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下痞子的情怀

目录:妖行记| 作者:若水| 类别:玄幻魔法

    ))”这小子给她的印象绝对是欠抽型的,怎么这么快就恢复他的本性,刚才所说的话就好象是作梦一样。跟痞子有的有一拼,而且相似度可以达白分之八十。.期待得太久的东西,如果得到的话,那就是幸福,如果是相反的结果,那么就会让心底最热情的部份逐渐冷却。还好现在她的心还很温暖。

    “嘘,轻声些,我要休息了。你可不要太激动,要不然引发你身体里上古神兽的力量,可不是好事,再说你已经在补救一些残留的人性。可不能因为我半途而废啊。”章云涟笑着说。

    “你认为本少爷我的忍受能力那么糟糕吗?虽然我是神兽,可不是什么大野兽。”黄飒笑着说。

    “你站在这里,可是明显对我的威胁,你这样对我这样说话,我们现在的处境可真是阳盛阴衰啊,你可不对我的美色流口水啊。那样我一定会忍俊不禁的。”章云涟假装认真地说。

    “我很庆幸自己还没有到痴迷的地步,因此我马上就顺利脱身,没想到你这厮比我还龌龊。”黄飒开始念叨。

    云涟满脸不屑一顾的表情:“你竟然如此说我,都不用敬语的,看来某人马上就要兽化了。”

    黄飒心里狐疑地想:她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难道她当我是春心荡漾吗,她难道不知道本少爷我可是难得有这么认真的时候吗?虽然我很明白女人快乐的根源不是金钱,是爱——所有的爱,但是这个机灵的丫头到底是怎么想的。不是小说上写的,表白之后的男主角一定会得到女主角吗,看她这意思,难道是想把我推出去?

    “那好把,我就走了啊,你自己一个人可不要怕黑啊。”黄飒故意说自己要走。他说完,他看了看章云涟并没对他说什么告别语言,他张了张嘴像是要说什么。但他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就转身走了。离去的背影很是落寂。

    云涟关上门,她开始喃喃自语:“我喜欢把自己比做荒凉的猫。游离在任何可以栖息的角落。可是要更改我的习性还是需要时间的,不过我一定会为你改变的,我心爱的人。”

    黄飒一个人在走廊上走着。他的衣服被风吹得鼓鼓的,他看着关上的门,那调头的一刹那,他对自己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不管有多困难。

    活了500多年的他心里很清楚,只要活着,就是最大的快乐,就有时间去得到幸福。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关好门窗,然后坐在床上想:今天来到这里,并没有作什么事,倒是说了很多话,一直闹到现在,我真有点身心疲惫了。这个世界有多丑恶我是早就知道的,所以我一向不喜欢有什么大志。不过我倒在今天晚上说出表白的话了,人生么,开开心心就好了,与其说想作个最平凡的兽,也不想要那么多所谓的人间浮华,只不过我真的需要,把我的设计更发扬光大。搞那么多飞机干嘛?可偏偏是流水想停可是却只有隔断岩石的处境,我倒是想简简单单,可是在人间的日子过得可真谓是混乱无比。

    别的倒还好说,蓝弥莎却已经伤害到了我,我绝对不是个好勇斗狠的人,我也不喜欢听任别人安排我的生活,她虽然告诉我一些东西,但是却在更大的程度上迫害到我的处境。我只不过是个只想美女在抱,设计在手的家伙,为什么她要打扰我?不过重要的就是今天晚上这件事带给章云涟的感觉。

    他走到屋外,运用幻术把此刻的心情挑了好听的给章云涟送去。他知道她现在的心情和自己一样的陌生,一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情在他们的心里绵延。

    云涟一个人在房间里也睡不着。其他的人已经熟睡,不过她心里却因为自己所爱的人所说的话,而滋生的暖意,让她浮想联翩。她听见墙角有一些奇怪的动静。

    云涟悄悄的起了身,她走到墙角,她看见那里多了一块石头压着的纸片。她搬开石头,把纸条拿了出来。月光下的纸上的字有些许的模糊,可在章云涟的眼里十分的清晰。上面写的是:不要担心。这是黄飒的笔迹,熟悉的感觉让她感觉到安心。

    云涟喜欢黄飒,她看着这纸上的字,她的脸上出现浅浅的泪痕。她心里想的是因为爱情我要好好的活着。

    她是个有种的女孩,她有理由地让自己变得优秀。

    第二天,他们一行人打道回府。蓝弥莎虽然想挽留他们,但是她却没有任何的理由。她看着黄飒的眼神里满是眷恋的情感。黄飒倒是不客气地与她道别。

    等他们回到公司的时候,他们看见公司里的职员都在迎接他们。

    “你们总算回来了。”小裳站在迎接的一行人最前面,她一看见他们就说。“秀已经准备差不多了。”

    凌儿已经有点感冒,因此她并没有参加那次外景拍摄活动,因此她一见黄飒回来之后,就高兴地走到黄飒和章云涟的身边:“有啥好消息吗?看你们两个气色不错啊。”

    “等下,我今天不准备处理这个问题,你明天到我的办公室来,我把这一切告诉你,呵呵,是好事呢。”黄飒笑着看着凌儿。

    云涟听了他的话,脸上泛出笑容。凌儿看着他们的表情,有点莫名。不过还是听话地等待着。

    公司的事情渐渐地忙碌起来。当天下班之后,黄飒整理完最近的材料,还有这次外景的照片。他轻松地走过天桥,在那里,他路过了一个流浪歌手的身边。那个歌手甩着头发,自顾自的唱着,歌手的身前有一个毡帽,里头有一些零钱,但是歌手似乎并不在乎这有些落魄的处境,一副快乐的样子,大声地唱着自己喜欢的旋律。他在心里说:兄弟,其实我的心和你一样,同样都是流浪的。

    他走了过去,他听着歌手那低低的吉他声和歌手唱的旋律,他忽然想起章云涟认真大笑的表情,还有那个叫蓝弥莎的女人一身流浪歌手的打扮。他突然有点想开了,那蓝弥莎应该是个固执着自己快乐的人把,只是他的出现打破她固有的环境,而让她有所期望,才会产生特殊的感情把。

    黄飒往那人毡帽里放了一匝钱,然后在流浪歌手的惊讶眼光中,他以极快的速度转身离开。他不喜欢在拥挤的街头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流下他的眼泪。在蓝得出奇的天空下,他感觉心里平静下来。“谢谢你,你唱的歌,你让我感觉到自由,而且你让我知道珍惜的意思。”

    他感叹一番,然后变了一身装束,坐在街头上也开始流浪歌手般的流浪,只不过可怜的他,也只能给自己一天的时间,毕竟明天还得为生活所奔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