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思启静静地伸出手,捧着落夕的脸:“我不会凭空贬低对手,但是,落夕——我比他更有资格对你用心——他身边有很多女人,他是个冷酷理智的企业总裁,不可能为了你放弃一切——但是,我不一样。“
她怔住。
他继续:“我不过是个富贵闲人,我有大把时间,大把心力和你在一起,你相信不相信我?他是个非常优秀的男人,但不是一个好情人。”
落夕勉强压抑心头决堤的酸楚,抬起根根分明的睫毛,眼睛黑白分明,好似孩童无垢:“我们——才见过两次。”
“我不是商人,不是学术家,什么东西都要算数。”他笑得阳光灿烂,“我只懂得感觉对了就对了,不要浪费时间在来回试探,生命很短暂,是不是?既然我们只有一次生命,为什么不把一切都省略麻烦的步骤?OK.我知道这样可能会吓怕你,但是我有我说话的权利,当然,你有你思考的权利,我说这一切不是逼你,你可以好好思考。”
“不过——”他骤然抓起落夕的手腕,“我们先去吃饭!表白好花精力,我饿啦!”
落夕被他拽进前座,有点慌乱:“我没答应跟你吃饭呀——”
“你还是别在公众停车场跟我来回磋商的好,你都说了,这车很骚包,早有好多人看了,我们先撤。”他挤挤眼睛,“喂,系上安全带!”
她没办法,心想那的确也是,一会儿再和他慢慢讲道理……
真不知道他对自己这样的激情是从何而来的。
要是自己十七岁,一定会感到极其浪漫而幸福。
十七岁的女子,希望的,期待的,就是这样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一见钟情。
他高贵而出手阔绰,浪漫又会制造气氛,一大捧玫瑰,一大堆誓言,露水的夜晚,青春的美好。
可惜她早就不是十七岁少女,她已经二十五岁,周遭同龄人都在忙着相亲结婚怀孕挣钱买房子婆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