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紫衣,曾用名:汪红武。女,生于1970年9月,现年35周岁。身高1.68米,体重54公斤。离异。硕士学历。爱好广泛,擅长写作、摄影。
1987年—1991年,B大经济系本科毕业
1991年—1994年,国家部司处科员;
1994年—1997年,哥伦比亚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毕业。
1997年—2005年,在《he ew York imes》、《he Wall Street Journal》、《IM》、《LIF》等多家报纸杂志做记者、编辑,后成为自由撰稿人……
我瞄着柳晓锋给我传过来的这份简历,有哑然失笑的感觉。如果光看第一段,怎么看,也有点像征婚广告。一个大龄的高知的身材将就的离过婚的女人。
偏头想了想,点了回复。
简历已收到,谢谢关心。不过我暂时不需要。钱还够,工作还不想找。至于其他,这份简历也用不上……(笑脸)明日回B城,一切等我回来再叙。
按了发送,拿过桌上的苏打水,走到窗边。
天不知何时开始下起雨来,淅淅沥沥的,衬得小镇越发清秀水灵,如梦如幻。索性开了窗,任雨丝飞溅,伴着秋夜特有的凉,脑中自是一片清明。
还在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的家庭和一般人是不一样的。家里的常住人口不是爸爸妈妈,而是保姆和勤务员。
记忆中,爸爸一周能见上一两次面,妈妈虽然天天都回来,不过,回来的时候,我一般都睡了;我醒来的时候,她一般都走了。只有放假的时候,我才能真正地看到他们。不过,爸爸还是很忙,他没时间带我去公园,也没时间陪我去买洋娃娃。我那时唯一的娱乐是在阳光很好的下午,溜进他的一间叫“作战室”的房间,当着众多叔叔伯伯的面,轻轻地摇摇他的裤管,小声说:“爸爸,囡囡要抱抱。”爸爸从来不会生气我打断了他的长篇演讲,他总会立即放下手中的那根指挥棒,蹲□来抱起我,宠溺地说:“囡囡乖,爸爸一会儿忙完了,就来陪你。”
他不知道,我其实是那么贪恋他的怀抱,宽厚的安全的让我温暖的怀抱。不过,我是个懂事的娃娃,一般35分钟,我就会小声地对着他说:“爸爸,你忙吧,我出去玩了。”然后,在一片赞扬声中走出门去。
后来,爸爸送了我一块很精巧的玻璃,他说,那叫三棱镜,心静不好的时候,拿它对着太阳看,就会发现,世界都是五彩的,心情就会好起来。我照着爸爸说的话去做了,果然,心情好了不少。
6岁的时候,我跟着爸爸妈妈到了G市。一开始,我很不开心,因为熟悉的那些小伙伴一个也不剩了,更可怕的是,我是C省人,我说的C省话他们都听不懂,而他们说的G省话我也听不懂。我天天在家里哭,不愿去上学。爸爸妈妈都被我哭烦了,他们总是用无可奈何的眼光看着我,奇怪一向乖巧懂事的女儿怎么突然就变了一个人。这一切,直到,我遇到了他,方逸尘。
我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的午后,我没有去上学,我一个人坐在自家院子里,一个风筝突然落在我的面前。我还没回过神,我家的门已经被擂得声响。开了门,有一个高个子的的男孩站在门口。
“请问,我的风筝是不是落到你们家里了?”高个子男孩问我,他说的居然是C省话。
“刚才是有一个掉在我家院子里了。” 我开心极了,这还是我搬到这里来第一次听到C省话,我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我把风筝给了他,央求他和我一起玩,他只犹豫了一小下下,就同意了。那天,我玩得很开心。
后来我才知道,他叫方逸尘,是隔壁市政府家属院的孩子。他从小跟奶奶一起长大,他奶奶是C省人,所以,他也一直说C省话。
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了好朋友,每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作业玩耍。他身体不太好,经常会生病上不了学,我就到他家,给他讲学校的功课,讲学校的趣事,他虽然不爱笑,但却很认真地听。
我常在想,那应该是我出生以来最快活的一段时光,我再也不缠着爸爸妈妈了,我终于在G市也有了谈得拢的小伙伴。可是,这样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多久。他爸爸在他8岁那年的生日娶了于阿姨。于阿姨以前就认识我妈妈,连带着也很喜欢我,可是并不喜欢他。我不知道于阿姨跟我妈妈说了些什么,但是自从于阿姨成为他的继母后,妈妈就不再同意我和他一起上学放学了。
那个寒假,我瞒着妈妈,偷偷地约了他去城郊结了冰的小河上滑冰。我不是很会,他很耐心地教我,我们玩得很开心。可是,一处冰面突然破裂了,我还来不及呼唤就掉了下去。我拼命地挣扎,可是身体还是不断往下滑,不断有冰水涌进我的鼻腔,我的嘴,我想我就要死了。正在这时,我感到我被抱起来了,那个怀抱没有爸爸的强壮,但是同样让我感到安全。我在那个怀抱中安静地睡去。
