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却笑了起来:“我知道啊。”
“噢?”
“你知道不知道,在这个距离上,就算不用刀,我在死之前也至少可以让你重伤?”
也先突然大笑起来,挥了挥手,示意伯颜帖木儿把英宗和丁一带走。
只因这太幼稚了,也先感觉自己如同一头狼王在威胁一只蚂蚁,而那只强壮的蚂蚁居然还张牙舞爪。再计较下去,就不是狼王的威武,而是可笑了。
丁一护了英宗,随着伯颜帖木儿出了大帐,却见他先前插在帐外的那杆明字战旗,不知被谁斩断了旗杆,那瘫在地上的旗帜上,一角还泡在一滩散发着尿骚味的黄色液体之中。丁一将那面残破明字战旗从半截旗杆上解了下来,取出水袋那一角冲洗了,折叠起来却问道:“谁做的?”边上只有哄笑,却没有人回答他。
于是丁一又用蒙古语再问了一回:“谁做的?有胆子做,没有胆子站出来么?”
这下便立时有人站了起来,却是一个满脸横肉的瓦剌男子,拍着胸膛傲然说道:“便是我做的,你要如何?明狗!”又有一个瘦高个子,脸上带着一道长长刀疤的瓦刺男子站了出来,抬着下巴冲丁一说道,“尿便是我吉达撒的,你又怎样?”
英宗又扯了扯丁一的袍袖,他真的不愿和这些粗俗军汉纠缠,有什么意思?若是让人打了,也不过是自己丢脸;若是丁一把人打了,到时也先寻将过来,他保不住丁一,还不是也一样的丢脸么?
伯颜帖木儿和他的护卫却就在边上看着,脸上露着笑,却不来劝阻。不论是伯颜帖木儿还是他的护卫,都看丁一极不顺眼,这回让丁一出个丑,大家是喜见乐闻的事情,只恐事不大,谁会去劝?
“请教。”丁一叠好那战旗,将它放在边上干净的地方,却向伯颜帖木儿抬手作揖道,“此人问我要如何,我要与他决斗,失败者……”
伯颜帖木儿挥手打断了丁一的话:“失败者就是胜利者的奴隶!他的女人、崽子、牛羊都是胜利者所有!我伯颜帖木儿在这里给你们作个见证!”这时他边上有个护卫凑过来耳语了几句,伯颜帖木儿却又对丁一说,“你要把甲去了,他也不许骑马,你们就在地上决斗!”却是那护卫对伯颜帖木儿说起丁一那身文官袍服之下披着铁甲的事。
丁一点头道:“好。”
于是丁一解下那破破烂烂的袍服,又解开甲带,将那衣袍甲胄背包,一一整齐摆放在边,握着连鞘长刀冲那满脸横肉的瓦剌男子招了招手,那瓦剌人也是剥去了衣甲,赤裸着上身,极为发达的肌肉上,有着各式的伤疤,有刀伤也有箭伤,从左肩到右肋那道旧刀疤,虽已好了,但这年代并没有缝合伤口的手段,那极凄离的刀口似乎是烧红了的铁,烙上去止血的,叫人此时看了,仍旧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但这时却又听伯颜帖木儿说道:“你们都不许用刀,他是草原的好男儿,你是大明皇帝的朋友,若是用刀,砍死了谁都不好的。”不用问,自然是有人告诉他,方才丁一才把那极为悍勇的十夫长干倒,大约是说丁一的刀极快。
要决斗,自然就是要折丁一的面子,必定就是不能让丁一发挥所长的了。
那满脸横肉的瓦剌人听着,极不爽利地扔下了弯刀,却在叫嚣着,说是用拳头也能打丁一打死,说这样会比用刀砍死丁一,更让他开心一点之类的话。边上的瓦剌人,自然也在一旁起哄。
英宗长叹了一声,看着都是赤了上身的两人,一身干肉腱子的丁一,和他那如同耗牛一般雄壮强健的对手,单这卖相就差了许多,再说人家说了不要用刀,必定就是手脚上的功夫了得的,丁一哪里有什么胜算?
