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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温度| 作者:| 类别:历史军事

    刺耳的闹铃响起,温禧立刻惊醒,赶紧关掉了手机闹钟。闹钟最会作弄人,你好梦正浓,它却准时准点不管不顾地叮铃铃打破你的良辰美景。

    满室静寂,只有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筛下点点金光。

    她下意识地四处张望,除了雕饰有镀金花叶卷草图案的各色家具,她并没有看见人影。一种怅然的情绪萦绕在了心头。

    衣服的袋子随意地扔在地毯上,巨大的标识直直地撞进她的眼睛里,温禧不由捏紧了被角。浑身上下都泛着隐隐的酸痛,尤其是腰,像坠着沉重的铅块。

    她揉了揉腰眼,下了床,自己原先的衣服也在的袋子里,和那些五位数的衣服躺在一起。

    天渊之差,霄壤之别,温禧蹲在地上,面无表情。

    过了很久,她才拿起了自己的旧衣服,穿了上身。脚依然赤着,地毯的长毛在脚底蠕蠕作痒。她视线落在了地上的两双鞋上。

    白色的帆布鞋上有难看的黄渍,鞋舌鞋帮也已经磨得发毛。

    金色的高跟凉鞋,小牛皮全手工制造,六厘米的高跟,璀璨的钻石搭扣,镀金链子上吊着精致的古琦经典的双坠子。

    温禧抬起脚,缓缓伸进了这双舒适而眩目的凉鞋里。

    唇角微微上挑,那句话说得真是好,女人的堕落是从高跟鞋开始的,可不就是。

    弯腰将脚踝处的链子系好,手指触碰到脚踝的时候,温禧不由自主想起了一双温度低于常人的男人的手。

    那凉薄的触感,像一片羽毛在搔着她的心,温禧惨戚一笑,昨夜的一切还宛然在目。

    完事之后,他一言不发地迈出按摩浴缸,懒洋洋地拿着毛巾擦身体。情绪抽离得相当快,仿佛刚才意乱情迷的完全是另外一个人。她浸泡在水里,手足无措。

    莫傅司已经披上了浴衣,回身望一眼她,丢下了一句话,“奥斯卡颁奖地点在柯达剧院,那里有一条星光大道,但凡是个角儿,没有不想在这条路上留下刻有自己名字的粉色水磨石五角星的,因为只有走上这条路,你才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他还故意在“出人头地”上加了重音,温禧记得自己当时窘迫极了。但那个苍白的男人却突然转了话锋,“其实星光大道旁的黑白色大理石铺就的小路才是真正的青云之路,因为它的尽头是好莱坞最著名的一张床,在这张正对着贝弗利山上好莱坞标志的双人床脚下有这么一句话——The  road  to  ollywood。”

    通往好莱坞之路,双人床,真是又隐晦又直白。温禧脸上红得像在滴血。面前的男人缓缓弯下腰来,凑到她的耳畔,用他特有的低哑的声音说道,“一个女人要想成功,必然要有许多男人做踏脚石。”说完用舌头舔了舔她的耳廓,酥麻的感觉惹得她几乎要抽搐,几秒钟后他又像无事人一样翩然离开。

    这样一个男人,和他豢养的那些冷血动物根本就是同类,不过一个是胎生的,一个是卵生的罢了。温禧甩甩头,进了盥洗室洗漱,然后拎着包出了房间。

    刚出门,就看见流光的管事站在门口,朝她欠了欠身,“莫少让您起床后过去一趟。”

    温禧心里咯噔一跳,跟着管事进了一间包厢。

    莫傅司正坐在餐桌前吃早餐,镶有金边的骨瓷碟子里是一只只黄褐色的壮硕牡蛎。

    “莫先生。”温禧小声喊道。

    莫傅司灰色的眼睛扫了扫她的装束,唇畔略略勾起,“坐。”

    温禧觑了觑包间里西洋古董钟,时间还早,老老实实地坐在了下首。

    莫傅司将自己面前的碟子推到她面前,“英国科尔切斯特生牡蛎。”又递上了精巧的银色小刀。

    温禧接过小刀,忽然想起那次在莫宅的早晨,他伸出舌头舔唇角的小动作,耳朵顿时火烧火燎起来。她以为莫傅司是要她动手伺候他,便学着他的样子,将小刀探进牡蛎壳的缝隙里,手腕微微用力,待上壳翻转之后,将还在颤动的牡蛎下壳递给了莫傅司。

    “我的已经吃完了。”莫傅司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这是你的。”

    温禧尴尬地缩回了手,牡蛎,她只在语文课本里莫泊桑那篇经典的《我的叔叔于勒》里见识过,小说里文雅的淑女们会用一块精美的手帕托起牡蛎,然后向前伸着嘴巴免得在裙袍上留下痕迹。随后淑女们会用一个很迅速的小动作喝光牡蛎的汁,最后将壳扔到海里去。

    这优雅的海洋生物有着柔软的肌体和引人遐思的腥臊气味,温禧垂睫,壳里的牡蛎还在振颤,生食,给她一种虐杀的感觉。

    莫傅司靠在高背椅上,双手环抱,正注视着她,温禧感觉自己就和这牡蛎一样,也在目光的压力下颤抖。

    她活动了下手腕,终于将餐刀刺进了牡蛎的**,黑腮还在抖缩,温禧抱着英勇就义的心情将刀尖上的牡蛎含入口中。

    咸、滑、软、嫩、腥、鲜,舌头上的味蕾被成功地取悦了。温禧低头小心翼翼地啜吸尽了牡蛎的汁水。

    莫傅司看在眼里,淡淡地来了一句,“因为愚蠢的偏见而拒绝尝试的人都是傻蛋。”

