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伏击战,千军战罢】

目录:大汉之全球攻略| 作者:邹久官| 类别:历史军事

    康格涅斯是罗马皇储之一。

    罗马帝国的皇位传承与大汉帝国不同。大汉帝国秉承的是父死子继的东方式传统。而罗马帝国是以家族为单位来做皇帝。

    罗马帝国的皇族是凯撒家族。凯撒家族掌握着罗马元老上院百分之四十的席位,几乎能够决定皇帝的废立。凯撒家族共由五个小家族组成,分别是罗马凯撒、亚细亚凯撒、埃及凯撒、圣殿凯撒和北疆凯撒。每一任的罗马皇帝都出自这五个家族。

    继任奥古斯都称号的皇帝,必须从另外四个凯撒家族中挑选一个杰出的孩子作为自己的养子。这四个养子跟皇帝亲生的儿子拥有同等的皇位继承权!

    学习了大汉封建**制度的罗马帝国,还保留着罗马共和国时期的议会制度,这本身就是一种变异。

    康格涅斯,原名蓝盾?康格涅斯?凯撒,是亚细亚凯撒家族十年前被选入的皇储。对于未来皇帝的教育,大汉帝国有羽林暗卫负责,而罗马帝国的皇储教育,则是主要由各个凯撒家族自行安排---当然,在十八岁成人之前,康格涅斯都是要待在罗马皇帝身边的。

    今年,康格涅斯十九岁。一年前,他便回到了亚细亚凯撒家族,并参与了亚细亚行省总督马诺对东方的攻略计划。

    为了保护这位皇储,罗马皇帝安排了五十名冥王殿的死神镰刀贴身保卫,而亚细亚行省这边,马诺安排了亚细亚行省中最精锐的红衣军跟在康格涅斯身边。

    红衣军,全名是罗马帝国亚细亚行省第一军团,满员三万五千人,因军士都身披红色披风而得名,属于罗马帝国九支主战军团之一。

    ……

    说起红衣军团就不得不说五百年前,大汉圣祖皇帝派锦公马超西征时的里海会战。这是一场决定大汉与罗马疆域的最重要一战,也是五百年前东西方两强霸主鼎立的决定性战役。按照当时参战双方的兵力配比和参与国家来计算。可以说是冷兵器时代的第一次世界大战!

    那一场战争总共打了十年,十年中,大汉共出动了飞骑、飞鹰、骠骑、陷阵、烈武、犀甲六支甲等军团,十二支乙等军团,另外还有当时未征服的缅甸、贡榜、暹罗、康居、月氏、焉耆等大大小小十九个附属国的附从军,总兵力达空前的三百多万!

    而罗马帝国也倾尽全力,十年间从欧非两州抽调军队。其中最精锐的罗马公民军团驻守罗马、圣殿军团驻守北疆、帝**团驻守西欧、红衣军团驻守西亚、赴死军团驻守北非五支最强军团也悉数参战,并且从头到尾都在战场上。除此之外,罗马还征调了欧非各地的附属**队,总兵力也有将近三百万!

    当然,与前后才打了三四年,参战兵力数千万的热兵器时代的一战二战比起来。才区区六百万的世界大战,规模还是有点小了,更何况这场世界大战打了十年。双方都触碰不到对方的核心地区,打的也只是一场消耗战罢了。

    不过应该看到,当时的罗马帝国已经有分裂征兆,而同时期的大汉却在圣祖皇帝的带领下,从军事制度、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方面都全面压制领先罗马人。十年的战争下来。罗马差点被拖垮。但还是限于科技水平,大汉帝国的蛟龙卫无法直接攻击罗马帝国的核心地区,使得罗马人终有一丝喘息之力---当时可没有苏伊士运河,想从东方到达地中海,必须绕过非洲……

    在最关键的里海会战中,锦公马超所率领的汉军经过之前一系列的周密部署,已经将罗马帝国的赴死军团全歼,圣殿军团和帝**团被彻底打残。撤出战场。仅剩的公民军团和红衣军团也在苦苦支撑。

    眼见这场持续十年的战争中罗马就要被打垮,当时罗马人中最出色的政治家、谋略家、演说家---海冚尔?默德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居然说动了哈里发帝国出兵,同时还让汉军中的康居、月氏和焉耆等五六个附属国临阵叛变!

