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勾魂小妖女

目录:人不要脸则无敌| 作者:阿福| 类别:历史军事

    ()    凌霄骑着自行车要去岳父家,脸上的神情看上去很兴奋,与彩萍结婚以来,第一次见他去岳父家这么兴冲冲地,这是因为终于能在岳父家扬眉吐气一回,自我得意咱也是能办成事的人了。

    他从陈局长家出来时,离下班时间剩一个小时,就匆忙赶回公司找柳主任,柳主任连犹豫都没有就答应,还说谁进不进也得咱家的人进!从柳主任办公室欢喜地出来,回到他的屋子换过一身干净衣服就急着到岳父家报喜去,喜得他在路上还想:这巴结领导果然是没有白巴结,陈局长一下就给他安排了两个,如果只安排一个还真不好弄,那该让谁先上班?让彩芬先上,美美知道后肯定非常不高兴,好不容易缓解了的关系又会弄僵;让美美先上班,彩萍那里不好交代,这下全能交代了。这两件大事一成,现在就差彩萍调回城里了,如果彩萍能顺顺当当调回城,那更是爽翻了天!嘿嘿,彩萍的事儿肯点能成,有了方雪芬,王晓刚他吓死也不敢再卡,郑大伟不行还有杨主任呢,彩萍的调动绝对不会有问题的。

    他想得高兴,正要拐进去岳父家的巷口,听到很清脆很耳熟有女孩在喊,“姐夫!姐夫!等等我!”,下车朝喊声那边看,只见小姨子彩芳背着书包朝他跑过来。

    “咋今天这么早就放学?”他笑呵呵问这个刚升初二的小姨子,这个丫头比娜娜还大一岁,可娜娜已是初三的学生了。

    彩芳喘嘘嘘地笑道:“明天初三模拟考试占我们的教室,我们给他们摆好桌凳就放学了。走吧姐夫,带上我。”

    彩芳叫姐夫叫得很甜,刚开始她可不是这样,前因后果凌霄还是能猜出来,有这种变化说明他现在已逐渐融进这个家中。彩芬和彩芳这两个小姨子,他还是比较喜欢彩芬,彩芬从一开始看他的目光中就是那种当成是自家人的眼神,加上长得跟彩萍也很像,也得知跟彩萍的关系最好,对彩芬的好感自然就多。

    这三姐妹中,最漂亮的居然是这个彩芳,而且小小年纪就有了那种很惑人心神的漂亮。她如果不笑不恼时,清纯得如同天使,让你对她生不出任何坏念头;可她如果笑起来,会笑得让鲜花失sè,笑得娇娆笑得媚艳,让你根本不敢相信眼前是个rǔ臭未干的小丫头;她如果恼怒起来,抿嘴瞪眼的神态好像有一股寒气凛凛的冷风吹到你的脸上,生出不寒而栗之感,绝对是个妖jīng转世。

    他骑上车,彩芳轻盈一跳坐到车后架上,顺手还揽住了他的腰。不过也就得揽腰,到了坑坑洼洼的小巷,不揽紧他的腰就坐不稳。

    “彩芳,你们班里是不是数你漂亮呀?”

    “嘻嘻,那当然啦!别说我们班了,就是我们学校也数我最漂亮啦。”她毫不脸红地夸罢自己,忽然“呀”了一声,又嘻嘻笑道,“错啦,我们学校最漂亮的是娜娜妹妹。姐夫,咋娜娜人长得那么漂亮,学习还能那么好呢?”

    本来凌霄想说她不害臊,敢自夸全校最漂亮,听她改了口后就笑呵呵回答道:“人家学习用功啊!除了吃饭睡觉,其余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可你呢,我就没见过你看过书,哪能学习好吗?”

    “哼!你才来过几次呀?人家用功不用功姐夫能知道?”

    凌霄呵呵笑了,不想揭她的老底。想到人们说现在的初中生很开放,初一就有搞对象的,于是逗她:“彩芳,你这么漂亮,肯定有很多男生追你吧?”

