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走了将近一周后,当看到高原上的明珠——奥尔诺红巨岩时,韩封一行终于到达了比蒙王国的国都——里昂城。()
通报了卫兵后,立刻有护城官下来迎接斯迈什进城,诺顿在汇报了暗月峡谷的事件后,便带领手下返回边境巡逻去了,其他人则跟着斯迈什进入里昂城中。
艾内蒙高原是一片广阔的红土高原,里昂城选址在一片绿洲旁,依奥尔诺红巨岩之势建成。
“奥尔诺”一词在比蒙古语中的意思就是“高墙”。这块巨大的红色岩石拔地而起,呈“凹”字形,最高处有二十余米,似一道天然的城墙保护着里昂城,不仅遮敝了寒冷的季风,还帮兽人抵挡了无数次外敌的入侵。
刚到城门,骑士们就被恢宏的气势震住了。两道高达十米的厚重门板深嵌在城墙内,木板上镶满了铜铸的兽头,个个都有斗大,造型很简单,却透着一股大气。
进城之后,这种印象得到进一步加深。
从沿途的村庄开始,建筑的风格就逐渐起了变化。起初的村落主要由简单的土坯房构成,到后来越来越多的石材和木材被运用到房子的构建中,并且显示出相同的特点,越是临近里昂城就表现的越明显。而到了国都后,这些建筑特点则得到了集大成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兽人体型的缘故,比蒙国建筑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大”。无论是民居还是店铺,都是高大直方,大开大阖。城市里到处可见用石柱围成的开放式庭院,有些庭院的石柱高达五米以上,庭院内多是用巨大石块砌成的房屋,虽然用料粗旷,但房屋整体感觉却很和谐,并不显粗糙。
斯迈什重返家乡兴致颇高,主动向皇.慕岚等人讲解里昂的风土人情。这些高大建筑之所以看起来不显突兀、夸张,是因为各处的比例都遵循着一定的规范,而这些则是兽人工匠经过千年劳动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
至于里昂城的繁华和重要地位,不用斯迈什多说,众人也能看出来。即使在寒冷的冬季,大街小巷上也是人头攒动,除了各族兽人外,还聚集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各色人种。和兽人平起平坐的另一大种族——人类自不必说,达唐王国的黄种人、欧赛罗王国的白种人和阿弗莱王国的黑种人随处可见,而一些小种族也时不时出现在街上。(走了没多远,佣兵们就看到了精明的霍夫特半身商人,擅长冶金、锻造的卓夫矮人工匠,甚至还有俊美的精灵族。他们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到里昂,使得这座城市日益繁荣强大。
韩封对这些形态迥异的种族一知半解,便紧跟在诺顿身边,一边走一边问,牢牢记住每一点新鲜的知识。
很快,一行人便来到斯迈什的官邸。
里昂分为内城、中城和外城。内城是王宫,中城是达官显贵云集的地带,而外城则是平民区,鱼龙混杂,酒肆、妓院、赌场等场所多聚集在那里。
斯迈什的官邸就在中城,官邸大门很平常,进去之后也不见多么富丽堂皇的装饰,有的只是实用的大厅大房。红雷佣兵团终于完成了任务,骑士们领了佣金便跑到外城狂欢去了。皇.慕岚则毫不客气的由佣人带向客房,急于洗去一路风尘。
斯迈什要去拜见国王,老人有意带韩封一起去,向国王、大臣们引见这位屠杀怪兽的勇士,被干脆的回绝。韩封有自己要做的事。
出了斯迈什的官邸,韩封直奔外城南区而去。
外城南区是商业区,韩封计划先卖掉晶核,筹到钱后再修理戒指,然后再研究能否返回地球。
街道上人流如潮,不过韩封无心闲逛,大步穿行,所到之处引来不少惊讶的目光,盖因人们很少见到韩封这样奇特的“杂种”。虽然换下了紧身衣,不再突现那身强壮的腱子肉,但韩封脖子上一串晶核项链和一串兽牙项链都是惹眼的物件,得到这种待遇也是难免。
很快到了目的地,刚走进喧闹的南区街道,众多眼睛就盯上了韩封。韩封明显感觉到那些视线中满是惊讶、艳羡,当然还有贪婪,也不屑理睬,自顾寻找中意的商店。
在路人的指引下,韩封找到一条叫“尤尔斯”的大街,里昂城的大部分宝物商店都集中于此。刚走进街口,韩封便被一群猎蜥族的半大小子围住了。
“嘿,兄弟,你是来买宝物的,上我家的店去,包你满意!”
