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br>写的急,有时候会有文句不通的毛病,修改了一下,力求尽善尽美。不是伪更。<hr size=1 />
莫傅司坐在流光独属于他的私人套房之中,右手擎着一只酒杯,沉绿色的酒液在微暗的光线下就像夜里莹光灼灼的猫儿眼。
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了。进来的是一个长相俊美的年轻男人,秀雅的双眉下是一双妩媚的桃花眼,穿着本白色的衬衣和一色的西裤,看上去如同旧时的王孙公子一般优雅。然而刚闻到浓郁的茴芹味,他就气急败坏地叫起来,“莫傅司,你居然还敢喝苦艾酒,你还嫌你的失眠症不够严重吗?”
莫傅司懒洋洋地用中指弹了弹玻璃杯的外壁,“原来是我们的精神病医生驾到,我说怎么这么吵。”
“我是著名的精神科医生,不是精神病医生!”商渊成咬牙切齿地说道。
莫傅司似笑非笑地望他一眼,“有区别吗?”
“你!”商渊成俊脸几乎扭曲,“我真是活该,跑来看你这种冷血动物。你再这样喝下去,小心你的肝脏变成法国鹅肝。”
“Absinthe makes the tart grow fonder。”莫傅司啜了一口苦艾酒,脸上浮现出沉醉的神情,“苦艾酒让妓/女也变得多情,厄纳斯特•克里斯托夫•道生的经典名诗,不过估计说了你也不懂。”
商渊成没好气地回道,“我只要知道苦艾酒里含有有毒的化学物质侧柏酮,会让人产生幻觉就行了。”
莫傅司眼眸眯着,一只胳膊枕在脑后,一只手振荡着杯里的苦艾酒,“世界上最倒胃口的就是你们这样的科学家。”
“你这个奸商什么时候有如此泛滥的文艺情怀了?”商渊成不屑道,“你别忘了梵高的疯狂就是拜苦艾酒所赐。”
莫傅司闻言忽然丢下酒杯,鼓起掌来,“真不容易,你居然知道梵高。”
商渊成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里简直要喷出火来,“姓莫的,我可是哈佛大学医学院毕业的高材生,不是你这个连大学都没毕业的家伙。”
“那又怎么样,哥伦比亚不是照样每年都邀请我去参加荣誉校友的聚会吗?”莫傅司耸耸肩,“不知道有多少名校等着请我去做它们的荣誉教授。”
商渊成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他这个同母异父的哥哥,真是天才一样的人物。
“你再这样讳疾忌医,我就直接告诉母亲。”商渊成敛容正色道。
莫傅司看着他绷脸的样子,桀桀怪笑起来,“这种苦瓜表情实在不适合你,精神病医生。”
商渊成气结。
“帮我弄点**过来。你开的药快吃完了。”
“你疯了,我开的是三十天的剂量,你半个月就给我吃完了?!**是国家一类精神药品,哪里是可以随便乱开的。”商渊成快被他气死了。
“左吡坦吃多了会阳/痿,这世上还有那么多的处/女等着我去浇灌她们,任重道远,雄风怎么能不振,你不给我换药的话就是存心想毁了我的性/福。”莫傅司说完,仰头一口抿下杯中剩余的酒液。
天,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竟然用买菜一样的口吻在这里和堂堂医学博士谈论他的性/能力。
“明天你让Stephen上我的诊所里去拿。”丢下一句话,商渊成风一样地出去了。再和莫傅司待下去,他一定离精神病不远了。
莫傅司拿起酒瓶,又倒了大半杯的苦艾酒。他将鼻子凑近杯口,迷恋地嗅闻了几下,这才小口小口地啜饮起来。
与此同时,莫宅里的温禧看了看灰黑一片的手机屏幕,叹了口气。
手机没电了,又没有带充电器,不过估计也没什么人会找她。
视线不由自主地扫过那张巨大的华盖床,床头的佛龛里维纳斯眼眸微垂,唇边是一抹奇异的微笑。温禧忽然突发奇想,也不知道仰面躺着看这尊雕像是什么感觉。但下一秒她就飞速地摒弃了这种荒唐的想法,一个人要免受侮辱,最要紧的便是有自知之明。
温禧继续低头温书。莫先生还没有回来,几条蛇都关在二楼最北边背阴的房间里。坐在这样花柳繁华的房间里看书真是相当考验人的定力的一件事。
对于古董文玩,她虽然不算什么专业人士,但好歹因为课程的缘故,也相当花了功夫。这间卧室的博古架上随意一个粉彩梅瓶应该都是所值不菲,甚至是有市无价的宝贝。
