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隋朝奇人

目录:大唐李承明| 作者:过油肉| 类别:都市言情

    赶往幽州的路上,李承明终于搞清楚了沈牧的身世,他是隋朝大将沈光之子。沈光可以说是隋朝第一奇人。杨不悔和兰家兄弟都知道沈光。

    沈光官宦世家,亲沈君道,曾担任陈朝吏部侍郎,陈朝灭亡以后,定居于长安。当时的皇太子杨勇曾招沈光出任学士,后来沈光成为汉王杨谅的府掾,杨谅造反失败后,沈光被除名。

    沈光年轻时骁勇敏捷,善于骑射,当时号称天下第一,这是武。另外他在文方面也很有才能,善于言辞,常常想着建立功名,但是为人洒脱放荡不拘小节。

    刚搬到长安时,沈光家中非常贫穷,他的父亲和兄长都以替人抄书为职业。只有沈光放荡不羁,结交豪侠之人,为当时长安城中的浪荡子所拥戴和依附。后来号称长安大侠的史万宝,当时只是沈光手下的一名仰慕者。

    很多游侠都争相送沈光给财物,沈光因此能够赡养父母,时常有美食和华服,不至于穷困潦倒。当初兴建禅定寺的时候,寺中有高达十余丈的幡竿,正好碰上绳索断裂,没有能够接上,寺中的僧人都很着急。

    沈光看见后,就对僧人们说:“把绳索拿来,我能接上。”僧人们感到惊喜,就把绳索拿来给他。沈光用口衔着绳索,一步步攀爬而上,直到竿顶。把绳索系上之后,就手脚放开,腾空而下,用手掌拒地,倒行几十步。围观的人都感到惊喜,赞叹不已,当时的人称他为“肉飞仙”。

    大业年间,隋炀帝征召天下骁勇善战之人讨伐高勾丽,沈光的机会终于来了。他立刻报名参加。同时报名的有几万人,但没有一个能比上他的。

    沈光要去隋炀帝所在的地方朝见时,一百多游侠骑马送他到灞上,设宴送别。沈光洒酒于地立下誓言说:“这次出行,如果不能建立功名,我就死在高勾丽,不再与各位相见。”

    后来他跟随隋炀帝攻打辽东,用冲梯攻击城池,冲梯长达十五丈,沈光身冒万死,爬至顶端,最后从冲车的高竿顶部跳上辽东城墙。在城墙边与敌人交战,空中忽然跳落一人,如同天神下降一番,吓得守城高句丽士兵心寒胆落。趁着守军发愣,杀了十几个人。

    殷红的鲜血,满溅这位隋军英雄的铁甲。可惜,辽东城下高句丽军挖了许多陷坑,隋军毕竟只有这一辆大型冲车靠近城墙。冲车里面各层的士兵虽然努力击杀,但也再没人能从冲车里面跳得上城墙,最后,他们眼睁睁看着沈光被一群高句丽守军逼到了女墙的边上。

    此次进攻,虽然隋军最终未能得手,但沈光的优异表现,足壮隋兵之胆,大挫高句丽守军的威风。

    敌兵将他逼落城墙,这时候奇迹发生了,沈光还没有掉到地上,正好碰到冲梯上垂下的绳索,沈光抓住绳索又爬了上去。隋炀帝见看了,对他的豪壮感到惊异,召他前来朝见,见面之后对他非常喜欢。当天就拜他为朝请大夫,赏赐宝刀良马,经常把他带在身边,关系逐渐亲密。没有多久,就让他担任折冲郎将,封赏待遇都很厚重。隋炀帝常常把正在吃的食物和身上穿的衣服赏赐给他,同辈之中没有人能同他相比

    隋炀帝在江都蒙难的时候,沈光用他的生命和鲜血证明了他对皇帝的忠诚。

    隋炀帝在江都被宇文化及杀死以后,沈光就暗中收罗义勇之士,准备为隋炀帝报仇。先前,隋炀帝宠爱官奴,把他们命名为给使,这些人有几百人之重,他们都由沈光统领。

    宇文化及认为沈光骁勇,准备任用他,命令他继续统领给使,驻扎在宫内。当时麦孟才、钱杰等人已已经和沈光合作,准备杀死宇文化及给炀帝报仇。

    沈光想在宇文化及身边找个内应,于是找上了宇文化及的兵曹参军陈谦,他对陈谦说:“我们都深受国恩,不能为社稷而死,这是古人引以为耻的。现在又低头侍奉仇敌,受他的驱使,颜面无存,活着又有什么意义?我们一定要杀掉他,死而无憾。你是义士,能跟我们一起吗?”

