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晚上在警局忙到接近九点,接到王淑贤的电话,说是下午把脚给扭了,迟冬至赶紧做完手头工作打车去了婆婆家。
客厅很黑,只隐约看到沙发上有一条身影歪着,迟冬至担心王淑贤的伤势,也没留意脚下,几步走出去撞到一个**的东西,有重物落地的闷响声,当时大腿外侧就火辣辣的疼起来。
客厅大灯被打开,梁夏末一双刚刚睡醒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她看,好半天缓过神来忙走过来查看她的伤势。
“受没受伤?让我看看。”
“不用。”迟冬至挥开他的手站起来,身体有些微晃。
“犯什么倔呢,听话。”不由分说,梁夏末打横把她抱进卧室,几下脱了她的裤子查看伤势。大腿外侧已然青紫一片,微微有些肿起来了。
迟冬至有些哭笑不得,这手法熟悉的,像是压根忘了他们正在考虑离婚的问题。
梁夏末从来就这样,只要他愿意,温柔起来能腻死人,不管你怎么推拒也没用,他总能死脸赖脸里掺着让人烦不起来的孩子气赖定你,让人连拒绝都不忍心。
“乖啊,我给你揉。”
梁夏末故意把最后那个字的尾音拉的长长的,一脸贱笑,他就断定了迟冬至对这样的他没有抵抗力。也确实如此,这女人果然不再吭声,其实迟冬至是不敢在王淑贤家闹出太大动静,况且床单滚了十年,就算滚床单之前也早就被他里里外外看透彻了,何况必竟没有离婚,矫情实在是没必要。
“什么东西放客厅中间了?”
“行李,我搬回来住几天,咱妈脚脖子扭伤挺严重。”梁夏末像是心虚的低着头,手上下力在她大腿上软软的揉,一直不敢抬头看她。
这样收起了所有锋芒和倒刺的梁夏末,让迟冬至止不住的心酸起来。“你回部队吧,我来照顾。”
“那就一起吧。”梁夏末声音小小的,把头低的更厉害,像是做了错事终于明白妈妈不再理他了的孩子,倔强和强硬全都收了起来,只剩下无尽的小心翼翼。迟冬至猜想过了这么久他可能想通了什么,况且他身边还有个曲诸葛,所以态度才变的这么软乎。
“怎么突然这么听话?是不是曲直又给你出了什么主意?夏末,我们之间的问题不应该别人跟着介入。”
“不是曲直不是曲直,是……我,想你了。”
“夏末……”
“你没吃晚饭吧?我去给你下碗面条。”梁夏末说完逃似的离开,耳尖儿泛着可疑的红晕。迟冬至揉揉胸口,那里跳的厉害,真是几十年如一日的没出息。
趁这个时候她悄悄进了王淑贤的卧室,老人睡的不踏实,眉头微微皱起来,迟冬至走过去轻轻把它们揉开。这是对她比自己亲妈还要掏心挖肺的老人,迟冬至时常在想,如果不是因为婆婆,她跟梁夏末的婚姻是否能坚持到现在?记得她流产那一段时间,梁夏末永远以部队忙为借口不回家,只有婆婆一个人撑起照顾她的责任,什么都不准她做,恨不得连卫生巾都亲自帮她换,一个小产硬是比人家正经做月子都伺候的周到,而且,一句好话也没为梁夏末说过。
所以现在,如果离婚,她应该怎么跟婆婆开这个口?
手劲放的很轻,但还是把王淑贤吵醒了,眼睛没睁开,拉起迟冬至的手磨蹭,“冬子啊,你来啦。”
“妈。”迟冬至扶着王淑贤坐起来,半靠在床头,把枕头塞到她身后,“除了脚,还有哪里摔伤了?”
