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的秋季,一般来说,会比北方的秋季来得略微稍晚一些。
不过,北方的秋季,来得匆忙,走得也匆忙,就仿佛一阵急促的风,让人难以察觉它的存在,一瞬间便步入深秋或者严冬;而南方的秋季,则来得较为平缓一些,给人一种温柔、缠绵和细腻之美,让人留连忘返,回味无穷。
当南方深秋正浓的时候,郑少华却没有感到丝毫的惆怅和失意,完全没有受到四季更替的环境影响,反而显得极为快乐和喜悦,仿佛身处在绚丽缤纷的春季一般,只因为他的整颗心已经完全沉醉于爱情的甜蜜中,以致于他根本就没有过多在意周围环境的变迁。
或许,恋爱中的人就是这样:不是外在的客观环境影响人的心情,而是人主观的心情会不自觉地影响人对环境的感受和判断。对于平常人来说,春季是欢快的季节,秋季是忧郁的季节,冬季是寒冷的季节;然而,恋爱中的人却没有过多季节之分,只有春季和冬季之别。对于那些正享受爱情果实的人,不管所处的是秋季还是冬季,内心永远是如花般美丽的春季;对于那些失恋的人,却恰恰相反,不管所处的是春季还是夏季,内心永远都是如冰般寒冷的冬季。
难怪人们常说,恋爱中的人是最痴傻的,是最感性的,因为他们完全是靠心灵生活,而非靠大脑生活!在恋爱中,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可能陷入这种爱的非理性困境之中,只不过有些人可以越过障碍,尽可能彰显自身的魅力,尽情体味玫瑰花的绚烂与芬芳;而有些人则可能无力跨越,最终在玫瑰花枝的刺痛中迷失自我,甚至擦肩而过,偏离轨道,越走越远,留下无尽的遗憾。
转眼之间,郑少华与邓嘉欣书信来往已经有一月之久了。这段时间,他们就仿佛那些陷入爱河中的人一般,尽情地享受和体味着爱情的甜蜜与美好。尽管他们之间相距千里,天各一方,但是他们的心却仿佛早已连在了一起,时刻能感受到对方心灵的跳动和呼唤。
每周一封信,渐渐成为郑少华繁重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也逐渐成为邓嘉欣美好大学时光中最为欢愉的时刻。
对于郑少华来说,只要能够读到爱人温情甜蜜的文字,生活中一切的劳累和苦恼,顿时就会烟消云散,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他完全沉浸在恋爱的幸福之中;而对于邓嘉欣来说,看到郑少华粗犷而厚重的文字,眼前顿时就会浮现出他宽阔的肩膀和坚毅的面容——这一切曾经是多么深情地吸引着她,让她陷入自己的幻想世界中无法自拔。
他们两人就这样,通过鸿雁传情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和自己的情感毫无保留地呈现在对方面前,简直到了痴情忘我的地步。一向木讷和寡言的郑少华,在爱情魔力的感染之下,就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变得神采飞扬,精神抖擞,在工作和生活中显得更加激情和豪放,而且经常会不自觉地将笑容挂在脸上,惹得家里人和水泥厂的人倍感好奇。
不过,郑少华对于这份爱情一向是避而不谈的,尤其是自己的家里人,他更是守口如瓶,尽量不在他们面前过多流露自己的喜悦,只愿在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个小角落,独自品尝,独自回味。当然,在他的两个好友面前,他没办法过多掩饰自己的狂喜和激动;而且,他们都已经知道自己在恋爱,就没有什么好遮掩和隐瞒的了。
每次阅读邓嘉欣的来信,郑少华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呆在自己房间,独自欣赏,仿佛正在开启一个旷世的宝盒一般,甚至比世上任何奇珍异宝还更加令他欣喜若狂。而且,他每次阅读爱人的信件,就仿佛是在聆听智慧女神的敦敦教诲一般,内心怀揣着无限的虔诚和敬意,感受着爱人带给他的思想碰撞和文学启迪,让他渐渐从枯燥的工作中,从繁重的生活中,体味到来自文学的巨大魅力和神奇魔力。
自从收到邓嘉欣的第一封来信,没过多久,郑少华就迫不及待地跑去图书馆,借阅一些文学名著来阅读,只为让自己的思想能够更加靠近心爱的她,也为了让自己将来能够更加配得上她,不致于在思想上产生隔阂。
要想让爱情天长地久,永葆青春,就必须让两个人在思想上有可以交流的语言;惟有如此,爱情的生命力才会长久,不然,即使两个人走在一起,将来也会产生一种行同路人的陌生感。
郑少华首先借来了她上次提到的两本书,一本是《红与黑》,一本是《梵高传》,因为她信上生动的描述,引起了他对这两本书极大的兴趣。
郑少华利用晚上空闲的时间,花了两三天就把这两本书读完了。当他读完之后,内心真是风起云涌,波浪滔天,带给他极大的震撼和冲击,就如同邓嘉欣曾经在信上所描绘的那样,是一次心灵和思想的巨大洗涤。
带给他最大震撼和触动的还是《红与黑》这本小说。