    陈谦泪湿衣襟,说:“这也是我的愿望。我受先帝恩遇,如今身在宇文化及内营。为将军内应,如同老鹰抓小鸡。万世之功,在此一举,希望将军努力而行。”

    沈光怎么也没想到陈谦回头就向宇文化及告了密。

    宇文化及大惊失色地说:“麦孟才是麦铁杖的儿子,还有沈光,都是勇不可当的人,必须避其锋芒。”于是连夜与腹心之人逃出营外,留下人来告诉司马德戡等人,派遣统领兵马,逮捕麦孟才和沈光。

    沈光听到营内喧哗,知道事情败露,来不及披甲,就袭击宇文化及的营帐,空无所获。正碰上舍人元敏,斥责之后把他杀了。遇上司马德戡的兵冲入,四面围合。沈光大喊突围,给使一起奋力,斩首几十人,敌人纷纷败逃。司马德戡又派遣骑兵,拿着弓箭,从侧面射击。沈光身上没有甲胄,于是阵亡。麾下几百人都战死,没有一人投降。沈光死时年仅二十八岁。

    那年沈牧只有八岁,宇文化及还派人去抓他们母子,想斩草除根,不过被沈光的朋友抢先一步,送到了河北,远离了宇文化及的势力范围,这才保住他们母子的性命。

    李承明终于明白沈牧为什么要放自己走的原因了,这里面有他父亲遗传给他的忠于正统君主的基因,或许也有他自己对善恶标准的判断和对李世民杀兄屠弟行为的不耻。

    一阵狂风刮来,原本晴朗的天空立刻变得阴暗下来,处处都是黄尘弥漫,数十步外的景物就模模糊糊地令人看不清楚。

    杨不悔眯着眼道:“大王,这天要变了,我们是不是找地方歇歇脚吧?”

    “沈大哥,附近有没有什么安全的地方能让我们歇歇脚?”李承明点头道。

    沈牧想了想道:“前面有一个名叫庄镇的小镇,镇子虽然不大但是有客栈,不过我害怕那里已经有官府的人在搜查了。”

    李承明想了想也有些害怕被人查到,可是这风刮的这么大,也实在不适合在走下去了,一来是自己身上不来就有伤,二来是他根本没有吃过这苦,他实在是没有在往下走的力气了。他现在只想喝碗热呼呼的羊汤,在洗个热水澡,然后美美地睡一觉。可是为了这一点的享受就冒着生命危险去镇上的话又是不是太蠢了呢?

    就在李承明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天上竟然下起雪来了。雪虽然不大,但是很密,就像下绵白糖一样,漫天飘舞,很快天地间已是白茫茫一片。忽然,前面白花花的世界里冒出两个小黑点,向着李承明他们来的方向,一晃一晃,越走越近。

    李承明想了想道:“沈大哥,他们来的反向是不是庄镇?”

    沈牧点了点头。

    “那等他们过来以后咱们问一问庄镇有没有官兵不就行了。”李承明呵呵笑道。

    不一会两个黑点走近了,原来是两个小叫花子。

    接着,唧唧喳喳的说话声也随之传来。“六子哥,你说今天那个客栈的老板怎么发善心了,给我们肉包子吃?”问话的是后面那个小不点儿,戴一顶看不出颜色来的粗布棉帽,穿一件又长又大的花布旧棉袄,一直包到膝盖以下,脚上踏一双四处裂口的大棉鞋,幸亏被一根细麻绳捆绑着才没露出脚指头来,黑糊糊的脸上根本瞧不出五官。看个头,顶多**岁。

    前面那个,个头略高,穿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眼睛里透着一丝与其年龄不相符的成熟劲儿。他说:“你没听别人说吗?那秦掌柜得儿子了,老天爷开眼,他得儿子,也让大爷吃了顿好的!”那小的咧嘴一笑,突然扬起手中的棍子去敲打路边一棵小树,刚刚挂上去的雪沫簌簌地落了下来。

    “两位小兄弟,你们是不是打镇上出来的?”李承明迎上去,笑嘻嘻地问道。

    “是啊!”个头略高,名叫六子的小乞丐答道。

    “我刚才听见你们说秦掌柜得了儿子了,他家的客人多不多,有没有官府的人?”李承明又问道。

    两个小乞丐互相对视了一眼,那个叫的冲着李承明伸出一只脏兮兮的小手。

    李承明心里不由的有些发笑,这个到是挺聪明的,当乞丐真是可惜了。

    他冲着杨不悔摆了一下头,示意他给一些银子。

    杨不悔从怀里掏出些碎银子来,放在的手里。和另外那个小乞丐立刻裂开了嘴呵呵地笑着。

    “客人多不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前晌有官府的人,不过他们刚刚走了,好像是有四位军爷被人杀了,他们都跑去死人的地方了。”一边掂着手里的银子,一边回答。

    李承明点了点头,心说:“幸亏沈牧带我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要不非和郡兵们碰上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