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的我的经历细细的跟姜曦说了一遍,包括遇见伊丽莎白跟其中各种诡异的事情,最后拿出了从古墓里面带出来的玉佩递给姜曦看,“你给看看,这上面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我看不懂。符号都稀奇古怪的,你不是最擅长这个么?”
姜曦接过玉佩,拧眉看了许久之后得出一个结论:“这地方太黑了,我看不清楚,等回了铺子再看看。”
我们之后开始吃起了东西,闲扯了一番,我问起了姜曦的生意。
“我那还不就是那样。”姜曦漫不经心的说道,“钱不重要,故事才是最重要的。”
姜曦做的也是古董生意,不过他跟一般人做生意不一样,不是朝钱看的,更多的时候,他是看故事的。他喜欢有故事的古玩,也喜欢将有故事的古玩卖给有故事的人,但是必须是在他眼里适合那个故事的,倘若不适合的话,就是那人出再多的钱姜曦也不卖,而他看不上眼的古玩,就是在值钱,别人送他的他也不要。
这个人从我认识那天开始就是这样神神秘秘的,古古怪怪的,真不知道他这样做生意,怎么还能养活自己。
不过这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他从来不担心生意蚀本不蚀本,也从来不跟别的人一样势利眼,整rì里都没心没肺的好像特别开心的样子。
姜曦将玉佩丢给了我,然后说道:“你先拿着,回了铺子里再给我看。话说回来,前几rì拿到了一件很有故事的东西。”
“什么东西?”我吃了一口油焖茄子,抬头看向姜曦,顿了顿又道,“什么故事?”
“一颗夜明珠,很特别的东西,说出来可能还有些残忍,是鲛人的眼珠子。”姜曦说,“那故事说起来就有些悲惨了,先是鲛人救了渔夫,然后是爱上了渔夫,然后又……”
“跟渔夫生活了,怀了他的孩子,却被渔夫给害死了?”我打断了姜曦的话问道。
“嘿,你怎么知道?”姜曦饶有意思的看着我问道,“你什么时候也关心起这些奇闻异事来了?”
“谁给你的珠子?”我心里琢磨着,伊丽莎白的东西不是应该交给老外的么,为什么又会去姜曦的手里。
“我正想跟你说那个人呢。”姜曦吸溜了一口酒,抬着头,泛黄的灯光将的眼珠子照的亮堂堂的,好像是黑sè的猫眼石,姜曦说,“那人长的跟你像极了,乍一看,我还以为是你,后来一看这人的穿着打扮,行事作风却不是你的样子,你说稀奇不稀奇,世上竟然还有长的跟你这样相似的人。”
说话之间,姜曦掏出了一个珠子把玩了起来,是跟伊丽莎白取走的夜明珠一模一样的珠子,我大概也猜到了姜曦口中的那个跟我长的很相似的人是谁了,多半是那个时候跑走的赤夙了,他倒是也不贪心就取走了这样一颗夜明珠。
“换了多少钱?”我问道。
“给了三十万。”姜曦说,“其实珠子本身不值这么多的钱,不过我喜欢这个故事。”
“我就不明白了,你那么喜欢听故事,网上翻翻,一水儿都是小说网站,要什么样的故事没有,你这三十万,可以买你一辈子听的故事了。”我说,“你也太不稀罕你的钱了,就你这样,我想不通,你的钱都是哪里来的。非要这么花,买一个故事三十万,又不是你的故事,你倒舍得。”
“不是我的故事,但是是我喜欢的故事。”姜曦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喜欢就成了,活着不图自己喜欢,图什么,没有比自己喜欢的更好的了。”
我喝了一口酒也懒得说他了,他有那个闲钱怎么花当然碍不着我什么事儿,我不过是个更懂得生活的人,多半看不惯他这样乱花钱,从来只有出账没有进项,高价买回不值钱的玩意儿,也从没见他卖出去过什么,满屋子的古玩,成天还说那些有故事的古玩才是有灵xìng的,寂寞的时候还可以跟它们聊聊天。
这人就是这样的疯疯癫癫,不熟的时候,总觉得他是个怪胎,能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是一朵奇葩,熟了多少受些影响,以为他是活的zì yóu散漫,对什么事情都是漫不经心的,唯独对那些古玩宝贝就跟疼自己心爱的女人似的。
有时候我也调侃姜曦,以后女人也不用找了,直接跟着这些故事的古玩过一辈子算了。
每每听见我这句话,姜曦就会说,他还得等一个人,如果等不到,就只能跟这些故事过一辈子了,说话的时候黯然神伤,真向是个痴情透顶的男人。
