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的匪徒高声咒骂着围了上来,周青峰却已经逃出了包围圈,钻进漆黑的树林。
凯斯商行的这帮人在荒原上也是老手了,之前虽然被摩托车吓的溃散,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逃走后重新聚合起来。打家劫舍对于他们而言犹如吃饭喝水一般自然,心神稍定之后这伙亡命徒再次打起周青峰的主意。
因为匪徒们认为这小子是一只大肥羊!
他们分析周青峰很可能还会再去埃德镇,那么在路边埋伏就是最好的办法了。
负责狙击的那名持枪匪徒的枪法其实非常不错,他使用的单发步枪虽然制作粗糙,但十米的距离内也是百发百中的。
只不过废土上的生活的普通人对于车辆的感觉实在有些欠缺,他们没有打移动靶的经验,丝毫没有意识到十公里速度的牛车跟五十公里速度的摩托车有多大的差异。
于是某个幸运的家伙有惊无险的逃过了这次劫难。
同伴接二连三的死亡,却将剩下的匪徒刺激的暴怒发狂,他们犹如丧失理智一般紧跟在周青峰身后。
敌对的双方一追一逃,又开始了一场深夜追逐,周青峰在黑夜的丘陵灌木丛中到处乱窜,无线电导航这时候就是个笑话,稀疏的树林和起伏的丘陵是接收机根本无法接受到信号。
身后的匪徒好像恶狼一样,跟着他留下的踪迹紧追不舍,累的周青峰一刻休息的时间都没有,气喘如牛也只能咬牙坚持。他甚至觉的那群该死的匪徒只需要听他大口喘气的声音就可以知道他在哪里了!
如果不是夜视仪的帮忙,让他在寻路方面拥有巨大的优势,他早死八百回了!
他曾经想用手里的这只破步枪给对方来上一下,好歹不要让对方追的这么紧,但这个战术试过一次之后,敌人根本没打中,反而起到了指示的作用,让对手一窝蜂一般的冲了过来,周青峰这才想起来,这只破枪一次只能开一枪,再开一枪需要重新装弹,几秒钟的时间足够几十米外的敌人逼近到他身边了。
于是他立马转进而去。
其实他身后紧追的匪徒也是个个累的半死,明明是个菜鸟,怎么体力那么好?前天晚上也是这样,怎么追也追不上,偏偏这个小子留下了无数的痕迹,就好像是在嘲弄他们一样。这都已经几点了?又快天亮了吧?
更可恶的是,明明每次他们都小心翼翼的跟过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但这个混蛋却次次都能警觉过来,提前逃离包围圈,他是怎么知道我们已经到达他附近的?难道我们十几年,二十几年的野外追捕经验如此可笑吗?
周青峰靠在一棵树下,将手里的瓶装水倒进干渴的喉咙,轻轻摇了摇,确定没水了之后,扭上盖,把瓶子重新塞回背囊。
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已经是早上五点,现在是九月份,夏天还没有过去,太阳升起的早,他和身后这群匪徒又捉了一夜的迷藏。现在东方已经有点微光,很快就要天亮了,这对他非常不利。必须尽快甩掉那些匪徒才行,失去黑暗的保护,又没有摩托车,他就真的死定了。
翻过一道低矮的小山梁,一条小路出现在周青峰面前。
“该死的,我居然又跑回来了,这是通往埃德镇的那条路嘛。”看着眼前这条有些眼熟的小路,周青峰破口大骂道。按他的本意,最好能逃回临时营地去,哪里有比较充足的物资,他现在身上只有一个背包,各种工具倒是不缺,唯独没多少吃的。如果能回到营地,实在躲不过身后的匪徒的话,他就利用导航台进戈壁,大家拼消耗好了,看谁耗的过谁?
“算了,进埃德镇吧,我也实在走不动了。好歹那里还有旅店,还有负责安全的卫兵。”周青峰迈着疲惫的脚步向埃德镇走去。
十几分钟后,三个衣衫不整,疲惫不堪的家伙出现在这处山梁上。
头一个家伙脸色狰狞,双手扶着膝盖,喘着粗气说道:“那个该死的小子,他又跑回埃德镇了?他到底是个什么人?”
“让我抓到他,我非要把他撕碎,沾上调料吃到肚子里去。”一个面容猥亵的矮个黑鬼跑了上来。
“你说到吃,我觉有点饿了。尼克,你带的肉干还有吗?”一个身材干瘦的家伙站了上来。
匪徒还剩下九个,但能追到这里的也只剩下三个了,其他的都掉队,落在一路上到处都是。
“阿西斯,你能不能别问了,现在饥饿的不只你一个。”
“哦,那水呢?”
