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霍然开打

目录:三能闯世| 作者:冥路鬼影| 类别:历史军事

    ()    听到声音的林夕皱着眉转头,六个穿着黑sè外套的人走到店里,向他所在的地方走过来,目标直指身前的掌柜。

    为首的男人看到林夕侧头斜睨自己,脸立刻放下来,“小鬼,看什么看,小心把你眼珠子抠出来。”说罢抬起一脚,朝林夕踹去。

    早就准备吃完饭去杀人的林夕哪里会忍受,话说一个月前,在横安县城门口挨的一耳光他现在想起来就气恼。没有好好折磨甩自己耳光的混蛋,直到现在他肚子里都憋着气,这下正好,竟然有个人要重复林夕心头的痛。

    不等对面男子的腿踢到自己身上,林夕身体朝前一跳,抬起的膝盖抵住对方的脚面,朝前一送。单脚持地的男子被巨力一推,立马摔倒。

    “干什么?”

    “找死!”

    “不想活了。”

    “动手……”

    男子身边的五个人看到林夕居然动手,早以作威作福惯了的人立即掏枪,多久了,敢在峡岭和哥几个动手的人哪个不是去了黄泉路。

    “动手吧。”林夕低声说道。

    他的声音很轻,只有距离他最近的人听的见,林义的构造不同人类,距离虽远,却能捕捉命令,他忠诚的履行自己的使命。

    “伏”,拳风嚯嚯,直白的一拳落在一米外拿枪汉子鼻梁上,“啊呀”,流出的鼻血在空中划出一道嫣红的sè彩,中拳者飞到三四米外,摔在《来味馆》的台阶上。林义的拳头哪能和普通人一样,倒霉的家伙自摔倒在地就人事不知,没了生息。

    站如松,动如风,林义一拳打飞一人,震慑的不只是面对面的黑衣男子,还有菜馆内外的食客与路人。

    《来味馆》真的变成来围观了!

    没有收回拳头,林义身体跟上,滑到拿出枪的人身侧,左腿屈膝上抬,“砰”,膝盖狠狠地砸在他的腰眼。“哎呦喂…”剧烈的疼痛让这名男子再也握不住手里的枪,叫唤了一声后,张着嘴巴带着扭曲的面孔弯腰倒在地上。

    “……你,你们。”剩下的三人急忙抬枪,可哪里快的过林义。

    即使是林夕,也能应付最靠近自己的家伙,右臂一抬,手掌拖住侧面那人的手腕,把枪口举到不可能打中人的程度,随后学着林义的动作,笔直一拳砸向他的肋骨。

    “呃啊。”男人惨叫一声,食指却扣动了扳机,“啪”,枪声响起刹那,围观者一哄而散。

    林夕大怒,“还敢开枪”,右腿毫无花俏的落在他的两腿之间。

    霎时,他看到对方脸上极度怪异的表情:加紧双腿后,这人咧着嘴巴眼神痴呆的瘫到地上。

    当林夕回头时,林义已经解决了剩下的两个人,终结者的力量和NS-5超能机器人的速度结合起来,产生的爆发力惊人,随便挥出的拳头,和抡出去的铁锤没有区别。

    店里的掌柜与客人都不见了,林夕把目光投向唯一神志清醒的人,刚才拿脚踹他的男子。

    “你,你们是什么人,知,知,你们知不知道,我我是谁罩着的?!”男子一边在地上面对这林夕朝后爬,一边去拿腰间的手枪,紧张让他失去了思维能力。

    “杀了他们吧!游戏,开始了。”林夕说道。

    林义“唰”地跳到半空,落下后,膝盖砸在这人的胸口,男子的肌肉立即绷紧,四肢伸的笔直,体内突然出现的压力,让眼珠瞪的圆溜溜的,随后,一口污血从嘴里涌出。

    杀了头目,林义走到其他倒下的人身边,一拳一拳头的把他们的脖子打断。

    “走啦。还有更重要的呢。”林夕说完,从林义带着的布袋里拿出驳壳枪,装好子弹,瞧了眼布袋里的其他武器,对林义说,“这些东西过会儿再用,诶,夏由志的院子在哪里?”