在阅读《红与黑》时,郑少华从主人公于连身上,不自觉地联想到自己,因为他们都是贫困家庭出身,内心都有着深深的自卑感;尤其是读到于连和市长夫人(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时,他更是情不自禁地想到自己和邓嘉欣,想到他们之间的爱情就如同这样的爱情一样,是贫富巨大悬殊的真心相爱,是超越阶级、发自内心的纯洁之爱。
但是,现实往往是无奈而残酷的。由于私情暴露和流言蜚语,于连不得不割舍下这份真诚的爱情;为了追名逐利,满足自己强烈的虚荣心和野心,他又开始了与拉莫尔小姐的爱情。这是一种充满私心和欲望的爱情,与雷纳尔夫人发自内心的爱情是完全不同的。与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是“心灵的爱情”,而与拉莫尔小姐的爱情是“头脑的爱情”。正是这两种完全不同的爱情,最终让于连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开枪射击了一直深爱的雷纳尔夫人,被教会宣判了死刑。
当郑少华读到于连与雷纳尔夫人爱情的破灭时,内心不禁感到深深的遗憾,同时也感到深深的痛楚,因为他担心自己的爱情也会遭遇这样悲惨的结局,不能与心爱的人走在一起。如果是那样的话,他该是多么悲痛欲绝啊!如此深切的感同身受,让他对小说理解得也更加深刻。
当郑少华在阅读于连与拉莫尔小姐的爱情时,那种急功近利的狂热心态,那种追名逐利的强烈欲望,让他隐约看到了弟弟郑少强的影子,那就是:恃才傲物,试图通过自己的才能摆脱贫困的出身,实现自己人生的巨大成功。想到这里,郑少华不禁感到有些担忧,生怕弟弟在大学的求学之路上,会过多受到外界的影响,因为大学里面,本来就是贫富悬殊巨大,鱼龙混杂,而且充满了各种诱惑,再加上他是一个定性不强的人,很容易利欲熏心,随波逐流。
郑少华没有想到,一部《红与黑》,居然同时照出了他和弟弟身上的性格弱点,让他真是百感交集,喜忧参半!令他喜的是,弟弟终于如愿以偿地踏入了大学之门;忧的是,弟弟那种强烈的虚荣心带给他的苦恼和困惑,生怕弟弟在大学里会经受不住外界的诱惑而偏离自己的理想和初心,误入歧途,就像于连走上不归路一样。
读完《红与黑》之后,郑少华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觉得,应该写封信告诫弟弟,让他也能够看看这部小说,并且引以为戒,不要步于连的后尘。
另外,《梵高传》也带给郑少华不小的感触。在阅读的过程中,他不禁为梵高凄惨的爱情抱以极大的同情,同时也为他永远不离不弃的弟弟抱以极大的好感。而且,正如邓嘉欣曾经所说的那样,他又一次不自觉地想到了自己和弟弟郑少强,让他对梵高弟弟的无私付出深深佩服。想不到,在那样一个苦难的年代,居然有这样深厚的兄弟情谊,真是太难得,太令人感慨了!
自从受到邓嘉欣的影响,接触到文学名著之后,郑少华仿佛从中找到一个尚未被自己察觉到的自己,就仿佛在小说中看到了过去和现在的自己一般,让他对文学越来越着迷,越来越喜欢。
之前的他,一直在教室里学习着书本上的知识,读的课外书很少,甚至连很多耳熟能详的经典名著都没有读过,对生活几乎没有什么自己的认识和见解;然而,自从他为了整个家不得不操劳和奔波,尤其是在繁重的工作中忍受着来自身体的疼痛和内心的煎熬时,他越加深刻地明白到生活的艰辛与不易。
文学让他可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不致于被残酷的现实压得爬不起来,也不致于被繁重的生活累得麻木不仁,陷入底层贫困者未能摆脱的宿命之中。文学,让他的思想和精神逐渐脱离于所处的环境,可以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会随波逐流,沦落为生活的奴隶,也不会被生活打倒!
哈哈,这真是一件相当奇妙和极具戏剧性的历程!
郑少华和郑少强两兄弟几乎都是因为邓嘉欣的缘故,开始接触文学,只不过两人侧重和关注的重点不太相同。弟弟郑少强由于偶然的机缘巧合,接触到推理小说,并且十分热衷,可谓如痴如狂,废寝忘食;而哥哥郑少华由于爱人的缘故,开始阅读经典文学作品,当初只为爱屋及乌,让自己能够更加靠近心中的她,后来却越来越着迷,已经逐渐将其融入到自己的思想和血液中。
两个理科男,同时因为一个文科女神,而沉醉于文学的巨大魅力之中。弟弟痴迷于推理小说,只是因为推理小说可以满足他活跃的大脑不断思考的习惯,让他可以从逻辑推理中进行思维的锤炼,从而摆脱来自生活的压抑和苦闷;而哥哥热衷于文学名著,只是因为在这些经典中,让他可以获得一种内心的慰藉和充实,从经典中汲取战胜苦难和挫折的力量,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
两兄弟,在文学的影响之下,一个通过推理小说锤炼了大脑,一个通过经典名著磨炼了内心,可谓各取所需,用文学之光为理性之光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