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胡公牌,惊闻屠城】

目录:大汉之全球攻略| 作者:邹久官| 类别:历史军事

    跟沈云的父亲沈慕比起来,方鬊的形象可就差多了。他不似沈慕那般丰神俊朗,身体很消瘦,胡须及胸,有点飘逸,但却掺杂着灰白色,背也有点驼,整个人看上去有点猥琐。

    唯一与沈慕相同的,是他那双同样精明而又充满魄力的眼睛!

    在回到侯府的第一天,沈云只在宴会上跟方鬊有过接触,宴会上也都是一片和睦之色。但第二天一早,沈云便被方鬊请到书房,开口便是如此机密的一句话。

    看来前一天晚上,方左氏和方誊已经把事情都告诉了方鬊,而只过了一个晚上,方鬊便有了决断,这种魄力的确是常人所不能及。

    当然,这是站在方鬊的位置上去想。而站在沈云的角度,他压根不知道方鬊跟白虎邪教到底有什么勾连,更不知道方鬊到底为何会突然对他说这些。

    “伯父,剿灭白虎邪教小侄没有意见,需要小侄帮忙的尽管开口。”

    沈云有自知之明,自己虽然跟方鬊同样是侯爵,但他始终是自己的长辈,他不会,也没必要跟自己商量什么事情。作为一个素有名声的侯爵,他会跟沈云说这些,定然是想从他这里得到些什么。

    果然,方鬊很快便道:“贤侄也知道,老夫之前与那黄真元有过一些交往,若要剿灭他则必须通过淮南驻军,可有些事,老夫又不想让他们知道……”

    沈云皱眉:“伯父,你我两家向来同气连枝,患难与共,伯父有何话明说便是,小侄力所能及的绝不推辞。”

    “好,不愧是清泉兄的好儿子!”方鬊抚须笑道。“其实也不须贤侄如何,只要贤侄肯将那块胡公令牌借来一用便可。”

    沈云顿时想到,方鬊可能是想在驻军剿灭白虎邪教的时候,用胡公令牌调开一连的士兵,好让他自己的家兵冲进去做一些毁灭证据的事。权衡一番,沈云干脆地答应下来。

    沈云的猜测虽不中,亦不远矣。方鬊的确有一些东西在黄真元那里,不过调开那一连士兵却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证据,而是要确实杀掉黄真元---方鬊是不能留下这个活口的。

    行动的日子定在二月二十日。那天晚上,沈云将胡公令牌交给了方鬊。然后就待在房里跟方人胥继续聊天,旁听的还有方仲。

    看得出来,方仲比较开心,因为疼爱他的父亲回来了,这段日子来淮南侯府的机会比较多。沈云也是最近才知道。方仲原来并不住在府里,方鬊给他们母子在城外另起了一套宅院。离侯府不远。步行大概也就半个时辰。

    不过这段时间方鬊显然很忙,根本没时间看顾自己这个小儿子,连他即将要参军的事也放诸脑后。

    方人胥在得知方仲要去参军之后,也颇为激动,也提出希望能让淮南侯出面作保,而让他跟方仲一起参军的请求。

    沈云听的稀奇。这方人胥一看便已经超过了二十,“大汉男儿,十八必须从军”,为何他会例外?

    原来方仲是益州人。他要参军必须先回益州户籍所在地报备。虽然帝国有“男子十八必须从军”的规定,可对于方仲这样的特例却是管不到的。圣祖之后,商业气氛逾浓的大汉,这样四处漂泊做生意,而导致无法按时服兵役的情况屡有发生。于是在汉成帝时期,帝国推出了“保甲兵役”制度。即在外地无法及时服兵役者,可请当地名宿作保,申请入伍。同时还规定,外出经商的男子,十八岁无法回到原籍服兵役者,最迟不得晚于二十二岁服兵役。

    这样的规定显然是很富有人性化色彩的。方人胥今年已经二十了,如果今年还无法入伍,最迟明年,他也必须回一趟益州,不然被帝国兵部盯上,可是一种罪名。

    对于方人胥的请求,沈云拍胸脯保证,就算淮南侯不肯作保,他渤海侯也是愿意的,大不了去渤海服役便是。从淮南往金陵方向不过五天,坐船去渤海也不过五天,比从这里回益州可是近多了。

