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0-15
在李寒给朴宰范诉说2pm最近的有关消息时,朴宰范其实早就有感觉了,在之前他一直都把自己当做2pm的一份子,现在听到李寒说2pm队内闹内讧了,朴宰范心里还是很难受的,只是现在自己都已经决定离开了,再也不回去了,他内心虽然难受,但也没有那个心思多去关注事态的发展,他可没有忘记当初自己是因为什么,怎么离开的韩国。
而在和朴宰范的交谈中,李寒也了解到一个消息,就是朴振英亲自到了西雅图,和朴宰范有一次见面,谈了谈朴宰范重新回归jyp公司的事。难怪2pm内部闹了分歧,朴振英也暂时没有去管,一来他最近一直都在美国这里忙w.g的事,没时间;二来是他对朴宰范也是有自己想法的,虽然上次的送机闹得很不愉快,但在2am被挖的现在,他不能再让2pm出现什么意外,目前还是希望朴宰范能够回去稳定局势的。
不管朴振英这次过去西雅图是抱着什么样的心理的,终归还是有点作为的,不至于让李寒对他的印象更加恶劣下去,虽然几次下来,李寒对他已经没有什么好印象。
同时,在韩国娱乐圈方面,2pm这次回归专辑的名字《1:59pm》公布以后,被所有的歌迷认为,这是在等待朴宰范的信号,少了朴宰范的2pm就不是2pm,只是1:59pm而已,这也让歌迷们都兴奋起来,再次点燃了朴宰范回归的希望。
只是这都是歌迷和jyp朴振英、2pm方面的一厢情愿罢了,不说朴宰范能不能放下芥蒂了,毕竟上次的事情闹得这么大,你想让朴宰范再次接受jyp,接受朴振英和2pm,这事情想得有些过于容易了,要知道,他现在不是非要选择回去jyp不可的,就算真的回去韩国,他也有一个更好的选择--stardust娱乐,李寒可不同于朴振英,单说他在上次朴宰范被驱逐的时候的做法,就值得朴宰范百分百信任他了。退一步说,就算朴宰范真的答应回去jyp,回去2pm了。2pm内部的矛盾似乎没有朴振英想的那么简单,如果朴宰范现在回去,只怕位置也是尴尬,时机不对。
谈完了2pm的事情,朴宰范也向李寒了解了下赵权等人最近的情况,得知他和任瑟雍等人已经开始和新组的unee、李起光、金允智三人开始磨合后,朴宰范也为赵权几个人的发展感到高兴不已,同时也向李寒交待了下自己最近的情况,他已经重新开始了舞蹈的恢复训练,还和舞团开始接一些表演。
和朴宰范通完电话,李寒继续投入电影的拍摄,虽然比起莱昂纳多等人来说,他和李恩珠的拍摄工作比较少,但不代表克里斯托弗.诺兰就会轻易地让两人轻松过关,看着李寒抱怨的样子,让前不久才被李寒“幸灾乐祸”的艾伦佩姬直感叹,总算是平衡了,让你得瑟,乐极生悲了吧!
在李寒等人吵吵闹闹地进行拍摄的时候,韩国娱乐圈继前不久的“2pm朴宰范辱韩事件”之后,又迎来了一次大地震----“东方神起”解散。
有关“东方神起”将与韩国s.m公司解约的风声,这几年来已风传了好几回,特别是今年6月份更是被韩国媒体言之凿凿地公开披露。但s.m公司始终持否认态度,而且“东方神起”也从未正面确认过此事,只是即便双方都没有承认,但一干记者媒体还是从各自的消息渠道了解“东方神起”与s.m公司积怨由来已久,双方解约是迟早的事。
事实也正如记者媒体所预料的那样,7月31日下午,“东方神起”的三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正式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决他们与s.m公司之间的所属协议失效。造成这一正面冲突的导火索,是因公司与私人之间的严重利益分歧所致。原来,朴有天等三位成员的父母联手经营了一个化妆品品牌,在7月13日,朴有天等三人原本已向公司请好假,准备出席该化妆品的发布会,但在结束7月11日的北京个唱后,公司突然拒绝了他们的请假要求,并认为他们私下出席化妆品发布会,侵害了公司利益。由此,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对于此次解约事件,韩国s.m公司方面的负责人公开表示,s.m公司已经确认朴有天等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情况,并表示对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深感遗憾。随后,该负责人表示:“因为‘东方神起’是代表韩国的组合,所以这次诉讼并不仅仅是他们个人或是s.m公司的事情,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东方神起’都不应该解散,因此sm公司将努力避免发生最坏的情况。”负责人还透露,这次诉讼的主要原因是sm公司与某化妆品公司之间的矛盾,因此s.m公司将尽快解决问题,并积极与提出诉讼的三名“东方神起”成员进行协商。
当然,以上的只是s.m单方面的声明,或者是s.m想当然的声明,东方神起的三名成员英雄在中、秘奇有天、细亚俊秀的法律代理“世宗律师事务所”在8月3日上午发表了另一份正式声明,狠狠地扇了s.m的脸。声明中称:“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作为东方神起的成员,自2004年出道以来,一直按照其所属经纪公司s.m娱乐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展开活动。一年当中,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其余时间每天睡眠时间只有3到4个小时,一直承受者无比繁忙的日程。”
除此之外,根据东方神起成员公开的合同内容所示,虽然作为歌手发售唱片是东方神起的主业,但并没有靠此赚得什么大钱。世宗方面主张并解释说:“首先,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合同保证金,根据专属合同上关于唱片收益分配的条款显示,最初的合同中约定,只有在单曲碟销量超过50万张的情况下,如果再发售唱片,则每个成员可分得1000万韩元。但如果销量不足50万张,成员则分不到任何利润。该条款得到2009年2月6日后才得以修改,但即使是修改后,成员通过销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只是根据唱片销量,每人只能分0.4%至1%。”
另外世宗事务所方面还透露,东方神起与其所属公司签署的合约长达13年。在合约期限长达13年的情况下,若再加上两年兵役时间,东方神起要为sm公司工作15年以上,目前还剩下将近10年的时间,这实际上意味着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如果东方神起违约,就要赔偿sm公司高达数千亿韩元的违约金,因此不得不受sm公司束缚。
2004年出道的东方神起因合约与事务所打官司,似乎成了同属sm事务所的h.o.t于八年前的翻版。由“韩国音乐教父”李秀满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创办的s.m娱乐文化公司,多年来陆续培养出h.o.t、ses、神话、东方神起、superjunior等超人气歌坛组合。不过,歌手与经纪公司的矛盾也一直没有消停过,h.o.t、ses、神话在数年之后解散、转投新东家,可以说,东方神起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