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大小的变化当然不是人们所关心的,民众们最关心的就是可以分到怎样的人体部位?拿着手术刀的审判者手法熟练,如同庖丁解牛一般,先是将尸体里的肠子、胃、胆囊等器官一并拿了出来,把胰胆和膀胱先分离出来扔到一边,然后把胃切成四块相似的等分,和着肠子,将其一起扔到铜锅之中。铜锅虽然不在被燃烧,但锅内的开水依旧是滚烫的。这肠子和胃已经有五六成熟的样子,再这么一滚一烫,想必就已经达到惠国人吃人肉的“烹熟”标准了!
在中国,猪肠也好鸭肠也罢,虽然加工之前是最脏的一个器官,但经过中国厨艺的加工烹饪,成为了中国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一道美食。可是在惠国,美食的标准就是注入了那说不上名字的复合型作料,所谓的加工清晰,除了在“烹尸”之前的灌肠以外,就没有任何其他的卫生措施了(这沸煮其实应该也算,但我在这里将沸煮视为烹饪步骤了!)。
持手术刀的审判者依旧在继续他的“庖丁解牛”,接下来分解的是尸体的眼珠子,由于死者生前被扔入铜锅沸煮,所以他的双眼是本能的闭上的,现如今要把眼珠子挖出来,第一步得先把眼皮割掉,我一开始觉得那持手术刀的审判者有点拖沓,这挖眼珠子顾及什么眼皮呀?一刀下去挖出来不就得了吗?事后穆塞斯告诉我,说这眼珠子极为珍贵,要小心翼翼的挖出来才能卖得出价钱,且这个价钱仅仅次于男性生殖器的价格,两个完整的烹熟的眼珠子,可以卖到一万到二万的惠元。至于这烹熟的眼珠子有什么用?穆塞斯的回答很诡异。说是这情侣和夫妻每人各吃一个眼珠子,那可以相濡以沫、白头偕老。头一次听说爱情的恒久是靠一烹熟的眼珠子能维持住的。但惠国的现状确实如此,让人匪夷所思:一对夫妻要离婚,法官会先问:“你俩吃过眼珠子了吗?”夫妻要是回答吃过了。回去,惠国的法律不允许你俩离婚。一对情侣分手,如果先前这对情侣一起吃过眼珠子了,那任何一方不同意分手,这就不能分手,且这个是受惠国的法律保护的。这种荒诞的法律确实太扯,但它的背后一面也是有积极的成分在里面:一对情侣热恋的时候。大家都你侬我侬的,没问题,但你敢不敢吃眼珠子,口口声声爱对方,这靠嘴说的太扯。吃下眼珠子,就是最爱的变现。你敢吃。就代表你敢爱。这也是惠国因为感情纠纷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极少的重要原因之一!持手术刀的审判者,在屏气凝神中,将尸体的两个眼皮分开,随后,小心翼翼的将俩已经灰白的眼珠子给挖了出来。这眼珠子虽然灰白,且死亡的时候。是双眼紧闭的,但被挖出来的那一刻,依旧能感受到死者在濒临死亡之前那种特有的恐惧和无望。
眼珠子挖出来后,同样是拍卖。这一次的拍卖显然不如拍卖那男性生殖器来得热烈。围观的群众中很大一部分都是看热闹的心态,但不管怎样,还是有几个人在争着要那一对眼珠子,不难看出,那几个人都是年轻人,想必不是情侣就是刚结婚的年轻夫妇。
这眼珠子最后以一万四千惠元成交,拍得者是一对非常年轻的情侣(也有可能是夫妻),他俩付完钱后,一人拿过一个眼珠子,当着众人的面,就“幸福”的将眼珠子放在嘴中咀嚼,并最终吞服了下去。看到这一幕的我,顿时泛起了胃酸,这也太恶心了,这眼珠子相对于肠胃而言,要容易煮熟一点,但就这么咀嚼生吞,而且不带任何犹豫,这换任何一个正常人看到这一幕,都会跟我一样,恶心不止!
手持手术刀的受审者接下来所做的就是将尸体上的鼻子、舌头、耳朵跟十根手指和脚趾一一割了下来,然后将其打包包装好。事后,穆塞斯跟我说过,这鼻子、手指什么的,也是较为珍贵的部位,只是还形成不了竞拍的气候,所以,审判者一般都会近水楼台先得月,给自己或者自己的亲朋吃。接下来,就是三个审判者同时出场了,他们各自拿着剁刀,将整个尸体一一分解出来,这就如同一块熟猪肉,扔到肉墩头上,被屠夫肆意的分解宰割,刨开头颅、心脏和肺,其余的都剁成小块,分几批放到一特大的网兜中,然后将网兜往铜锅里的开水过一下,便捞起分发。司令台下面的围观群众,在几个便衣审判者(也就是如同将我和穆塞斯抓上司令台的那几个彪形大汉。)的组织下,围观群众们井然有序的,从左至右的走上司令台,每人拿起一块网兜里的人肉,一边吃一边从右边下得司令台,并原地站好。在这个过程中,埃易德广场上响起了高亢的背景音乐,唱的什么,我当然听不懂,但感觉有点像我国文化大革命时期,大街小巷一直播放的《东方红》。领到最后,还有几个人没领呢,就没有“烹尸”肉块可领了,那持手术刀的审判者无奈的耸了耸肩,不是很情愿的又很无奈的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已经包装好的鼻子、舌头,将这些逐一分给没有领到的人。
分食完毕后,又开始第二轮的“烹尸”,那木笼里的最后一个人受到了跟先前那位的同样命运,惨遭“烹尸”,整个“烹尸”的过程和前面的那位是一模一样,也是将男性生殖器拍卖,然后再将眼珠子拍卖,分别处置好后,还是剁尸分尸,一切过程如同“复制黏贴”,唯一不同的只是先前放进那铜锅里的肠、胃自始自终都没有取出来,跟着后面的尸体继续一起烹煮。继续围观的群众似乎也没有愿意离开的,继续“一如既往”的支持!(未完待续。。)
ps: 人肉跟猪肉一样,按部位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