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身进到菜市场,发现挤得人山人海了啊。
她平时是从来不踏进这个地方的,都是妈妈来比较多。
今天一进来,她的脑里不禁闪过妈妈在菜市场提着菜篮的样子,心口划过一丝疼意。
妈妈平时多么的辛苦啊,又要上班,又要买菜给他们一家人做饭,而她呢,竟然什么也不会……
想着想着,心里就特别的难过,开始思念起萧爸爸和萧妈妈,也不知他们在国外玩得开不开心,有没有想她呢。
轻吐了一口气,她告诉自己别伤感了,爸妈很快就回来了,还有半个月……
从菜市场出来,萧海寻手上已经提了大包小包的了。
她挑的全都是萧伊墨爱吃的呢。
伊墨平时都比较喜欢羊肉和牛肉,蔬菜类他一般都吃,特爱吃红萝卜和芥菜等。
而他最讨厌的菜就是波菜和红苋菜,哦不,应该说煮出来有颜色的蔬菜他都讨厌。
想着想着,她唇边不自觉的泛起笑意。
路上依然是人山人海,萧海寻一边走一边想着这些菜回去要怎么做。
正走着——
“萧海寻?是你吗?”
一道非常温柔的女孩子声音传进了她的耳里。
萧海寻一愣,吃惊的回眸一看,是谁叫她?
只见,一个漂亮的女生,年纪和她差不多大,皮肤很白很细,比她略高一点,眼睛也很大,她看起来很温和,给人腼腆的感觉,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就给人小鸟依人的感觉。
萧海寻愣愣的看着她,直觉得这人好像是在哪里见过,很熟悉的的感觉。
这是?
……
见她呆愣,女孩子走过来,满眼失望的说道,“你不认识我啦,我们曾经在圣雅高中是同学,而且我们还是同桌呢,我们曾经很要好的,你不记得了吗?我叫宋依依,依依,你想起来了吗?”
宋依依?
萧海寻在脑子里很快的搜索着这个名字,一会就想起来了,惊喜的叫起来,“宋依依!我记起来了,难怪我觉得这么熟悉呢,原来我们真的是要好的同学!”
萧海寻显得特别开心,叽叽喳喳,“依依,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呢,从毕业之后就没再见过你了,有好几年了呢,你还好吗?”
“是啊,是好久不见了,我很好,你呢?”宋依依也微微一笑,也显得特别的开心,揽住她的肩膀,高兴的说道,“自高中毕业我们考上不同的高中就没有再见过了呢,也没聊系过,哎,最近过得怎么样啊?”
她们两关排走着,萧海寻笑着看了她一眼,回答道,“我也很好。”
“我毕业后一直在我伯父公司里上班,但是近来伯父的公司要搬到国外去,我不想去,因为我的父母喜欢国内,所以我也决定留下来,在国内找工作。”宋依依笑容满面,又说道,“你毕业后都在哪里工作呢?”
“我在VJ,毕业后不久就一直呆在那里没有走过。”萧海寻回答。
“VJ啊,听说是个很不错的公司呢,传言管理特别的神秘,我从伯父的公司里出来,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事情做,不过,也不急,我想好好先放松一下,没想到就在这里遇见你了,真是开心死了。”宋依依笑着,亲密的将她揽得更紧,垂眼又见她手上提着这么多菜,便说道,“手上提着这么多,我来帮你提一点吧,买这么多菜,是准备回去做饭吗?”
“嗯。”萧海寻笑着应道,“伊墨在生病,我想多买点菜给他吃。”
那宋依依帮她提过一个袋子,听到伊墨这相名字愣住了,萧伊墨,这个男生,她一直都很喜欢,上高中的时候,她就曾暗恋过他,现在听到这个名字,心中不由得一动,抬眸轻轻的问道,“伊墨?是萧伊墨吗?”
“嗯,是的,他身体有点不舒服。”萧海寻看着她脸色的变化,心里流过一丝怪异。
这宋依依以前是她的同学,也算是伊墨的同学吧,而且她对伊墨一直存在着好感,她也是知道的。看她现在的神情,在听到伊墨的名字时眼神就起了变化,像是还在喜欢着伊墨一样,这让她的心里感到酸酸的。
“真的是他,萧伊墨。”宋依依喃喃的说着,也回忆起自己曾经很喜欢的男生,心中一动,眸光都柔了许多。
又记得刚才萧海寻说他身体不舒服,眼里闪过一丝关心,不禁抬眸抓起她的手,“你说他身体不舒服,是哪里不舒服啊?要不要紧啊?”
萧海寻见她这么关心伊墨,心里莫名又泛起一股酸味,“哦,没什么,他只是有点感冒而已,谢谢你的关心。”
“哦,没事就好。”宋依依听她说伊墨没什么事,心口才放松了一般说道,淡淡的又叹道,“真的好久没有见到他了呢。”
“嗯,是啊,时间过得真快呢,眨眼间就好几年过去了。”萧海寻微笑着。
而两人说话间,已走过了那条人行道,在路旁上看去,远远就见一幢粉白的家居房旁,两层居式的,还有一个不算小的院子。
那是萧家,也是萧爸爸医院里分到的住宅房。
萧海寻看了那幢住宒一眼,站定,看着宋依依说道,“依依,我就要到家了。”
宋依依也随她的视线看去,叹了声,眸里闪过一丝恍然,“啊?真快呢,那你先回去吧,我也要回去了,改天有空我们再联系了。”
“嗯,难得见面,要不上我家去坐坐吧,伊墨也在家,正好可以吃了饭再回去。”鬼使神差的,萧海寻竟然邀请她,而说出来之后,自己又有点后悔了,但是话已经出口,也只好装作热心的样子。
不是她讨厌依依,说真的她挺喜欢依依的,可是知道她对伊墨似乎是有兴趣,她心里很是自私的不想她见到伊墨一样。
“真的吗?”宋依依听言,心中一喜,忍不住笑逐颜开,可能是意识到自己过于激动,笑容又收敛了不少,又略为腼腆的看着她说道,“可是,那样的话,会不会很麻烦?”
主角总是要配角来衬的,要不然就没特色了哦。蓝蓝想说的是,文也比较慢势,而且一直不喜欢写很多人物,设很多条主线,因为蓝蓝害怕,写了东忘记写西,怕收尾收不好,所以,有人会想文过于简单,说实在的,蓝蓝真的不想写的太乱太复杂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