“后背有点擦伤,夏末已经帮我上药了,没什么大事儿。”
“以后家里有重活就给我和夏末打电话,别自己干。”
“你们都忙,哪能什么事儿都叫你们来。”
迟冬至心里一酸,眼泪就流下来了,以前说过很多次,想让婆婆跟他们住在一起,可王淑贤不同意,非撵着他们搬出去自己住,后来迟冬至明白了,婆婆对梁夏末对她的态度也看不过眼,不想在中间难做,索性眼不见为净。
“妈,食堂那份工作别干了,我把我的工资给你,你现在这样我不放心。”
“我要你工资卡干什么。”王淑贤没好气的点点她的头,“我有退休金,再说那群孩子也吃惯我的手艺了,在那儿工作也是图个有事情做,不然闲着该闲出病来了,你们要是有孩子了我就……”
说到这停下了话头,迟冬至脸色霎时苍白,王淑贤有些难堪的拉过她的手,“冬子,妈不该说这些,妈不是故意的。”
“妈我知道。”婆婆怎么可能会不想孙子呢?但她为了顾及自己的情绪,从来没有提过。迟冬至扯开一个笑容,她可以怀疑任何人对她有坏心,但王淑贤不会。
梁夏末端着热腾腾的鸡蛋面进来时,就看见他媳妇儿把头埋在他妈腿上,那情景怎么看也是母女,绝对不像婆媳。
“冬子,过来吃面条吧,我下的挺多。”
王淑贤也不知是真饿了,还是察觉到两人在闹别扭想调和气氛,也拨了一小碗过去吃,没一会儿就满脸倦容,撵着两人过去休息,自己也睡下了。
独处空间,对于现在的两人来说气氛有些尴尬,尤其是梁夏末,手脚都有些不知道放哪儿了,他不知道,这样的他更让迟冬至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以前一天不睡在一起就想的人,谁能想到,如今已经进入分居状态了,婚姻围城摇摇欲坠。
“怎么睡?”迟冬至打开沉默率先问道。
“什么怎么睡?”梁夏末一头雾水,“哦哦,我……我去沙发睡。”
迟冬至苦笑,他们一天也没这么客气过,看来她那次还真是把他吓着了,这混蛋竟然也有今天。“算了,妈该发现了,你再找床被子吧。”
梁夏末忙不迭点头,很有做错事后讨好妈妈的劲头。夜里相安无事,这倒是出乎了迟冬至的意料,以为他还会像以前那样软磨硬泡的把她给办了呢,本来已经想好了,他要是再这样就直接蹬下床,没想到今夜倒是挺老实的。
迟冬至看着瘦巴啦叽的,倒真是有几分力气,大约是因为打小跟着梁夏末学跆拳道的关系,当初在家属院里拳头是数得着的硬,再加上护犊子,如果梁夏末被谁说道了,还没等他发火,迟冬至的拳头先挥上去了,后来慢慢大家不说迟家丫头是梁家小子的媳妇儿了,说,“哟,这不是迟冬子她家亲爱的嘛。”想他梁夏末当初也是赫赫有名的一霸,被人当成吃软饭的小白脸,回家跟迟冬至生气,自己跟自己生气,这破称呼,这姑娘!!
大约是真的开始老了,最近常常失眠,有意无意就会想起过往经过的那么多年,似乎每一年每一天,回忆总是与他共存,也不知他是回忆,或者说回忆就是他。梁夏末已经睡熟了,迟冬至终于翻了个身面向他,大胆的盯着他的侧脸看。
永远都是这么好看,额头光滑,鼻梁笔挺,每一个线条结构都正正砸中在她的心坎儿上,倒让人误会他这模样是为她而诞生的。
如果不是深爱,那这一生就情愿稀里糊涂、滚滚床单、吵吵闹闹,对付着怎么也是一生。深爱一个人,有的时候,真不是一件好事。
在过去的很多年时间里,迟冬至一直认为属于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强烈、与生俱来、非他不可,追逐这份感情是陪随她出生携带而来的本能,除了他,只有他!
‘至死不渝、深情不寿……’然而一直以来他们都忽略掉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是绝对的硬伤,那是相遇太早,当两个人都不够强大、不够成熟、不够理智等等信息占据爱情这一主题最中心的根据地时,他们给了它磨砺,却教不会他自保,更妄谈发扬光大。
于是最后的最后,青梅竹马的执念最终让他们一伤再伤,投入了大半生心血来经营与坚持的这段爱情即将夭折在半路,曾经交错在一起的人生,便活生生给刮了一道疤,看着疼,医好舍不得。
人,果然是哪个年龄段就应该做哪样的事,只有足够强大理智成熟的两个人才可以尝试深爱,可以保护它永垂不朽,同样,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因为爱情而变得更加强大理智成熟。而他们不是,反反复复仍是那么一句话:相遇太早,像将将出生的小兽,牙口并不齐全,却得到了一块儿名为爱情的猎物,于是不顾一切的嘶咬,最后伤了牙,伤了长大后捕猎的根本。
迟冬至借着窗外的月光细细打量梁夏末,□、幼稚,这是唯一出现在脑海里的两个词,军人的钢硬气与自身的流氓气完美结合了,或许也可以这样理解他,有着固执大男子主义的孩子,哦不,是混蛋。
迟冬至心想完了,其实早就完了,现在哪怕恨他恨的恨不得离婚,可目光仍是很轻易就会被夺走。
他这个人,别的能耐没有,却单单是她迟冬至的克星,先是夺走她的注意力,然后是感情,甚至理想和信仰,迟冬至知道,如果不离开,早晚有一天她会心甘情愿把命送给他玩儿,连同所有的人生和希望,自己将一无所有,而他,无所不能。
迟冬至的手指像是有生命一般顺着梁夏末的鼻梁一点点往下,游移到锁骨时停下,这男人长了一副漂亮的锁骨,她曾经长时间把吻停留在这里流连。手指游到左胸胸口时停驻,迟冬至两根手指在那里轻轻压了压。传说,夏娃是亚当胸腔里抽出的一根肋骨,女人是男人的肋骨,少时的迟冬至曾经问过梁夏末,我是你的第几根肋骨啊?那时梁夏末玩味似的告诉她说:第二根……
她因为这个伤心了很久,那谁是你的第一根肋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