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居 (一 下)

目录:烽烟尽处| 作者:酒徒| 类别:历史军事

    第一章 山居 (一 下)

    没错,这个身体虚弱的小胖子就是张松龄。在足够的野味支撑下,他的身上那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基本上已经痊愈,标志性的小肥肉也全长了回来,唯一与以前大相径庭的是,原本白皙的面孔,如今已经被山风给硬生生吹成了古铜色,看上去男子汉气概十足,完全没有了先前的那股书卷气和稚嫩味道。

    为了从阎王爷那里把这小子给拉回来,老孟山可是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在养伤的五个多月时间,光是山鸡、野鹿和狍子,就消耗了足足上百只。其他什么党参、黄芪、鹿茸之类的贵重药材,更是成斤成斤往张松龄肚子里头填。亏得老孟山打得一手好猎枪,又在核桃园营地附近的山谷里,零散捡到了近千颗没有殉爆的子弹,这才没被张松龄吃成穷光蛋。可即便如此,当初为特务团带路所获得的那笔赏钱,也消耗得七七八八了,再也做不起买地盖新房的美梦!

    然而,付出了这么大代价,能不能打动准女婿的心,孟老汉却是一点儿把握都没有。张小胖子是军官,老孟家从曾祖那代开始算,最大才出过一个村长;张小胖子读过很多书,一笔字写得龙飞凤舞,老孟家的女儿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更甭说提那支几千斤重的毛笔了。张小胖子长得英俊,与山前山后那些吃橡子面儿长大的年青人们相比,简直就是王母娘娘帐下的金童,而老孟家的女儿呢,除了个高腿长,脸盘子稍圆之外,几乎没有半分过人之处。

    上述这些都不算什么障碍,更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张小胖子留在娘子关附近,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而是孟氏父女趁着他昏迷的时候,将他给“偷”回了家中。当时因为老苟团长自杀,整个前线指挥部乱成了一锅粥,根本没人还有心思再顾及到张松龄这个半死不活的小连长。而孟山和孟小雨父女,也觉得继续跟着眼前这支连苟团长都能生生被逼死的队伍,实在不靠谱。就互相使了个颜色,抬着半死不活的张小胖子,悄悄地离开了村子。

    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正确无比。娘子关前线指挥部的其他人才离开村子没多远,就遭到了日军先头部队的偷袭。黄副司令官在二十六路骑兵营的保护下杀开一条血路,逃出生天。其他随军文职官员、记者、还有强征了一辆卡车的伤兵们,却大多都落在了日本鬼子手里,被小鬼子绑在路边的大树上,一个接一个练了刺刀。

    但张小胖子对孟氏父女却未必领情。尽管在他能下地走动的第二个礼拜,老孟山就用毛驴驮着他,去看了树上的斑斑血迹。可张小胖子只是搓土为香,冲着袍泽的血迹拜几拜,就转身离开了。从始至终,没流一滴眼泪,也没对孟氏父女的救命之恩说一个“谢”字!

    大恩不言谢,那是文人们的清高。孟山老汉可没那么迂腐,比起被张小胖子当作恩人记一辈子,他更希望张小胖子能直接表个态,愿意对自家女儿以身相许。不过这种话他不能直接地说出来,毕竟女儿的脸面还是要顾及的。更何况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张小胖子无论如何都看不上孟家小雨的话,总不能看着他们两个成亲后天天从早晨打到晚上。

    硬的不能来,软刀子却绝对不能丢。孟山老汉坚信“男求女如隔山,女求男如隔纸”,只要自家女儿能天天在小胖子眼前晃,端茶倒水,叠被喂饭,将他伺候得舒舒服服,相信张小胖子也不是那铁石心肠的人,早晚会被女儿的柔情所打动。

    只是,自家女儿的性子里,温柔这东西实在太稀缺了些。而张小胖子的心肠,又实在有些硬得离奇。从他吐血昏迷后第一次睁开眼睛到现在,已经整整五个半月过去了。可女儿跟小胖子之间,却依旧未能找到任何共同话题。往往是一个兴致勃勃地说着山间奇闻趣事,另外一个已经神游万里。一个已经听得昏昏欲睡,另外一个却在大谈特谈国家民族,慷慨激昂。

    眼瞅着小胖子的腿脚越来越利索,身子骨越来越结实,孟老汉就一天比一天心急。他带着小胖子上山打猎,手把手指点小胖子射击要领,不仅仅是为了让小胖子身体恢复得更快,而且还想让小胖子迷上这片群山,迷上山中天不收地不管的猎户生活。他想让小胖子念自己的好,即便毫不留恋地日后返回军中,立功杀敌的时候,也会想起几百米外将猎物两眼打个对穿的本事是跟谁学的,从而对自己的女儿小雨更珍惜些许。