    一时间,战场局势急转直下,汉军都有被全歼的危险。在这个时候,还是锦公马超拿出魄力。壮士断腕舍弃了四个乙等军团,才算安全撤出战场。

    也是这场战争,导致了后来大汉对康居、月氏、焉耆等中亚小国发动灭国之战,非要将它们全部吃下不可……

    这场战争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最重要一点的便是让兵锋正盛的汉军收缩回了里海东岸,无法再在军事上对欧洲领土造成威胁,高加索山成了欧亚两州的分界线,而里海成了大汉帝国与罗马、哈里发三国共有。大汉帝国对西方的征服策略从军事占领转向文化侵略。

    而另一个重要影响便是罗马借着这场战争,将之前蠢蠢欲动的各地总督都削弱了,特别是那几支主战军团的覆灭和打残,间接地保护了罗马帝国的完整!当然,也是在这场长达十年的战争中,日耳曼蛮族开始在罗马北部崛起,并且一度势大难制,成了罗马人五百年来挥之不去的梦魇。至于这里面有没有汉人的怂恿和支持,那就不好说了……

    ……

    虽然罗马帝国因此国力衰退,并且不得不承认大汉帝国为当时的世界霸主,但从客观上来说,这场战争促进了罗马帝国的实质统一。并且因为在里海会战中,汉人向整个西方展现出足以吞并世界的野心和实力,导致后来罗马皇帝的东方式改革中,并没有听见太多反对的声音---人们总是会不由自主的向比自己强大的文明和种族去学习,这是天性!

    当然,整个里海会战中,罗马帝国最出彩的无疑就是公民军团和红衣军团了。它们不但正面挡住了大汉甲等军团的进攻,而且保存到了最后,这本身就能说明它们的实力已经堪称世界一流。而在后来的罗马帝国数次对外战争中,红衣军团也充当了急先锋角色,且屡战屡胜。

    在里海会战后的四百年间,红衣军团无一败绩!可谓军威赫赫!

    ……

    负责保护康格涅斯的红衣军。就是红衣军团中最精锐的一支警卫军队。罗马军制与大汉相仿,但又不同注:具体的会在作品相关里补充,这支红衣军总共有三千人,主将称千夫长汉译。这个千夫长,就是斯利文森!

    由于罗维尼斯已经感觉到这场战役将要失败,所以将之前分散到各个月氏军团中担任军官或者警卫的红衣军都召集回来,然后保护着康格涅斯先行从北边撤退。

    可不知是命运的嘲弄。还是罗马人的运气实在太差。这支穿着月氏铠甲的队伍根本无法往北,因为汉军已经从北方开始向南推进,并且与月氏军鏖战在扎布汗河两岸。为此,康格涅斯不得不先往东,绕到查干地区,再从查干湖往北。进入鄂尔浑山谷。

    查干地区之前名义上属于月氏,但实际上却是飞骑卫的后花园,但现在飞骑卫都接到军令往飞云堡赶,所以反倒是最安全的。

    可让康格涅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会在这里遇见月氏王子的第六军团!而更没想到的是,月氏王子居然是在这里伏击大汉的渤海侯!

    这么好玩的事被十九岁的康格涅斯遇见了,他会放过吗?当然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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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淄木。是北海州查干地区的一个小村落。它位于查干湖西南方向十五里,离金山森林十里。居住人口只有三十户,百十人---当然,那是指战前---而现在的淄木,除了已经烧成灰烬的房屋,只有一丛一丛的沙树、胡杨和红柳。

    查干湖往西南方,尽眼处皆是一片湿地和旷野,只有到了淄木。地势才陡然下落,形成一个不小的洼地形状。一条没有名字的溪流从金山森林流出,经过这里,将淄木变成一个小小的世外桃源。