醒过来的时候,爸爸妈妈都在身边。我才知道,是方逸尘救了我。
开学了,我并没有碰到方逸尘,听老师说,他病了。我去他家找过他,可他不在。直到1个月后,他才来上学,我发现他又瘦了不少,脸青青的,还爱咳嗽……
经过了这次,爸妈似乎对我宝贵了许多。妈妈提前转业到了财政局,爸爸也尽量抽时间回来陪我。我知道,他们是因为差点失去了我,所以才那么小心翼翼。我感激这次意外,更感激方逸尘,是他让我终于体会了久违的亲情。可是,妈妈更坚决地反对我跟他玩了。她说,他是“天煞孤星”,已经克死了他的亲妈,他的亲奶奶,这次还差点克死我。这说明凡是跟他走得近的人都不会有好结果。我不信!我跟妈妈大吵,但没有用,妈妈严密地把我监视起来,我和他单独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
再后来,爸爸因工作调动,我们全家要搬去J省了。临走前一天,我去找他,他孤独地蹲在他们以前那个家的院落里,神情忧伤。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我只知道,我要想办法让他开心。于是,我把爸爸送给我的那个三棱镜送给了他。那曾经是我一生中最珍贵的一件礼物。可是,如果它能让他快乐,我也会很开心。他送我一张蓝色碎花手绢,他说,那是他妈妈留给他的。我小心地收好,我知道,他也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了我。那时,我才10岁,但不知怎的,在接过他的手绢的那一刻,我想到了永恒。
他问我什么时候走,还说来送我,还说以后长大了会到J省来找我。我们拉了勾,我想,那就是永恒了,一辈子都不会变的承诺。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等他,来找我,不管,多久。
可是,他终究是没有来。第二天没有来送我,长大了也没有来J省找我。他也许早就忘记了我这个人,忘记了他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可是,我没有忘,我总是变着方地打听他的消息,虽然很少,但是我都一笔一笔地记在我的日记本上,也记下一颗少女的心。
再后来听说的消息就不好了。先是听说他和他爸爸吵了架,引得他爸心脏病发;后又听说,他亲手把他弟弟推下楼,让他弟弟再也站不起来;再后来,他就失踪了,杳无音信。
我曾经利用暑假,偷偷地回过一次G市,我碰到了于阿姨和方叔叔。可是,他们谈起他时,是那样的一脸忧戚。我记得,于阿姨最后对我说,“小武,你是个好孩子,好好学习,别再记挂着他了。以后你会知道,他不值得你那么做。”
我什么也没说就回了J省,那夜,我的日记写了十几页。可到最后,什么也看不清,因为,我的泪早就把那些字弄得一塌糊涂。
我以J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梦想的B大。可是,我不开心。那个地方,曾经是我和他发誓要一起考入的地方。我曾经幻想,和他在分开7年以后,在B大重逢。可是,开学的时候,我顶着烈日,站在新生榜前把每个名字从头看到尾看了三遍,也没有找到他的名字。
原来,他的遗忘是如此地彻底!
大学四年,我醉心于学业,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那样的想法都没有。我不算漂亮,但也不丑,再上显赫的家世,围绕在身边的男孩不可谓不多,可是,一旦跟他比,他们似乎都少了点什么。毕业以后,因为突出的成绩和爸爸的位置,我顺利进入国家部司。爸爸也在同年调入B城军区,担任一把手。我们一家人终于重新在B城团聚,生活也似乎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
只是,爸爸妈妈开始忙碌起来,虽然我那时才22岁,但他们觉得我的终身大事必须得考虑了。他们亲自或是委托那些叔叔伯伯们给我介绍门当户对的对象。每个周末,我都是在相亲的宴会上度过的。我不胜其烦。终于,在不知是第次相亲之后,我彻底爆发。我对他们说:“这辈子我只会嫁一个人,那就是,方逸尘!我6岁开始就喜欢他,喜欢了整整16年了。”
爸妈都很震惊,尤其是妈妈。可是,他们是真的爱我,我看到他们卧室的灯在彻夜亮过3天之后,爸爸妈妈竟然同意了我的执拗。妈妈说,她会亲自给于阿姨打电话,说说这事。
我明白其中的“说说”是什么意思。且不说爸爸那时的地位,就是妈妈自己也已经是部级干部。而方叔叔,我听说那时正在向省部级干部迈步的关键期。我的爸妈,为了他们的女儿,不惜牺牲他们的面子,用他们的位置利诱着方逸尘的父母。
我明白这一切,可我什么都没说,我装作不知道,或者说,我默许我的父母做着曾经自己最不齿的事。
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其他的,我不在乎了!