不过他的这些痴情我多半是不能理解的,说到底我身边没有固定的女人,但是难免年少气盛的时候也风流过,不风流哪里对得起我江风流的名字,风流的人一般都是无情的,谈不上爱哪个女人,再厉害也不过是个欣赏罢了,对于姜曦说等一个女人的事情,我倒是不大能理解。
酒的喝的有些慢了,再饭店里坐了足足两三个钟头,我们两才离开了饭馆。
走的时候,老板娘嚷嚷着说,明明再来,明天她请客。
老板娘人厚道,早几年的时候饭馆里面闹了鬼,还是个倒霉鬼,把的她生意搅黄了,一个月没有进账只有出账,以为生意做不下去的时候,凑巧我来了的饭馆,一看见那倒霉鬼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帮了他们将倒霉鬼给送走了之后没收老板娘的钱,只是免费吃了一顿饭,之后老板娘就老惦记着我的恩情,三天两头来吃饭就不要我给钱。
风情街上晚上也总是非常的热闹,古sè古香的石板路,木招牌的门面,没有大城市的灯红酒绿,火树银花,却到处挂满了欢天喜地的红灯笼,来来往往的多半是游客,也有夜里在家里无聊,走在大街上闲扯的妇人。
走过几处地方,就会有人打个招呼,地方小的一点好处就是,走到哪里都是街坊邻居,谁都认得你,谁都知道你是做什么的,连你有几个朋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是一个没有**的社会。
姜曦的铺子不是在风情街上的,而是在市区里的一条小弄里面的,小弄的名字叫做太平弄,大概是取的天下太平的意思,其实那条小弄里面一直都不是很太平。
左右两头有两家发廊,里面的小姐三天两头的出来拉人,如果是一家的话也不至于出些什么问题,因为是两家的原因,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吵起来,厉害的时候,还砍过人。据说是西边的老板觉得东边的老板抢了他的生意,所以抄着刀子冲到了东街老板的门前,将东街老板给砍了,东街的老板直到现在,肩膀上还有一道封了几十针的伤疤,好像是爬删了个一条巨大的肉蜈蚣,夏天的时候穿着背心,经常能够看见。
不过也算是因祸得福,后来两个老板不知道怎么的就勾搭到了一起,成了朋友,都说不打不相识,虽然说同行是冤家,但是免不了冤家变知己。
走过发廊的时候,那两老板就站在门口,嘴里叼着烟,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自己的铺子里来了几个漂亮妞,然后又讨论着是不是合伙开几个连锁店,垄断本事的发廊生意。
姜曦走过的时候笑着跟他们打了两声招呼,“林老板,李老板,又在讨论发展策略了?”
“是诶,这人活着就盼着多赚点钱,如今这世道,钱不好赚。”东边的李老板说道。
“做我们这生意难啊,不如姜老板做的古董生意来的好赚。”西边的林老板附和道。
“两位老板说笑了,我哪能赚什么钱,做的亏本生意,闹着玩玩而已。”姜曦说的是实话,跟他们打量两声招呼,走了。
我跟在姜曦的身侧,饶有意思的问道:“说真的,你一直都是在亏本么?那你怎么养活自己的,也不见你还有其他的什么营生,难不成你还是什么大财团的儿子,不喜欢生意场上的勾心斗角,所以离家出走,来做自己的生意打发时间?”
“你看我像有那种富贵命么?”姜曦侧头挑眉。
“别说,还真有点像个阔少。”我打量了两眼姜曦说道。
姜曦大概三十来岁的年纪,总是穿着一身改良的棕sè唐装,唐装的领口绣着一只老虎,气势磅礴,看起来很简单,却像极了早些年的时候,那些阔少爷,如过手里再拿个烟枪就是一个大老爷了。
古玩店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老古董了,发出的沉闷响声好像是要告诉人,它随时都有可能会轰然倒塌一样。
一进门,姜曦就点了灯,姜曦的屋子里从来不用电灯,他的灯总是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有时候会是一盏古老的油灯,也有时候会点上一根蜡烛,但那些灯都是极特别的,发出的亮光比一百瓦的电灯都还亮。
今天他点的是一根白sè的蜡烛,外面套了一个白sè的灯罩子,依然将整个小铺都照的如同白昼。
“不用他们的话,他们会寂寞的。”姜曦使用这些古玩的时候总是这样说,他喜欢将古玩都当成活物,说他们有灵心。
我总说要真有灵xìng,这些玩意儿就都会变成妖jīng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