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你的眼神我已读懂

目录:凤飞九天之变身皇后| 作者:利洛伊| 类别:都市言情

    “爷爷,我这便要走了。我不在的日子里,您老一定要多多保重身体。店里的事情您不用太担心,雪青会帮忙处理的。”我收起包袱背到肩上,不放心地对爷爷说道。

    “恩,那爷爷就不留你了,你自己路上小心一点。”爷爷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最终还是摆了摆手什么都没说。

    想必刚才发生的事令他仍心有余悸,缓不过神来吧。

    不过好在他也是大风大浪中走过来的人,虽受了惊吓却并无大碍,估计休息三五天也就没事了。这让我放心不少,否则我恐怕永远都没有办法原谅我自己。

    唯一遗憾的就是那两条无辜的生命。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小落居然会那么大胆,翻看我的包袱,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敢开枪,而且还是一下击中两人!

    而最令我想不通的还不是这个,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就是我记得我明明上了保险的,就是怕日后伤及无辜,为何还会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手枪里还剩下四枚子弹,如果我不是一名杀手,我可能立即当场销毁他,可是我的身份决定了我不能这么做,因为除了他是我的保命符,他还是一个陪我走过这十二年马上就十三年风风雨雨的伙伴甚至我的死士。

    所以尽管面对爷爷渴盼的目光,我仍然没有狠下心来丢掉他,纵使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可是,经过这次,爷爷对我的态度明显转变,有时候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倒更像是一个陌生人,一个从来都没有走进他内心的人。

    我清晰地听到有什么东西在那一刻碎了。

    “走吧,”我轻声对身后听见枪声不安地跑进来的星日说道,不舍的回头望一眼一夜头发已全白的爷爷,最终还是说了句,“珍重。”

    每走一步都像是在拖着铅一般,但每走一步心却又一分轻松,我在这一分轻松和沉重间挣扎着抵死徘徊。

    一只脚已经迈出门槛,当我准备送出另一只脚时,身后传来低不可闻的声音,尽管极轻却还是被我一字不落地听到了,是六个让我受尽煎熬却仍等着听到的救命符水:丫头,记得回家。

    我没有回头

    是因为心里太痛

    你的眼神

    其实我早已读懂

    那里暗藏着的汹涌

    是我生命的救赎

    以致我多年后仍不能忘

    最初的那份感动

    泪水夺框而出的那一刻我没有回头却只是重重的点头,因为我知道从此以后,在这世界上,我不再是孤单一人。

    人生的道路上充满了坎坷,坎坷的路上满是荆棘,但是只要心中还存着一份信念,信念的背后有支撑我们的力量,我们就可以无畏地面对任何的风雨。

    我突然有了一个我自己也不清楚的想法:从现在开始,我将以一个全新的姿态傲立于世界之林。

    天色渐渐黑漆下来,在一家写着“悦来客栈”的门匾前,我们停止了脚步。

    “今晚就先在这里住店,明天一早我们再赶路。”他一脚迈进店里,来到柜台边站住。

    “恩。”我跟着随后进入店内。

    “掌柜,给我两间上好的客房。”他从衣兜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到柜台上冷冷地说道。

    “好嘞,天字号上房。小胖,你带两位客官上去。”掌柜乐呵呵地收起银子,朝着一旁还在忙着擦桌子的小二说道。

    “两位客官请随我来。”小二带着我们二人上了二楼拐了个弯来到了一扇门前停下,“这间是小姐的房间。”

    然后又行了两步指着说道:“隔壁这是公子你的房间,这两间房紧挨着的,有什么事你们可以再叫我。”

    为了明早还要赶路,我推开门匆匆梳洗了一番便想着早早地入睡。养好精神是现在的首要任务。

    脱了亵衣,我和身躺下来,一觉竟也睡到了天明。

    第二天清早打来开水简单地抹了抹脸,扎了个朝天髻,听见他在门外叫我,便赶紧出了门。

    结算了房钱,我们便出了客栈。

    “怎么称呼你?”迫于过分沉闷的气氛,想到这些天连人家的名字还不知道,我有些不好意思地随口问道。

    “楼星日。”

    “我们现在去哪里?”

    “回玄冥宫。”他一如继往地简捷。

    “需要多长时间?”我瘪瘪嘴。

    “连上水路,五天。”

    每一句话都超乎寻常的简单直接,却又能清楚地表达意思,多一个字仿佛都是在浪费口水,一看就是那种经过专门训练出来的。

    就像楼冥夜。

    就像我。

    一切变得那么有趣。

    这不禁让我对即将要去的地方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现在我们要先去同宫主会合。”他突然冒出一句。

    “恩?”我一时没跟上节拍,“不是说他着急有事先行回宫吗?”

    我不解地望着他,等着他给我一个解释。

    “宫主是要先行回宫没错,可是这并不影响我们会合,”看着我仍是一副不解的样子,他又加了句,“我知道一条小路,现在抄近路过去我们还是能追得上他们的……”

    经过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赶路,到了第三天中午大约十点左右的时候,我们来到了一个路边的酒馆坐下。

    途间除了有几个不知死活的小喽箩肆机闹事,倒也还算得上顺利。

    这里地处偏僻,除了偶尔有几个过路的人,很少有人光顾这里。看见有客人来了,一个穿着普通衣裳,相貌普通的男子兴奋地急忙跑过来和我们打招呼。

    “两位客官请坐,阿娇,快给两位客官上酒。”一边又对坐在一旁的女子说道,看上去因为是一对夫妻。

    我默默坐在一边,微微笑了一下,也不说话。

    “酒家,你可曾看见一个身穿紫衫,外披着一件黑色风袍的男子从这里经过?”楼星日从手里接过那妇人递上来的酒杯,浅酌一口问道。

    酒家略回忆一下,便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没有。”

    我轻笑道:“这么肯定?”

    “这位姑娘说笑了,你都看到了,我们这里这么冷清,来往的客人又极少,自是不会记错。”

    我听后想了想觉得确实有道理,也就不再多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