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意外的发落

目录:渎神手札| 作者:| 类别:历史军事

    可是克里奇依旧低着头看着地板,直到他乱蓬蓬的头发被人从后用力的拽住,才不得不抬起了头。

    面前坐着的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他穿着一身宽大的灰色绸袍,凸起的肚腩把腰间的束带撑到了小腹上,他狭小的双眼几乎眯成了一道缝,如果不是他的语音中带着几分精气神,克里奇甚至以为这老头已经困得睁不开眼了。

    他打量着老头,老头同时也在打量着他。

    这个年轻的奴隶的确有些与众不同!

    他墨紫色的大眼睛里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沉着冷静,不同于一般的奴役,烈日风霜似乎没在他年轻的面孔上留下多少痕迹。

    让他颇感意外的是,这样一个“戴罪之身”的奴隶,看着自己的眼神里竟没有一丝的恐惧与慌乱。

    老子爵紧紧的盯着他的眼睛,努力的想从那里面找出些什么,可是半晌之后他只能失望的发出一声叹息。

    “一百八十七年了!”

    人老了总是喜欢发感慨,老子爵也不例外,他重复道:“足足一百八十七年!你是第一个从那里逃出来的奴隶!”

    手指轻敲着座椅上的把手,叹道:“虽然最后你失败了,被我的骑士抓了回来,但是勇气可嘉!因此,”他笑了笑,“我不会杀你!”

    直到这刻,老子爵才在年轻的奴隶眼中发现了一丝情感的波动,这个奴隶显然是被自己作出的决定惊呆了。

    可是两年来饱受苦难折磨的克里奇早非昔日初进矿场的那个稚嫩小子,苦难像大山一样压得他几乎窒息,可是他反而在压迫中迅速成长,在苦难的的磨砺下变得坚强、勇敢。尤其是老汤姆的死,更是让他完成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惊喜没在他脸庞上停留了太多的时间,很快他就恢复了那种波澜不惊的淡定从容。

    此刻的他,也许并不了然人心的狡诈、世事的复杂,但他的性格却已经彻底完成了从软弱到顽强的蜕变。是残酷的现实、是残忍的求存本能,逼得他一步步走向坚毅、迈向成熟。

    对于年轻人几乎宠辱不惊的神情,子爵的老脸上罕见的露出了一丝赞色,“一百多年里在我矿场服役的奴隶少说也有几百号,却只有你一人逃了出来,看来确非侥幸。”

    停下了敲着座椅把手的手指,他正色道:“我从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什么奇迹!从前不信,现在也不信。能够从我的矿场里逃走,不是上天对你有特殊的眷顾,而是你自己的非凡勇气和魄力造成的!当然,我绝不相信一个没有任何武技或魔法的普通人能做到这些。因此,你的体质一定有其独到特殊之处!这大大引发了我的兴趣。要知道,你可是做到了一个四级的战士都做不到的事情!”

    他微笑着看着仍是一脸平静的克里奇,“在我这里,只有威廉和亚恒能有这个本事!”

    一副正装骑士打扮的威廉听到主人的夸奖,不由骄傲的昂起了头。

    越过一个十米的长沟吗?没问题,我还能再往前多跳个三四米呢!

    哪像这个奴隶,一脚踩到那密密麻麻的钢钉林里,想想都让人心里发寒。

    老子爵忽然话锋一转,道:“可是跳进钢钉林里,就是威廉和亚恒,也没有这份勇气!”

    威廉一愣,不服气的低下了头。

    谁会像这个奴隶这么愚蠢,居然狗急跳墙的往钢钉堆儿里蹦,真是白痴!

    他心里一阵暗骂。

    “你的勇敢赢得了我的尊重!”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老子爵竟然对一个逃跑的奴隶如此的青睐有加,连克里奇平静的面孔上都泛起了一丝诧异的神情。

    可更让他吃惊的是老子爵后面的话,“因此,我决定解除你奴隶的身份并正式任命你为我的贴身随仆!”

    随仆!

    不同于主人的一般仆人,随仆是所有梦想成为骑士的人的必经阶段。

    通常一个立志成为骑士的贵族子弟往往要在小时候被送到某个拥有封地的领主家里做几年随仆,才有资格晋升为侍从,最后才会被封为骑士!

    别说是克里奇本人,就连站在一旁的威廉的嘴都长成了大大的“O”型。两个压着克里奇的士兵更是跌破了眼镜,那几只按在克里奇身上的手不自觉间也松了下来,那只拽着他头发的手更是吓得一下子抽了回来。

    老子爵微笑着看着一脸惊诧不解的年轻人,缓缓站起了身,“威廉,你去安排这一切吧!”撂下这样一句话,老头径直离开了客厅,往楼上去了。

    克里奇连做梦都没有想到,这短短的一个下午他就从戴罪的奴隶摇身一变,居然成了佩里子爵大人的贴身随仆。

    作为一个随仆,礼仪和格斗是他们必修的课程。

    从这天起,克里奇就开始了他忙碌的随仆生涯。

    从早晨到中午,由克里奇和一个十来岁的小家伙安东尼奥一起服侍和保护这年至花甲的老子爵,而到了下午,波文?马里塞和布德?马里塞这对已经晋升为侍从的亲兄弟会来接替他们的工作,这兄弟俩会一直忙碌到老子爵睡觉的时候。

    而下午他们也不能休息,在威廉或是亚恒的指导下学习格斗技巧,直到晚饭的时候。

    晚饭后他们要学习各种礼仪,然后才能结束这天的生活,疲惫的进入梦乡。

    时间过得总是那么快,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

    从最初的饱受争议,到现在的逐步被肯定、接受,这其中的艰辛,只有克里奇自己最清楚。既然自己是进门最晚的,自然要学会谦虚,还要学会笨鸟先飞的精神,他通常是通宵用功,把每天的所学都掌握的无比熟练。

    无论是教他礼仪的管家,还是教他格斗的两个骑士,都对他赞许有加。

    由于学得快,他们几乎每一天都不用温习前一天的所学,而他每一天学到的也都是新的知识,他们甚至要把未来几天准备教给他的那些东西都提前相授,短短三个月,聪颖勤奋的克里奇已经快要赶上在这里学了三年多的小家伙安东尼奥了!

    天才,这是克里奇近来听到的最多的词语。

    每当身边的那些仆人对着正在用功的自己竖起大拇指并称赞他是多么多么的勤奋时,他总是会报以一个儒雅的微笑,然后谦逊的说,比起那两年悲惨的矿工生活,现在的这点儿苦又算得了什么呢。

    短短的三个月,就像是脱胎换骨一般。

    从吃饭到睡姿,从走路到交谈,每一个贵族礼仪都完美的融合到了他的举止言行中,就连最挑剔的总管大人都找不出任何的瑕疵!

    把每一样都做到最好,这是克里奇对自己的要求!

    因为他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要想获得别人的尊敬,就要付出百倍的努力,只有绝对的实力才能换来别人对你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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