这就是人和人的区别。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学什么专业?学会计学英语学计算机。只求习得一技之长,日后进入社会好求一碗饭吃。而英国的查尔斯王子当年在剑桥大学的圣三一学院,学的是什么?艺术史和地理。他的儿子威廉王子也是一样。凡是彰显自己是实用主义者的其实都是穷人,真正的富家子弟大概脑袋里压根就没有“实用”这个概念。对他们来说,学习越不实用的知识就越显得高贵,想必这位莫先生也是一样出身高贵。
“温禧小姐,麻烦过来帮一下忙。”门外响起了老管家略带焦灼的声音。
温禧收起脑中的思绪,丢下书快步奔出门去。
刚出卧室就看见斯蒂文森正费力地架着面色雪白的莫傅司往卧室方向挪动。
看见她,斯蒂文森也顾不得其他,“过来帮我搭一把手。”
温禧赶紧迎上去,帮着老管家架住莫傅司的另外一只胳膊。他的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不是寻常的酒味,而是一种清苦的气味,隐隐带着小茴香的气息。脸色比平日还要苍白几分,那是一种沉重的、不透明的白色。但意识应该还残存,因为温禧注意到他微微颤抖的眼睫像被风吹过的芦苇,时不时露出芦苇下面水波的清光,一闪,暗了下去,然后再一霎。这样的莫先生,真叫人吃惊。
莫傅司的右胳膊就搭在温禧的前胸,随着步伐,不时会蹭擦到她南半球最丰美的地方,温禧觉得脸颊一阵阵发烫。好容易搀扶着他进了卧室,两人合力才将他放在床上。
“少爷,少爷。”斯蒂文森有些焦急地唤着莫傅司。
莫傅司以手抚额,低声道,“Stephen,你很吵。”一面翻了个身,将脸埋在床垫里。
老管家见他还有反应,总算松了口气,压低声音交待温禧道,“温禧小姐,麻烦你在这儿照看一下,我去楼下找一点解酒药。”
温禧点点头,“斯蒂文森先生,其实可以用蜂蜜水解酒的。”在她家,每次父亲喝得烂醉回家,母亲都会一边臭骂,一边支使她去调蜂蜜水,然后像灌鸭一般直接捏着父亲的鼻子将蜂蜜水灌进那张酒臭冲天的嘴里。
老管家对于中国神奇的偏方显然很是信服,很快就端着一碗琥珀色的蜂蜜水进了卧室。
将珐琅大腕搁在床头柜上,斯蒂文森弯腰将床上的莫傅司扶起来,这才朝温禧说道,“温禧小姐,麻烦把碗端给我。”
温禧依言做了,然而斯蒂文森刚稍稍侧过身子,莫傅司就歪向一边。无奈之下,老管家只得让莫傅司靠在他身上,请温禧将蜂蜜水喂进少爷嘴里。
按照管家先生的指示,温禧先将一块雪白的餐巾系在莫傅司颈间,她动作分外小心,生怕接触到莫傅司的皮肤。然而因为靠的近,他的呼吸还是一下又一下地拂在她的脸上,温禧感觉自己也成了蜂蜜水,快要泼出来了。
努力稳住心神,温禧一手捏着珐琅勺柄,一手端着碗,小心地舀起一勺蜂蜜水,凑到莫傅司唇畔,轻声唤道,“莫先生,莫先生。”
老管家也在轻喊,“少爷,少爷,张嘴,把蜂蜜水喝下去就舒服了。”
温禧见他嘴唇微微启了一道缝隙,心中大喜,赶紧将勺子送进他的嘴里。
莫傅司下意识地一抿,咽了下去。
就这样一勺又一勺,总算将一碗蜂蜜水通通喂了进去。
最后一勺时,莫傅司还似乎意犹未尽地吐出一小截舌头舔了舔嘴角,看得温禧心脏莫名地漏跳了一拍。
老管家为莫傅司脱了鞋袜,让他舒服地平躺在床上,又为他盖上了薄毯。
垂手立在一边的温禧有些尴尬地开了口,“斯蒂文森先生,今晚莫先生喝醉了,蛇都在别的房间,我待在这儿是不是不太妥当?”
“温禧小姐,时间也不早了,您既然觉得不方便,不如还回客房休息,如何?”
老管家斟酌着说道。
“好的,那我就叨饶了。”
出了卧室,下了楼,再和管家先生互道晚安,温禧进了客房。
今晚没有蛇的存在,她只觉得心情格外放松。在宽敞的大床上惬意地摊平身体,温禧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空气清凉,被褥柔软,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熨帖到了极点。黑暗里,她抬头望了望天花板,意识却控制不住地飘到了二楼。
喂他喝蜂蜜水时他狭长的眼眸闭着,纤长浓黑的睫毛在他脸上投下小片黑色的阴影,那种冷酷与脆弱交织的神情,让她的心里无可抑止地涌起一种软溶溶、暖融融的感觉。这绝望的快乐的逆流使得温禧忍不住打起颤来。
忘了吧,忘了吧。温禧拼命告诫自己。
窗外不知何时起了大风,紧接着就是暴雨,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一阵急似一阵。温禧跳下床,将窗户拉开一条缝,花园里的植物被暴雨侵袭的东倒西歪,泥土味、青叶子味、玫瑰的香味滚成一团,伴着微腥的风雨,像一条大白舌头在舔她的脸,温禧慌地关拢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