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留下来一包米和一箱子榨菜,电饭煲和碗筷都有,阿狼煮饭吃了一顿,然后坐在藤椅上摇晃起来。这样的生活还不错嘛,阿狼想。但马上又觉得这种生活简直是折磨人,因为实在叫人闷得发慌。阿狼喜欢热闹,喜欢听到嘻哈吵闹的声音,若没有,怎么也要想办法制造一点出来,所以村里的孩子经常被他捉弄,而总会引起其他小孩或大人的幸灾乐祸的欢笑。于是阿狼怀念起以前在村子里的生活,也回想起和那些耐不住寂寞的女人的夜晚。但在这里,什么都不能做,和那天晚上被关在死鬼树财的牛棚里喂蚊子没有区别。难道我阿狼就是这样的命吗?
仓库里堆放着许多用桶装和用袋装的东西,不知是何物,上面都印着字,看不懂是什么意思。打开一小桶来瞧瞧,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冲出来,那是白色的粉状的东西,不知是作什么用途的。“谁会来偷这些吃不能吃用不能用的东西呢?”阿狼心里嘀咕。此外还有许多破旧的机器和其他一些杂物。仓库四周十分空旷寂寥,对面有条火车道,距离很远,偶尔有火车在上面行驶,阿狼就数车厢节数,最长的竟有五十多节。仓库左侧几百米处有个养鸡场,时时传来熟悉的鸡叫声,阿狼无聊时也装公鸡叫声与之呼应,觉得挺好玩,但那边的鸡并没有随着他的节奏去叫,于是得出这样的结论:那里的鸡都是笨的,或者城里的鸡都是这样,全笨得透顶,不如村里的鸡。阿狼才知道城市也有不如山村的地方。
阿狼怀疑不见了的那条黄狗是养鸡场那边的人偷去的,没准其他被盗的东西也是他们所为。就恨起了那些人。也怕盗贼会什么时候再来干坏事,得想办法防范,仓库里有许多作废的铁器,找出几条抓起来称手的铁棍,放好,到时可当武器用。也在盗贼有可能出现的地面上放一些钉子。但是过了两天,什么动静都没有,反而感到有点失望,神经便也松懈下来。这天夜晚,养鸡场那边灯光明亮,阿狼耐不住这边的无聊寂寞,就走过去了。翻过围墙溜进去,发现一间小房子里透着灯光,传出说笑声,细细观察,里面有三个男人,围在电视机旁边喝茶抽烟,看来十分快活。人家的条件比自己好多了,不禁羡慕向往起来。此后每当黑夜降临便溜到养鸡场那边去,躲在黑暗之中看这三个男人嘻哈打闹,听他们说一些奇闻怪事。他们说有钱人做事如何一帆风顺,说社会上的一些骗术如何高明,说有个工厂突然死了人没人知道等等,而他们最爱说的是男女之间的那种事,他们显然都是那方面的高手,阿狼觉得自己很不及他们。阿狼偶尔会带回一些吃的用的东西,譬如挂在厨房里的腊肉,冲凉房里的香皂。阿狼还曾在晾着的衣服口袋里摸出过钱,就一次,之后再也没有这样的好事了。
阿狼真的很羡慕他们快乐自在的日子,但渐渐地发现他们变得不如以前和睦,经常吵架,还互相揭丑,时间一长,阿狼便知道他们都做过一些丑事坏事。老一点的阿宗做过扒手,还因抢劫而坐过牢,阿龙因讨价打过,后来遭到报复,在脸上留下疤痕,王宁为了还债把自己女友家里的东西偷去卖。阿狼觉得他们的变化很有趣,后来才知道,他们闹不和是由于他们公用或者私人的东西接二连三地消失,都认为是他们之间的人做到,但谁也不认。阿狼明白是自己破坏了他们的友谊,觉得很内疚,从此再也没有偷过他们的任何东西,除了鸡和鸡蛋。因为鸡和鸡蛋多得数不清,少一些是发觉不了的。但他们还是没有重新和好起来,最后阿龙和王宁走了,新来了两个年轻人做阿宗的搭档,而这两个年轻人又和阿宗混不熟。阿狼看在眼里,觉得变得沉默寡言的阿宗时常都会怀念起阿龙和王宁。阿狼便为阿宗感到难过。
不过,阿宗毕竟有一群快乐的鸡陪伴着,公鸡母鸡,大鸡小鸡,它们不消停的吱喳声淹没了阿宗的烦恼和寂寞。而阿狼身边只有寂寞。
养鸡场从此少了乐趣,阿狼的日子重又变得无聊起来。仓库里有一些坏了的桌子,抽屉都上了锁,阿狼用铁丝把锁弄开,弄开又锁上,如此反复,好来解闷。阿狼以前就有这样的技术,是从邻村做木匠的亲戚那里学来的,都用在偷鸡摸狗的事上,阿狼为这个老光棍亲戚偷过不少值钱东西和女人内衣。以前弄开一把普通的锁要几分钟,如今静心研究,改善技术,只需十秒就足够了。不禁狂喜欢呼,但是呆在这里空怀一身技术,英雄无用武之地,实在叫人沮丧。便想,反正就自己一个人,偷懒没人知道,也不会有贼来偷东西,不如夜里溜进市区干点事。
至少,偷件女人内衣回来解闷也不错。夜幕降临,天空灰蒙蒙看不见星星和月亮,四周漆黑沉静,而市区那边灯光璀璨,看了叫人兴奋。
作者题外话:文笔功夫有限,恳求看官赐教,好文合力打造,精篇共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