“傻啊你,一看这位大哥就是个魔兽猎人,一定是来卖晶核的!跟我走,你这串项链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大叔,别听他们瞎扯!我家的店是正宗百年老字号,不管你是卖还是买,保证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啊!现在正好是百年店庆,所有的交易我们都提供八折优惠服务……”
所谓“三寸不烂之舌”,说的就是猎蜥族。这群半大小子穿着单薄的衣服,粗糙的厚皮裸露在外,毫不畏惧寒冷的天气,一个个吐着灵活的长舌头拼命推销自家的商店,争的几近冒汗。
猎蜥族是最成功的宝物商人,他们拥有比蒙王国宝物市场的绝对控制权,他们甚至自称是神圣龙族的远亲——龙族对宝物的占有欲和鉴赏能力闻名于整个罗迪欧大陆。虽然根本没人相信这鬼话,但猎蜥族在宝物买卖方面的天赋的确不可否认。
韩封被围的寸步难移,不胜其烦的随手拿下一块晶核,说道:“想要是吗?一块一千个金贝,买不起就给我滚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说着他轻轻一捏,晶核化作一堆碎片,掉落地上。
半大小子们看的瞠目结舌,立刻一哄而散。这么凶悍的家伙确实少见,而且出手也狠,昂贵的晶核在他手中好似一块土疙瘩。不过对宝物的追逐使得他们并没有放弃,纷纷绕道跑回各家,向大人们报告韩封这条大鱼的到来。
耳根子终于清静了,韩封继续瞎逛。他前脚刚走,一个人类少年便冲到他刚才站过的地方,小心翼翼的把那些晶核碎片收集到一个布袋里,然后悄悄跟上韩封。
走出不远,韩封发现一家店铺前放着一块崭新的告示牌,牌子上的字迹俨然,字脚还滴着墨迹:“高价收购晶核、宝石,二手亦可”。韩封眼睛一亮,抬步走了进去。
店面不大,里边打扫的很干净,高低不一的红木架子上零零散散的摆放着一些晶核、宝石还有戒指之类的宝物,透着一种让人舒服的简洁劲儿。韩封环视了一圈,只见一个长胡子的猎蜥族老人坐在柜台后,鼻子上架着老花镜,手捧一卷羊皮书,摇头晃脑正看的津津有味。韩封更觉合意,沉声说道:“老板,别看了,有生意上门了。”
老人慢慢抬起头来,扶正了眼镜,大声喊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清楚。”
韩封一愣,没想到遇到个耳背的老头儿,两步走到柜台前,趴到老人耳边说道:“我说,有生意你做不做?我这儿有晶核,你收不收?”说着摘下那串项链递到老人面前。
行动果然比言语更有说服力。老人一看到晶核,眼睛立刻眯成一条线,瘪着嘴连声说道:“哦,卖晶核啊,要得,要得!我叫穆沙夫,是这里的老板,我先验验货色。”
老人摘下花镜,从柜台里拿出一个专门的放大镜片,卡在右眼上,开始一块一块的仔细观察晶核。
韩封趴在柜台上说道:“老板,这些晶核都是我亲手弄来的,绝对没问题,只要你开价公道,我绝不坐地要价。”
“嗯,嗯……”穆沙夫随口支吾道,注意力全都集中在晶核上了。
韩封见老头动作谨慎、缓慢,只怕一时半刻完不了事,就在店里闲逛起来。架子上的宝物下都有标签做注释,韩封转了一圈,对晶核的价位便有了大概的了解。
无意中,韩封还发现有一双眼睛不时朝店内扒望,想到那群半大小子,韩封也没太在意。
良久,穆沙夫才取下放大镜片,把项链往柜台上一放,轻轻叹了口气。
韩封不禁暗笑。
没想到这里的商人做生意也用这种套路,好像地球上的珠宝商一样,收购时总是先想方设法贬低货物的品质。这声叹息虽然轻微,但如果上门的是不知内情的新手或外行人,保证心里马上一惊,还以为自己的东西有什么问题,再谈起价钱来自然落了下风。
韩封回到柜台前,大大咧咧的问道:“怎么样,老板,这些晶核值多少钱,给个痛快价。”
穆沙夫摸了摸胡子,伸出三根手指来。
猎蜥族每只手上总共只有三根手指。
“才三十个金贝?太少了。”韩封皱了皱眉,修理戒指的费用想必不是个小数目,这个价钱难以令他满意。
“你看这些晶核,虽然有的属于不错的魔兽,比如这颗风狼晶核,还有这颗火灵猫晶核,可是因为离开宿主的时间太长了,它们的功效已经大打了折扣。可惜,可惜……你这个魔兽猎人是怎么当的,这种晶核还不如新鲜的二手晶核好卖,也就拿到我这儿来还能给你几个钱……”穆沙夫举起羊皮书卷来,指指点点的说道,“所以说,三个金贝不少了。”
“你说什么,三个金贝?你当打发要饭的啊!”老头唠叨半天,韩封早就不耐烦了,一听说三根手指原来代表的是三个金贝,韩封益发恼怒,断喝道,“小黑,咱们走,找别家去。”
韩封抓起项链转身就走。
穆沙夫这时才注意到他肩膀上还蹲着一只黑色的小鸟,模样古怪倒也罢了,关键是它嘴里有一颗晶莹剔透的晶核,一下抓住了老头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