    第二日,方鬊和方誊依旧没有回来,不过因为已经知会过淮南驻军,剿灭一个小县城的邪教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沈云也没有为此提心吊胆。当天上午还叫上方人胥去城外钓鱼。可在准备妥当,就要出府时,却见方归云和方仲两人一前一后回府了,走在前面的方归云提着一条马鞭,小脸气呼呼的表情,有点让人发噱。

    “怎么了?又是哪家的公子惹了我们大小姐了?”沈云拿着钓竿,小模小样地对方归云道。

    方归云却看都不看他,气呼呼地白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也不知道淮南府在搞什么,本来说好今天有骑术课要到郊外去的,可城门守卫说什么今天戒严,不许出城。真是气死我了,我看那杨成明就是故意跟我们淮南侯府作对!”

    沈云一下意识到,凤台县那边估计是开始了,不然不会让淮南府衙有如此安排。想必很快就会有结果了。不过说是杨成明故意跟淮南侯府作对,这可未必。

    沈云调笑道:“就你方小姐面子大,人家堂堂一郡之首,偏偏要跟你作对。”

    后面的方仲也道:“是啊小妹,我觉得可能真有什么事情发生才对,他杨成明可不会专门为了跟你们作对才戒严吧?”

    方归云嘟着嘴,想了一会儿瞪着方仲道:“方仲哥哥,你也帮着他们欺负我么?!”

    嚓,这小姑娘的脑袋是怎么长的?刚才不是在说杨成明戒严的事么,怎么一下子又扯到欺负上面了?

    方仲顿时涨红脸,说:“没,没有。小妹,我只是就事论事罢了……”

    “哼,我不管。你就跟着他们欺负我来着。不行,你得让沈云带我去鸿庆楼吃一顿!”方归云睨了沈云一眼。朝方仲发嗔道。

    沈云顿时笑了:“得啦得啦,别逗你方仲哥哥了,不就是想喝酒了么?还非要找那些理由。真是的,反正今天钓鱼是钓不成了,我请你吃一顿就是!不过先说好,不许喝多。最多只能喝一两!”

    方归云立即转嗔为喜,跳上前将手里的马鞭和沈云手里的钓竿递给门子,挽上沈云的胳膊直晃,笑嘻嘻地道:“就知道渤海侯最是仁义无双了,喝一两哪够啊!二两好了!”

    沈云被晃的两眼发晕。不过还是有着底线,坚决地说:“就一两,多一滴都不行!”

    “好嘛好嘛,一两就一两,赶紧走!”方归云立即叫人拴马车去了。

    沈云唯有苦笑。这小丫头是越来越精明了。现在说好了一两,等到了鸿庆楼。估计会朝一斤了喝。说来也怪。这小丫头虽然嗜酒,但酒量着实不错,酒品也还可以,不会喝醉了乱发酒疯。反正喝了这么多次,她喝醉了就往方仲怀里一躺,倒也省心。

    ※※※※※※※※※※※※※※※※※※※

    淮南鸿庆楼的布局跟帝都的大体相同。有点区别就在于这里的鸿庆楼还提供住宿,是个客栈和酒楼的混合体。而帝都的鸿庆楼只是提供价格高得离谱的酒食而已。

    沈云四人来到时,还没接近饭点,楼下大堂里人不多。只三三两两地坐着一些人。堂倌也认得淮南侯府的大小姐,立即堆笑上前,准备带着四人去楼上雅间。

    “不要,今天我们就在大堂里喝吧,老是去雅间,就我们四个人,无趣的很。我就不明白,我那些男同学为何就这么喜欢去雅间喝酒!”方归云第一个反对,然后抢着到大堂边上的一个座位上坐下,生怕被沈云等人拉到上面去的模样。

    沈云和方人胥、方仲都对视一眼,暧昧地笑了笑,却没说破。男人喜欢去雅间,当然不是为了喝酒,而是会请优伶甚至是娼妓来做陪的。在这大堂里就不能这么肆无忌惮了。方归云在时,他们三个怎么会这么做?所以她无法领会男人去雅间的趣味所在。

    说起来,方仲和方人胥在这方面都不是什么道德君子,也早就领教过风月之事了。事实上,在大汉,男人因为十八要从军,所以家里一般会比较早给他们娶妻生子。当然,一些大户人家即使没有娶正妻,也会给儿子安排滕妾,免得儿子从军之后发生什么意外就断了香火。就是方誊,他也在十六岁的时候就接受过女人的洗礼了。