可是,生活再度和我开了个玩笑,他说:“对不起,我不记得什么汪司令员的女儿了。”这话是于阿姨告诉妈妈,妈妈告诉爸爸时,被我偷听去了的。
很奇怪,当时,我没有哭,只是身上有个地方痛,痛得我差点站不住。窜回房间的时候,我紧紧地蜷缩在自己的床上,死死地按住那里,可是,那种痛不曾停息过。那种撕心裂肺的,铭记一生的痛。
妈妈第二天若无其事地告诉我,经过她和爸爸商量,他们觉得方逸尘不适合我,决定继续他们为我的相亲岁月。我没有戳穿妈妈,不是为了怕他们难堪,是为了给自己保留最后一点自尊。
做了16年的梦,终于醒了;做了16年的傻瓜,也终于醒了。
我烧了所有关于他的日记,除了那条手绢。我是想丢进那堆火里去的,可是,最终,我没有这么做。我想不通自己是为什么,我只是把它藏在一个最角落的盒子里,永远不再去碰触。
国庆的时候,柳晓锋到B城出差,来看望我爸,顺便也看望我。他从16岁起,就当我爸的勤务员,当时,已是J省军区一个炮兵团长。他对我而言,像兄又像父。那个下午,我靠着他宽厚的肩,给他说了我和方逸尘整个的故事。我不知为什么会对他说,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也许是就想找个人述说,也许就没有也许了。我用掉了整整一盒面巾纸。在整个过程中,他只是负责给我递纸,丢纸,一句话也没说。更多的时候,他会搂着我,紧紧地,如同小时候爸爸做过的那样,如同我落水时,方逸尘做过的那样……然后,在我终于说完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他突然一把抱过我,轻轻地在我耳边说:“红武,让我来抚平你心上的伤,好么?”我吃惊地推开他,定定地望着他。他的目光坚定,声音悠远。他说,他爱了我整整10年了,从我12岁见到我的第一次开始。他说他一直在等我长大。他说他不介意我的心中曾经有过一个男人。他说他会照顾我一辈子。
不知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我毫不迟疑地答应了他。当我们手牵着手向我的父母说明我们的事时,我只看到他们惊愕的脸。
事实证明,只有一方爱情的婚姻注定不会长久。婚后,我们相敬如宾,我们更像是亲人,而非爱人。我们的婚姻仅仅只维持了不到1年,就以离婚告终。我随后去了美国,主修传媒学,在顺利拿到硕士学位后,我留在了那里。
很多夜晚,在忙完一天的稿子之后,我会给自己倒杯咖啡或是汤尼水,倚窗而立,想起自己的这些年,想起,方逸尘。
我以为自己经过这么多年,已是一个完美女人的化身,所以,也必定会以宽容的眼光看待他,如同我对待其他所有欺骗过背叛过或是伤害过我的人一样。可是,我悲哀地发现,我办不到!每当我想起他,心尖那里还是会痛,连带着那些放不下的往事和放不下的恨!我想,我肯定早就不爱他了,从他一次又一次让我失望的时候,从他不在B大新生名单的时候,从他亲口说出不认识“什么汪司令员的女儿”的时候……但是,我还是恨他,恨得很深很深。我想,这就是恨比爱更能持久的最好解释吧。
不过,此生也许我没有机会再见到他。事实上,我们的生活从10岁以后便再无交集,我头脑中的他,也长久地定格为那个春天,我们分开的那个春天,那个高高的、瘦瘦的、目光灼灼的、但总是带着一脸忧戚的男孩。
经过这么多年,他一定长得更加高大了吧?瘦削的身材在成长的过程中也必定健硕了不少。而那双亮亮的眼睛也必定在岁月的洗礼中换作了更加深邃而阴鸷,那些忧戚必定早已被成功的喜悦、爱情的滋养、开心的生活冲刷得一干二净了吧……
我承认,我曾经这样为他画过一个像,而且,按照这个标准去查看身边的人。在那个高鼻鹰眼充斥的国家,要找到一个黄皮肤黑头发同时还要和那份画像相似的人几乎不可能……
直到,我回国后,看到了他。雷涛,银行的行长。从见他第一眼,他就给了我熟悉感。他实在和我的那幅画太像了。除了,过分瘦削的身材,鼻梁上的黑框眼镜和那份过分忧郁的神情……还有,他姓雷,不姓方。
不过,我还是本能地想靠近他,了解他。所以,当我在这个小镇再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我做了连我自己都匪夷所思的事。我居然留了下来,我居然住在了他的对面,我居然一次次忍受了他的冷漠、善变、不时抽疯,我居然想到用另外的男人去刺激他……我想我一定是疯了。他不会是方逸尘,尽管他们的外貌有那么多相似的地方,但是我的小尘虽然忧郁却不曾冷酷;虽然内向却不曾冷漠……更重要的是,他有那么一双明亮有神的眼睛,他甚至可以看到C字表的1.5。他曾说过要当飞行员,去看宇宙最神奇的地方……他不可能瞎,不会瞎!所以,雷涛,仅仅只是像他而已,永远也不会是他。
所以,我们只是朋友,永远的。因为,我的心中已经不可能,再放下另外一个男人,即便,他再像他!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 这章,你们可以去复习下小寒前面的一些章节,我说过,我是写悬疑出身的,一些看似很小的细节和不经意的话,往往会有大作用的。比如……自己复习去!呵呵……
我累死了。4点才写完这章,我承认我又打了鸡血,一写到番外,我就像打了鸡血,又是5000多字。不过,明天照样双更,你们放心。不过,我得去休息下,脑子钝掉了。
没有存稿的娃好苦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