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本店新品黄金羔羊,不知您几位要不要品尝一下?”
秋明城中的“锡兰客栈”迎来了新的一批客人。堂倌戴着汉式的圆角小帽,搭着汗巾,用熟练的汉语对客人介绍着。
“堂倌,别说什么新品不新品,扛饿的只管上。”一个大胖子重量级地往位置上一坐,嚷嚷道。
堂倌察言观色,见其他客人没什么表示,便点头微笑,准备去安排。这时另一个明显是领头的年轻人道:“别听他的,给我们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黄金羔羊可以,如果有的话再做几碟清淡的菜肴。然后再给我们安排两间上房,八间普通房间。去吧!”
说话间,年轻人给堂倌丢了一枚大汉铜币做小费。堂倌乐得眉开眼笑,喜滋滋地去了。
落座后,年轻人毫不客气地瞪了胖子一眼,低声道:“胡嚷嚷什么?咱们现在是商旅,而且是大汉最有实力的鄢氏商行,吃饭当然也要吃好的。你再乱说话,我就让你去扮伙计,那你就可以使劲吃扛饿的了。”
胖子心虚地伸了伸舌头,笑嘻嘻地不以为意。
这群人自然就是沈云等人。这次进城,沈云只带了庞通、赵信、王纶三个军官,另外从警卫曲中选了机灵的二十个士兵。他们进城可不是为了吃喝,更不是为了了解所谓的情况---秋明城是座商城,没有太多的机密可言,来来往往的商旅早就将这里的情况打听的清清楚楚。对于游牧的匈奴人来说。城市只是提供财富的地方,守不守得住都无所谓。所以连城头的城防情况都不难打听到。
他们进城,主要目的还是在内城的王帐里。
内城的王帐无疑是整个秋明城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过总体来看,乌流珠对秋明城的管理达到了一种这个时代近乎完美的地步。有点自由之城的意味。比如整个城市周围三十里只有正黄旗一旗军队驻守,而这一旗军队也不是全部放在城中,而是只有一个旗团在外城,一营精锐在内城。其他军队都在城外东面的军营里。
当然,对于秋明城而言,防御力量不仅仅只有这些。只要左贤王的令旗传讯。方圆一千里土地上的所有部族都会问讯前来,同时还有更远方,只要是属于左贤王的部下,都会奉令勤王。勤王时间有长有短,最快的时间是两天里会有两个旗团赶到,三天便会达到四个,到第六天将会超过七个。十五天时间里就可以将整个左贤王部的青壮都征召过来---当然,征召过来的青壮还需要分配武器,组织队伍,这些军队名为“克巴军”,战斗力不提,但单单是这些准备时间就要消耗一段时间。真正能够快速形成战力的军队是正黄旗。只需要两个时辰,其次是外围的镶黄旗,需要一天才能赶到秋明城,形成战力可能还需要三到四个时辰。
对于只有三千六百人的红狐部,等他们形成战力再打是没人会想的。
沈云沉吟着对王纶道:“正黄旗要集中过来需要四个时辰。那就是说一旦我们发动,就必须在一个半时辰之内脱身远遁。现在。就看那个左贤王是不是真如你口中所说那么英明了。”
王纶笑道:“说起英明,我觉得左贤王还不如部帅,至少部帅已经先出手了,而他还毫无所知。”
沈云哈哈一笑:“王纶,你拍马屁的功夫是深藏不露啊!本帅听得很舒服,哈哈哈哈!”
一边庞通嘴里塞着一块烤的酥黄的嫩肉,含含糊糊地说:“部帅,我也可以拍的你很舒服的……”
“吃你的吧!这还有鸡腿都塞不住你的嘴!”沈云笑骂道。
这时,堂倌走上前,带着谄笑道:“各位客官,外面有左贤王的护于找贵客里的主事,不知……?”
沈云和王纶对视一眼,心里都道:看,上钩了。
庞通嘴里使劲下咽,站起身道:“我就是。左贤王的护于找我何事?”
沈云坐的笔直,云淡风轻地喝着茶。
堂倌也不清楚,只是引着两个穿着匈奴左衽袍服,留着半边辫发的护于走进来。这两个护于的口气就不如堂倌客气了,看着庞通的眼神带着隐隐的敌意,不过基本的礼貌还是有的。其中一个稍稍抚胸道:“我是伟大的左贤王麾下护于,是不是阁下提及忽媞莫部被汉军袭击的事?贤王想请你过去询问具体的情况!”
庞通先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使劲将喉咙口的肉吞下去,然后脖子一梗,面色顿时一改,凛然如铁面忠臣:“阁下想必忘了,我是汉人!”
那护于愣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从左衽袍服里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手里掂了掂,里面钱币碰撞的哗声让旁边的堂倌露出羡慕的眼神。
而庞通的表现更加不堪,忠臣瞬间变脸,谄媚软骨的汉奸相简直是“中行说”注1复生,手已经伸了过去,紧紧握住钱袋,嘴里道:“哈哈,哈哈,但我同时也是个商人!”
