,命运会再次让他们相逢,那时,或许他和她都能走出这个恶作剧的阴影,面对自己心中的那一片晴空。
他没有再找索雅的麻烦,因为他的角色已经悄悄地进行了转换,从讨伐者变成了被讨伐者。倒不是说索雅的罪过已经被她妹妹代偿,只是李凡从她为妹妹而流的眼泪中看到她其实也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她为黑三角工作恐怕也只是一时糊涂,既然黑三角都完了,犯不着再让她搭上一生来为这个罪恶殉葬。
黑三角没了,索雅没了一项收入来源,但同时,她也算是漂白了,从此不会再有人提起她这段不光彩的历史,这对她或许是一件大好事吧。
明天,向岚该来了吧?李凡躺在床上刚要进入梦乡的时候,突然他想到了一个问题:向岚明天的采访还是有相当危险的,黑三角的匪徒还没有完全肃清,这个地方又是三不管,这两天下来只怕又有些新的变故,少不得,明天还得为她们当一回保镖,但如何让她们名正言顺地接受还得好好想想。
清早,酒店的气氛就不一样,到处都传着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要来了,大厅里的卫生也在酒店经理的亲自带领下好好地扫了一遍,这家酒店是这个地方唯一还能上台面的酒店,如果有中央电视台的人入住,对酒店是无疑是具有相当大的广告效应的——
这一章超级短,是因为我的电脑死机太厉害,就这一点点文字就死了十几回,但我不愿意朋友们等待,所以先传这一章,顺便在文中为各位读者解答一点疑问。说实话:我认为一个角色的塑造是作者的事,但随着情节的展开,角色被不断赋予一些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的发展可能连作者都无法完全掌控,所以作者有的时候也得跟着情节走;另外,本书的主角不是一个天生的完人,他也有犯错的时候,也有迷惘和痛苦的探索,只能慢慢成熟。谢谢各位读者的提醒和关注,明天我的新电脑安装好之后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