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从《我为教宗》引发的关于网文娱乐元素的思考

目录:华山论书团评论合集| 作者:华山论书团| 类别:历史军事

    神奇阿帕喵

    话说看到书名和简介的时候,本来是不会看的,咱最讨厌的就是拿教廷来做噱头的作品,快跟三国一样烂了……

    不过点开之后的感觉还是很好的,文笔偏向朴实,情节叙述流畅,剧情铺设合理。要说缺乏什么,恐怕只有让读者爽快的娱乐元素了。

    那什么内容称得上“娱乐”呢?这个似乎没有定论。如果说“我”在一部作品中实现了我在现实中不能杀人的愿望,咱觉得这个并不能够划分在“娱乐”的范畴之内。如果说“我”在一部作品中实现了我在现实中无法夜御七妹大战三百回合的愿望,咱觉得这个也不能划分在“娱乐”的范畴之内。咱觉得,娱乐应是简单的,平凡的,大众的,流行的。

    至于怎样在文章中展现各种娱乐元素,咱会从喜怒哀乐四个方面简单说一下。

    喜

    如果说将“喜”字当“欢喜”来解,那么可能会跟“乐”字的含义有所重复。所以个人觉得在对娱乐元素做解读的时候,把这个“喜”当做“喜好”来看待了。

    有句俗语说的是“吃喝嫖赌抽,男人总要占一样”,这个就是喜好的一种体现。在网文作品中,融入“喜好”的元素,就能够吸引一些“同好”读者的驻留。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郭小四,四姑娘的小资文。什么、p的包包,的香水,作品中人物的喜好可以带给读者一种虚有的“拥有感”,就好像找到了一个和自己喜欢相同事物的朋友一样。当然,对于男性读者,这些喜好可以换成香车美女,或者各种运动之类的。

    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有几种情况不应该被划分到“喜好”的范畴中来。暴力,权势,金钱,性。在作品中添加这类元素是为了满足读者的“”,读者从这些元素中获得的“满足”是有别于娱乐元素带来的“爽快”的。

    另外,“厌恶”也可以被归到“喜好”的范围里来。所谓“有喜有恶”,一个人在偏爱某一样事物的同时,肯定会讨厌另一样事物。在作品中适度的提及,会令人物更加完整,从而让读者更容易投入进来。

    怒

    咱觉得从娱乐的角度去解读“怒”字,可能“执着”要比“愤怒”来的更为贴切些。比如网文中常见的桥段:某人物因为好友被杀而陷入狂暴状态;某人物全家被害所以一心复仇(常见于主角)。这些都是“怒”的一种体现。作为读者,当看到故事中的某个人物因为一些事件而大发雷霆,或是发飙变身的时候,通常是很容易产生“代入感”的。

    其实为什么咱会把娱乐化的“怒”解读成“执着”,这是因为“愤怒”往往是一时的,而“执着”却可以持续很长的时间。在大多数的网文作品中,作者对人物“怒”的把握往往过于片面,过于简单,以至于会出现“为报杀父之仇而踏上旅途的少年最后搂着三妻四妾逍遥快活去了”这样的无良情节。

    在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人物可以因为一时的“执着”而做出一些违背“本性”的事情,也可以因为“执着”某一件事物而去引发一些事件,这样便会在无形中丰富了表现手法而不必担心人物在性格上的不统一。

    哀

    咱是用“伤感”来解读这个字的。也许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伤感”也能用来做娱乐元素呢?咱想说,正所谓“张弛有度”,有高兴的,那就也要有悲伤的。况且,网文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就连“杀人越货”都能拿来讨好读者,为什么“伤感”就不行呢。关键还要看作者怎样去把握手法和尺度。

    自怜自爱,杞人忧天,无病呻吟,这些人物的形象都带有“伤感”的元素。或许在女频作品中,我们通常容易见到这些类型的角色,但是在男性向作品中,这类人物的出现也可以为文章增添色彩。比如身怀绝技却又命不久矣的男配角,又比如娇惯蛮横却又身家落没的女主角。

    在写这篇评论之前,碰巧听到了流云大大对《天龙八部》的解读,其中一些看法,很适合用在这里做一个小结。

    《天龙八部》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悲哀的,为自己所追求的或被迫追求的事物所迷惑,终究还是沦陷在人性的躯壳之中。(加入了一些自己的理解,云叔叔莫怪。)

    乐

    这个字应该说是最容易理解的,但是真正做到确实最难的。就像最优秀的喜剧作品,肯定会让人眼眶湿润的一样。

    “欢乐”这个词语所承载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可以是一句玩笑,也可以是一个鬼脸。可以是幽默,也可以是搞怪。可以是发自内心,也可以是相互感染。这一个字基本上就可以代表“娱乐”的全部意义,而其他三个字只是用来做补充完善。

    可能有人会不解,如何在一部主题相对“沉重”作品里面添加“欢乐”的元素。其实就像刚说过的喜剧是笑中带泪的道理,再悲情的作品,也会让人会心一笑的场景。这方面,就要看作者怎样去把握了。

    咱思考的部分也就到这里了,希望能够给作者一些启发。说的不到位的地方,还请作者见谅。

    最后要额外吐槽一下。的,洋洋洒洒将近一万五千字,结果只是个引子,我这吐血啊,没有这样玩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