    掌柜猫在柜台下面,头钻进了柜子,浑身瑟瑟发颤。

    吐出一口气,林夕示意林义,后者走进柜台,一把揪出掌柜。

    “大,大大大侠,钱,钱都给你,都给你,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的……”

    林夕一拍手里的枪,对他说:“再多说一句,现在就杀了你。”

    恐吓比劝解的效率更高,林夕不想在这上面浪费时间,掌柜果然被这话吓住,林夕这才继续问:“夏由志和何立的住所在哪个方向?如果人没在家,他们又会在哪里?”

    说话间,林夕想到了什么,把手枪插回腰间,从布袋里拿出步枪,使用人机一体观察四周。

    掌柜一番哆嗦后,总算能正常开口:“在,在城东,在城东方向。你去了那里就能看到,他们的家门口有很多人守着,何队长有时候可能在城外的军营,有时,有时他们两个也可能在码头……我我,我就知道这些了,别杀我啊……”

    林夕与林义走出店门,街道上还是混乱,林夕没在第一时间制服的家伙开的一枪,把所有人的心都提起来。

    “刚才从街道上走过的士兵朝我们赶来,找个可以伏击的地方吧!”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少,与慌乱的行人相比,步伐沉稳的两人一看就知道不同寻常,没有人愿意靠近他们。

    “知道了。”林义应了后,就把加大力度,寻找阻击敌人的最佳场所。

    两分钟不到,二人身后传来马蹄声,“来了。”林夕说道,转身看着街道。

    此刻,街道尽头出现数骑,“给。”林义从布袋里拿出ZH-29步枪,林夕没有去接,而是抬起拿着驳壳枪的手,人机一体中,绿sè准星在骑兵身周转动,由于敌人距离过远,枪口斜向上方。林义递给他的步枪看都不需要看,“不用,这把枪够了。”

    说完扣动扳机,“啪”,声音散开,前面的骑兵身体如遭重锤,从马上跌落。

    “号角开始喽!林义,别放过他们的马。”林夕把左手也抬起来,两只手拿着两把枪,视野前的两个准星保证了jīng度。

    “知道了。”听到林夕吩咐,林义朝前跑去,他的速度极快,前方的骑兵没办法瞄准,正犹豫是不是乱开一通时,头颅出现剧痛。

    这名骑兵身侧的同伴看到之前三名士兵死亡,拉着缰绳准备后撤,突然看到身边的人的脑袋像打碎的西瓜一样爆开,吓的从马上掉落。

    林义的速度太快,沉重的脚步落在地面,将许多年代久远不再坚固的地砖踩碎,当他如旋风一样冲到惊走的马前时。那名吓的掉到马下的人正好被林夕用驳壳枪在一百四十米外shè杀:两发子弹,一枚打在左眼下方的颧骨处,一枚击中胸口郑重,7.92毫米子弹,哪怕距离超过了驳壳枪的有效shè程,但威力依然很大。

    四匹马被林义拉了回来,但随后而来的是敌人的步兵,一股脑儿的从街道尽头涌出,就像cháo水,哪怕林夕,没有占据地利的情况下也不敢硬碰。

    “走!”林夕大喊,林义扯着缰绳,左右拉着两匹马跑在街道上,没一会儿就追上了林夕,便将他提到马背。

    林义的分量很重,不适合骑马,而且他的速度够快,除非策马狂奔,一般情况下还不一定能甩开他。

    身后枪声传来,密密麻麻,不断有人扯开嗓子喊着“抓住他们”、“杀死他们”。但往往落在马背上的林夕回头一发子弹就能让跑在队伍最前面的家伙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