    礼部虽然早有宣传,希望男子与女子都过了十八岁再生育,但传宗接代乃是汉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官府也不能强作规定,以免引起骚乱,只能是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现在还算好的,帝国承平,当兵相对来说没什么危险,只当是对男子的一种锻炼罢了。加上富家大族都经朝廷的影响,也开始提倡“晚婚晚育”,所以现在民间也不会像圣祖之前那般,十三四岁就要结婚了。一般都会道十六七,甚至十**,如果不想耽误子女前途的,拖到二十五六的也不少见。

    四个人要了几个小菜,再加上两壶酒便吃喝开了。

    沈云一看方归云连菜都没夹几口就准备灌酒,连忙将她酒杯抢下,道:“老规矩,讲一件邸报上的事就喝一杯,不许再像上次似的,话没说几句你就喝醉了,直往你方仲哥哥怀里躺。”

    方归云嘟着嘴,一脸的不满意,不过还是将学校论榜上的邸报消息说出来换酒喝。

    邸报,也就是朝廷的官报。圣祖立国之后曾想办报纸,不过因为守旧派的反对和技术条件的限制,报纸并没有大规模推广。开疆圣战之后,圣祖皇帝采用了一些办法来改善封建时代,消息太过闭塞的弊端。这便是论榜和邸报了。圣祖规定,全国各个学校,包括小学在内都必须设置论榜,论榜上可供学生言事。此其一。其二便是官府必须将每隔三天便会下发的朝廷邸报张贴在论榜上,以供学子得知朝廷的最新消息。除了学校里,在民间也有私报,不过大消息的来源也多来自于官府的邸报。

    当然,因为通讯手段的原因,邸报上的消息都会有所延迟。比如今天方归云说的邸报消息就是帝都七天以前发生的,这还是离帝都较近的淮南府,若是最南边的星落城,延迟至少达到半年之久!

    随着方归云的讲述,沈云才知道新州叛乱以及官员调动方面的事。不过此时新州叛乱还不是最大的新闻,所以第一条并不是有关叛乱的事,而是关于东方棤、冯籍、公甫效等人升官的事。沈云一下就关注到了公甫效升任户部尚书的情况,皱着眉头沉思不语。

    方仲和方人胥对这些关心不是很大,反而对新州叛乱颇有兴趣,不时问方归云相关的事情。她一个丫头片子知道什么呀。所有消息都是从邸报上看来的,翻来覆去也就是那么几句,说不出什么新意来。不过倒是也记住了斯达旺、默克多赞、西利可图三个名字。

    方仲沉声道:“若我从军之后能调往西北,定斩此等贼酋。”转过脸又问沉思的沈云,“渊让兄。你说这三个贼酋的首级能当几个功劳?够封侯不?”

    沈云没回答,方人胥却笑道:“永殇还想封侯呢?!这三个贼酋可是朝廷认定的叛贼头目。若是能斩杀。功劳肯定大,但要封侯估计还差点。一群跳梁小丑罢了,怕是等不到永殇你上战场便被甘、肃两州的军队给平定了!想要他们人头的,可不止你永殇一个人!”

    方仲一想也是,丧气地道:“唉,我怎么就不能早点参军。没准还能赶上这场仗,捞点功劳呢!呸,杀不绝的叛匪,只希望他们能坚挺一些。别那么快垮了……”

    其实不止方人胥和方仲这么想,当塔里木河河谷之战没有发生之前,整个帝国的人都差不多认为斯达旺等人不可能长久,大汉兵锋所指,所向披靡,这些人也就是给汉军将士多添些功劳罢了。

    沈云听了方仲的话,却皱眉道:“永殇,你若想日后封侯一定要记住,永远别小瞧你的对手。我总觉得,这次新州叛乱不会那么简单。你没听小妹说吗,邸报上都公布大月南部三座城池被攻破了!那些叛匪一开始或许没有什么战斗力,但能连续攻破三座城池,这实力和士气大涨是必然的!而且从他们能这么快攻陷城池可以看出,大月那边的军队中也有附逆的军人。有了接受过大汉军事训练的军人加入,这些叛匪就不再是乌合之众!若斯达旺等人聪明些,以这些军中的叛匪做骨干,加上皮山、西夜、疏勒等城的武器补给,很快便能组建一起一支战力不俗的队伍……更何况,当人被逼急了,可是会爆发出想象不到的能力的!”

