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庆叔死了。玉庆叔和天宝叔一起开着拖拉机去县城拉化肥,他俩把一车化肥装完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就在一个小饭馆吃饭,两人喝了一瓶白酒,天宝叔因为要开车,喝得少些,玉庆叔平时就爱喝点儿,所以剩下的大半瓶他就一个人报销了。酒足饭饱之后,天宝叔开着拖拉机往回赶,玉庆叔就躺在车厢的化肥上面睡起了觉。天宝叔把车开到家的时候,玉庆叔的身体已经凉了。
有人说玉庆叔是累死的。玉庆叔家在村子里最穷,玉庆叔是老实人,只知道拼命干活,只是眼看着别人家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而自己家却毫无起色,玉庆叔就犯愁。
有人说玉庆叔是喝酒喝死的。玉庆叔爱喝酒,不单是因为家穷,更重要的玉庆叔没有儿子,在农村里,没有儿子会被人看不起,被人们称为“绝户头”,所以玉庆叔总是很郁闷,爱拿酒解愁。
玉庆叔只是没有儿子,他有两个女儿,贵仙和贵娥。玉庆叔死的时候,贵仙已经十九岁,贵娥十七岁,姐妹两个都出落得很精致,长得如花似玉,是村子里屈指可数的美人。
玉庆叔死了,只留下老婆金萍和贵仙贵娥姐妹俩,三个女人相依为命。
寡妇门前是非多。玉庆叔活着的时候,很少有人去他家串门,穷家薄业的,喝口水都难,谁去他家干什么。玉庆叔死了不到两个月,他家门前就热闹了起来,那些无所事事的年轻后生,放羊赶牛的光棍汉子,甚至那些有头有脸的村官地蛇,有事无事总爱凑到他家门前闲聊乱侃, 住在玉庆叔家前面的村长程军就是其中一个。
在村子的最西北边上,三间破旧的砖瓦房加上旁边一间低矮的厨房,碎砖块砌起来的多半人高的围墙,木条钉起来的栅门,就是玉庆叔的家。玉庆叔家是祖辈传下来的外来户,没有自家的宅基地,只有在村边的荒地上建房居住。不过倒也宽敞,后面和左右都没有人家,玉庆叔就在房前屋后种了很多的树,都已长得郁郁葱葱,绿荫成片,正是乘凉的好地方。
只要是天不下雨的时候,就总有男人从金萍屋里搬把椅子,坐在她家门前的树荫下抽烟喝茶,或者三五成群地打牌下棋,金萍也不反感这些男人们,她是个爱热闹的人,有人愿意去她家,总比守着两个女儿冷冷清清的要好,再说都是一个村子的人,自己家里没了男人,家里田里的活有时候还要找这些男人帮忙,要是把这些男人都得罪了的话,三个女人的日子可怎么过。
对于这些男人来说,他们呆在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空气鲜,树荫好,而是因为这家的三个女人,贵仙贵娥,这两个美得让人心醉的女娃子,把男人的魂都勾了出来,看着两个女孩进进出出样子,就像馋嘴的猫看着鱼缸里游动的鱼儿一样。
天不太热的时候,人们都下田干活去了。只有程军和贵仙不去下田干活。自从当了村长后,程军就很少下田了,他家的农活都是那些殷勤的村民帮忙干的,只要他稍稍张一下嘴,他家的庄稼就会被伺候得整整齐齐,精神抖擞。贵仙不去下田干活,是因为她嫌那些庄稼活又脏又累,玉庆叔活着的时候,逼着她去了几次,到了田里她也不干,在田头坐了一会儿,就不见人影了。
程军半躺在他那新买的竹躺椅里,眼睛直盯盯地看着旁边洗衣服的贵仙,那样子真像一只馋嘴的猫。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女人,只要一看到年轻漂亮的姑娘,他的眼睛就会发直。
贵仙只顾低头洗她的衣服,胸前那两团鼓囊囊的东西从衣领处隐隐可见,程军看得痴迷,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衣领上一只毛毛虫正在蠕动着。
“贵仙,又在想哪个小伙子吧?”程军看贵仙一声不吭的样子,没话找话地逗她。
贵仙扭头看了看程军。“叔,你身上有只虫子。”贵仙发现了程军衣领上的那只毛毛虫。
程军晃动着脑袋在自己的身上寻找,还是没有发现虫子在什么地方,那虫子已经爬行到他衣领的后面了。
“过来,帮叔把虫子弄掉。”
贵仙站起身走到程军面前,伸手去拍程军衣领上的虫子,一不小心,她那细滑柔软的小手从程军的脸上轻轻划过。还没等贵仙把手收回,就被程军一把牢牢地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