    彩芳咯咯娇笑道:“姐夫好讨厌哦,啥话也问!嘻嘻,哪有人追啊?班里的男生都是小屁孩,吓死他们敢追我!”

    她说得也对,按她的年龄该是初三甚至是高一的学生了,比同班的同学大好几岁,女孩子成熟的又早,在她眼里那些男生的确是小屁孩。

    凌霄继续逗她:“那就好,先把心思都用在学习上,等你长大以后,姐夫给你介绍一个县委书记的儿子,好不好呀?”

    “嘻嘻,不好!才是个县委书记的儿子,市委书记的儿子还差不多。”

    “呵呵,你好大的胃口呀。行,就给你介绍市委书记的儿子,可你真得要好好学习,即便跟不住娜娜了,也得考个中专之类的,不然光靠脸蛋漂亮可不行。”

    说这话时凌霄心里已真有了这个念头,还暗暗憧憬:美女可是最好的宝贝啊,美美、彩芬、娜娜、彩芳都是少有的大美女,她们将来到了结婚年龄时都可大做文章。一个一个帮她们都找上大官家的公子,齐刷刷都是大官家的儿媳,尤其是娜娜,嫁到省长家也没问题,她们一步登天自己也能跟着沾光。嘿嘿,到了那时可非同一般喽,自己呼风唤雨还不是小菜一碟?还再用到局长家当家奴?

    凌霄跟彩芳说罢已到了岳父家的大门口,她跳下车笑道:“行啊,等人家长大了姐夫就给我找个市委书记的儿子。”见凌霄笑呵呵地要推车进院,她忙拉住自行车娇媚地喊姐夫,“你身上有钱吗?给我十块钱。”

    “要这么多钱干吗?”十块钱可不是小数目,一个小女孩张口就要这么多钱,他不由地想问她干啥用。

    “人家有用嘛,姐夫你有就给人家嘛!嘻嘻,等我以后嫁给市委书记的儿子帮你升大官,现在别这么小气嘛!”

    这话把凌霄逗乐了,同时心中骂她:这小丫头片子,为了要钱居然这种话都说出口,还使出勾魂媚眼,再大一点让人活不?不折不扣一个小妖女!

    凌霄心里嘀咕着不情愿地给了她十块钱,不过脸上没表现出来,递给她时笑道:“那你可记住了,说话要算数哦!”

    “嘻嘻,行啊,拉勾!”彩芳接到钱,令花失sè的娇艳笑容呈现在白净的俏脸上,伸出了白嫩嫩的小手指。可她毕竟是个小女孩,孩子习xìng未脱,跟凌霄拉勾时还嘻嘻地念着那一百年不许变的拉勾调。

    进去后,一家人都在,他丈母娘和二小姨子欢喜亲热地招呼着他,小舅子宝宝则缠住他的腿,高兴的脸上露出期盼的神sè,问拿没拿好吃的?彩萍特别亲这个弟弟,有一口好吃的就想起了宝宝,每次回家都要给弟弟带好吃的,凌霄为了讨彩萍高兴,讨丈人丈母娘欢心,单独来时也必定带些好吃的,这次是装了两筒健力宝,宝宝兴奋的欢呼起来。

    金凯坐在热炕上没动,不过也笑呵呵地让凌霄上炕来坐。凌霄未坐之前,先从口袋中掏出两盒红塔山,孝敬给了丈人,这跟健力宝的来路差不多。红塔山是有时在酒宴上领的,他不吸烟不领也不行,因为是人人有份,反正是大笔一挥公家报销,他也就不再客气装起来,一是留着等在办公室招待朋友,二就是预备着孝敬丈人或父亲。健力宝是人们要一堆没喝完剩下的,公款吃喝谁小家子气会退那个?临走装起来就是,他一般不打这个主意,只有多数人喝高忘乎所以后他才装起来。