    温禧手里的银刀一颤,原来还是为了昨晚的冰糖炖雪蛤,你违逆他的意志,不要紧,他总会以别的方式讨还过来。真是可怕的人。温禧默不作声。

    当她揭开最后一枚牡蛎的外壳时,莫傅司忽然从椅子上起了身,握住了她的手腕,温禧手一抖,牡蛎汁差点泼出来。然后就见莫傅司抬高了她的手,就着她的手将牡蛎肉连同汁液一并吮吸了过去,温禧听着那**的吮吸声,看着他漂亮的喉结上下一滚,脸颊绯红。

    “知道十八世纪意大利著名的花花公子卡萨诺瓦吗?他一生和122个女人有过床第之欢,秘诀就在于每天早上以50只牡蛎做早餐。”撂下这么一句话,莫傅司扬长而去,“对了,司机在门外,他会送你去学校。”

    温禧不敢再试图违背他的意志,乖乖上了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坐在车内的她简直像被文火烤着的鱼,坐立不安。

    离森木大学越来越近,温禧更加如坐针毡。

    高耸巍峨的校门已然进入视野,温禧再也忍受不住,开了口,“可以在这里把我放下来吗?”

    司机面无表情,“莫先生吩咐过,最起码要将小姐您送到学校大门口。”

    在这段交易里,我没有迁就你的义务。想起他的话,绝望涌上了温禧的心头。

    时间似乎在绝望的强烈磁场作用下陡然加快,森木的校门一下子就到了眼前。司机迅速下车,替她拉开车门。

    温禧紧紧捏着书包的肩带,快速下了车,含糊地道了一声谢就像兔子一样逃离。

    她步履匆忙而仓皇,心里满是对自己的厌弃,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说的不就是她这种人吗?

    “温禧!”一声沉痛而错愕的男声响起。祈博禹从校门一侧追了上来,一脸不敢置信的模样,活像青天白日里撞见了鬼。

    眉毛微蹙,温禧和祈博禹简单打了声招呼便欲离开。

    “温禧,我真不敢相信我自己的眼睛。劳斯莱斯幻影,你居然走那辆七百多万的劳斯莱斯上下来,你怎么能如此不自爱?出身不是我们能选择的,但命运却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祈博禹满脸郁愤。

    温禧以为自己会满面羞惭,但是没有,她居然觉得原本僵硬得肌肉忽然松弛下来,嘴角竟然有了一丝笑纹。真真难为他,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只用了“不自爱”,甚至没有说她“自甘堕落”,“自轻自贱”。像他这种人大概是老百姓要饿死,虽不至于问出“为什么他们不喝肉粥”,估计也只会反复叨咕“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相信我,一切都会有的”,绝对是理想家。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学长,你高看我了。”温禧神色淡漠。

    祈博禹双眉紧锁,“我不相信,你不会是这样的人,一个喜欢艺术的人怎么可能是这种人,我不相信。”

    温禧觉得感动又觉得可笑,“艺术,不过是生活的点缀罢了。没饭吃的时候看提香画册能解饿吗?交一篇《威尼斯画派风格论》的论文能抵学费吗?”

    “我可以帮你。”祈博禹一脸恳切,“你有什么难处我都可以帮你。”

    “这样有区别吗?都是矮人一头,我不如找个个子高的。”温禧突然觉得厌倦,他以为他是谁,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根本没有捱过穷受过苦,除非亲临其境,他永远都不会明白那种捉襟见肘的难堪。物质的匮乏为难的不过是口腹以及发肤,精神上的压力才是压在她背上的沉重十字架,担忧随时都可能念不了书而一辈子都埋葬在里仁巷这种地方,担忧不得不和郭海超那种人厮守一生,担忧父母的缘故而被人耻笑侮辱,担忧自己这一生都注定是被污辱与被损害的。

    她是出身贫家,怕穷怕过死,但她从不打算借此被任何人了解或者同情。

    “祈学长,你不是耶稣基督,拯救堕落的灵魂不是您的职责。”温禧调整了一□上的书包,快步向教室走去。”

    祈博禹呆呆地立在那里,望着那翩跹的身影越走越远。李薇薇不经意地告诉他昨天有一辆白色宾利欧陆T敞篷跑车开到校园里面,接走了温禧,他还不相信。今日却让他亲眼目睹温禧走一辆劳斯莱斯幻影里出来。这种打击对他年轻的心简直不啻于晴天霹雳。她到底碰上了何等有钱的男人,能出得起何等价钱,让她出卖自己?

    难道是上次在博雅轩遇见的那个苍白贵气的男人?想起那双金属般无情的眼眸,祈博禹只觉得烦燥不已。

    作者有话要说:矮油,二司恐怕要食言而肥鸟。。。这是今天的第一更,第二更。。。还木有写。。。我努力挣扎一把啊~不准打我,嗷~菇凉们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把二司累S鸟,以后可就神马肉都木有吃鸟。。。嘎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