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泡妞没泡上章子怡吗?有必要为此怀疑整个人生?我想跟青青打一个招呼就先回去了,我实在受够了――看看朱芳华那骚逼的样子,看看那大胡子一脸色迷迷的德行。我不用耳朵就能猜到他们在说什么,看他们的表情就知道。
朱芳华一定贱兮兮地问人家:“是不是喜欢那个青青?”
那个大胡子则肉麻兮兮地说:“什么青青,那就是一个傻逼。”
然后大胡子再反过来肉麻兮兮地问朱芳华:“跟你一起来的那男的是谁?”
朱芳华终于等到她拿手的问题,得意地仰面大笑,故意笑得极其放纵毫不检点,为了加强戏剧效果,她还存心回过头看看我,我从她的嘴型就知道她在说什么,她一定是这样说的:“你说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傻逼?那是我的前夫,我年幼无知的时候犯的一个错误,现在已经改正了。”
其实,我和温秀玉结婚的十年,我也不是没有一点其他的事情,但她从不以牙还牙。温秀玉懂得给男人留面子。有一次,我们公司的嘉年华会,查尔斯喝多了,醉醺醺地跟温秀玉,当时我正跟公司里一个与我关系暧昧的姑娘跳舞。只听温秀玉大喊一声,捂着嘴就跑了出去,过了几分钟,她略表歉意地回来,在众目睽睽之下,羞答答地说:“真不好意思,我刚才觉得有点恶心。”那神态似乎是在暗示自己怀孕了,但一语双关一石三鸟,查尔斯脸刷的红了,同时脸红的还有我和我的“关系暧昧”。
共事这么多年,我还从没见过查尔斯的脸会红得跟个猴屁股似的,可见温秀玉的厉害。那个与我跳舞的“关系暧昧”则处变不惊,她立刻转变角色,嗔怪我说:“你不会要生二胎吧?”而我只好马上扮演模范丈夫的角色,陪着自己的老婆提前退席。这是一次体面又漂亮的撤退,但一回到家,温秀玉一分钟都没耽误,立马拿出小悍妇的范儿,该清算清算,一笔不落,还口头警告我,如果我再和那个“关系暧昧”眉来眼去,她就要公然给我戴一顶又高又大的绿帽子,那顶绿帽子的牌子叫“查尔斯”。
不过,温秀玉就这一点好,她后来没有再提过这件事,当然,这可能跟那个“关系暧昧”很快就换了另一份工作有关系。临走的时候,“关系暧昧”跟我说:“你老婆真怀孕了?”我说:“没有。”她很聪明地一笑:“我就知道是这么一回事。”我问她两个人还能不能再接着来往,她说她看了我在老婆面前的模范丈夫形象,忽然明白了男人是怎么回事――“你们都把自己当做皇帝,内心里立一个女人为皇后,没有十足的理由,皇后是不会被废掉的,但你们要到其他女人那里找乐子,满足你们作为男人的征服欲。你们男人不是喜欢把女人比做衣服吗?老婆就是你们的礼服,重大场合用用,平常的时候就挂在柜子里。做不起礼服的男人,至少也要置备一身走亲戚的行头,否则让人看不起。至于其他的女人,就是内衣呀,领带呀,衬衫呀,想换就换了。”我本来想劝劝她,说不是这样的,但还没容得我劝,她就又接着说:“其实,如果女人也把男人当做衣服,你知道一个女人一生需要多少衣服?”她叨叨唠唠地掰着手指头数落:“得有内衣型的男人,就像好的内裤,无论你大起大落,总是包容你;还得有晚礼服型的男人,满足女人的虚荣心,出席个正式场合尊贵得体;还得有羊毛披肩真丝围巾这种温暖型男人,要不女人会很寂寞的。我觉得最好嫁给一个晚礼服型的丈夫,取得做一个夫人的合法资格,就是那种‘骄傲高贵’的权利;再有一个温暖型的男人做情人,体贴浪漫;内裤型的男人最好做关系暧昧的朋友,这样的朋友越多越好。”我耐心听完她的高论,一点劝她的心情都没有了。让我说什么?难道我说我愿意做你的内裤?或者你的吊带背心?脏了就洗,旧了就扔?我还真没那么贱,再说就她,值吗?我就是真要犯贱想扑通一声跪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也得挑一件,不能满大街见一条裙子就膝关节发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