“早就没了。”
“那你们说为什么我们都累成这样了,可前面的那个家伙还那么能跑,好像一点事都没有似的。”阿西斯发表疑问。
“你待会抓到他后,可以自己去问他,说不定他口袋里装了一大瓶壮大灵,一路上就吃个没完。”尼克回答道。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更应该抓到他,壮大灵可值不少钱,而且他现在也应该进入虚弱期了。抓他更简单。”脸色狰狞的匪徒站直了身上,朝身上摸了摸,似乎找水喝,但他越摸越急,突然跳到另外两个匪徒面前,狂叫道:“你们两个赶紧给我闭嘴,赶紧去给我追那个小子。”
“为什么?汉林克鲁,我累了,走不动了,我现在想吃几串棒棒蜥蜴。最好能再来几瓶啤酒,核子可乐也行,我渴死了。我还想找个地方睡一觉,我已经有两天没有好好休息了。”阿西斯掏了掏耳朵,漫不经心的说道。
“你要问为什么?!因为我刚刚发现我的钱袋掉了。”满脸狰狞的汉林克鲁把唾沫喷了同伴满脸,“钱袋掉了,你明白吗?我五年的积蓄啊!里面有三百多瓶盖,还有十枚金币,十枚啊!肖恩的财产分到我手里还没一天呢,可是他们现在全都掉了,全部!我要杀了那个小子,把他的骨头都抽出来敲碎,悼念我的积蓄。”
“汉林克鲁,你这么有钱!还分了那么多金币!那我欠你的那一百多个瓶盖是不是不用还了?反正你也不缺那点钱。”干瘦的阿西斯很认真的说道。
满脸狰狞的汉林克鲁拔出一把大砍刀架在阿西斯的脖子上,目露凶光的说道:“你不觉的现在该为同伴做点什么吗?而不是趁机赖账。”
“啊…,是的,是的。我们都很痛恨那个该死的小子,他杀了肖恩老大,还让你损失了钱袋,这真是让人气愤。我们一起去追,我们一定能把那个小子抓起来,是不是,尼克?”阿西斯朝尼克挑了挑眉毛,发火的汉林克鲁可不好惹。
“当然,没错没错。”尼克深怕也跟着遭殃,连忙附和道。
汉林克鲁收起大砍刀,又抽出一只手枪来,挥舞着说道:“那就快走,那小子应该没有跑远。”说完就一马当先的走下山梁,快步向埃德镇奔去。
阿西斯和尼克紧跟其后,但他们两个却越走越慢。
“尼克,你说那个小子应该很有钱吧。他都能开着一辆摩托车。”
“当然。不光是摩托车了,就连开车需要的汽油都不是我们能轻易弄到的。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我突然有些不舒服,想要休息一下,你跟汉林克鲁去找那个小子的麻烦吧,他身上的钱我不要了,都让你们两个分。”
“让我们分?阿西斯,你该不会是想去找汉林克鲁掉的钱袋吧。”
“你怎么能这么想?谁知道那个钱袋掉在什么地方了?”
“那你为什么走那么慢?不赶紧跟上去,汉林克鲁知道了会生气的。”
“你不一样走的慢,你才是想去捡钱袋呢。”
两人突然停下来,斗鸡眼一般注视着对方。
“我说,你还记得我们之前走过哪些地方吗?”
“当然记得。我可是最好的丛林猎手。我用鼻子都可以找到躲在丛林里的猎物。”
“那我们就跟汉林克鲁说我们迷路了,没跟上,你觉得怎么样?”
“迷路这个借口太烂了,汉林克鲁不是傻瓜,他会砍了我们的。也许我们可以说我们碰上了埃德镇的武装巡逻队,或者是多脚兽之类的,你刚才不是说有些不舒服吗?我觉着这个借口其实就很不错。”
“那还等什么?我们一起去吧,那个小子身上肯定不会有超过十个金币的钱。而且我们也分不到多少,不过汉林克鲁的钱包我们可以对半分,这可是一大笔钱。”阿西斯马上转身,向来的方向走去。
“谁跟你分啊?那个钱袋现在已经是无主的失物了,自然是谁捡到就是谁的。”尼克连忙跟上。
“你个该死的,你跑慢点。跑的快了反而容易错失目标。”
“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呢,我现在已经猜到那个钱袋掉在那里了!”
倒霉的汉林克鲁,被巨大损失冲昏头脑的他一个劲的向埃德镇走去,压根就没注意到他的两个同伙没有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