    沈云一行是从西边往东边走,这片地区离戈壁很近,但却一点也不显得荒凉,听飞云堡的老兵说。这里还有不少温泉的泉眼,一年前,他们还在冬天的时候到这里泡温泉来着。

    顺着飞云堡老兵的指引,三营骑兵尾随前方的尘土渐渐来到淄木。抵达那条不知名的河流。

    已经申时一刻,沈云勒马止步,抬头看去,河对岸是一道丘陵,正好隔开了他极目眺望查干湖的视线。

    “全军就到这里吧。休整一下,回飞云堡!”沈云见月氏大军还在往前,但天色已晚,便熄了继续追击的念头。

    这一个下午的追击,沈云所率的三营人马收获还是不少的。数支殿后或者走慢的月氏营部都被踏平,斩获首级军功不下六百个。

    全军下马在溪流前准备灌水休整。沈云作为指挥官,第一次带队出来,就带着庞通等一排人马度过溪流,观察一下周围的地形。

    “这淄木真是个好地方,你看周围五百步都是胡杨林和红柳林,前面又是丘陵山地,溪流穿行其间,藏风得水,是块风水宝地啊!”由于月氏人撤军,下午斩获又不少,沈云心情大好,忍不住指点着周围,笑着说。

    庞通举着特编部的蟠龙旗,扭着脖子说:“侯爷还懂风水之道?我老庞却看不出什么来,但四面八方都没了视野,总感觉被困住了似的,不爽。”

    沈云哈哈一笑,真想嘲讽他几句,但忽然心头一动,转瞬便惊的额头冒汗。

    是啊,淄木这里的确适合人居住,但对于兵家来说,不正是四战合围的险地吗?周围是树林,前方是丘陵,身后……

    沈云一扭头,却见后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雾蒙蒙一片。

    “快,回去,跟大队汇合!”沈云没来由的觉得一阵心慌,赶紧招呼着众人回转。

    刚回到溪流这边,便有人来报告,周围雾气升腾,已经渐渐笼罩了整个淄木。不过飞云堡的老兵也说了,这附近有好几处温泉,每到傍晚时分,这里便会雾气氤氲,倒也不足为奇。

    虽然有了合理的解释。但沈云却仍旧觉得不对劲。立即又派出斥候侦查四周的树林。

    方誊这时来到沈云身边,抬头看了看弥漫在四周的雾气,道:“渊让,老兵说这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大概前后就一刻钟时间。等雾气过去,咱们就能回转了!”

    沈云皱着眉头,胡乱地应了一声。但心里的不安却愈发明显了。

    这时雾气已经笼罩了整个淄木地区。三步之外就看不清人影,沈云不得不大声呼喊,让士兵以伍为单位靠拢,别走散了。

    就在这时,一阵号角声响起。伴随着远处的鸣镝和惨叫……

    沈云倏然一惊,果然……

    可是随后又归于平静。

    “不要慌。不要慌!雾气很快会散掉,传令下去,将马匹聚拢起来,不要乱跑,大家围成一圈,将战马保护在中间。”沈云已经满头大汗,仍旧高声大呼。

    这种时刻。沈云他们看不见,想必敌人也是看不见的。只要撑过这段雾气氤氲的时间就好了。

    方誊就在沈云身边,此刻也知道自己似乎走进了某个圈套里。但手里的弓刀却握的更紧……

    周围一片静悄悄的,除了马匹和人粗重的喘息声,别无任何声响。这种静默是极其可怕的,特别是看不见东西的情况下。

    忽而,一阵凉风吹过,雾气终于逐渐散去。沈云和方誊忍不住相视一笑。只要雾气散去恢复视野,凭着骑兵的机动性,天大地大,哪儿去不得?

