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的苍穹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星星。那星星不是一颗一颗,而是成片成片的,或浓或淡,或密或疏,与地面上灯红酒绿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交相辉映。
每天晚上八点钟以后,香港终结了一种生活,人们跃入另一个迷惑欢乐的世界中。在那里霓虹灯闪亮,一长列人群,支持着销金、遗忘与**。到了午夜左右,疯狂的舞影高盘的笑叫结束了。
狂欢的城市在黑暗中平息下来。虽然在黑夜中还有人在寻找光亮,不过大多已沉静了。他们疲倦无力地等待看次日的活动与次夜的狂欢,再度来临。这个世界上最大都市成了夜晚最大的欢乐场所,纽约、拉斯维加斯、香港每一个大都会都有夜生活,形形**,有如万花筒般变化多端。
李斯捷见李易夺魁,比当事人还要兴奋,不顾李易的强烈反对,载着他来到了李易曾经工作过的夜场美其名曰为他庆祝。这家店虽然身处尖沙咀闹市,可李易知道并非人人都可以进入,严格的会员制把绝大多数顾客挡在了门外。开酒吧的人,或多或少都要有些关系,并非人人可以开,所以来这里消费的,非富则贵,普通人一般是进不来的。
一进大厅,灯光晕暗,隐隐约约地可以看到场子里的的酒女们在陪酒,有些人比较眼熟,更多的人李易却是第一次看见。他开始把眼光看向四周,发现男人们在和女人们谈天、休息、喝酒、思考、微笑、打情骂俏、亲吻、抚摸等等,这些都是他以前看见过的,但是他现在再次看到,别有一种感受,他没想过自己会以客人的身份再次来到这个地方。
进了一个包房,等妹的间隙,李斯捷将杯子里的啤酒冲李易扬了扬,很是豪放地灌了一口,随即放下酒杯,看着李易笑了笑,“你这家伙藏得真够深的,关键时刻竟然能够瞬间翻盘,你知道当时我在台下有多紧张吗?”
听到李斯捷这句话,李易顿时一愣,随即回过神来的他,下意识地就摇了摇头,“侥幸而已,祥仔也很出色!”
“少谦虚啦,我都看出来了,祥仔不如你!”李斯捷看着李易一脸意外地样子,像是很满yi他的表现,又喝了一口酒,这才看似随意地侃侃而谈,“不可否认,祥仔的演技的确很棒,但是他太注重角色的塑造,演得太过投入了,台下的观众看他的表演心里都是紧绷着的。
眼含深意瞟了李易一眼,“水至清则无鱼,而你就不一样了,整部戏下来你的表演都显得很自然。我观察到你注重很多小细节,比如语气以及台词的拿捏,眼神甚至一个肢体的小动作都是那么恰到好处,看你的表演就很轻松,不用提心吊胆,很舒服。”
李斯捷这番轻飘飘的话,落到李易的耳朵里,却不亚于一声惊雷!过度的惊讶,以至于他差一点打翻了刚刚端起来的扎啤杯。心里也是对李斯捷不由再次高看了两眼,“这家伙不愧是导演系毕业的,眼睛真毒!”
正如李斯捷所说,他打心里也觉得自己与祥仔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细节的处li,每一句台词以及语气自己在说之前都会在心里快速捋一遍,尽全力最到最好。
这或许与内地电视剧与香港肥皂剧的拍摄周期、拍摄文化有关。在内地,一部电视剧从前期到后制最快也要四五个月,导演以及演员对每一句台词、每一个眼神都力求最好,讲究的是戏剧的扎实基本功。而在香港就不一样了,一部电视剧往往一两个月就拍摄完成,甚至还有当天拍当天播的案例,这样的快节奏无疑也影响了演员的表演,有些粗制滥造的电视剧zhi量实在很难让人恭维。
“哈哈,被我说中了吧!”看着李易的反应,李斯捷似乎早已料到,得意摇了摇头,笑得有些高深莫测。
包房内一位短裙的女侍者注意到了俩人这边的状况,连忙走了过来,礼貌地帮助李易清理了桌上的酒渍,同时礼貌地问两人需要什么帮助。
走过来的侍者让李易从惊讶中回过神来,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笑着冲那位女侍者礼貌地点了点头,说了声抱歉,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不过这么一来,那位侍者却在如此近距离观察之下注意到了李易,脸上顿时露出了惊喜的神色,用手指着李易皱起了眉头,“你……你是喜剧之王选拔赛的冠军李易?”那位看上去二十不到的女侍者看着李易,一脸的不确定,脸上的表情很是激动。
李易没想到走下舞台,在香港的一间酒吧里,而且是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也会遇到认识自己的人,当下下意识地点了点头,“没错。”
“真的是你?我超喜欢你唱的那首。我小的时候也学过声乐,但学的时间不长,唱得也不好。今天我也在现场,你那首简直是太棒了!你得冠冠军实至名归!”那位女侍者见到了真人,显然是十分激动,嘴像机关枪一样,滴滴嗒嗒一连说个不停。
听到他的话,李易显然有些受宠若惊,“你太客气了,祥仔也很出色,侥幸而已!”