    凌霄坐到炕上,见丈人乐得忙地拆开一盒,抽出一只点燃后喷出烟雾时陶醉的样子,心里盘算着以后有机会能收拾桌上残羹就给这里拿来,那残羹也够这一家人美美地大吃两顿。

    当凌霄讲出给彩芬安排了知青商场的正式工时,这一家人甭提有多高兴了,最高兴的当然是彩芬,高兴地双手抱在胸前差点就跳起来,兴奋的俏脸红扑扑好看的一下赛过了妹妹。

    金凯一高兴,破天荒从身上掏出二十块钱,让彩芬出去见样买些熟肉回来,他要跟女婿喝酒庆祝。凌霄本打算只是来告诉一声,让彩芬准备好相片之类的明天办手续用,然后回家说美美的喜事,可看到这情形就没念声留下来。

    等彩芬领着宝宝欢欢喜喜地回来后,炕上已摆好了小饭桌,金凯让老婆拿出了一瓶不舍得喝的好酒。三样熟肉一上桌,凌霄也打开了酒盖,顿时酒香四溢。金凯闻着酒香,垂涎yù滴看着凌霄给他往杯中斟酒,乐呵呵地说:“妈的,我女婿也不差他县长的儿子嘛,照样能办事。那小子孝敬我的好酒,我还一直不舍得喝呢,今天就等于是他孝敬了咱爷们。来,喝!”

    翁婿二人推杯换盏欢喜地畅饮起来,凌霄边喝着还边兴奋地在心里骂着:王晓刚你小子,送这好酒时。你万万也不会想到让老子享受了。这酒还真***好喝,就是混到这份上了也难得喝上几次这档次的酒,好酒啊!

    金凯更是夸好酒,喝过几杯后拍着身边凌霄的膀子说:“有没有门路,把爸调到复合肥厂去,那厂子的奖金都比我那单位的工资高,有门路的都***调去了。”今天金凯高兴,第一次给凌霄当爸,他们办喜事时,凌霄喊爸他答应的还不乐意呢。

    这算是真正被丈人接受了,凌霄一是高兴,二是还真有门路,最近结交的人物中就有复合肥厂的一位有实权的副厂长和供销科科长,找这两位往进调一个人应该没问题,便随口答应道:“估计行吧,我是怕爸嫌远,不嫌远我就找人给调。”

    金凯一听喜出望外,连忙说:“不嫌、不嫌,不是有接送车吗?快去找人,越快越好!”说完拔转凌霄的手,他要亲自给女婿斟酒。

    高英在桌对面听着也是欢喜万分,又是给凌霄碗里夹肉又是劝他多吃点,眼神中更是流露出对女婿的喜爱之sè。不过,她更关心的是远在大陈乡的女儿,笑眯眯地对凌霄说:“有办法也要尽快把彩萍调回来,你们结婚才多久啊,不在一块就不像个家了。”

    凌霄已有很大把握能把彩萍调回来,这一高兴,也不想再瞒着了,笑呵呵地说:“妈放心吧,我最惦记的就是调彩萍回来的事。已经找好了人,可让那个王晓刚,就是王县长的儿子卡住了。不过现在又找了人,他这次不敢卡了。”

    金凯听到此话先是把王晓刚破口大骂一通,然后就夸凌霄有本事,还说了彩萍有眼光,女婿出身不是当官的家庭还这么能耐,他县长的儿子又咋了?大不过如此!

    他这些话也有几分是真心话,因为凌霄坐在身边他可以随便拍膀子说话,在女婿面前也能摆出丈人的架子,可如果是王晓刚恐怕就不可以了。若从这方面讲,女儿找一般人家的孩子也有点好处,可以摆摆岳丈的威风,对凌霄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之后,也就夸起彩萍有眼光了。

    他的岳母和两个小姨子,对他那就更不用说了,他从此就算堂堂正正地融进了这个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