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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北仿佛在众人眼前完全隐匿了踪迹,马炳坤嘴上说着不在乎,暗地里去让人去找,原本是怕宋绍钧找到她,所以她的证件什么的全都让英姐收着,事后英姐发现她的护照不见了,马炳坤很是高兴了一回,只要有了护照,就能找到她的去向,。
事实上是,那护照仍在电脑主机里,所以,没有任何的使用记录,这让马炳坤觉得沮丧不已,心中愈发不安起来。
他越想越觉得,莫小北已经回到了宋绍钧的身边,只是用他不察觉的方式,只要一想到她为了宋绍钧什么都能做,就如同烈火烧心一般痛苦。
只怕想不到,于是,他便又找人盯着宋绍钧。
一连几个月也完全没有音讯,他更是坐不住了,他开始觉得,所有的人都信不过,包括老王在内,所以,他决定亲自确认。
回到这座城市的第一天晚上,他就应邀参加了一个慈善舞会。
慈善,在这些人的眼中,永远是一种风尚,用来炫耀自己的好时机,他之所以回去,只因为宋绍钧也会去。
宋绍钧和曾建宝一同来的,随行的还有思琪。
这个思琪是个海归,学成归来便入了宋氏集团。业务能力无懈可击,学术知识更是无人能敌,不消多时,这个女强人便被宋氏集团大部分的业务主管所认可。
今天的她穿着一身深紫色的露肩晚礼服。她很会打扮自己。并且知道自己的优势,又能极好地烘托出来,只是随便地一逛,便得到众人瞩目,所以自己也得意洋洋的。
宋绍钧去了卫生间。她便和曾建宝一同进来。舞会已经开始,舞池中不少人共舞,更多的人凑在一起谈笑,曾建宝看了看自己是手表。对她说:“思琪,你在这里先呆着,我去找主办方,接洽一下宋氏集团赞助的资金到位了没有。”
思琪微笑。这种场合是她的最爱,在这里,她能出尽风头,她可算是上帝的宠儿,毕竟这个世界上,才貌双全的女人少之又少,。
曾建宝在这个圈子里勉强有些名气,他站在她身边,没有人靠过来,他一走开,便来了不少的男人过来搭讪,这个年头,还有谁会傻到为了一个毫无希望的女人坚持不懈?所以,想要保持自己万人迷的状态,就必须要温和有礼,给那些男人一点儿希望,却又不至于太多,既能让自己不受骚扰,又能让别人痴狂。
这方面,她很有心得。
不多时,一个男人引起了她的注意力,文雅中带有几分雅痞,成熟中带有几分睿智,精明中带有几分和蔼,眉目之间有隐隐的多愁伤感,充满了诱惑力和神秘感,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特别是耳朵上的钻石耳钉引起了她的注意力,在她的印象中,那是同性恋出柜的象征。
这样的男人也爱同性,多少让她觉得惋惜,于是撇下一堆过来搭讪的人,主动过去跟他搭讪。
“你好!”思琪笑容可掬:“请问我们认识吗?”
“我想是的。我还知道你的名字。”他淡淡一笑。
“哦?”这让思琪非常惊喜,她觉得,有这样的爱慕者才是真正值得骄傲的事情,她可不像那些肤浅的女人,只会炫耀自己有多少个爱慕者,殊不知对于一个真正有内涵,有品质的大众情人来讲,追求者的素质才是关键。
贩夫走卒一大车也抵不上这种高素质的一个男人,听到对方知道她的名字,心中自然高兴,便娇俏地一笑:“我看你也信口胡说的,我猜你真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对方温文有礼地执起她的手,在她手背上轻吻了一下:“我当然知道,你叫做美丽的公主!”
一句话立刻便让她心花怒放,笑着从他手中将手抽回来,笑着点头:“你没有说对我的名字!”
对方笑了笑,端起一杯红酒,冲她举了举杯,躬身走开,口中轻声说:“我看到一个朋友,容我失陪了,!”
他的离开让思琪有些失落,这大概是第一个在她面前相谈甚欢还说要找朋友的男人,于是饶有兴味地看着他游走在舞池中,跟每一个人都谈得高兴。
曾建宝从外面进来,看到思琪站在那边,眼神定格在一个点上,这是第一次发现她在舞会中表现得那么安静,于是有些好奇地走到她身边,笑着问:“你在看什么?”
