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一 顾小柔和李修洁1

目录:饮水词之千年之恋| 作者:小女子,叶子| 类别:都市言情

    “喂?”拿起电话,我将课本挡在了自己面前,然后低下头去,压低了声音。大文学

    历史老师在讲台上吐沫横飞,讲得脸色发白,不过很可惜,我从来都听不太懂他带着强烈官方色彩的话语,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会趴在桌上睡自己的觉。

    没来得及看来电显示,我只迷迷糊糊地听见了电话那头有些轻微的呼吸声。拿下电话,我看着屏幕上显示的名字,不禁立马清醒了过来。

    “你回来了?”依旧压低着声音,不过我却还是显得有些难掩心中的激动。

    “我要见你。”真是熟悉而性感的声音,天知道,我等这个声音等得都快便秘了。三个月零十二天零。。。呃,我看了看手表,零十六个小时三十二分钟了,我终于等来了这个让我日夜企盼的声音。

    “在哪儿?”我几乎是想也不想地问着,真是巴不得立马就飞过去,如果我有翅膀的话。

    “公寓。”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显得有些疲惫。我猜,他开车开了很久。而且是马不停蹄。

    “好。”轻声说出这个字,我沉默了几秒,然后挂断了电话。放下书,看了看讲台上依旧将书放到自己脸前的历史老师,我抓起包包,然后趴到了地上,在许多人惊异的目光中,一步一挪地爬出了教室。大文学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我一定可以做一个很好的FBI。

    爬到走廊上,我站起了身。连拍尘土的时间都没有,我立马开始了自己的百米冲刺。

    对,我要冲向那个我朝思暮想的,我爱的男人。

    我,顾小柔,一名高二的女孩子。而我爱的那个男孩子,呃,不,是男人,就是李修洁。一个像恶魔一样的男人。

    三岁的时候,他第一次摸着我的头,然后笑着对我说,“乖,把这个放到老师的饭盒里,然后我买冰激凌给你,草莓味的。”我望着他的眼,眨了眨睫毛,然后照着他的话做了。后来在我舔着冰激凌的时候,我听到了教室里传来的杀猪般的嚎叫声。下午,坐在旁边的小妮才伸出她胖胖的小手放到我耳边,用大家都听得见的音调跟我悄悄说,有人把用糖纸包好的毛毛虫放到老师的饭盒里了。

    那一次,我第一次做了一个小魔女,而他,就是控制我的大恶魔。

    李修洁比我大五岁,那个时候,他已经念小学了。在我的心里,他一直都是很高大很让人仰视的。直到现在,我依然这样觉得。

    不过,高大帅气的表面下,却依旧装着他邪恶的一面。大文学可惜的是,除了我,没有任何人发现。

    那天下午,就是我把毛毛虫放到了老师的食盒里的那个下午,他从旁边的小学来接了刚刚上幼稚园的我。

    我把小手放到了他的手心里,然后看到他朝我露出了一个足以欺骗大众的笑容,牵着我,往夕阳的那一头走去。也许是因为第一次在他的指使下做坏事,所以对于那一天的一切我都记得非常清楚,格外清楚。

    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有事的时候,他总是会想到我,就像女孩子的好姐妹来了之后会想到卫生巾一样,就是那么地自然而然。

    即使是他要追别的女孩子。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穿着花式的泳装,在公共游泳场中“不小心”将一个女孩子撞下了游泳池,然后,李修洁“顺便”来了个英雄救美。于是乎,我帮着他追到了“在我的努力下”得来的第一个女朋友,我还亲眼看到了他们在学校后面的小巷里接吻,是我自己偷偷跟踪的。其实那个时候,他交过的女朋友已经是数以十计了。而我,却还只是一个会跟着他要冰激凌吃的小女孩儿而已。

    我会冒着雨给他的那些女朋友送花,然后回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会用毛巾给我擦我淋湿的头发。我会给他的女朋友送生日蛋糕,然后在那个女孩子的楼下给她唱生日歌,最后告诉她是李修洁让我来的。但是在我回到他身边的时候,他会买好了一个小蛋糕放到我的面前,然后我会毫不犹豫地吃掉它们。

    我不得不说,李修洁确实是个泡妞高手。

    情人节的时候,他会收到很多的巧克力和卡片,他会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到我面前,然后会躺在一个舒服的地方,让我把卡片上的内容一张张地念给他听,很多时候,我都可以背下卡片上的内容了。当然,那些巧克力也会在那个时候全部被丢进我的肚子里。在我看来,我觉得那些是我应得的,我替他跑了那么多腿,当然得要一些实际的回扣。我才不信那些东西真的都是那些大小姐亲手做的。

    在我心里,只有我才会在下雨的时候给他送伞,只有我才会在他打完篮球后给他送水,只有我才会在圣诞节的时候给他我自己亲手织的围巾,只有我,只有我。

    初二的时候,老爸的公司垮了,虽然不至于倾家荡产,但是我们却不能再住在以前的那个高档别墅里了。那一年,李修洁刚刚上了大学,到了另一座城市,所以,他并不知道。

    我跟着爸妈搬到了一个普通的小区里,我记得,那一晚我哭了。哭得撕心裂肺,哭得惨绝人寰。可是,却没有任何人听见我的抽泣声,只有那床碎花的小棉被记得我那时候觉得仿佛是世界末日般的眼泪。

    我原本以为,我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可是,在我转学了快一个月之后,我看到他了。开了那辆他老爸为了奖励他考上重点大学而送给他的银灰色跑车,倚在车门上,穿着宽松的休闲服,引来频频侧目。他是我的无冕之王,我知道,不管他在哪里,都可以成为众人的焦点。

    他找到我了。

    那一次,我站在校门口,看着他潇洒而不羁的身影,愣了很久。我真想用自己的右脚踩在我的左脚上,看我是不是在做梦,可是,我终究没有。

    直到他走到我面前,俯下头,用食指轻轻地敲在了我的额头上我才突然间回了神。一手捂住额头,我仰起脸来看着他。

    他百无聊赖地看着我幼稚而傻气的动作,然后对着我说,“我又长帅了?”

    这一句话让我相信,他确实回来了。

    扑到他的怀里,我才不管周围投来的目光。对,我就是想念你,我就是害怕再也见不到你。

    第一次,我搂了他,感觉嘛,当然是很好。前所未有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