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我们在十年前就结束了。”
“那又怎么样?”
“那意味着没有回头路了。”
“谁说要回头了?”
“是我说要回头的,好了吧?”
那天剩下的时间,我陪着朱芳华去丽都吃了牛排,之所以去那个地方,是因为很少有我的朋友会去那儿,尤其是在星期六下午。我哪里想到,一进门就看见站在大厅里的青青,一副亭亭玉立等人的模样。这次她的头发没有遮在脸上,而是用一枚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发卡别住,露出整张脸。和昨天晚上的“波西米亚”打扮完全不同,她现在看上去更像一个朴素的学生妹――瘦瘦窄窄的白衬衣,简简单单的牛仔裙,脖子上挂一个银质的十字链,一个浅棕色帆布包松松垮垮地搭在腰上,衬着身材更好了,我是说该突出的地方更突出了。
她并没有装着不认识我,或者大喊一声扑过来,而是在第一时间绽放了笑容,唇红齿白。在我们走得更近一点的时候,她率先跟我打了一个招呼:“真没想到在这儿遇上!”
“是呀是呀,你在等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有点不自然。
“我在等几个朋友。”青青一面说,一面看了一眼站在我旁边的朱芳华。她这么一看,不知道为什么搞得我很是尴尬。我几乎有点慌慌张张地说:“哦,我和朋友到这儿来吃点东西,我们先走了啊。”
“那就不耽误你的宝贵时间了。拜拜。”青青笑着跟我摆摆手,那笑容仿佛另有深意。
16.
“那女的是谁?”菜一点好,还没来得及让我喘口气,朱芳华就单刀直入地追问我。我窝着一肚子火,心说:“你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有资格打听那么多吗?”但终归没有说出来,我不想把一顿好好的牛排给搅和了。
对话好于对抗,我开始尝试着和这个曾与我有着深厚情感的女人沟通。
“哪个女的?”我故意往四周扫了扫。
“就是刚才站在大厅里,搔首弄姿的那个。”我的前妻直截了当,这几乎成了她的风格。
“哦,我昨天才认识的。”
“她叫什么?”
“青青。”
“这像一个艺名。她没有姓?”
“我怎么知道?!她没告诉我。”
“你们怎么认识的?在酒店大堂里?”
“昨天小西叫我去唱歌,她也在,我们就认识了,没想到今儿在这儿又碰上了。”
“我怎么觉得她像一只‘鸡’?”
“哦,我倒是觉得她没准儿长着长着就长成一只金凤凰了。”
朱芳华朗声大笑。过去她不这样笑的,过去她总是笑得很甜美,很安静。那个时候她瘦瘦小小的,梳着两个“小刷子”,一左一右,怯生生的。我的脑子里闪过她少女时候的模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那模样变成特写拉近的时候,却成了青青的脸――很好的皮肤,白里透红,吹弹可破,仿佛罩着一层光华。那是青春的光华。而现在,坐在我的对面的朱芳华,已是美人迟暮,虽然她还不能算老,而且在她这个岁数,能保持到现在这样,如果不是太挑剔的话,也算是不错了。
“你是说那小野鸡长着长着就长成金凤凰了?你们男人是更喜欢‘野鸡’呢还是更喜欢‘凤凰’?”朱芳华问我。
我喝了一口红酒,做深思状。说老实话,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尤其不想和朱芳华继续这个话题。我真实的想法是,假如我要“金屋藏娇”,我一定要藏一个青青这样的女孩子,看着赏心悦目,聊起来轻松愉快,性格又好,善解人意,没有攻击性,带出去还体面,最重要的是,她也高兴扮演这样的角色。我凭本能就能猜到青青的状态,她没有见过什么真正的大世面,只要有一个足够实力的男人带她进入她梦想中的圈子,她很快就会安静下来,并且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