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载戎装塞外征,江山一统梦长萦。点兵西北红旗烈,蹋马东南肝胆倾。追往事,易峥嵘,男儿意气最难平。还将年少英雄志,化作擒凶万里行。
——《鹧鸪天?战友复员从警有感》现代?张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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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搏娶亲陈家人请全村人喝喜酒,酒桌上大家吃的正开心,相互调笑着。
这时,只听外面一阵喧嚣,似乎有马队行进的声音,可是小村四面环山,平日里进出都用牛车,唯一的一匹马就是陈搏成亲时骑得那匹马,唯一的作用也就是哪家成亲哪家就骑着它围着村子转两圈。
过了一会儿,马队儿声音越来越大,老陈家本身就在村口,摆的喜宴自然也在村口,向村外望去,能够看到一支身上黑衣黑甲坐下一匹黑马的军队像一股黑旋风正朝小村方向奔来。
有人大喊:
“军队来了。”
是的,军队来了。这股军队大约有三百多人,不过一两分钟就冲到了小村村口,领先一人向后一摆手,三百多人马立刻停住,不再发出一点声音。
从近处观察这支军队,军人盔甲护心镜上都有一个秦字,三百多人散发着浓浓的煞气和淡淡的血腥之气,看到这黑压压的一片,只会让人感到沉重与窒息。
陈健看着这支令行禁止的部队心潮澎湃。
军队头领骑着马到了近前,问道:
“谁是村长?”
村里的人都没有见过世面,看到这幅情景,半是惊讶半是恐惧的说不出话来。
老陈毕竟见过世面,接过话来。
“启禀军爷,我是。”
头领四下看了看,看到一村的人都被惊呆了,颇为失望,正在这时,看到陈健和老陈父子俩外加小灰这只猴子毫无惧色的看着他,颇为欣赏。
此时听到老陈接话,头领看着老陈问:
“这几日有没有陌生人到你们村子来?”
“禀军爷,这几日我们村子没有陌生人来过?”
“给你半个时辰时间,集合村子里的人,我要搜村。”
“禀军爷,不用半个时辰,因为今日是小儿娶亲,全村的人都在这吃喜宴呢?只有小人的儿媳在房中坐着呢。”
“那好,搜”
头领一声令下,三百多人立刻分散开来,四处搜村。
过了一会儿,三百人集合起来,汇报说没有找到。
头领伸手一指陈健,道:
“你叫什么名字?”
“禀军爷,小人陈健。”
陈健回答道。
“你很有胆色,是个男人,这是我的令牌,日后你若是想从军,就到雁江城秦家军来找我,我叫秦立。弟兄们,走。”说着,秦立在腰间解下一块腰牌,扔了过去,再一回马,率领着秦家军就离开了村子。
陈健接过令牌,令牌应该是铁质的,四四方方,中间画了一个圈,圈里有一个大大的秦字。
秦家军走后,大家都已羡慕的眼光看着陈健。当然,羡慕归羡慕,喜酒还是继续要喝的,大家又该吃吃,该喝喝。热热闹闹的庆祝着陈搏的婚事。
不仅如此,吃完了饭,晚上还闹了个洞房。
第二天,一切似乎都恢复了正常。看似陈健很平静,其实他很不平静。昨天秦家军给他带来的视觉冲击和心里冲击都是巨大的。陈健一晚上都没有睡好,他很想今天立刻就去参军。但陈健身为一个曾经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天朝的现代人,他知道克制自己,自己现在的首要任务就是在小山村练武,将武学练到一定境界之后,他才有实力去做其他他先要做的事情。所以,一大早,陈健就带着小灰出门到北山上练习龙血秘典去了。
朝阳初生,陈健运行了几周天龙血秘典,打了两三遍太极拳。看看时间,和小灰闹了一会,就带着小灰回家吃早饭了。
吃过早饭,陈健和小灰像往常一样,回到水帘洞练武。这一次,可真的和往常不一样了。陈健和小灰进入到水帘洞,发现里面有一个人的的尸体,是的,是尸体。这名尸体是男性,外面穿着一身盔甲,盔甲前面的护身镜上也写着一个秦字,在尸体身前,陈健和小灰发现了一排字,应该是死者临死时写的。
只见上面写道:余东林路寻,生于西楚东林城,是东林城路家子弟,自小练武从军,一身武艺达到六品巅峰,雁江附近,广有侠名,一时不查,受奸人所害,幸余功力深厚,得以逃脱,逃亡至此,伤势过重,无力回天。现身有银票三万两,家传武功秘籍《血罗掌》一本,都赠与后世有缘人。仅有一事相求,我右手食指有枚戒指,乃我与我妻定情之信物,见戒如见人,我夫妻感情深厚,如今我之将死,不忍其为我守寡。希望我死之后,有缘人能将这枚戒指交还给我的妻子,将我的话带到,使其不致于为我守活寡,我于九泉之下,也可心安。东林路家也定当会有其他重谢。
感激不尽。
东林路寻绝笔
陈健看完了路寻留的字,凭借着前世的经验,陈健判断这封遗书写的绝对有水分,那枚戒指一定是好东西,说不定就是这枚戒指,路寻才会被追杀的,至于说是什么夫妻情深,不忍见其守寡,纯属扯淡,那个男人希望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玩,甭管是生前还是死后,自己绝对不能去送戒指,否则说不定就会被灭口。
而且他写的遗书也不见得都是实话,说这枚戒指是定情信物,我看八成昨天那些秦家军就是奔他而来的。这件事一定不能让别人知道。
陈健便想边从路寻身上摸出了三万两银票,一本武功秘籍《血罗掌》,以及右手食指上的戒指。来不及研究,他和小灰将路寻连着盔甲在山上随便找了块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挖了个坑,就将路寻给埋了起来。
武学秘籍《血罗掌》,陈健在利用自己的记忆力看了几遍,确定自己已经记住后,和银票一起,在水帘洞里仿造着老陈藏龙血秘典的方法将其藏了起来。那枚戒指由于和普通的戒指没什么区别,陈健各种检查也没发现特殊之处。
陈健还真就猜对了,这个路寻隐姓埋名跑到雁江混入了雁江秦家军,凭借着他六品巅峰的实力,颇受雁江侯秦伯阳的信任。不想,路寻来到雁江只是为了偷取雁江侯的传家密宝的。
别说,路寻趁雁江侯不在雁江之时,真找到了一个机会,将密宝偷了出来,没想到逃走的时候被其他秦氏族人发现,不得已杀之灭口,这一下走露马脚,遭到秦家军追杀,侯爷虽然没在,但雁江之内也有七名六品高手,七打一,今世路寻是六品巅峰,又身怀绝技,杀了两人,重伤两人,轻伤两人,但也被人打得重伤垂死,跑到这里,伤势实在太重而死。说来路寻也是憋屈,如果发现这个的不是陈健这个这么有经验的现代人,换个人可能都会相信路寻那合理的解释,被路寻所感动,并且那枚戒指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来,和普通的戒指完全一样,再加上路寻诱之以利,一般人大都会将戒指送到东林路家,那么等待他的结果就是被路家灭口,至于什么重谢,只有下辈子来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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