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我同意男人也有生育权,而且这个权利和女人平等,也就是说一个男人有权要自己的孩子,任何人不得剥夺男人的这种权利,比如像古代把男人做成太监就极不道德。男人想要一个孩子的权利是得到保护的,但是,生育权不等于生育决定权,毕竟孩子是要靠女人生出来的,所以我认为女人更有权利决定是生一个孩子还是不生一个孩子。男人要想实现自己的生育权,最好的方法是说服女人,让女人乐意为他承担生孩子的义务。其实,做到这点一点儿不难,女人多好说服呀!不过是有的男人太笨,笨到不懂得如何让女人心甘情愿为自己做出牺牲!这种男人还想实现自己的生育权?做梦去吧!
对男人说两句贴心话
上一篇关于男人生育权的文章,里面有这样几句话,说"你只忙活十分钟,我却要折腾一年多,咱们还有同等的决定权,凭什么呀?这叫什么平等",遭到很多非议。我来解释一下,我的意思是说,既然女人在生育孩子这件事情上承受的要比男人多得多,那么她当然更有权决定是否生一个孩子,因为所有的平等都是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的,从公平的角度上说,谁的义务尽得多,谁的权利就应该更大。我认为男人要想实现自己的生育权,最好的方法是说服一个女人为自己生孩子,一个男人连这点儿本事都没有,还谈什么生育权?难道你有生育权,就意味着国家应该分配你一个女人,让她给你生儿育女?想什么呢?
这篇文章发表以后,我收到一些质疑的读者来信,当然主要是男性读者,归纳一下所有的指责主要集中在这样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女人生孩子要承担更多的痛苦,是上帝决定的,所以女人不能以这个为理由跟男人谈条件;第二个方面,如果女人都不愿意生孩子,那么社会怎么进步?第三个方面,这样自私的女人,不会有男人喜欢她娶她的。
我想就跟这些男人说两句贴心话吧。
第一,我不得不遗憾地跟这些男人说,上帝已经死了,很多事情要靠自己决定,男人再也不能借上帝之口要女人干什么或者不干什么了。所有的事情都是有条件的,女人为一个男人生孩子,或者说女人为自己生孩子,或者说女人为爱情生孩子,跟上帝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是女人自觉自愿的。如果女人不愿意受这个苦,或者认为时机不好,她不愿意生养,跟任何人没有关系,她有不生育的权利,毕竟她不是母鸡,必须为主人家生鸡蛋。在古代,女人可能没有这个权利,因为那个时候上帝还活着,上帝告诉女人你就要为男人忍受痛苦,只有这样你的生命才有价值;现在,女人使自己的生命有价值的方法很多,而且为一个蠢男人生孩子也不见得是一件多么有吸引力多么值得去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