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夺命书生

目录:神罐| 作者:孟敌| 类别:都市言情

    第三百一十七章夺命书生但就在画卷将欲落水的那一刻,只见一条身影掠水而过,将画卷取于手中身形盘空而上落于林璎面前。此人竟是去而复返的夺命书生,此时正目含微笑望着眼前的绝世佳人,爱慕之意形于其表。

    “林姑娘,还给你的画卷。”夺命书生柔声道。“谢谢你夺命大哥,你又帮了我一次!”林璎见南剑天画像完好如初心中稍感慰藉。

    “何必言谢,我甘心情愿为你作这些。林姑娘,你可是来为南剑天送行?”但见林璎难分难舍的样子,难道她与南剑天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念及于此,夺命书生心中竟莫名的一阵酸楚。只因南剑天胜过自己太多,若林璎再为他所得,财色双收,实属天理何在。

    “不错,南少侠对我有救命之恩,对此我感恩戴德,而今日他就要离开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相见。为表谢意我前来送他一程难道有什么不对?”

    “并非,我向来心直口快方才只是随口一言并无他意,还请林姑娘莫怪。咦,这画中之人,林姑娘,这幅画像是你送给我的吗?”夺命书生见画上所绣之人竟与自己有几分相像,难道她对我芳心暗许,她喜欢的人不是南剑天,而是我夺命书生?他心中不禁为之狂颤。

    “这,我……”林璎正欲开口解释,夺命书生却打断她的话道:“璎儿,不必再解释了,你的心意我都明白,这幅画像就是最好的见证。你知道吗,当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对你动情。你温柔娴淑,朴素大方,是我离开鬼谷下山以来所见过最美丽的女人。胭脂俗粉,绝色佳人一切较你而逊色。”

    “我……真的有你说得那么好?”林璎第一次听得异性赤白的赞赏不禁心中一甜,面露羞涩之态。

    “当然,在我眼中你就是最完美的,璎儿,我喜欢你,从今以后只做我的女人好吗?虽然现在我一无所有,但我鬼谷门秉承天意而生,在未来必能左右天下大势。只要我成为鬼谷谷主,在将来甚至有望坐拥天下,我身为一国之主,而你则母仪天下,受万民敬仰。我要让你成为普天之下最尊贵的女人。”

    一时间夺命书生情难自禁将面前佳人紧紧拥在怀中。在这个陌生的怀抱里,林璎只觉心乱如麻,数度推让却不得挣脱,直急得粉腮涨红。林璎心怀异样,她无时无刻不在期待能够得到南剑天的呵护,然而有情人已去,却迎来夺命书生的怀抱,难道当真是天意作弄?

    ‘只要能够俘虏林璎的芳心我就可以得到青丘城主的支持,在必要时借助青丘城的兵马强行夺取鬼谷谷主之位。高额,想你现在依旧是孤家寡人,而我即将成为青丘城主的乘龙快婿,单是这一点我便已远胜于你。

    ‘为了进一步图谋天下,鬼谷之主大位我势在必得,高额,我倒要看你拿什么与我对抗?在以往数年里你身为师兄一直技压我一头,今日我终于有望超越你,真是大快我心。’夺命书生小人得志,怀抱佳人阴笑连连。

    就在此时,青丘城外高额正远望站立桥头的林璎和夺命书生二人。想她林璎生就花容月貌,高额也不免对她心怀爱慕之意,现在却见心目中的仙子正与师弟相依相偎,不禁气急生悲。

    “我道家向来讲究修身养性,沉迷美色只会使自己堕入迷途。夺命,在鬼谷数年相处我深知你的秉性。你本非真心喜欢林姑娘,却在此欺骗她的感情,你到底想做什么?”高额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他为林璎美色所诱,有意退出鬼谷门,从而攀亲富贵,这与自甘堕落反出我鬼谷门何异?夺命,想你聪明绝顶,悟性过人,师尊一直对你寄有厚望,莫要让他再次失望。”今日见情同手足的师弟竟自甘堕落,高额只觉一阵痛心。

    却说至尊令南剑天前往西域寻找亡国之花,意图一举斩除帝国的祸根,却又派出整整百名高手相随。名为协助,实则是监视,对此南剑天心知肚明,他与至尊之间已产生无可弥补的嫌隙。

    此时,南剑天已与一行百人在荒郊野外会面:“参见南将军!”以百伍长为首百人齐跪于地。“不必多礼,都快快请起!”南剑天但见百人铿锵有力,且气庭饱满,一见便知是精锐中的精锐。由此看来,至尊在随从配置上倒不曾敷衍与他。

    现在他们尚且身处天弓帝国边陲地带,此去西域遥行千里,对于南剑天而言这些脚程自然不在话下,但有了身后这百名累赘,千里之途却得一步步走过。

    况且,西域之行途径方圆数百里荒无人烟的大漠,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匪盗横行,若遭遇强敌唯恐不暇他顾。至尊的帮助无异于拖累,实属不厌其烦。

    因此种种南剑天打心底不愿带这队人马上路,但既然是至尊的安排,他又岂能违背。当下备足水粮,点齐人马一行百余人就此上路。

    从青丘城至西域一路遥行数千里,可谓路途漫漫。南剑天与随从白日赶路,夜投客栈,甚至夜宿荒野,卸去铠甲互相依偎取暖。打开早已备好的干粮水袋填饱肚子,默默度过一个个无眠之夜,稍做休息恢复体力后便继续赶路。

    南剑天身居异体这些苦难对他而言自然算不得什么,但对普通高手而言却是极大的考验。因为极度困倦他们甚至在颠簸的马背上都能入睡,数百里不曾一歇以致数匹骏马力尽身亡,扑倒在地暴毙当场。

    唯有在附近客栈购买补缺,并花费银两调置马匹,旧力未生的则寄养此处,只待返程归来之时再行调换。如此这般再次启程,经过日夜兼程,南剑天一行终于在半月后赶至西域边陲地带。

    只见呈现眼前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在阳光下金沙翻滚流动,如同碧海银沙滔滔不绝。这里的空气焦躁而炽热蒸发尽每一滴水分,迎面裹来的风如挟带流火,炙热的温度几欲让人窒息,直晒得皮开肉绽。

    而金沙在吸收阳光的热量后变得炙热如火,若将鸡蛋埋进沙土里则立刻烫熟,取出剥开即可食用。若此时南剑天等人有一口锅子,甚至大可假借金沙为火就地做饭,在极短时间内煮就一锅粥饭来。

    大漠极端的天气使周围的一切生命凋谢,只有极度耐旱的植物稀疏的散落沙洲之上。在滚滚流沙中如同沧海扁舟随时都有倾灭的危险,默默诉说无尽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