护于面无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厌恶,但表面上还是淡淡地说:“很好,那请阁下跟我们走吧?”
“当然,当然!”庞通紧紧捂着胸口,屁颠屁颠地跟着护于走出去,同时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说着一大队让人肉麻的马屁话。
王纶斜着眼睛,不禁担忧地悄声对沈云道:“部帅,庞通不会真的当了中行说吧?”
沈云捏着下巴,看庞通的背影远去,也不无担心地道:“真不好说,那奴颜婢膝的表情,看的我真想揍他一顿出气!”
“谁说不是呢!”王纶脸上深深担忧。
沈云回过头拍了王纶一下,道:“靠。你想什么呢,人家可是贵族子弟。匈奴人能贵过咱们大汉公侯么?赶紧准备去,让赵信他们也进来!”
“是是是。”王纶讪笑着赶紧出去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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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明城是一个商城,人口三万余,数量还不及一个忽媞莫部。但实际上,秋明城作为左贤王的王城所在,人口是可以远远超过十万的。之所以只有三万人口,最关键原因还是乌流珠压根就没想改变匈奴人的游牧习惯。在王庭有很大一部分匈奴人已经走上了耕种定居的汉族式生活,但在这里。左贤王本人是不喜欢汉人的生活模式的。
在他看来,一个民族若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战斗力,游牧是最好的锻炼方式。汉人的生活模式虽好,但却容易让人陷于安逸,从而不思进取,最终沉沦。
对于游牧和耕种究竟孰优孰劣从圣祖时代有了学校之后开始了争论,最终也没有一个结果。毕竟人都是有惰性的。生存方式的决定权其实并不在某些人手里,而在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如果技术没有达到,就算想安逸也无法做到。相反,能够安逸的获取生存资源的时候,谁又还会去辛苦劳作呢?
这是个对立而又互相存在的观点。
乌流珠不喜欢汉族的耕种式生活模式,但他喜欢胖子。这点从他最得力的助手忽媞莫就能看出来。
胖人往往给人一种憨厚可靠的感觉。庞通给乌流珠的感觉就是如此。
本来确认落实忽媞莫部消息的事,乌流珠根本不用亲自出马,不过在看见庞通后,乌流珠瞬间改变了态度,带着笑意让庞通在王帐里坐下。并且让人送上奶茶。
“庞掌柜,来。这是我们匈奴人的奶茶,想必你在汉地很难喝到吧?”乌流珠的穿着颇为正式,头上戴着镶嵌了西方猫眼石的王冠,眼神温和。
庞通一副受宠若惊的模样,将奶茶碗高举过头顶,诚惶诚恐地说:“蒙左贤王抬爱,小可能够进入王帐实在三生有幸。至于奶茶,不瞒王爷,小可在汉地还是能喝到的,不过这么正宗的味道,还真是第一次尝到。谢谢王爷!”
左贤王微笑点头。如果庞通敢符合着他说自己的确没喝过,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样的人接下来说的话也不是那么让人信服的。庞通的这番回答,让乌流珠有了继续问下去的**。
“不知庞掌柜是什么时候从忽媞莫部过来的?你说的受汉军袭击,又是怎么样的情况?”乌流珠装作毫不在意的口吻问道。
庞通脸上带着惊讶,但又有诚惶诚恐,两种表情交织在一起,还真有点影帝的潜质,只听他说:“启禀左贤王,我们鄢氏商行本来就打算往北走,毕竟月氏叛军在北海州的折腾已经被我大汉军队击溃了……我们是半个月前到的忽媞莫部,路上还发现有匈奴的军队正准备跟我大汉交战,似乎还吃了点小亏……在我们到达忽媞莫部当天夜里,汉军上万就突然袭击了忽媞莫部,幸好我们有鄢氏商行的行商记录,又是汉人,所以汉军并没有对我们过多为难,不过我们的货物却被征为军用,无奈之下,我只好带着一些强壮的伙计来到这里,希望还能挽回一些损失,毕竟今年的例比我们漠北分部本来就有不足,若是再不能完成例比,那恐怕我们的饭碗也要保不住了!鄢家家主大人还是很严格的!”
乌流珠一边听一边点头。关于庞通这一支商队的消息,很大一部分已经有人早就通报过了,而庞通的话又是有真有假,一时间乌流珠倒也无法准确判断。沉吟一番,扬声道:“察合马,你怎么说?”
王帐外立即连滚带爬地冲进来一个人,跪伏在乌流珠脚边说:“伟大的左贤王,您最忠诚的仆人怎么会欺骗您呢?!半个月,半个月前我们的确没有受到汉军攻击,就算我出发的那一天也是好好的。不过月氏人在北海州快要被击溃是真的,镶红旗与汉军交战不利也是真的……但是,您最忠诚的仆人的走狗。是不会欺骗您的!伟大的左贤王,请您想一想。若是真的忽媞莫部受到攻击,那为何镶红旗将军没有派人回来报告呢?”
