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脸上洋溢着母性的光辉,用手抚着肚子给郁千雪施礼:“这是第二胎,主人别用那么恐怖眼神看我,属下发誓里面绝对是个人类,还是个非常健康的人类。”
修仙者的灵力达到一定程度,都有内视功能,神思内敛,精神集中,能看清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第二胎,是哦,回来路上大哥说过小侄儿五岁了,取名逸辰。
这么说她那年离开没多久,蛇妖就把大哥拉上床OO了,怎么之前一点苗头都没发觉呢。
“主人,文博非常优秀,长得好看,温文尔雅,读那么多书,见识广博,我是真心爱他的。”青梅大眼睛里露出担心,生怕主人会生气,毕竟从前名声不好,跟几百个男人上过床,吸了他们的元阳之气。还是蛇族出来的,血管里流淌着蛇类的血液,人妖有别。
郁千雪倒不会因为青梅是蛇类顾忌,前世什么没见过,同性恋、人妖、伪娘、变性人。她摆了摆手,苦笑道:“都到这份上了,我还多事什么,希望你好好待我大哥,在他有生之年享受到最完美的爱情。”
她离开那些年,什么都变了。
“当然,一定会的,我爱他都来不及。”
青梅脸上绽开笑容,布满喜悦。尽管活了一千多岁,但之前一直在蛇族生活,蛇族男子成人形的很少,即使有了变化能力,在谈吐和气质上仍然拜托不了蛇的影子。
来到人界找男子吸取元阳之气用来恢复失去的法力,所闻所见大都是被她美貌所惑,像郁文博这样优秀男子不是没有,但让她倾心的只有他。
“大哥知不知道你专门喜欢吸取男人的阳气,知道你是妖怪吗?”
“文博可能知道吧,他没说过,属下也不好意思问。”青梅脸色发窘,道:“主人,属下早不干那事了,恢复失去的修为再好也没有跟心爱的人守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幸福。”
郁千雪若有所思,所谓只羡鸳鸯不羡仙,就是这个意思吧!淡笑着:“那我合该称呼你一声大嫂才对,大嫂!”
青梅赶紧道:“主人,属下不敢。”可没忘记对方还在自己的魂魄上施下了裂魂咒,一旦被触动,那种生不如死的,魂魄都要撕裂到极处的疼痛,比死了还令人恐惧。
郁母带着五岁的孙儿从门外走进,见到郁千雪,愣了一会儿,伸出双臂搂过去,伏在女儿的身上呜呜的哭泣起来。
郁千雪感到非常对不起她,头贴在她的肩头,一句接着一句低声安慰着。
郁母哭了好久,哽咽道:“丫丫,你的事情娘都你大哥说起了,娘知道你不是普通人,可今儿回来了,能不能多住一阵子,不要总是在外面那么多年。”
郁千雪眼睛溢出温热的泪意,多年来孤寂落寞的心一霎时得到温暖,血管流淌着浓浓的亲情。她抱住郁母,凝噎道:“娘我知道了,这次回来一定让你老人家开开心心的。”
郁母止住眼泪,嘟哝道:“娘最开心的,就是看见你找到一个好人家嫁出去,生几个大胖小子,享受天伦之乐。”
郁千雪汗了一下,那也得有人敢娶她才行。想起了冷司阳,心里一阵凄苦,嫁人生子,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啊!
至此住下来,也不去修炼。她已是练气大圆满境界,筑基是惟一途径。
大多时候晚陪着家人说说笑笑,因为用不多久还会离开,尽量用现在的闲暇陪着他们。
一天午后,家里人都在花园玩乐,郁文博一个人坐在葡萄架下的藤椅上翻阅府吏刚刚送来的文卷。
郁千雪走过去,问:“大哥,为什么会跟青梅走到一起?”
郁文博放下文卷,深思良久,道:“因为妹妹带我冲击太大,一直对那个世界怀有很深的向往,自己虽然不成,但妻子是修真界的一员也算不错。万一幸运孩子继承到所谓的灵根,可惜逸辰出生后,被青梅查探没有灵根。”
郁千雪安慰道:“灵根本就是万中无一,俗世中更是少可怜,大哥不必遗憾,你现在妻贤子孝,家庭和睦,事业有成,很多人一辈子都求不来的目标。”
郁文博眼睛发亮,嘴角形成一个满足的笑容:“我早看得开了,也满足现在的生活。”
郁千雪犹豫了片刻,道:“大哥知道青梅的过去吗?”