“对了,你能给我签个名吗?”那位女侍者变戏法一般从裤兜里摸出一本小的工作笔记本,一脸期待望着李易。
“签名?当然可以,不过我没带笔。”李易有些尴尬,归根结底,他还不具备一个大腕明星的心态。像这种情形,以前在国内也是很少遇到过,毕竟少年方世玉还未播出;第一次这首歌也并未拍摄mv,歌红人不红;我相信算是正式登录各大荧屏,但是李易也淹没在娜英、田振几位巨星的光环之下,像是签名笔这类的装x神器,他自然是不会带在身上的,带在身上也没用啊!
“哦,没关系,我这儿有。”女侍者一边说着,一边连忙掏出一支笔递了过去。干她们这行的,经常会遇到客人签单的情况,这笔自然是要随身携带的。
李易接过侍者递过来的钢笔,随即拧开笔帽,在那位女侍者递过来的本子上工工整整地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谢谢!”接过了李易的签名,那位女侍者如获至宝,感激地冲着他鞠了一躬,这才心满yi足地退了下去。
“哎哟,这么快就有粉丝了,了不起!”李斯捷嘴上这么酸溜溜说着,不过脸上倒是没有一丝不耐。转而想到了什么,似乎随口问了一句,“李易,我今天看你的表演有种很奇怪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吧,你演得太真实了,特别是和飘飘第一次约会的那一幕,你那每一个眼神、每一个神情都是如此自然流露,根本不像在演戏,就像真的一样!”
李易一怔,踌躇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端起身前的扎啤杯一饮而尽,“阿肥,你会像我饰演的角色一样真心喜欢上一个夜场女孩子吗?”
李斯捷呆怔着面孔许久,漂亮的黑眸淘气地闪动黠光,思索了好一会,“也许会,不过绝不会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也不是说她们不好,就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关,逢场作戏罢了!”
转而瞟了情绪低落的李易一眼,自顾自打开了话匣子,一本正经地像个过来人一样给李易讲述起自己的理解来,“你今天的表演的确很打动人,但是太过梦幻、太过不切实际!现在人的感情就和信用观念一样,在这个吃不得吃,空气污染,四处灾害的世界上,感情多少钱一斤?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着好好的,死了烧再多纸钱都是给人看的。年轻的时候相信有情饮水饱,年纪大了才发现喝水确实能饱,可是确很没营养,除了减肥,不得长期坚持。”
说到这,李斯捷似乎想起了痛苦的往事,眉头深深皱了起来,径自倒了一杯啤酒,咕噜咕噜一口喝下去,转而又接着说道,“所以有情=饮水饱,一顿两顿未必饿死,一年两年,未必薄情。这七年之后,却无从得解了。怨男痴女,是因为爱情折磨人,还是现实折磨人?我站在天平中间得不出正解。最好的办法就是唯心主义,疯疯癫癫,嘻嘻哈哈,得过且过,笑看风云。做人现实点未必不好,做人天真些也未必好。”
哈哈一笑,李斯捷下了结论,“反正我觉得吧,看来看去恋人还是初恋留下的记忆最深刻,喜欢又得不到的那个人最好。因为碗里的是我的,锅里的有可能是别人,所以吃着碗里的,势必要把锅里的盯住,只有全倒了肚子里,才能安心。柏拉图说爱情是看着最好的麦子,可是那张的最好最饱满的麦子却被看中他的人丢在了来的路上。人生就是那一条路,我们一直往前走,却再也回不去。比较来比较去,却丢了最好的,只希望丢掉的不是最爱的。”
俩人闲聊了一会,经理带着清一色的辣妹鱼贯而入。这个经理显然也认出了李易,不过只是点了点头,并未说什么。
在包房里,李易第一次感觉是这么的轻松,看着眼前一排排的女孩子搔首弄姿,等待被选留下的目光。她们偶尔会朝他递来目光,这目光灼烧他的脸庞,粉碎那轻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