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6章

目录:雨雾江南| 作者:风暴118| 类别: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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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蓉说:“换就换呗,反正就那么一杯酒也值不了多少钱。那个老板还能说什么呢?要么说不行,他这家伙要喝酒得自己花钱买呗。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肖惠芳说:“真有这样的事吗?我觉得那个人也是少有,在饭店里读什么诗呀?他想附庸风雅,恐怕场合也没选对吧?反正我不喜欢那样的人。我当时如果也在那吃饭,我肯定不让他读诗!”

    金君没理会肖惠芳和肖蓉,他却拍了一下朱雨深的肩,咂了两下嘴,说:“你看看,你看看,如此说来,那个故事代表着普遍真理啊。我仁慈又睿智的朱雨深,你听见了吗,你看见了吗?时世的悲哀啊!

    不瞒两位姐,那个老板的回复果然在你们的预料之中。老板当时应该是认为这个天才诗属于自作多情,不知天高地厚之类的小丑。所以他冲人家道:我的小老子哎,你要喝酒,就自己拿一杯死到旁边喝去吧,还朗诵什么自己写的诗!不要出丑出到我的店里来,不要把我的顾客们搞得恶心吃不下去东西!

    这话一出,在座的顾客们便都哈哈大笑,让那个愣头青的天才诗人立马无地自容。

    很显然,他的自尊心当时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估计他当时的感觉跟哥受了大的侮辱时差不多,恨不能用刀捅人!

    但是这样也解决不了问题啊。这种由于自我的极度的自信、天真,结果搞成个自取其辱的下场,真是让人痛心啦!”

    说完这一番话后,金君紧盯着朱雨深看,意思是希望朱雨深对此发点感慨、评论之类的。但朱雨深紧闭嘴唇,他似乎心情不佳,不愿说话。但肖蓉与肖惠芳姐妹俩却是一副很愿继续认真听下去的样子。

    于是金君继续说:“哎,哥在少不更事之时,也是以为精神层面的东西是可贵的,觉得看点书、画点画、喝点墨水,装作有文化,是能被人家高看的。

    其实哥的这种心态呢,是在读初中时看了西方某位作家写的那篇叫做天才的小说后,膨胀到了极点。

    讲起来含有那篇文章的书还是那时咱班的班长买的。一日他把书打开后就出去玩去了,哥才得以拜读那篇大作。

    那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个未出道的画家,和前叙那位天才诗人一样,也是一个自信心满满的愣头青。

    他家里的经济条件跟哥以前差不多,都不好。中学书读完了时,他也不去找个能挣钱糊口继而安家立业的行当干干,而是窝在一所小房子里整天作画、写生之类的。

    而他的作品基本上又不能换钱。所以,很快地,他就支支撑不下去了。他也能算作天才画家吗?哥觉得这不太好说,最起码他跟哥前面所说的那个天才诗人的资质比起来,应该不能同日而语。因为那个诗人那时间最起码已经是进入了本国的顶级学府了呀。

    但是,这位西方的所谓天才画家,后来所受到的待遇却比咱们这边的那位天才诗人要好不少。

    画家的那个工作室是租来的,当付不起房租时,房东出来说话。但房东的女儿由于仰慕这位还没出道的画家,舍不得他走。所以她不断地出面帮画家说情,让其房租一拖再拖,即使实在没钱了,还一直赖在她们家作画。

    更难能可贵的是,这个房东的女儿还主动充当这个画家的模特儿;她在和她的闺蜜、亲友等说起这个画家时,心中尽是仰慕、崇拜之情与爱意。

    最后画家还是搬走了。临走的时候,这个美少女失魂落魄为带他送行。

    狗日的,这是个很美的故事。哥当时很快就爱上了这样的故事,于是便向班长借了这本书,回家仔细研讨了两个月。

    那本书上类似于这样的故事还有好多。看过之后,哥了解到,在那片世界里的人对艺术及艺人是很尊崇的,未出道的艺术家照样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善男信女的爱慕。

    哥真是羡慕那些人啊!这主要也是因为哥自身对写自由诗以及作画也有莫大的兴趣。当然,哥在此两方面也是有点造诣的。哥的水平多高不敢说,但在哥的周围人之中,绝对是佼佼者。你们还别不相信!

    讲到这里,朱雨深笑了,他说:“相信,相信。关于这个,我以前就听你讲过。你这人一直都喜欢阅读和作画,你家里面的藏书也不少。经常读书的人水平肯定比一般人要高。”

    肖惠芳打断朱雨深的话说:“你就听金君瞎吹吧,我看他没什么好的。他跟人聊天动不动就讲脏话;几年前他到哪都是一副寒酸相,人又长得皮包骨头。难道诗人,画家就是他以前的那个样子啊?”

    肖蓉接着她姐的话说:“金君以前寒酸,那是因为他那时还是老冯的儿子,还不叫金君,而是叫冯君。后来他与金爷相认后,才去派出所改的名子。他是老冯的儿子,大家都是不看好他的。

    我也不相信他以前这样那样的。只是后来到金家做了公子哥以后,才开始人五人六的,外人才把他当回事。”

    她们姐妹俩这么一说,金君显然不高兴了。他忽地站了起来,激动地说:“你们两个雀子、两个女人真是看扁了哥啊,哥以前有那么差吗?

    哥虽然读中学时不像朱雨深那样是学霸,但哥绝对不是学渣!哥的成绩中上水平是有的。但却没有用,因为那时间哥家里穷啊。初中一毕业,读书生涯也就结束了。

    老冯也就那点能耐了,他还能让哥升高中、读大学,出人头地吗?

    但是哥当时心里不服呀。尽管哥提前就已经知道了自己将来没什么混的,但自从读了班长那些书开始,直到中学毕业的几年后,哥的心里尚存不少理想与浪漫。

    哥心想,哥只要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出来了,是肯定能得到周围的人认可的,能得到善男信女们的青莱的。

    于是哥顶着哥的娘与老冯施加给哥的漫骂与打击,硬是一边务正业,一边写诗、作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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