    可就在这时,四方号角呜鸣,鸣镝响箭从四个方向同时响起,而且都是五响箭。说明敌人众多。

    沈云翻身上马,四周远看,但雾气散去还有一点时间,远处朦朦胧胧。似乎有无数人影在靠近,但又看不分明。这种情况下,沈云只有再次命令士兵结阵,不要轻举妄动。视野不明,敌情不明,妄自骑马作战无疑是愚蠢的,现在只能将骑兵当步兵用了。

    终于,雾气散尽,四周情况尽收眼底,但看清了周围情形的沈云根本开心不起来,反而一片心凉。

    庞通这个胖子,愕然地睁大绿豆般大小的眼睛,惊道:“乖乖,还真被我说中了,格老子的,这是有多少人啊?”

    四周的胡杨林和红柳林中藏满了月氏士兵,他们都是步卒,平举弓刀,正一步步朝沈云他们逼过来---之前的惨叫声,就是进入树林的汉军斥候发出的。

    就在沈云心头拔凉时,一阵异于汉军的号角声在另一处响起,所有人悚然回头,只见身后丘陵高处,一排骑兵的身影出现!一面皎月福的大纛矗立在丘陵之上,而另一面沈云从未见过的红色双头鹰旗也与皎月福大纛并立!

    这是……

    “罗马!是罗马红衣军!”有认得的汉兵突然绝望尖叫。

    沈云和方誊瞬间感到手脚冰凉。

    虽然早就知道有罗马人参与到这场战争中,但是看见罗马双头鹰旗却是第一次!

    “他们不是要偷偷摸摸的吗?这次怎么这么明目张胆!?”沈云心里惊道。

    足足两千罗马骑兵,还有一千的月氏骑兵正站在丘陵高处。密密麻麻的骑士整齐肃然地站在高处,冷然望着坡下已经是猬集成团的汉军骑。

    此刻,沈云知道自己危险了。

    不说四周步步逼近的月氏步卒,单是丘陵上的那支骑兵就足以要命。更何况,他们此刻并没有上马,反而摆出步兵的作战态势与敌遭遇。

    有人会说,那现在上马不就行了?

    呵呵,说的轻巧。现在这种情况,月氏人会安心让你紧马肚带,上马布阵,然后冲击他们吗?

    不可能的,这显然是个圈套,是一次精心策划的伏击。敌我双方都不会放这种错误。

    对沈云来说,唯一的好消息是,他刚才舍弃了骑兵的机动性,但是让汉军猬集在一起,形成一个步兵防御阵列,还有得打。而坏消息是,敌人有备而来,兵力又远远超过自己,想突围是不可能的!

    傍晚的风轻轻吹拂,激的沈云后背发凉。

    难道真的被包围了?要死在这了吗?

    方誊突然感到一阵心灰意冷。紧握战刀的手也渐渐松垮下来。

    “弟兄们,看见没有。那里就是罗马鹰旗,身为大汉军人,打垮匈奴和月氏叛军是本份,可你们碰到过罗马军队吗?”沈云骑在马上,忽然放声大笑,“罗马一向自诩为世界第一强国,与我大汉东西并立。今日不如就让我们试试他们的成色如何?”

    就在众人有点疑惑沈云为何会这么说的时候,沈云翻身下马,铿锵地走到队伍最前列,双手握刀举过头顶,刀尖齐眉,无声地作出最后奋战的决心。同时嘴上却笑道:“身为大汉军人。我,大汉渤海侯沈云,向罗马红衣军发动挑战!诸位,谁与我同行?!”

    方誊心头一热,也举弓大喝:“我愿往!”

    庞通将蟠龙军旗重重一跺,喝道:“我愿往!”

    “我也愿往!”

    “同去!同去!!”

    沈云大笑:“人死鸟朝上,不死万万年。吃了大汉的军饷。就该为大汉做点什么。今日你与我浴血,那就是我的兄弟!兄弟们,让他们看看,汉军没有孬种!大汉威武!”

    “威武!威武!!”所有汉军齐声高呼。

    士气昂然!