察合马最后这一句话让乌流珠沉思起来,摸着下颚的胡须不语。
庞通却在听完后冷汗打湿了后背---这个人听上去好像也是忽媞莫部的人,怎么还有人比我们更快到达秋明城的吗?怎么办?这个情况侯爷没跟我说啊!那这样的话,匈奴左贤王还会不会派兵去忽媞莫部查看?
庞通脸上云淡风轻,但心里却开始焦躁不安了。
沈云的计划已经不单单说是兵行险着了,简直就是胆大包天。他与方誊策划了许久,目标就是占领秋明城。又或者是擒获匈奴的左贤王。但无论哪一种,对于以前的汉军而言都是不可能完成的。
在这个时代,千里奔袭不是没有,但舍弃大军,独自奔袭对方根基的事情还真是绝无仅有。就算是喊出“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的破胡壮侯陈汤,也是在后有大军压上的情况下才敢带三百人在乌孙王宫扬名立威!更何况。此时大汉并未对匈奴再次开战,不宣而战的事可不是汉军这个自诩天朝肯做的。
但左贤王万万没想到,自己遇到了一个喜欢“不宣而战”“战则必取”的大汉渤海侯沈云。在沈云的思维里,“不宣而战”“闪电战”是根深蒂固的战争模式,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其实是会遭到朝野儒生一片骂声的---堂堂大汉,居然干偷偷摸摸的事。实在有损大汉威名!
当然,沈云也不在乎。只要能抓住左贤王,这些骂名他根本不在意。尊重和威风都是打出来的。汉军对匈奴就是太温和了,所以才让匈奴人频繁入寇,就要行雷霆一击。让那句“明犯强汉天威者,虽远必诛”再度响彻所有敌人的耳畔。只有这样才能让匈奴人不敢南顾。
沈云计算到了一切,比如自己一行人会让城门税官注意,自己说的那一番话会传到上层,当然,左贤王亲自召见出乎他的预料,同时忽媞莫部有人提前到达也出乎他的预料。不论哪一种,沈云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正黄旗或者镶黄旗调离秋明城,不需要多久,只要一天时间!
沈云相信靠着秋明城这几乎毫无军事机密可言的城防,红狐部半天就能攻克秋明城。而秋明城中大多数都不是匈奴人,自己军队只要不滥杀引起公愤,自然能从容占领。攻克之后,半天时间里沈云就能直扑王帐,活捉匈奴左贤王!再往后,有匈奴左贤王在手,匈奴人投鼠忌器,自己当然可以从容撤退!
计划无疑是美好的。但变数却也实在太多。这个计划如果交到元帅行营的参谋案前,肯定是要被否决的。哦,不,不单单是元帅行营,任何一个正常点的部级参谋都不可能批准这个计划,甚至会动用一票否决权来阻止将领做这种愚蠢的军事行动。
但这是红狐部,参谋又是方誊、百晓生这样的铁杆心腹,唯一的反对者马固已经被赶到了千鸟谷跟前任红狐部部帅混了,可以说,整个红狐部此时就是沈云的私兵,沈云可以毫无顾忌的下达任何军令。
这种毫无顾忌的行为,在军队行动中很好的发挥了红狐部的机动性,可是这种行为的劣势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太过依靠将领个人的能力。一旦将领出了什么事,整个红狐部很可能陷入瘫痪状态。
当然,暂时来说,红狐部不会瘫痪,反而非常富有激情。深入草原千里,直达匈奴王城,长途奔袭,攻灭一国的功绩,大汉有多久没有得到过了?此战若成,那简直就是帝国数百年来最辉煌的胜利!对月氏人的剿杀再多,那也是内战,哪有这种对外作战来的有快感呢?
沈云在鼓动其他人时曾说,若能活捉左贤王,红狐部有一个算一个,军勋至少一转!
一转啊!这是多少汉军士卒梦寐以求的事?在方誊、赵信等人的宣传下,“跟着部帅好混军勋”的事迹早就传遍了,再加上缁木一战,方誊赵信等人拿了一转军勋的事人尽皆知,所以这个鼓动也就充满了动力。
可是,军勋不好挣啊!
庞通这里吓得冷汗直流,后背都湿透了。望着乌流珠的眼神也愈发热切起来。若不是方才进来的时候身上所有利器都被没收,庞通都有化身豫让专诸的心思了。
“直接扑上去宰了左贤王,应该至少也有一转军勋吧?”庞通暗暗想着,胖手也紧紧攥紧,手心里满满的都是汗,可是面前只有一个装奶茶的木碗。
庞通不禁心里长叹,妈的,匈奴贱种也太穷了,好歹给胖爷一个瓷碗啊!不然拿着这木碗连我自己都砸不死,更何况那看上去挺魁梧的左贤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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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行说,西汉时文帝时人,原为宫廷太监,后因陪送翁主到匈奴和亲而对汉王朝怀恨在心,转而投靠匈奴,成为单于的重要谋臣。是有汉人这个称呼以来第一个有记载的投靠异族的汉奸。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