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狼是大漠上的盗贼头子,手下一支三四百人的队伍,神出鬼没,专打劫西域各国和牧族中的有钱人,又救济穷困中的牧民贫民,因此还得到了侠盗之称。
鹰王笑道,“苍狼最滑头,怎么可能跑到西穆王帐扎营的地方来活动?您三万铁骑可不是摆好看的。”
西穆王心虚,就被这么堵住了口。
“西穆王有所不知,我那个文参官有时候想得特别多,做件事瞻前顾后,常常耍些花招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说不定你的人见过他,却被他搞糊涂,把他当成苍狼那伙人倒有可能。这么一来,我想他会因此丢了命——”鹰王的语气随西穆王的面色一转,“也说不定。”
西穆王想,那文参官确实有毛病,来求亲就求吧,装牧民还不好好回答问话,居然先出手伤人,真是死不足惜。不过,听鹰王的意思不像要追究,便以为承认也无妨。
“鹰王既然坦言,我也不好再隐瞒。你文参官的确来了,正如你所说,他行为古怪,没报身份,隐瞒来意,还出手伤我骑卫,已被我射手还击毙命。”
向老爷子专扶没用的人在前面开道,看中西穆为自己练兵,当然不会是因为西穆王出色有能力。西穆王居然不能判断,像射杀使臣这种事,就算是误会,咬碎了牙那也不能承认的。
鹰王挑眉,“友好”的笑被沉冷的表情代替,“西穆王杀了我北牧文参?”
西穆王还是个刚愎自用的人,对方落脸,他会比对方更光火,“是你的文参官先动的手,难道我的人就得等死?”
鹰王一声不吭,转身就走了出去。
西穆王不知鹰王这举动什么意思。大步追上,在王帐外喝道,“站住!”
鹰王已经站住了,回头冷望。
王帐四周升着熊熊火盆,天色全暗,弥漫肉香,正是大家围坐要吃饭的时候。他们见王上和北牧鹰王之间似乎起了争执,纷纷看过来。鹰王那队亲卫则将鹰王守护在圈中,警惕着所有危险的信号。
鹰王道,“西穆王。你杀了我北牧使臣,视为毁弃盟约,我要立即回去禀报我王兄。”
西穆王叫。“什么使臣?不过是个连来历都不敢说明的胆小鬼!我给北牧王面子,称你一声鹰王,你还真当自己是个人物。我翻过那死人的行李,根本没有狗屁婚书。你满口谎言,想要浑水摸鱼吧?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跟你王兄不和。文参官恐怕是监视你的。你想铲除异己,又不好自己动手,所以借刀杀人。”应该听向家爷孙俩的,直接把人挡在外面,因为来得就不是省油的灯。
“我和王兄之间和与不和,是自家关上门来论的事。由不得你外人插嘴。我倒是听到不少关于西穆王的趣事。”互相揭丑揭短,他可是有备而来,“西穆这十年兵强马壮。连北牧的界地也抢了不少,本以为是西穆王突然英明起来了,但领兵的大部分将领说流利的汉话,而且多数兵并非从你的牧民招募。养兵很贵,可我看西穆王营摆的排场真够大。你王帐之中全是金器银具,还似乎出自汉人所造的模子。”
西穆王眯起水泡眼。“那有怎么样?”
“不怎么样,就是让我这么想——西穆是不是已经暗地换了人当王?你这个王其实却变成了狗,一条忠心耿耿的奴才狗。”鹰王倨傲地蔑笑。
虽然三万骑兵中西穆王能随意调遣的还真不多,但近身差使的,在向老爷子默许下,王帐周围不知情而偏向他的亲卫占多数。他们听到这话,一方面是怒,另一方面却也是疑。如果以前只是谣传,或不以为然,把那些对王不太尊重的将领们当作桀骜不驯,还以为他们的王肚大心宽,现在由鹰王把话挑明了,又在这些天里,或多或少见王对来自南方汉土的向琚和一个汉人老头子过于殷勤的讨好状,心里百般不是滋味。
西穆王再迟钝也能感觉到人心像火一样在摇晃,对鹰王随即起了杀意,“先派人偷探虚实,再找借口进来找茬,本王现在怀疑你意图侵占王帐大营。”
“来人!把鹰王和他一干骑卫拿下,生死不论!”他暴喝着下达杀人的命令。
鹰王眼睛都不眨,眸中异亮,“西穆王,在你王营外有我万人骑兵阵,纵然胜不了你的三万骑,也肯定能把消息送出去。你敢杀我,北牧将与你不共戴天。”对内是兄弟斗,对外必须团结,这是北牧老祖宗严训。
西穆王这时头昏昏,就想挽回自己的威名,哪里听得进这些话,“是你先挑衅,别怪我无情。你搞搞清楚,如今是北牧王想和我西穆套近乎。我帮他除了他最头疼的麻烦,他感谢我还来不及。”手一举,说声杀!