    一个,两个,三个……

    此刻没人指挥,但汉军士卒们却自发地排成了两个密集的方阵,横成十列。竖成二十行,两千八百名带血的大汉勇士就这么无声地面对着丘陵上的罗马军旗!意思很明显,两翼的月氏人不值一提,我大汉眼中,唯有你罗马一个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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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丘陵之上,骑在马上站在中间的正是康格涅斯,左手边的是斯利文森。而右手边的正是布下这个圈套的月氏王子昆贡?阿巴斯。

    此刻他们望着追击一日。马力不足,还放弃了骑兵身份,准备步战的汉军士卒时,都带着各异的神采。

    康格涅斯是尊敬和敬佩。对身边的斯利文森道:“斯利文森阁下,汉人果然勇武,不愧是与我罗马齐名的煌煌帝国!”

    斯利文森却是带着一丝惊惧,他看见了沈云,看见这个曾让他在万军从中丢了大脸的男人,脸上露出尴尬的笑容,附和了康格涅斯几句。但心里却有些咚咚打鼓,心道:原来他就是大汉渤海侯!天呐,难道大汉的贵族都是这么勇猛的吗?那真是太可怕了!

    而阿巴斯却面露不屑:什么狗屁渤海侯,还不是被我略施小计就引出飞云堡了?哼,这场战争我月氏人不能围歼北疆方面军,你一个小小渤海侯也是不错的战利品。

    是的,这次伏击就是计划好的。这是希勒布颜想出来的主意,那便是派神箭手射伤或者射死沈云的心头最爱,大汉英公之女周蕙,然后再撤军,示敌以弱,渤海侯必定怒气勃发,追出飞云堡。

    很难解释沈云急着追击到底是不是因为周蕙受伤,但无论过程是什么,结果是沈云真的追出来了。就凭这点,希勒布颜成功了!

    康格涅斯看着眼前的汉军阵列,感慨万千,这是他第一次指挥军队作战,心头激动是难免的,以至于连罗马的双头鹰旗帜都打了出来,而这个行为,是被罗维尼斯严厉禁止的。

    身为罗马皇储,他急于证明自己比其他几个兄弟厉害,而大汉渤海侯的身份,足够匹配他皇储的身份!若是能活捉大汉的渤海侯,那奥古斯都不对他另眼相看都不行了!

    想到这里,康格涅斯心头一片火热,道:“对于勇士,我们罗马人一向会给予最高的敬意,月氏三王子殿下,能否派人去招降他们?我可以允诺,他们一定会得到最高级别的俘虏待遇!”

    在康格涅斯眼里,遇到这种情况时,作为军人选择投降并不是一种耻辱,反而是一种英明。在西方人的观点里,投降并不可耻。特别是力战之后,向比自己强大的人投降是一种荣耀,俘虏也会获得良好的待遇。

    可惜,他们面对的不是西方军队,而是东方的大汉军人!

    投降这个字眼在他们的脑海里是不存在的!要么凯旋而归,要么力战殉国,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选择!

    斯利文森正要派人下去劝降,贡昆?阿巴斯却叹了口气道:“给他们光荣战死的机会吧!他们不会投降的!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是大汉军人最高的荣耀!”

    康格涅斯一怔,砸吧了两下嘴,便不再出声。

    贡昆?阿巴斯大声道:“举旗,示战!”

    这是发动进攻的前奏。月氏和罗马两面大纛同时高高举起,然后重重跺下,所有月氏和罗马士兵同时重重一跺脚,气势浑然,宛如千斤重锤击打在地面上,整个战场的冲天杀气开始弥漫。

    罗马与月氏的大纛军旗展开之后,在飒飒风中发出噼啪声响,仿佛再向汉军示威!

    “升起我大汉皇旗!”沈云大喝。

    掌旗兵庞通庄重地将蟠龙皇旗展开,高举向天,朝对面罗马和月氏人舞动。

    夕阳的余晖终于洞穿浓雾,将这群即将慷慨赴死的大汉勇士覆盖自己的光辉之下!

    “汉军威武!”

    不知道谁先喊了一句,顿时间,所有汉军士兵全部跟着呐喊起来。雄迈的声音顺着大风飘荡出好远好远!

    所有人用尽全身力气在高声呼喊,似乎想用这声音将满腔的豪迈传回帝都,传回孕育他们的土地……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