虽说没有真刀真枪厮杀过,但身为皇帝,英宗看过的搏击也不在少数的,多少一点门道还是知道的,当下低声对丁一说道:“算了。”他怕丁一闹性子,又说道,“赤手是可以弄死人的,我都看过擅长摔跤的,把对手勒死、活活摔死,你应也知道,犯不着。”
这倒让丁一觉得颇为开心,这才是朋友的腔调,丁一冲他笑了笑,跟他说:“放心。”
英宗这个人对自己人还是很不错的,所以丁一才会这么把宝押在他这边,用朋友之义来跟他结交。至于一开始,英宗瞧不上丁一,那是正常的事。也就是李贤那种倔脾气的人,政见又跟丁一很一致,才会被丁一厚着脸皮粘上。英宗性子再好也是个皇帝,加上人家本身就是忽悠界的高手,哪会被丁一那么几句话就扯上关系?没问他罪算仁厚了。
但所谓生死之间见真情,丁一在战场上,一而再,再而三地站出来,在自己完全可以逃生的情况,三番四次和他站在一起,给他撑面子,这就不由得英宗不动容了,千古艰难唯一死嘛。当然,更为打动英宗的,是丁一提出的国家安全局的说辞。
其实当时只要是个人,都明白英宗准备许官给丁一。
但丁一并没有想着扯住这进身之阶,而是提出一个局的衙门,这年头,局的品级是很低的,有一些,大使甚至是末入流,也就是没品级的官儿。英宗便觉得,丁一接近他,真不是为官了。
其实是丁一当时没有想到这一节罢了,没想到局的编制在大明,通常来说都是低品级。并且丁一就算知道这关节,也绝对不会在当时提出让自己升官的话。因为英宗这皇帝很快就当到头了,马上大明掌门人就换景帝来坐了,袁彬回了大明,也不过是弄个试百户小官,发达那得等英宗复辟以后的事,这时候要官,对自己一丁点好处都没有,反而会让景帝觉得自己是英宗一系的。
若知道英宗会让他去负责那个安全局的衙门,丁一连那都不会提。
不为官。不为荣华富贵,而面对丁一,英宗也感觉到了许多的默契,在对于生长于深宫的他来说,是极为少见的事。朋友,也许只有丁一说的这个原因,才能解释为什么想想可以逃生,却折返回来与他同赴困局的行为。
不过到现在为止,或者英宗心里不见得就真把丁一当朋友,因为他这种大忽悠,本身防备心理是极强的。
但至少,让英宗愿意试着,表现出一副自己有把丁一当朋友的模样。
朋友不在于说什么,而在于他考虑事情的立场和角度,是否站在你这一边。
“明狗,受死来!”那个满脸横肉的瓦剌男子,已然等得不耐烦了,在他身边一众瓦剌士兵也无不起哄。伯颜帖木儿也对丁一说道,“怎么?怕死就认输吧,塔拉是草原上的雄鹰,有名的勇士,给他当奴隶也不算辱没了你。”
丁一便没再说话,只是向那满脸横肉的塔拉走了过去。
那厮看着粗壮,却一点也不笨拙,摊开双手,迈着罗圈腿跳来跳去,有着某种节奏和韵律的感觉,若是觉得他的动作可笑或是滑稽,那么也许离死亡就很近了。丁一并没有轻视对方,相反对于古典摔跤颇有了解的丁一,倒是看出了对方绝对是个高手。
若是被他搭上手,恐怕就麻烦了。
于是丁一就冲了过去。
塔拉看着,横肉丛生的脸上就露了冷笑,脚下步子一定,重心一侧伸手就抓过来,只要捉中了,他有绝对的信心,把丁一的脊柱拗断……不,他又改变了主意,也许拗丁一双腿就好了,让这嚣张的明狗象条癞皮狗一样,一辈上瘫在地上。
对,他不打算杀掉丁一。
杀人并没有什么好玩,特别对于塔拉这种百经沙场的勇士来说,他更愿意让丁一活着,象狗一样活着,以后没事逗个乐子,到时让自己的狗去抢夺丁一的食物,看着丁一绝望,看着丁一痛哭涕流,那才叫快意。
于是他便搭上了丁一的手臂。
然后就结束了。