鹰王随西穆王进营时,长弓都卸下了,只带着腰刀。他擅长马背上冲锋陷阵,这时少了代步的,心里其实没底。
“住手!”有人喊道。
还好,让独孤棠那家伙料中了。西穆王就是个傀儡,说什么都像放屁,最终还得看某些人的脸色。鹰王暗自吁口气,抬眼朝声音出来的方向看去。一行人走入剑拔弩张的重重圈中,为首一位翩翩佳公子,应该就是南陈向琚。五官出色,身材单薄了些。南方男子崇文不崇武,像女人一样养得水灵娇嫩,他最看不上这点。
正在鹰王从别人眼中完美的美玉公子身上随处挑毛病时,美玉开口,“鹰王殿下,西穆王,我虽是草原的客人,可否听我几句劝?”
西穆王看到向琚,就好像淋了一身冷雨,冲上脑门的火立刻熄灭。自向氏爷孙来后,他心中不满与日俱增。以前还只是差不动兵马,他们到这儿,连族里日常事务都不归他管了,当然有怨言。但不满归不满,怨归怨,他很明白自己能过如此奢侈体面的生活全仰仗向氏的支撑。以前西穆只是小族,他家历代是首领,却和牧场主的地位差不多,日晒雨淋,也要亲自放马牧羊。
鹰王将西穆王瘪气的模样看在眼里,不由鄙夷更甚。到底是依靠别人暴发的,关键时候就得低头当奴才。他虽为庶子,可能再看不到母妃,回不去自己出生地,然而能凭本事争一方生存,不用看谁脸色。突然理解了独孤棠说的,心里要很平衡。
“只要西穆王听劝,我也是客,当然客随主便。”他接受休战,其实巴不得别打。不用打,西穆王那些弓箭手会把他射成一只英俊的刺猬,他这个神射手从此英名尽毁。
“那就好。”西穆王答不答应,向琚压根没去担心,带头走进王帐去了。
众勇看西穆王,多数抱着他们的王能发威一下的期望,但只得到他泄气而去的背影。等鹰王也入王帐后,他们重新围坐着吃饭,却有点心不在焉。有胆大的,抱怨一句王怎么什么都听客人的。然后这话就像明亮的火种,散播到本就动摇了的人心各处。
采蘩听到嘈杂不清的吆喝声时,就将自己的活统统收了尾,并对小混蛋进行最后嘱托。
“给你。”
一把卷密了的,头磨尖的,完全由纸做成的匕首状物。
小混蛋目不转睛盯着手里,刹那明白这就是那把伤了三公主的凶器,“小姐姐——”
“别问。”解释起来可以写本技术典籍,采蘩不满足小混蛋的好奇心,“还是那句话,纸不止写字用途。只要运用得当,可是成为各种器,包括杀器。我受够被人小看,以为我们纸匠又薄又弱,任人宰割,干不了伤筋动骨的事。”
环境逼采蘩将造纸术暴走了。纸薄,如刀,可见血。纸硬,如棍,可揍晕。千层纸卷密,可挡千斤力。硬纸块削尖,瞬间仿婉蝉。纸坊,成兵工场。将她的造艺上升到另一种全新境界。
她用这把刀,教训了该教训的,然后上演一场愤然脱衣,将其付之一炬。是谋,是勇,是天赋的淋漓尽现,却还只是牛刀小试。
如果不是小混蛋见过纸匕首的威力,他可能根本不当回事。不过,采蘩紧接着给他一筒纸箭时,他忍不住怀疑了。
“弓是旧一点,被人弃了,尺寸小,我当时想着适合你用,便把它混在原料里带进来的。弓箭不可能随便捡,而且也没机会捡,我照匕首的原理造了纸箭。没试过,你将就。听钥弟说,你唯一爱动动手的就是射箭。”她记性好。
“是。”从三岁玩弹弓开始的,衍生至此,“可这能射伤人吗?”
“我已经帮你试了刀,这弓箭好不好用就轮到你告诉我了。”采蘩基本上属于说话不负责任那种,“藏好它们,比空手夺白刃强。”
小混蛋一想也是,而且对采蘩的手艺还是比较有信心,把箭和刀都藏了。他刚藏完,就进来两个身穿西穆侍卫服的汉子。
两人二话不说,架起采蘩就往外走。
“你们干什么?”小混蛋冲过去。
其中一个汉子对准小混蛋的脖子就一个手刀砍下去。
小混蛋立刻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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