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把过妹吗?

目录:重生之千金有毒| 作者:漫步云端路| 类别:玄幻魔法

    昏暗的巷子,呼啸的冷风,隐隐有闪电划过,浓郁的血腥味,再加上她那娇软却阴恻恻的语调,怎么听都让人感觉毛骨悚然。

    倪星恺身子晃荡了几下,感觉天地在旋转,他咬了咬牙,手撑着墙壁,虚浮的脚步顿住,勉强转过身子,眸色涣散而迷离,不过仍是看清了巷口那头,那抹高挑傲然的身影。

    嘴角勾起一抹冷嘲的笑,“怎么?想灭口吗?”

    呵,上次倒是小看了她,看起来温软娇柔的女人居然如此疯狂大胆,手段之狠辣,根本就不是一个十几岁的高中少女该有的。

    金玉叶耸了耸肩,“我说了,是泻——火!”

    她无视地上十来具尸体,步伐优雅轻盈地来到他面前,从上到下将他打量了一遍,磨搓着精致的下巴,品头论足道:“脸蛋儿过关,身材不错,性子拽了点,不过可以调教。”

    最后,她的眼神落在他的裤裆处,手中的弹簧刀戳了戳,“这玩意儿把过妹吗?”

    噗——

    倪星恺气血不顺,一口鲜血喷出,他夹紧了双腿,惨白的脸色这会儿黑如锅底,“你是女孩吗?”

    不,她那里是女孩?

    他娘的,她就是一个女疯子,女变态!

    金玉叶娇媚一笑,她挺了挺发育良好的酥软,指尖风情万种地撩了撩发,身上的气质立即由温软娇柔的小白花变成妖娆撩人,媚态横生的惹火妖精。

    “你见过如此风情万种的男人吗?”

    嘎嘎嘎——

    倪星恺只觉头顶一群乌鸦飞过,不过她那撩人心魂,妖娆魅惑的姿态,着实勾人的紧。

    他看着她,眸色越发的迷离恍惚,整个人呆愣愣的,忘了反应,也忘了现在他的处境。

    一个女孩,怎么如此多变?

    杀人时的冷酷残忍,骗人时的阴险狡诈,坑人时的温软无害,多种矛盾的气质,却在她身上一一体现,还被她演绎的淋漓尽致。

    最重要的是,她才十几岁!

    什么样的生长环境,造就了这样一个令人恐怖的少女?

    金玉叶手中的刀往前推进了一分,“喂,回答我的问题,它弄过女人吗?”

    倪星恺回神,他甩了甩混沌的脑袋,强撑着逐渐无力的身子,看了眼不远处躺在血泊中的尸体,避开她那变态的诡异问题,道:“你一下子杀了这么多人,就不怕?”

    金玉叶听懂了他话中的意思,掩嘴一笑,“怕什么?”

    她既然敢杀,自是有办法善后!

    横竖她都被他给拖下水,若是留这些人活口,以后的日子指不定会麻烦不断,而她一向讨厌麻烦,所以,她必须一次性切断麻烦的源头。

    残忍也好,狠毒也罢,她金玉叶就是这样。

    两世积累的生存经验告诉她,对于未知的危险,必须要将它掐死在摇篮里,斩草,必须要——除根。

    啪啦——轰——

    一声惊雷响起,闪电映照着眼前巧笑嫣然的少女,她嘴角那抹目空一切的凉薄笑容,让倪星恺感觉一阵阵发寒,从头寒到脚,从身寒到心。

    咚——

    重物倒地的声音,勉强支撑的人再也撑不下去,咚的一声,倒在地上。

    金玉叶瞪了瞪眼珠子,抬脚毫不留情地踢了踢倒在她脚边的男人,“靠,回答了问题再倒也不迟啊!”

    踢了几脚,地上挺尸的男人哼都没哼一声,她抚了抚额,转身向那些真正挺尸的人走去。

    浓郁的血腥味让她皱了皱眉,说实在的,她真心不喜欢见血,所以每次杀人,她基本上是能不用刀便不用刀,虽然她的回旋柳叶刀青春于蓝胜于蓝。

    呵,可笑吧,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居然不喜见血。

    说出去,人家肯定会骂,你妈的,装B。

    然而,她确实不喜血,看到血,每次都会想起母亲和哥哥的血喷洒在她脸上那种温热粘腻的感觉。

    她能有今天,可以说,她是踏着亲人的血成长,她的命,承载了她母亲和哥哥的命,因为是他们们的牺牲,她才能苟活!

    收起心底的负面情绪,她从贴身小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琉璃瓶,拧开盖子,将里面为数不多的液体在每具尸体上滴了一滴。

    很快,一阵滋滋的声音响起,那些尸体便开始冒出一个个白色的气泡,皮肉和白骨被一点点地腐蚀。

    腐蚀水,她按照古代化尸水的配方配置,不过,所需的材料不怎么齐全,且每一样都很难找,好在现代有些化学物品可以代替,捣鼓了一个多月,终是被她配出了这么一小瓶。

    其效果有了化学物质的添加,比古代的化尸水更胜一筹。

    解决了尸体,在四周撒了些花粉,掩盖了空气中的血腥味,这时候天公也作美,下起了不小的雨,地上猩红的血迹被雨水冲刷着。

    金玉叶在雨中站了良久,任由雨水落在她身上,她看着地上的血被冲刷,血水晕染开来,逐渐变淡。

    地上的血可以被雨水冲洗,然而,她体内那抹沾染了无数鲜血的灵魂,却永远也洗不干净。

    她也不想洗干净!

    世上牛鬼蛇神,魑魅魍魉太多,想要傲然而立,哪个人不沾血?

    人家古代皇帝的宝座不都是踏着尸骨,渡着血河坐上去的?

    不得不说,十几年的古代经历,不止改变了金玉叶的性子,更是让她有一种人命如草芥的观念,毕竟人命在古代是最不值钱的玩意儿。

    她曾经和辰王一起上过战场,一场战争下来,死的何止是百万?

    对于她重视的人,她可以倾心相护,比如金世煊、黛夫人,然,对于她所恨且有威胁之人,她出手必杀,毫不留情,比如杨旭霄和刚才那十几个打手。

    金玉叶转身想要回小套房换身衣服,走了几步这才想起还有一个麻烦,她回身,踏着雨水来到男人身边。

    此时,他全身都被雨淋湿,双目紧闭,脸色苍白无血,嘴唇呈青紫状,身上的伤口被雨水淋得血肉泛白,看起来渗人的紧。

    这男人,要说只剩一口气也不为过,亏他一直强撑着。

    银光一闪,金玉叶想要好心地送他一程,了去他的痛苦。

    然而,他口中突然吐出一句无意识的呓语让她挥刀的动作硬生生顿住。

    ------题外话------

    嘎嘎嘎~皮鞭,蜡烛神马的,还要到下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