    方人胥不是笨人,仔细想了想便道:“渊让兄说的是,都说狗急跳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更何况新州那些叛匪。他们本就是看活下去无望才会造反,这个时候若是帝国不给予充分的重视,怕是败仗可期!”

    方仲一听反而兴奋了,笑道:“是吗?那我可要尽快参军去,争取调到西北平叛!”

    沈云看着他那憨样,笑道:“在我们面前你这样无所谓,在军中可不能这样,说好听些你这是闻战则喜,若有人故意中伤你,你这是有谋反倾向,可懂?”

    方仲挠挠头:“呵呵,明白,渊让兄放心,我在你们面前才这么说的。”

    三人说笑着,却没发现旁边方归云一杯接一杯,又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如今已经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手里还抓着酒杯,嘴里泡泡乱飞,还嘟喃着一些根本听不懂的话。

    看她那样,方仲无奈道:“得,看来今天又要到这里结束了。渊让兄,人胥兄,我先带小妹回去吧,你们再坐着。”

    方人胥道:“我跟你一起回吧,怎么说我也是侯府的幕僚门客,见小姐这样不送着回去始终不太好。”

    沈云道:“嗯,也好,你们先回,我再坐会儿。”

    方仲和方人胥带着方小妹回侯府,沈云一个人自饮自酌,倒也轻松惬意。顺便再仔细想想方才听到的官职调动,想来皇帝伯伯是打算对后党动手了,只是不知道会引起什么样的反弹呢?只希望反弹别太厉害就好!万一闹了个不可收拾,可就让外人捡了便宜了。

    就这样吃吃喝喝,不知不觉到了中午,鸿庆楼里人多了起来。人一多,声音不免吵杂。沈云顿时觉得有点无趣,正要离开时,忽然听见隔壁桌两个人正在攀谈。

    “你听说了么?凤台县那边闹匪患啦!”甲说。

    “你怎么知道?”乙奇怪地问。

    “我那小舅子不是在淮南驻军么,上午回来了,一身的血,可把我婆娘吓得不轻,后来听他一说才知道,那都是叛匪的血。”

    甲绘声绘色地描述,“乖乖,你是没看见,我那小舅子的铠甲上都是红红的血,吓人呢,血都快浸透里面的绸衣了。”

    “不是吧?那杀了不少人啊!”

    “可不是,据说军官都下令屠城了,凤台县城的人都快死光了!”甲砸吧着嘴,喝了一口酒,接着道:“不过人也吓得不轻,回到家的时候还死死攥着带血的刀,连句囫囵话都不会说,可怜的。我那婆娘要照顾他,这不就把我赶到外面来吃饭了么!”

    乙撇嘴道:“你就吹吧,凤台县好几万人呢,都屠了?!你当是西北的叛匪来了呢?!”

    甲一看乙不信他,顿时急了,放下急道:“是真的,我废了老大劲才把他手指掰开,将他那把刀拿走,结果他一下清醒过来,扑到我怀里就哭个没完,嘴里还嚎丧呢,说的都是……”

    “啥?”

    甲砸吧了一口酒,吸了口气,装出他小舅子的腔调,嚎道:“作孽啊,作孽啊,四万人啊!整整四万啊!我不想杀的啊,可是那帮当官的拿刀逼我啊!姐夫,你要相信我啊,我真的不想的啊!那孩子,那孩子才十岁啊!”

    “嘭”的一声巨响,一张桌子被掀翻在地。

    还在嚎丧的甲顿时吓了一跳,注目看向旁边,只见一个穿着富贵得体,但脸上带着浓重煞气的年轻人扑到他面前,用冰冷的声音问道:“你说的可是实话?”

    这年轻人的气势非常大,通红的眼睛几乎要把甲给撕碎,吓得甲不敢大声,结结巴巴地说:“这位公子,我,我也不知道啊,我只是学我那小舅子说的……我发誓,我说的一字不差,他是这么告诉我的!”

    说完,那年轻人却重重哼了一声,旋风般冲出了鸿庆楼,害的堂倌以为有人要吃霸王餐,正打算叫人追呢,幸好有另一个堂倌眼尖,见掀翻的桌子下有两枚银币,这才算作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