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想了一下说:“这样好了,我等一下到后面邻居那儿打声招呼,明天你就翻墙从他们那儿出去,我会到他们家外面等你,送你去比赛。”
正说着,钟离朗从车库走了进来,满脸的不明所已,问:“外面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人要采访我?问我是什么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易明看她一眼,叹道:“你都不看新闻的啊?有人说我们家美女和黑道有关系,什么谋杀啦、支票复印件啦都来了,所以他们想要来采访女主角本人,想知道她会怎么辩驳。”
钟离朗一听,两眼沉沉地看着她好一会儿,轻声说:“我不会这样做……”
她苦笑摇头:“我知道,不会是你们,而是那个……算了,你别掺和进来了。不管别人问你什么,你就说不知道,别承认我是你妻子就对了。”
钟离朗听了,皱起眉走过来问她:“那有什么地方我可以帮上忙的?”
水蓝先帮小水浩下了地,再转头看他;若不要牵扯上感情,钟离朗真的是一个好人,真配得上‘仁心仁术’这几个字,只是这个好人很固执,不是能轻易改变自己思想的人。
“你帮不上这种忙,还是先离我远一点,我不想破坏你的名声。”她说。
他放下手上的公文包,两手撑在岛台面上,直视着她说:“不要说这种话,就算我们不是夫妻,也还算是朋友,有什么事我能帮忙的?”
水蓝仰望着他,两眼在他脸上梭巡,心里想着:可以,你可不可以忘了从前的我?接受现在这个我?不管你有多恨留璃。可以不以试着接受她的肉体、我的灵魂?
多想伸手触摸这张昨晚梦里满是情感的脸、多想亲吻他的唇、拥抱他的怀抱……
可是,这是不可能的事,她只能绝望的接受这个事实。永远不能做到。
低垂下发酸的眼眶,她轻声道谢:“沈恩说他会想办法,你不必为我着急。”
她知道只要在这两个男人面前。提起另一个人就是最好的拒绝方法,他们会知难而退。
果然。钟离朗喘出口气说:“好,希望他能做到……”
她没抬头,等着他离去的脚步声响起,可等了半晌,抬头看他,却见他皱着眉看着岛台上的花瓶,缓声说:“我想向你解释。为何我没有戴结婚戒,而是戴着这个戒指。”
他为什么要向她解释?他可以不说的,不过她也想知道为什么,于是静静等待他的解说。
“当年,你说你怀孕了要我娶你,我答应了你,但要求一个条件,那就是我不戴我们的婚戒,而你答应了,所以我一直都是戴着这个戒指。我不希望现在的你误会。认为我等不及离婚就戴上它;它其实一直不曾离开过我。”
她咬唇;看来说什么都不能改变他的想法,根本无法让他忘了从前的自己。
吸口气,她缓声说出:“With/this/ring/I/thee/wed.Wear/it/as/a/symbol/of/our/love/and/commitment.我以此戒与汝成婚,戴上它。它象征着我们的爱及承诺。你说:‘小蓝……我的小蓝,从此我们永远在一起。’我说:‘我们永远在一起,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说完,抬头直视他的眼,果然看见他震惊不敢相信的神色。
她偏不放过他,仍然细声细气说:“若有机会,我会去给自己打个平板戒指,在里头刻上你的名字lang,希望随着我每一个心跳,都能碰触到你的名字。”
看着他的眼睛,水蓝继续说:“我说:‘你没下跪求婚。’你说:‘我做不来那么做作的事……’
我又说:‘可是……可是一生才一次……’你亲了亲我的额头说:‘好吧,等我们大学毕业要结婚前,那时候我的脸皮大概够厚了,我就再一次下跪向你求婚,好不?’
我说:‘好,说定了,你可不能忘记。’”
钟离朗的脸不再是震惊的神色,而是发白,直愣愣地瞅着她看。
站起来,她朝他苦笑,然后走出厨房;随他怎么想,把她当怪物也行,这是她唯一想象得到,能引起他注意的方法。不过,知道他的个性,和所学的以科学为圭臬的医学,决不会让他承认自己是另一个灵魂穿越,所以别对他抱太大希望。
第二天一大早,她和易明分头离家:身穿裤装的她架梯子爬后面邻居的墙,然后走到外面坐上易明等在那儿的车,朝比赛别墅而去。
沈恩吩咐易明从别墅隔墙邻居的门进入,然后翻过墙进到比赛的别墅。
她一在大厅出现,所有人全部停下手边的工作,牢牢的盯着她看。
那个在镜头前咬牙切齿大叫无可奉告的席娜,终于逮到机会大大的出气:“啧,啧,看看是谁来了?原来是众所瞩目的黑道分子来了!难怪你这么有勇气,搞了半天原来是有人给你当靠山啊?”
苏菲亚接着道:“就说嘛,她每次的人气投票这么高,原来是黑道势力介入,难怪我怎么拼都拼不赢。”
有人附和说着、嘲笑着,目光中带着浓厚的轻视,还有些许惧意。
水蓝不管她们说什么,走过去在艾丝特身边坐下。
所有人恢复手中的工作,但议论之声不绝于耳,水蓝通通当成没听见。
她只在意两个人的看法,于是把目光调往她们脸上。
辛迪笑着和她击掌说:“好,很好,我终于有人可以当靠山了,以后我出去就报你的名字。”
艾丝特却低下头来不敢看她。水蓝的心被针刺一下;原来艾丝特不相信她。
她暗叹,不动声色的转开脸,看向忙碌的工作人员。
九点刚到,沈恩和一大堆助理踏进大厅。他的神色显示出一丝的狼狈,可见要从那些拿着麦克风追逐他们的记者们中间进到别墅,是一件难度相当高的事。
可是看到他身上的装扮却令人瞠目结舌:艳宝蓝色的西装,那种一走出去便紧紧夺人眼目的颜色;再配上稍微淡一点的宝蓝底白圆点的衬衫,以及和西装外套同色为底、更小白点的领结、和外套同色的长裤,给人的感觉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嚣张。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