“你是说她从前吸取男人的元阳之气用来修炼,成亲前陛下跟我说起过,我不介意。她对我是真心的,我们交往后她也不再做那事了。”
郁千雪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被青梅搂在怀里的小逸辰,才五岁就继承父母不凡的容貌,日后很可能成长为一个俊美无双的大帅哥。再瞅瞅青梅,低声对郁文博试探道:“大哥知道另外一件事吗?”
如果他不知道,她就不提了。后世人曾言:难得糊涂,不是没有道理。
郁文博看了看妹妹,慢悠悠的道:“你是说青梅是蛇妖的事情吧?”
他竟然知道!郁千雪有些讶异,古人不是很恐惧这种事吗?
“大哥好像不在乎?”
郁文博洒然一笑:“我为什么要在乎,别忘了我妹妹是仙人,还有什么奇异事情能让我更意外?蛇妖又怎么了,远古传说女娲娘娘和大神伏羲还是有尾巴的蛇族呢!”
郁千雪讶然,不由得对他刮目相看,能有这番见解,难能可贵,无怪青梅对他一心爱恋。
大哥虽然不会武功,不懂得法术,但他的思想远走在当代人的前端。
“要说完全介意也不可能,青梅怀着逸辰那阵终日忧心怔忪,就怕生个小蛇崽子。”
郁文博哈哈一笑,走过去抱起儿子,眼中全是为人父的骄傲。
小家伙刚吃完草莓,漂亮的嘴唇染得红润亮洁。青梅抬手给儿子给擦了擦唇,又给丈夫整理一下衣襟,二人的目光交汇,都笑了笑,传递着只有彼此能懂的语言。
郁千雪觉得宽慰,大哥的选择也算不错。
只可惜,他们中间一个是普通的凡人,另一个是有法力的修仙者。
凡人寿元短暂,百年之后,青梅要怎么面对失去爱人的悲痛。这样一想,她的心理也不好受,漫长的修仙生涯,眼瞅着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那种孤独和伤感是怎样承受的?
几天之后,郁千雪接到赵顼派人送来的一份请柬,去庆州的军营参观火炮演戏。
郁千雪拿着信笺寻思:这小子很早以前就有制造先进武器的打算,烈性炸药就是其中之一,作法很复杂吧,好像也不是很难,知道原理容易成功吧。
烈性炸药的制造必须有硝酸,硝酸又来自于硫酸。还要加入甘油,甘油的作法更容易,做肥皂的剩下的工业废料就可以。
可惜自己的化学不是很好,细节上差太多,穿越男这一点强多了。
火炮的制造呢,明朝时期火炮就造出来了,并且有世界上最先进最庞大的炮兵队伍。《碧血剑》小说里描写从外国买来的红衣大炮对付努尔哈赤,并不正确,因为明朝本身就能制出世界上最好的火炮。
遗憾的是清兵入关三百年不重视科学,大搞文字狱,从来没出现一个科学家,有头脑的人士为了生存,根本不敢发明制造任何视为危及社会的武器。
她非常鄙视清朝的软弱无能,就连被电视剧歌颂无数次的康熙又好多少,雅克萨战争被视若最神圣的胜利之战,其实十分耻辱,把北方大部分领土都割让给俄国,失去了外兴安岭以北的小部分土地和以尼布楚为中心的蒙古东北部包括贝加尔湖的广大地区。
小时候看地图,因为家住最北部的一个省,一直奇怪为什么家乡差那么点就接近了大海,却不是中国的地方。
站在最高处甚至能看见湛蓝的无边无际的海洋,却不能走到近处看个明白,不能体会徜徉大海中的感受。长大了学习了历史才明白早在清朝时期就为了和平,为了生存送给俄国当礼物了。
清末用土地换和平是老祖宗那就开始的,亏得某个土鳖教授扬言,把中国历史上所有的皇帝加起来都不如一个康熙大帝。
我呸!人家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可没出卖的领土的嗜好。
穿越男还是有些本事的,上天把他带来这个时代一定是用意的吧?
在很多人的心思里,天宫里那些有本事神仙一定都出自华夏民族,因为只有华夏文化才是五光十色,代表了地球东部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