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人烟稀少的树林里,一队马车缓缓行驶。
这是一队很普通的马车队伍,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几个骑马的家丁在马车的前后左右护卫着。马车简朴无华,家丁和马夫们都穿着灰白的粗布衣服,闲适地赶着马儿走。
叶未央坐在后面一辆马车里,她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小厮。
几天前,天微微亮,阿牛为她指引出村的路,那九弯十八拐的山路若没有阿牛的指引,她怕是走一辈子也走不出去。阿牛直把她送到离村最近的小镇才走,那已是好几公里的路程了。她跟阿牛说“再见”后就固执地没有回头,即使她知道阿牛就站在原地,目光灼灼地凝视她的背影。她不想回头,不忍心看阿牛难舍的眼神,毕竟是新婚的丈夫,没有爱情也有了亲情。啊,那是她在这里最亲的人哪!
来到小镇,她很快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目标。那是一家上都城寻亲的温姓人家,书香门第,家主性格温和,待人亲切,很容易便相信了叶未央随口捏造的谎言,以为她是上京寻亲的落魄人,收了她做自己的儿子的小厮。为什么是小厮呢?因为她犯了一个经验性的错误,她以为女扮男装比较方便行动,结果在这个以女为尊的世界里,出门在外还是女子比较方便的。但将错就错,她倒成了这家公子的小厮。
“小叶,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给公子打水洗脸?”
叶未央突然被一人很粗鲁地一把推倒,然后一个木盆差点砸到她的头上。不用看也知道,来人是常年跟在公子身边的侍从茗香。这小子,仗着常年陪伴公子,性情温和的文弱公子温尔又待他如亲人,在其他下人面前气焰嚣张,俨然温家第二个公子。
未免吓着忠厚温和的温家三口,叶未央隐藏自己会武术的事实,只是用内力来保护自己的身体不受伤害,低眉顺眼地当她的落魄人。
马车早已出了树林,在一条小河边停下。走了一个上午,大家都又累又饿,停下来生火做饭。几个家丁在得到家主的许可后,纷纷跑到河边洗刷自己。
因为是男孩,即便是家丁也不敢太造次,只是洗洗手,再拿手帕擦擦脸便罢了。叶未央路过的时候还以为会看到打赤膊的男孩呢,结果,她又犯了经验性错误。
好吧,她家的公子洗把脸都要躲在马车里不许人看见呢,她还能要求什么呢?
“嗯……真羡慕那些男孩能在大太阳低下洗脸玩水,我却要闷在这讨厌的马车里,真不公平!”容貌秀美的温家公子撩起马车窗布的一角,嘟着嘴羡慕地说。
“公子,你胡说什么呢。看那些粗鲁的男孩成何体统,一点规矩也没有,公子你怎么会羡慕他们呢?公子你可是未来的官夫郎啊。”
茗香可一点也不想跟那些乡村匹夫一起洗刷自己,他是大家公子的侍童,出身非凡,怎能跟那么下品的人一起呢?真想不明白为什么公子会去羡慕那些人,将来公子可是要和京师中的大官成亲的,而他也会和府里的能人结成良缘,一定会这样的。
“公子,水来了。”叶未央撸起袖子,平平稳稳地端着一盆水上了马车。一张脸带着明媚的笑容,甚是讨喜。
“行了行了,不过打了一盆水,瞧你谄媚的样!这里没你的事了,快下去吧。”茗香不耐烦地挥挥手,赶叶未央下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