    当然,如果小胖子返回军队时,把自己和女儿两个全带上就更美了。孟老汉自问做不了军官,但给张小胖子管管粮饷,探查一下敌情什么的,还是能做好的。上阵父子兵么!到时候小胖子当团长,小雨当团长夫人兼医务营长,自己这个老丈人就当大总管,一家人边打鬼子边享受天伦之乐,便是给个神仙去做,也不肯换了。

    想到一家人的未来,老孟山的手脚就愈发地利落。很快就找到了合适的树枝,砍下,去皮,用野草做了绳子捆着走了回来。见到还在端枪瞄准的张松龄,笑着走上前,拍了拍对方肩膀,“别急,心急吃不上热豆腐。你身体刚刚好了点儿,可不能过于劳神。走,咱们爷俩拖着鹿下山。回去后趁着天亮把皮子一剥,放在外边风干了。后天关内盘石村那有个大集,刚好和冬天时攒的那些皮货一并卖出去!”

    “嗯!”张松龄放下步枪,跟孟老汉一起去整理猎物。成年马鹿体形庞大,重量通常能长到四百多斤。张松龄今天打到的这只个头稍小些,但分量也在三百斤之上。为了节省体力,他们将鹿茸割下放入背包,然后沿着鹿的嘴巴剥开一小段皮肤,将整个鹿头扒出来切掉。接着又从鹿脖颈处沿肌肉下切,掏出大部分内脏,与鹿头一并丢弃。最后才将内部已经掏空,表面还保持完整的马鹿放在担架上,用草绳拖着往山下走。

    去了头和内脏的马鹿,大概还有二百七十多斤。虽然是下山,爷两个也累了个满头大汗。待回到村子里,孟小雨早已将晚饭准备停当。手脚麻利地递上陶盆和湿布巾,伺候爷两个洗脸换衣服。然后从柜子里取出一瓶子泡了鹿茸的苞谷酒,给父亲和死胖子张松龄各自斟上一大碗,帮助二人夹菜添饭。

    张松龄酒量还是没什么长进,一碗下肚,古铜色的脸就变成了红铜色。孟老汉却非常善饮,示意女儿将自己和张松龄的酒碗再度填满,然后将碗举起来,笑呵呵地劝道:“再喝一碗吧,你今天出力气太多了,得用酒把体力给补回来!”

    “鹿茸是补血的,你多喝一点儿没坏处!”孟小雨自己也端着饭碗上桌,笑呵呵地向张松龄介绍药酒的妙用。

    类似的话,张松龄其实已经听过了无数遍,早就不觉得有什么新奇。笑了笑,端起酒碗,小口慢品,“您老自己多喝点儿,我慢慢抿着陪您老。这东西味道太冲,我喝急了,就会头疼!”

    “呵呵!”老孟山就喜欢张松龄这份礼貌劲儿,端着酒碗继续大口豪饮。山里的年轻人,孝顺归孝顺,可绝不会一口一个“您老”地称呼自家长辈。并且山里的年青人大多喝起酒来不要命,从不会象张小胖子这样,明知掉是金贵的东西,还能明白自家酒量深浅。

    孟小雨捧着一晚高粱饭,眼睛乌溜溜围着酒碗打转。以前家里没有死胖子这个客人的时候,陪着父亲喝酒的就是她。只是那时,金贵的鹿茸要卖给外边来的货郎换钱花,绝对舍不得朝苞谷酒里头浸泡而已。

    张松龄被看得不好意思,从桌子边上拿起一个准备用来盛汤的空碗,将自己的酒水匀了一半儿给孟小雨。后者立刻两眼放光,伸手便准备去端。却被孟老汉一筷子将手背抽了道红艳艳的印记,“女孩子家家的,喝什么酒!赶紧把饭吃完了,然后去收拾那头鹿。天马上就快黑了,总不能为这点儿小事儿还点个油灯?!”

    “哼!”孟小雨被抽得好生委屈,恋恋不舍地放下酒碗,继续往自己嘴里扒拉高粱饭。张松龄却笑呵呵地将半碗酒推给她,然后看着老孟山的脸说道:“小雨也累一天了,喝就喝点儿吧!等会儿,我帮她一起收拾鹿肉。”

    “随你!”孟老汉皱了皱眉头,勉强答应,心里却暗自偷笑。小胖子终于懂得心疼女儿了,这可是个难得的新发现。如果再多给他们制造点儿互相帮忙的机会,那岂不是……

    还没等他想出具体实施步骤,张松龄的声音却又在耳畔响起,“叔,能不能跟您商量个事情!”

    “说罢!”老孟山打了个激灵,放下酒碗,满脸警觉。孟小雨则将头埋进了自己的酒碗里,泪水不知不觉已经在眼眶中打转,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尽管自己已经尽最大努力想留住他。可他的心,注定不属于这片大山。再努力,又能多留下几天?!