“对了,你来得正好!”思琪只觉得曾建宝一定会认识他,便直接问他:“那个男人叫什么?是做什么的?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让我看看,是哪个男人那么有荣幸,竟然可以让我们的思琪小姐刮目相看!”曾建宝打趣着看了她指的方向一眼,脱口而出:“这个狗娘养的的!他怎么会在这里?”
说完便四处地看,直到没有看到莫小北的身影,才叹了一口气,口中嘟嘟囔囔地咒骂道:“这个王八羔子,狗娘养的!那么多人死他怎么不死......”
他用了自己所知道的所有恶毒的话,将马炳坤从头到尾骂了一遍,惹得身边的思琪笑道:“他是不是欠了你很多钱?怎么你一看到他就像想扑过去咬人家似的?”
曾建宝狠狠地说:“我不止想扑过去咬他,我简直想把他碎尸万段,想用椅子砸坏了玻璃把他推下楼去,再追下去把他剁成肉酱、碾成粉!”
思琪对于他和那个男人有什么瓜葛没有兴趣,只是看到宋绍钧进来,便连忙抬起手来冲他挥手致意。
看到宋绍钧过来,曾建宝板着脸拉着他急匆匆地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管他什么的!我们走吧!反正钱已经捐掉了!”
宋绍钧在他肩上拍了一下:“谁又惹你了,!”
曾建宝只顾着拉他往外走,思琪一边跟着走一边笑指人群中马炳坤说:“他一看到人家就破口大骂!”
宋绍钧抬起眼,只看到马炳坤站在前面,一下子笑容便僵住了,回头站在原地,眯着眼睛盯着他看。
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曾建宝感叹道:“这下子事情搞大了!”
马炳坤早用余光看到了宋绍钧,便放下手中的杯子,将手放在自己的裤袋中,微笑着慢慢踱步走过来,态度从容优雅:“好久不见了,宋先生!”
“也没有多久。”宋绍钧还他一个笑容。
两人伸出手来,轻轻一握吗,如此轻描淡写地一个握手,看得曾建宝的心完全纠结在一起,下意识地站在宋绍钧身后,然后四周看了看,这里没有什么能够用来作为武器的东西,于是便攥紧了拳头,想抛开找些家伙来,但又怕立刻就打起来,所以就气鼓鼓地站在身后。
两人放开手,对视了一眼。
“气色不错!”马炳坤说话轻松的样子,像极了久违的老朋友在寒暄。
“你也不差。”宋绍钧牵起嘴角,端起两杯红酒,递了一杯给他,与他碰杯,两人相视而笑,一饮而尽。
一旁的侍者连忙帮他们倒酒。
两人对视一眼,马炳坤回头看了看站在他身后的思琪,笑语:“宋先生身边总是有很出色的女人!”
宋绍钧头也不回,只是盯着他,冷笑道:“马先生的女伴呢?不如也让她过来跟我们喝一杯?”
“哦,。”马炳坤轻轻摇头:“我的女伴是宝贝,要深深地藏起来,不能让任何人看到!”
宋绍钧咬牙,又喝了一杯。
马炳坤得意一笑,也跟着喝了一杯。
侍者加酒,两人轻轻碰杯,一路向前走,来到窗边。
窗外已是灯火通明,整座城市被点亮,轮廓无比清晰。
马炳坤对宋绍钧致意,笑言:“宋先生,我看这座城有一大半都是你的!”
宋绍钧冲他请举杯子,也笑:“马先生,这城中的能源市场也有一半是你的!”
“宋先生你真是难得,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还驾驶着一个小小的公司不知道该开到什么方向去呢!似你这般有深厚家底的年轻人真是幸福,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向前走,我作为一个长者,真是忍不住想要提醒你,只有家底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还是有能力有眼光,有没有人告诉过你,败光一个城都易如反掌,更何况你只有半个?”马炳坤挑起眉毛,对宋绍钧极尽讽刺之能。
宋绍钧并不生气,脸上笑容不改,回答道:“说到难得,真正难得的应该是马先生你才对!像你一样能够白手起家的人很多,但达到你这样高度的就很少,有这种运气真不赖,可以钻着空子就淘到那么多的钱,如今年事已高就该好好安排今后的生活,发财不立品,很容易一无所有的,对了,你留够了养老的钱没有?到时候可别弄得晚景凄凉!”
两人互望,杯中的酒又是一饮而尽。
侍者站在身后,面无表情,又帮他们将酒满上。
一直在后面准备动手打架的曾建宝看到他们两个人看起来聊得十分投机,酒是一杯接一杯地喝,挠了挠自己的头。(未完待续)</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