因为就在塔拉搭上丁一大臂时,丁一腾空而起,单腿绕过对手肩部,别住颈部,双手控制住塔拉一条手臂,双腿夹住他的肩关节,顺势后仰挺身展腹,同时双手下拗塔拉的手臂。
单纯的力量和速度,丁一现在这躯体必然不是塔拉的对手。
不可能一个秀才,通过大半年的训练,马上肌肉暴发力、速度就跟人家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十几岁开始挥刀征战、现在正值壮年的草原汉子相比。那就太不科学了,那样就算丁一来到大明朝之后,弄到一本修真秘诀,然后开始练气接着筑基,时间上也来不及;恐怕得随身带着时间流速不同的空间法空,或是古典式的灌顶传功、打通任督两脉接着三花聚顶等等才行。
丁一所能凭仗的,是现代搏击的技巧,以及现代搏击对于人体结构的研究。
十字固的锁技,就是关节技,能够出奇制胜,是因为不论力气再大都好,你不可能违反人体结构。除非是成年人对婴孩,否则只要是姿势正确,动作标准,就算力量和速度要高上对手许多,也不可能挣脱。
地面技为什么会在笼斗之类的无限制格斗风行?
就是因为在倒地之后,踢、拳击,这些能很好发挥出力量和速度优势的攻击手段,被很大的削弱,只要关节技的姿势正确,意志坚定能维持动作的不变形,往往就能取得胜利——当然如果是大半年前的丁一肯定不行,四两拔千斤都得有四两啊,别说关节技。
草原的男子性子刚硬这一点,倒是在塔拉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他被丁一整个扯倒在地,并且用十字固的方式锁住关节之后,塔拉并没有认输,当发觉右手无法挣开丁一,左手也扳不丁一的腿时,他依然如野兽般咆哮嘶叫着,挣扎着。
但意志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正如先前那伙被丁一和胡山的小队,煽起血勇的明军面对千骑箭雨时,尽管他们不屈,他们不怯,但终于还是壮烈殉国了。这不是说意志坚定如铁,就能无视现实。
塔拉也一样。
不论他求饶与不求饶。
他的臂骨“咔嚓”一声,白色骨头茬子倒插而出,刺破了肌肉与皮肤,生生把他痛得几乎快要昏死过去,但他毕竟是厮杀场上常客,在这剧痛之际挥拳向丁一乱砸过去,倒是丁一腿上被捶中了好几下。
塔拉只觉身上一轻,他知道丁一终于扛不住自己的拳松开了,他要杀了丁一!现在他断了一支只手,可就没有猫戏老鼠的兴致了,一心只想弄死对手!只要爬起来,无论从力量还是速度上,就算一只手,他也有把握弄死对方。
这一点,不仅仅是塔拉自己的想法,也是周围瓦剌士兵和伯颜帖木儿一致的想法。
根本就没有人叫停,大家只是对于丁一居然暂时能取得上风,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而已。
但塔拉终于没有爬起来。
丁一不是因为扛不下他的拳头而放弃了对他的锁绞,尽管他的拳头的确很重。
之所以放开对他的断手的锁绞,是因为丁一扑向了塔拉的左腿,然后双腿盘住塔拉左腿,脚跟抵住这个瓦剌勇士胸腹部,腋下夹住他的脚面,肘腕别住脚跟,双手相扣死死锁往对方脚踝,不论塔拉的左手和右腿如何蹬踢砸打,丁一毫不犹豫地挺胸,扭转肘部。
施展这个脚踝锁的关节技,丁一并不是为了撕裂塔拉的脚踝韧带为目的,而是要扳断他的小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